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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放纵修(第1页)

自打离开了林琳家的那一天开始,罗战峰回到了学校的宿舍,把所有曾经和林琳有过哪怕是一点点关系的物品,都丢到了垃圾篓。

其中包括了他在高考后知道上了哪个大学的时候,才特意在老家买的“花花公子”牌钱包。

当初他和几个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去逛街选钱包的时候,好朋友还戏称那个花花公子钱包最适合他这个花花公子了,他当时听了还笑骂了一句:“我靠,我是花花公子?那你们几个混蛋是什么?”他那个时候大概也没有办法想到,他,最终真的在有一天,成了一个花花公子式的浪子。

如今物是人非,该丢弃的都丢了吧,以后也许可以无牵无挂。

罗战峰原以为自己已经彻底忘了这份初恋,忘了林琳,在离开林琳之后,他再找了不少的女人,都是一段时间后不是他自己主动甩了别人,就是他自己被女人甩了,然后是他再重新的去找一个,分分合合的,除了证明他自己其实还是很吸引女人的之外,一无所获。

对于感情,罗战峰是感觉越来的越麻木了。

在后来他追求女人寻找刺激的过程中,他抢过认识的朋友的女朋友,这也算是发泄一下他自己被朋友抢过女人的郁愤,只可惜还没有把那女人搞上床,就被那个女的甩掉了。

原因很简单,是他居然还有那么一点点的良心,在上那个女的时候心里犹豫了一下,没有真的把那个女的给上了,结果却被那个女的说他并不是真的爱她,继而在第二天就把他给甩了,重新回到了原来那个事实上是先背着她找了另外一个女人的男朋友身边,这也正是罗战峰之所以会和她走在了一起的原因。

就是后来她终于发现了自己居然被原来的那个男朋友“劈腿”了,才决定和那个男的提出了分手,然后和罗战峰好上了,甚至在后来的一段日子里面,表现出来的“绵绵爱意”还让罗战峰想起了当初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林琳。

更讽刺的是,罗战峰在当初那女的还没有发现自己男朋友背着她找上了别的女人的时候,就已经很清楚那个男的背着她另找女人的这个事实,记得当初那个男的还亲口告诉过罗战峰,已经和自己原来的女朋友(也就是后来跟罗战峰差点有上那么一腿的女人)分了,然后才找了后来的那个女的。

因为两个女人罗战峰都是认识的,大概就是为了面子上的好看,所以那个男的才对罗战峰说了他已经先和第一个女朋友分了吧。

如果不是知道那个男的所作所为,同时更知道了那个女的已经和那个男的正式分了,罗战峰也不会真的就和那个女的正式在一起那段时间了。

所以说,罗战峰并不算真正意义的抢了朋友的女朋友,只是他自己想当然的而已。

那个女的,在后来罗战峰心里的感觉,其实也有利用了他的成份,利用他去刺激她原来的男朋友,最后更是抓住了一个借口,再次甩了他,回到了那个一直在苦苦哀求她回心转意的那个男朋友身边。

甚至在最后的时候,她更是给了他一句话:她男朋友,毕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女人对于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始终是爱恋一点的!!

这句话,几乎让罗战峰当场抓狂了,想当初,难道他就不是林琳的第一个男人了?

“他”背叛了她,她利用了他而甩了“他”,最后又原谅了“他”的背叛重新回到“他”的身边,而他,不仅再一次被狠狠地在心上刺了一刀,同时,更让他狂吼上天的不公,他没有背叛林琳,甚至一心一意的对待林琳,而结果,却刚好是相反的。

