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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派三叔的脑海里面始终有一个挥之不去的画面:在雪山深处,天慢慢黑下来,喇嘛庙的火光亮起来,他觉得那边是人间。而他在这边坐着,无法靠近。他跟人间唯一的一个联系是收音机,它在放着他自己的音乐。
在临近西湖一所军区疗养院的单人病房里,南派三叔摇着一张黑色轮椅。他管这张轮椅叫“查理”,这也是他认识的一只蟾蜍的名字。前些年他在一座山里跑步,看到一只蟾蜍,独自躲在紫外线灯箱里,等着吃被灯光吸引过来的虫子。他从小到大把这类孤单的东西都叫“查理”,这是个不吉利的名字,只有在他不开心的时候才会出现。
他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作为中国最成功的畅销书作家之一,他影响了很多人和事——他自己的工作室,他签约的出版公司,与他合作的游戏和影视公司,他创办的故事杂志以及社交空间里900万庞大的追随者队伍——这只是他所拥有和被赋予权力的一部分。
在过去的几年里,他经常需要参加7个小时以上的签售会,每天接听近百个邀约合作电话,在最多的一年里他出了5本书。他的签售现场来了两万人,全场高呼他的名字,他走上台,手一举,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了。
壹
但现在,他独自一人,没几个人知道他在哪儿。他就像是回到了28年前嘉善干窑镇的外婆家,体弱内向,孤单一人,总觉得无事可做。在地里偷偷烤个红薯,结果将别人家的祖坟给烧了。在外婆家他遇见了第一个“查理”——一个搁置在架子上落灰的笔记本。
在一个夏天,他躺在铺着凉席、挂着蚊帐的露天院子里,听到了人生的第一个故事。那是一个关于血尸的谜团——书生、古棺、古祠堂,还有萧索的灵堂和漫天的妖雨。他被这个故事吓得泪尿齐崩,但在那一刻,“查理”消失了。
按照当时还叫徐磊,日后南派三叔的说法,“某种心智的成长,停滞在书生进入村庄的雨夜。”
他从小就是个擅长讲故事的人。他父母早年在大兴安岭支边,去过那里的无人区。外婆家是窑主,窑从地里淘钱,把泥烧成金子,所以大部分的故事都和地下的世界有关。而他的奶奶是船娘,一辈子生活在河上,河道中淤积的故事在水面泛起。
对三叔来说,说故事是他与整个世界和人打交道的方式。在幼儿园,人们经常会发现一个奇怪的场景,十几个小朋友围着他,听得哇哇大哭。有时候故事讲完了,他就开始胡编,也没有什么人能够察觉。上初一的时候,他某天早上醒来,发现床边有张字条:“1974年,月亮飞走了。月亮是个大骗子。”上面的字迹是他自己的。那是他做梦的时候写的。
“我从小追求的东西,说白了是一种认可感,”他回忆,“而讲故事恰恰是我比较容易获得认可感的途径。”
这一开始并不容易。上学的时候,他模仿金庸、古龙和倪匡,练习了上千万字的稿子,但家人没人觉得写东西是正道,“很多被我妈烧了。”他高中最好的科目是生物和数学,作文并不突出,因为按照他的写法,“1000字连开个头都不够”。
在杭州的一所大学毕业之后,他很快买了车,贷款买了房。他开始创业,经营了一家销售赌具、饲料添加剂、大葱和香菇等的外贸公司——常年的买家是一个危地马拉的拉丁人。初期没挣什么钱,还要还房贷,有段时间差点儿和弟弟一起上街捡垃圾。后来所有的危机都解决之后,他吃着螺蛳,喝着啤酒,回到家往床上一倒,“人生中再也没有那么幸福的时刻了。”
在2006年,公司遇上了经济危机,生意惨淡。他事情少,就趴在网上,看天涯、猫扑上的灵异帖子,晚上说给妻子听。总把妻子吓得往怀里扑。“同样的一个故事,他说起来就恐怖得多。”妻子说,“你不如自己写吧。”
他心动了,第一反应就是写小时候外婆说的血尸的故事。他们家没有书桌,他新买了台笔记本电脑,放在电视机的纸箱子上,坐在地上写。三千字,半个小时就完成了。“50年前,长沙镖子岭。4个土夫子正蹲在一个土丘上,所有人都不说话,直勾勾盯着地上的洛阳铲。”这段话成为了日后所有故事的开始。
