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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进击的巨人(第1页)

夜幕下的巨人看不出样貌,只能看见一个黑影,只不过黑影的动作确是如此明显,就像是一个变态,对着一面石墙温柔的抚摸着。

这面墙没有城门,城中也没有安排卫兵在这附近巡逻,因为根本没有必要,没人能硬生爬上四五丈高且表面光滑的城墙,哪怕轻功再好的侠客也不能。

墙头的砖石打磨的极为圆滑,如果有人想要用飞索勾住爬上来也是不可能的,还是那句话,除非有人能像飞鸟一样飞进来,不然是不可能悄然无息潜入这座城的。

然而下一刻这巨人却做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动作,他开始慢慢的向后倒退,倒退中步子迈的极为豪迈,更显得腿长,不多时便退到了离墙数十丈的距离。

接着他弯腰,用手支撑着地面,身体弯曲肌肉紧绷,就像是张臂拉开的弓弦,双脚用力的蹬在地面上,在松软的泥土中硬生扣出了两个小坑,双脚带动着粗制布料下的肌肉开始虬结,腿部分明的肌肉线条就像是刀削斧凿出来的艺术品,可惜掩盖在了衣服下无人察觉,然后微弯的膝关节用力,奔跑!

与其说是跑倒不如说是射!他就像一只离弦的箭,极速下的奔跑直接让巨人瞬间变得无影,原地留下的只有一声爆音和漫天扬起的尘土,巨人身周的风声凌冽,衣服刮得哗啦啦响。

如果此时能有人在一旁观看的话必然会目瞪口呆,因为从起跑到第二次到达城墙只隔了短短数息,淡淡月光的照耀下巨人就像是一道活过来的影子,带起了狂暴的劲风,而脚每踩到地上都会带起一个深深地土坑。

离墙还有两丈远的距离时,他直接单腿一蹬飞跳了起来,没有飞鸟般的优雅,有的只是无与伦比的震撼冲击感,几十丈的助跑距离带来的是巨大的惯性,大到哪怕这惯性和一匹狂奔的马相撞,飞出去的也只会是那匹马。

大脚直接蹬在了墙上,一脚,两脚,带着千钧之势,完全打破了当初建造城墙设计者的世俗常识,巨人在这垂直与地面的高墙上,飞奔起来!

垂直在光滑的城墙上跑起来,这是神话,不是武功,然而这名身高腿长已经超出了世人理解范畴的人,此刻离神话无比接近。

跑几十丈都仅仅用了几息的人,四五丈的城墙自然用不了多久便跑到了头,哪怕这是于地面平行垂直的,事实上从起跑到跑上墙头依然在数息时间的范围内,只不过这流畅的动作和充满力的美感,让人无暇注意到时间的短暂。

有句话说的好,叫上山容易下山难,上墙容易,因为在上去的过程中能够借到力,那下墙呢?巨人用行动回答了这一点,他先是转了个身,让自己的脸冲着墙壁内侧的方向,摆了个下蹲的姿势,然后无比随意的向后一跳,带着呼呼风声落了下去。

哪怕是巨人身材高大,双腿爆发力惊人,这么高的高度凭空落下也不可能安然无恙,黑夜看不见他的面貌表情,只能从纹丝不动的身体感受到他的冷静。

就在离地还有半丈不到的距离时,在衣服下蓄势待发的紧绷双腿,猛然由蹲势转为踹,双腿像大力掰弯又松开的白蜡木棍直接蹬在了墙上,“砰”的发出了一声闷响,紧接着巨人落在了地上,隐约听到了一声闷哼。

哪怕缓冲之势大减,也还是有一点冲击的,但这高墙就被这巨人用如此暴力直接且不带一丝技巧的方法就征服下来,代价仅仅是闷哼一声,任谁瞧了都会生出不可思议之感。

只听巨人落地后闷声闷气的咕哝着:“干他姥姥的二姨奶,这么累的活老子以后可不干了,差点没给老子的大腿弄断。”很难想象完成了这一惊天壮举的人会如此没风度的说出这种话。

旁边没有人,他翻越的的这个位置是雇主挑选好的,基本上算城内的角落,平日里根本不会有人来。当然,他也不怕这是陷阱,如果真的是,那么就杀出去,这种自信是常人所不能及的,然而跳完了后他发现不是,于是他便嚣张放肆的一个人坐在地上自语着。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疲惫的原因,巨人夜色下的身躯显的矮小了许多,过了一会,巨人又开始自语,但是声音突然变成了微哑的笑:“桀桀桀,听说成家今夜还在开晚宴,他们居然相信一个杀手就会这么准时来杀他们,就像待宰的羊羔,真的好听话啊。”

声音带着沙哑的邪意,接着说道:“如果我现在就去杀人的话,那他们会是什么表情呢,桀桀,真的好想看一看啊,不过还是算了,这样杀下去太过于无趣,就给他们一天活着的时间吧,桀桀……”

到这里,这人的身份自不必说了,就是杀手中的传奇——人屠,单凭这一手蛮力越城墙的功夫,人屠也当得起传奇二字。

不怪成员外敢于今夜如此放松近乎到放肆的状态,人屠在完成任务时除了杀光的血腥以外,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便是准时。

说是何时何日到,便是何时何日到,说是今日杀,绝不会留到明日,也不会提前一日,所以江湖上人们还为人屠起了别名——阎王,阎王叫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于是阎王慢慢起身,掸了掸身上尘土,默默地消失在了黑暗中。

…………

…………

成家众人喝的酩酊大醉,浑然不知自己险些在别人的一个念头下就会变成醉梦中死去的糊涂鬼,他们只是放纵的喝着,来到这里的没有傻子,这世间是公平的,得到到多少便会付出多少,能让成员外拿出令他本人都心痛的银子和幼妹做代价来保命,可见此事难度之高。

高到什么程度,到了需要自己去搏命的程度,人的命只有一条,没了就是没了,不是所有人都得到了阎王的恩惠,当然,被人屠这名“阎王”杀死不算,人的内心深处都有冒险精神,与其小打小闹慢慢悠悠的混一辈子,不如直接用命博一个未来。

这就是江湖中人的痞性,他们绝大多数都没有家人负担,爹娘或是死于各种事故灾难,到了现在也未娶亲,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明显的光棍精神让他们来到了这里。

接下来晚宴结束,迟恭铭和成于坤二人组织仆人将满身酒气的众人搬回了屋子,少数没有喝醉的人则是傲气十足,几乎都是绿林一方,他们自顾自的走回了屋子,也没有帮助其他人的意思。

而王刘则是自己走了回去,旁人想要来扶被他直接拒绝了,今天他确实喝多了,一波一波的灌酒就没停过,他自己也是老实,来者不拒,硬生生喝倒了不知多少好汉,武功高不高根本没人探出来,但是至少在酒桌上他击败众人,成了当之无愧的第一。

摇摇晃晃,直线几步的距离,王刘像走迷宫一样走了好久,这样的状态下他还是坚持一个人回去,于是领他来的那个仆人半是敬佩半是担忧的神色在后面紧缀着他。

王刘喝多了也不知道有人跟着,时不时走错了路,后面的仆人就在旁边提醒他一句,然后他就改成正常的方向继续走,就这样花了比来时数倍的时间王刘终于回到了屋子,找好了位置,任由自己的身子直挺挺直接向后倒去,躺在了柔软的床上,鞋袜也不脱就这样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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