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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我们向梧的肉嫩,血香,更招蚊虫喜欢一些。”
向梧气哼哼的,“这福气我才不想要!”
将择好的菜放到盛满凉水的盆中,我想,这样的氛围,倒是不错。
如果是那几个锦衣玉食的大少爷……我勾了勾唇角,心中笃定,他们肯定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笑什么?”向梧小声问我。
“哦,在想龚天成他们那几个。”龚天成,是我的从小到大的朋友,向梧在学生时代的时候,就通过我认识他们了,“他们肯定想不到我在做什么。”
其实我看得出向梧对龚天成他们并无好感,那几个家伙周遭“纨绔子弟”的氛围过于浓烈,飙车玩妞开派对更是家常便饭,我算是他们中的异类,被他们称为“搞艺术的清高人士”,出行前龚天成给我打过电话,当时向梧也在场,听见我要去干什么,他立马哈哈大笑,“疯了吧你,为了哄你那小编剧开心,竟然愿意做到这个地步?”
跟这种人谈人生理想和艺术追求就纯纯是对牛弹琴了,我什么也没解释,只敷衍一句:“回来之后有空去玩。”便挂断了电话。
此刻,向梧终于将手中的菜择完,他叹了口气,跟我说:“你最近这么平易近人,我都要忘记你其实也是个富家少爷了。”
这算是夸奖吗?本能告诉我,应当不是的,思绪微滞,一时间我码不准向梧的态度,但那时我同他的关系,其实也还没到真正有话就说的地步。
所幸,向梧最终补充:“不过,就算是富家少爷,你也是个特别的富家少爷,起码,你愿意真正来到这些地方来,体会这里的生活。”
向梧的这句话,其实很大程度上地安慰到了我,我所做的这一切是出于自己的真心吗?还是说仅仅只是为了让自己在别人眼中有一个光辉灿烂的形象呢?这其实是一直以来困扰我的问题,我是真心想拍好一部电影,想去展现一段时期,一些特殊的人群特定的生活,但我又觉得,我所处的阶层或许会令我的作品不可避免地带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审视”,我相信这也是向梧想努力告诫我的,也是我接下来在同向梧相处的过程中,需要时时刻刻注意到的。
所以,这一刻,我冲向梧冲向梧笑了笑,告诉他:“感谢肯定。”
向梧外公的手艺竟意外地不错,坐在饭桌上,我才知道原来向梧的外婆不会做饭,所以一直以来,在这个家中都是由外公担任“主厨”。
“还好老伴过世得早。”向梧的外公端着饭碗,“要是我先走了,谁来给她做饭吃呢?”他勾起唇角,笑容那么豁然,目光却那样温柔。
“外公……”向梧放下碗,目光中隐含担忧。
“哎,别愣着,快吃。”短暂的失落之后,外公再次笑了出来,他连忙给我和向梧分别夹了两筷子菜,向梧沉默片刻,端起碗大口大口地吃着,我也没再说话,只将这口味独特的农家菜放进嘴里,细细品味着。
“我们向梧的朋友,真是文雅。”吃完饭,向梧的外公看着我,给了我一个肯定的笑容。
向梧哈哈一笑,“人家可是从大城市来的,大少爷呢。”说着,他端起桌上的空碗,向厨房走去。
“是吗?大少爷到我们这来做客了?我们向梧真有本事……”
看着他们爷孙俩的背影,那一刻,我在我的心中,他们二人像是化作了一幅画,或是一张照片,在我的记忆中永久保存。
外公家有一大一小两辆自行车,在向梧建议我和他一起到这乡间骑行的时候,我看着那两辆风格迥异的自行车,不免问:“那我们谁骑哪一辆呢?”
我没想到向梧会果断跑向更小、更旧的那辆小飞哥牌家用自行车,“我小时候一直都骑这辆的,走吧。”
剩下的这辆是山地,路上,向梧告诉我这是他舅舅买给他的生日礼物,“好骑是好骑,但我不喜欢,我就喜欢从小陪我长大的这个,而且,你人高腿长,骑山地更好看一些。”他拨了拨那颗金属制的圆形铃铛,发出欢快的笑声。
我们一起在田野间的大路上骑行着,路上,我看见了河边摸鱼摸虾的小孩;简陋的篮球场内,我看见身着校服的高中少年;菜田里的大妈们隔空交换着情报,传着不知来自哪家的八卦,这些人,看着真开心啊,我想。
至始至终,我都没有戳穿向梧,我明白他是想将好的东西留给我,让我有更好的体验。
印象中,好像只有父母会对我这样好了。
向梧这家伙,我明明从未为他做过什么,他为什么能一直笑着,并且发自内心地感到值得呢?
第12章他在乡村
我们的车最终停在了一处干河坝边,这里不像其他的地界,没有那么多小孩在这来摸鱼、捉虾,但是看得出,以往这个地方是有水的,向梧走在我前面,先一步跳到了满是鹅卵石的地面,他说:
“以前,我老是一个人在这里玩。”
“一个人?”
“嗯,一个人。”向梧转过头,冲我微微一笑,“我喜欢一个人,人多了,就捉不到鱼了,我反应太慢,捉到那些鱼的,往往都是那些孩子王。”向梧的步伐是轻快的,他找到一处洼地,蹲下身来,虽然此刻内里已经干涸了,但向梧的模样,却像是内里还盛着清凉的溪水似的,“这里面,以往会有很多小鱼,还有蛙卵,你见过蛙卵吗?大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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