关系看起来好像很复杂,其实很简单,反正只需要知道的一点就是,也正是因为这一次“遭遇”,让罗战峰把对女人的最后一点良心都自己割了下来,丢在地上被狗叼去当成点心了。

罗战峰后来玩过一夜情,和一个接近30岁的白领,样子看上去还算不错的,以他自己审美女人那么挑剔的眼光,也给了那个女人80分。

尤其是那个女的身材很好,皮肤很滑,三寸金莲很让罗战峰感到满意,甚至是一点点的迷恋,凭着那女人小脚的完美,罗战峰再给那个女人增加了10分。

可以说,罗战峰其实是一个有轻微恋脚癖的男人,最喜欢的就是女人的纤纤玉脚。

所以在和那女白领春风一夜之后,他曾经想过和那个女人再来个“多夜情”的,只可惜,对于要做这种长久的情人,罗战峰接近扁平的钱包并不足以支持这一点,找情人,那可是要花钱的。

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自从林琳之后,罗战峰对着自己赌咒立誓:以后绝对不会再在女人身上花费哪怕是一分钱!

在后来罗战峰的一生当中,都不再有“立誓”这种行为,但他始终都是认真的遵守了这一次的誓言,也因此在后来他所找的各个女人里面,都没有一个是需要他自己花过一分钱的。

当然,坐公共汽车去旅馆开房的费用不算,搞清楚,是坐公车的钱,而不是开房的钱,分别很大。

虽然说,如果让他向那个和他一起去旅馆开房的女人讨要坐公车的钱的话,虽然是有点无耻,但相信他还是可以做得到,只不过,坐公车那几块钱,也就算了吧,所以,他并没有要那些女人的钱。

由于以上这么几点原因,所以,虽然那个一夜情的女人对于罗战峰的某方面能力也感到非常的满意,可惜此时罗战峰内心已死,露水之情,一夜不再回头,甚至于对于那个给了非常高分的女人,名字都在第二天就甩在了脑后。

罗战峰在开始他漫长生命里的伟大事业之前的最后一个女人,是属于一种“偷情”的概念,就是把有夫之妇搞上了床。

至于故事情节,很老土,也很经典,过程不怕老土,最重要是事实:老公背着自己在外面养女人,结果那有夫之妇气不过,决定对老公进行报复行动。

行动之一:她自己也要去酒吧找个小白脸养着,最终“很不幸”地遇到了既为了赚钱又为了方便找女人上床而第一次来到了酒吧当服务员的罗战峰。

坦白说,罗战峰和小白脸的形象相差实在是很远,可以说罗战峰没有哪怕是一点点的资格被称为小白脸,不是说他没有男人魅力,而是在于罗战峰的确是一点都不帅,他无法让人产生他是一个帅哥的感觉。

但这些都不重要,更离谱荒谬的一件事却是,罗战峰其实是一点都不喜欢喝酒的,自从喝了一次白酒,被那股辛辣味辣了足足有三分钟之后,就再也没有喝过了;

红酒,虽然有点甜味,但依然掩盖不了那种酒的味道,尤其是最重要的一点,红酒通常都比较昂贵,中国的普通家庭一般不习惯去喝,更不是罗战峰他愿意去消费的东西;

而啤酒,以前他倒是和朋友一起喝过几次,一次性喝上那么几打都不会醉,只是会上几次厕所,所以,用罗战峰他自己的话来说:“我靠,他妈的那啤酒比中药还要难喝!!”

在酒吧里面,一瓶普通的啤酒也要十几块,等于罗战峰大学时期三天的伙食费。

而就是这么一个不喜欢喝酒的“混蛋”,却跑进了酒吧打工,最后居然还让他学会了调酒,所以正应了他自己的一句常挂在嘴边的话:“天理何在啊。”

戴着眼镜斯斯文文,但是身材却明显地显示出是经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的苦练,显得非常标准的身材,甚至是有点壮硕的罗战峰,加上即使算不上小白脸但依然非常有性格的五官,脸上那有点颓废的须根,心死而忧郁的眼神,也有着一种强烈吸引女人的味道。

用罗战峰他自己的话来说:“简直就是无知少女的偶像,成熟女人的杀手,情场之中的万人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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