那时候他连贴吧的账号都没有,只有一串IP地址,显示“ZJ省HZ市网通”,现在已经被当成网络遗迹瞻仰。在中午到睡觉前的时间里,他又一口气写了三章,字数近万。这时候贴吧网友的评论已经把帖子翻了几十页。
虚荣心立马上来了,他干脆一宿没睡。在天亮的时候,他摇醒了妻子,面色苍白,伸出四个手指说:“四章,两万多字,全部写好贴上去了。”在几天的时间之内,帖子的点击量超过百万。“我对其他事都没什么兴趣了,做生意,赚钱都没有兴趣。”大半夜醒过来,还趴在荧光屏上刷一下网友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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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很快就找上了门,跟他签订了合同。他给书起了一个很唬人的名字:《盗墓笔记》。
贰
在疗养院,南派三叔把轮椅摇出门,问护士要了纸笔。这时候他已经宣布封笔不再写作。这位前程序员在白纸上画了一阵子,写了一段关于微信内嵌的系统的程序代码。就如同写作一样,每个程序员的代码风格都是不一样的,好的代码既有功能性又少噪音。这段代码写得简短精致,让人想起了他类似的推进故事的方式:简练而又高效。
他擅长描绘那些跌宕起伏的情节,那是一种包含了虚张声势和耐心的节奏。“写作就是故事的排码。”他说。大学刚毕业他在码头干一份装集装箱的工作,一个集装箱别人都只能装20箱货,他进去观察了一下,指挥工人按他的方法摆放,还要避免被压坏或泄漏,最后装了30箱。
同样的一点体现在他对结构美感的痴迷。他收集昆虫标本,迷恋它们骨架的精简与轻盈,尤其是它们的躯体,呈现出一种完美的黄金分割的状态。相似的是,他在写作上也呈现了这种洁癖,他的创作上需要一个完整的闭环,“最后要回到孤独上来。”就如同《盗墓笔记》里终极的青铜门和《大漠苍狼》里最后的深渊。如果达不到,他就会很痛苦。
在上大学时,他把金庸、古龙的小说拆解开来,琢磨多少字内这个人物说了几句话,这些话指向哪几个情节点,为什么要这么写。“当我把金庸的小说拆得只剩一个骨架的时候,再把我自己的故事情节往里边塞。”这让他了解了抓住人心的奥秘。
经纪人林芝曾经和一群人围坐一圈,在一间黑暗的房子里听他说《盗墓笔记》的发展情节。当他逐渐开始,把一个个角色说死的时候,里面的人已经无法端坐,捂着耳朵:“不要再说了!不要再说了!”
在签订出版合同之后,他过上了晚上熬夜、白天去公司转一圈就睡觉的日子。他经常没有灵感,总要去洗澡,一天洗个七八次,油脂全没了,身上痒得不行。他每碰到一个人,都会迅速判断这个人的性格,把他放进脑子里的人格库。那个仓库里像是超市的分类货架一样站满了人。有一次,他用新闻稿的笔法虚构了一篇小说,被当成是真的转发了上万次。在一个月之后,小说里写的完全虚构的感动人心的主人公竟然出现了,并且接受了政府的表彰。
他喜欢磨炼自己的描写和叙事技巧。每次遇到陌生的人,他都会迅速判断这个人的性格,把他放进脑子里的人格库。那个仓库里像是超市的分类货架一样站满了人。有一天,他用新闻稿的笔法虚构了一篇小说,最后被当成是真的转发了上万次。而在一个月之后,小说里写的完全虚构的感动人心的主人公竟然出现了,并且接受了表彰。他难得写活了一个人。
不同于其他很多网络小说作家的是,他有一种独特的极富画面感的写稿方式。他始终觉得自己的人物是活的,他在脑海中打开了一扇门,他能闻到气味,感受温度,静电的情况和干燥的湿度。“如果这个房间里让我很不舒服的话,我的写作就会非常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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