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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第1页)

器塞进耳朵的一瞬间,我确实听到了树上的鸟叫,叽叽喳喳好几声。  沈一亭刚准备举起手机,动作到一半止住了,嘟嚷了声:“喔,戴上了。”  “这样聊天太慢了。”我说。  沈一亭恍然大悟,“原来你喜欢快一点。”  这话听起来怪怪的,但我觉得是多想了。我让他把备忘录上的话举给我看。  那上面写着,【你耳朵是完全听不见声音吗】  “也不是完完全全吧,比如雷电的声音我能听到一点,”我顿了顿,“你要是很大声在我耳边喊话,我也能听见一点,就一点点。”  “要多大声?”沈一亭问。  “很大声,”我说,“你可以试试看。”  说完,我就把头侧过一点,没戴助听器的那只耳朵正对着他。  哪知半天没听到沈一亭的动静,我转回头时他已经笑了几声。  “下次吧。”沈一亭往湖边瞟去几眼,我顺着他的视线往那边看,是先前就站在湖边的几个女生。  他想了想,“等周围都没人的时候再试试。”  “那你别试了。”我白了他一眼。  “没事,总有机会的。”沈一亭眨眨眼。  有机会个屁,想有机会还不是得我给你机会。  沈一亭沉默了会儿,突然说:“耳朵,你磕磕巴巴说话的样子真有趣。”  说我有点磕巴是有理的,毕竟听不见自己说话时,说长句容易磕巴。  可他拿这个取乐子就是他的不对了。  “你别想了,”我说,“沈一亭,我以后绝对都会戴着助听器和你说话。”  我撒完劲儿,就不和他讲话了。  [28]  沈一亭真没再找我搭话,好像在想事情,时不时举起手机扒拉几下。  而我面朝湖泊,还在回忆那段歌词和旋律,不由自主地哼出几句。  沈一亭听到了,他头也没抬,问:“你在哼什么歌?”  工作状态中,我懒得搭理任何人,只说“随口哼的”。  沈一亭转头看了我一眼,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树上的鸟飞走不叫了,周围有些安静。  沈一亭问我“想不想听歌”。我说“可以啊”,他很快外放一首曲子。  一首纯音乐,软软的,绵绵的,像春风秋叶,像lby,摇篮曲,给小宝宝听的那种。  莫名还挺好听。  这样静音式的聊天,似乎从来没有过。  我一直嫌弃我的耳朵听不到声音,很不方便。比如洗澡时,就真没办法听到门外的人在喊我。  但听不到也并不全然是一件坏事。  至少在我和沈一亭聊天的这几分钟里,我能好好端详他的脸,注意他神态的变化,这十分有趣。就像时间被无限拉长,四周无比寂静,却不孤寂,这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让你跑了吗  [29]  沈一亭一直没走,我也没好意思赶他走。就当我旁边坐了个帅气的石雕,会脚踏着地打节奏的石雕。  终于到点了,我得去应约,拍了拍石雕的肩膀,没希望能得到他的回应,“我要走了,去学校外面吃晚饭。”  沈一亭从音乐中抽离出来,递给我一个眼神,十分顺口地说:“那正好啊,我陪你去。”  “不要,我约了朋友,我可不能放他们鸽子,不然以后谁还拉我出去玩,谁还陪我出去吃饭。”  他让我把那些朋友放一放,“我可以陪你去吃饭,也可以和你出去玩。”  沈一亭估计是在开玩笑,但听起来有点莫名的刺耳,让人有点不自在。  不过邓千也经常这样和我说话,经常缠着我陪他去玩。  那瞬间有点想抛弃我的朋友们,毕竟和帅哥一起吃饭乐趣更大。但我也只是想想而已,还是说:“我已经约好了。”  沈一亭也没强求,“那下次吧。”  我猜,沈一亭压根没真想和我一起吃饭,只是随口说的。成年人之间的推辞不过就是那句改天再约,放到谁身上都一样。  这没什么好失落的。我和沈一亭说“再见”,说完就跑去吃黄焖鸡了。  [30]  我的狐狗兄弟之间聊天,几乎都是脏话连篇,左一句你妈,右一句卧槽,三个男人都能一台戏。我原本应该都听习惯了,但今天怎么听怎么不对劲,就没掺和上他们的话题。  算了,聊不聊都无所谓,黄焖鸡很好吃,红烧鹅子也很好吃。下次可以叫沈一亭一起来。  如果他有空的话。  [31]  沈一亭晚上叫我,说让我周六晚上去橙红,他驻唱完了后请我吃夜宵。  没想到他还记得和我吃饭这回事,我有点开心地问他“吃什么”。  沈一亭说“吃烤扇贝,蒜蓉的”,片刻后又加了句,“你想吃什么都行,你定”。  我有选择恐惧症,还是不要让我定了。但我怕沈一亭觉得我作为一个男人太扭捏,所以果断地说:“可以,吃烤扇贝”。  同日当晚,没想到邓千也喊我周六晚上去k歌喝酒,和一群乌泱乌泱的朋友。  我本来就不喜欢这种事,以往是因为太无聊,随便出去玩玩,现在我可是有正当理由拒绝了。  我说我有约了。  邓千马上回我,【约啥?约什么妹妹?】  我想了想,【约弟弟,吃夜宵。】  [32]  其实沈一亭正正常常穿衣服,比他不正常穿衣服时要帅很多。  沈一亭在学校里不兴穿那种猎奇风的衣服,比如过于夸张的破洞牛仔裤,骷髅贼大一只的黑t,或者刺头标配的铆钉靴。  在学校里单看到这个人,只会觉得他是个温柔又有点骚包的学长,谁知道背地里在走酷炫狂野派。我有点乐呵,整个学校里说不定只有我知道。  只不过沈一亭周六晚上在橙红驻唱时,也没有穿像前两次那样的衣服。  但他那顶黑色渔夫帽真的帅,很适合酷哥。  中场休息的时候,我跑去问沈一亭,“你的帽子哪里买的?我也想要一顶。”  沈一亭笑着说“可以啊”,还问“是不是想和我戴同款”。  我觉得他有点臭不要脸,我只是要个链接,就说我想和他戴同款,戴个头,我不戴了。  两个大男人戴同款,gay里gay气。我要独树一帜,不跟沈一亭的风。  我随口把这个问题糊弄过去,转而开始问:“你今天为什么不穿以前那种衣服?”  沈一亭两手一摆,“今天不想穿,今天走轻松学长风。”  他所谓的轻松学长风,不过就是一套很简单的黑色衬衣加黑色工装裤而已。  这不应该是汽车修理工风么。  我就这样和他讲了我的见解,他骂我没眼光没见识,差点冲过来揪我耳朵。  当然不能让他碰到我的耳朵,我飞快往后退了两步,结果脚一绊,蓦地撞上一个人。  我马上说了句不好意思,转过头,发现是陆严和。  “陆严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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