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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玲玲第一部爱情小说《爱人》的序又说:“年青的时候渴望当作家,极可能是因为不快乐……开始的时候所追寻的是一个较完美的世界,而直至最近才发现,我所追寻的,其实不过是残缺的人生而已……我的作品几乎都只环绕着一个主题,那就是人生的不美满。”
作品得以结集成书不是件兴奋的事吗?最低限度对自己来说,总是好的,但钟玲玲如是说:“《爱人》的出现完全是一个无法挽回的错误,但我恰巧又是一个在某些事情上十分坚持,终不悔改的人。”
是不是一切文字,都要摆出灰蒙的布景才感人?是不是只有不快乐的、残缺的才值得写?作者总是在一张孤立的木椅上沉思,或者烧一根烟,或者把头垂下来。
我在很多年后回味一批永恒的金曲,或会发现,全都是惨惨绿绿的,当年谐趣的竟忘得一干二净了。昨天有人问起,为什么总爱写灰色的歌词?我说悲哀容易写得好,又多人共鸣。
有时我宁愿这只是个随便拿来推搪的答案。
别人父亲
在街上碰到一个男人,三四五十岁吧——大家要知道,年纪这负累,主要看自己,有些人三十岁已经可以变得可怕;至于四十岁或五十,已经无争执计较的价值,都差不多了。
男人在我面前,我在他背后,大家中途行走着,他忽然急刹车,来个老虎跳,跌跌撞撞,脚法竟有着孩童的活泼精彩,不知是否念及令人忘形如孩童的快事?我加快几步超越他,看着他的面目。
可惜这动作和他面部的神情并不相称,而且也辜负了他身上大好质地的梦特娇,不过我想,这男子一身佬气,必定是别人的父亲了。做他的孩子真幸福,可以有一个忽然像上了身的父亲。这是真心话。
然后我努力想着我认识的一些父亲,印象都非常稀薄,证明也并非十分八卦。不过有一个印象比较深,而且令人感动。人已经四十岁,却喜欢吃雪糕。二者虽无甚关联,但大多数坚持吃烟不吃雪糕,饮茶不饮汽水,吃客家菜不吃自助餐,以维持形象。如今五十那批父亲特别如此。所以此人能吃雪糕,已属难得。那夜寒风阵雨,我在他们家,他竟然兴致到又要吃了,要儿子去买,儿子幸福得很,用惯练的神情拒绝,这个瘾起的父亲唯有亲自冒雨买回来,冬天有雨的晚上吃雪糕。他又常常挑惹儿子和他下象棋,并且不时为举手欲回的问题争执。
像这类和孩子对招的父亲,本来不算罕见。年纪较轻一批,受过一些新式方法的教育,都会实施执行和下一代混熟这一套。但这父亲的稚气却全发自性格气质,单方交手背后并没有机心。虽然他穿的也是梦特娇,也不大重要了。
李碧华式
自从李碧华的读者数量激增,成为畅销作者以后,便又有一批批判她的读者或作者出现。万二分不满意:重复过去,笔法单调,思想传统,卖假或浅哲理。
先别管这是否事实,但假如李碧华不是得到太多人的宠爱,尖锐的矛头或会指向别的标帜,只是或者;而重复,没有成长,深浅真伪的问题,又得动用大量的精力,冷静分析才说得清楚。
然而像我们这样软弱的读者,因为钟情于李小姐笔下的世界:古旧建筑、戏班生涯、鸦片烟枪、日本小吃,便觉得有这同道人,不愿意挑剔执著。而且我相信她一向都在落力地写,有时不免下手过重,大量的四字词,过于敏锐地观察外物——如此或者便陷于重复和虚浮,漂亮的文字包裹着人生,这往往便是我们情愿入口的,很甜;即使写的是苦情,也悲哀得动听美丽。这世界,愿意把生命看成一具具骷髅,无益地挑剔探究的人,还是不多。
因为李碧华的文字看得人愉快,李碧华式的伤感便得以成为优雅消闲的方式,我便是这样想这样看她的杂文小说,先松弛一番然后才鼓足气力咬着唇看西西、钟玲玲等。而好的东西本来就不一定令人皱眉和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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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吵过后
L洋名Philip,我们顺势叫他肥佬,而他也确曾肥胖过。肥胖的人表达凶相比瘦人多些麻烦,所以L平日是颇为温和的。他本来要吃家乡鸡,你要潮州菜,他说,也好。你后来要意大利餐,他说也好。甚至不如上他家吃,也好。整天也好也好,有时不免令人怀疑其实什么都不太好,大家相处之间缺少摩擦,不够轰烈。
谁知,L这个曾经肥胖的人,竟然是和我吵架吵得最熟练的搭子。坐下来谈得入题便交手。他负责挑衅,我负责动怒。他说五轮真弓老了,安全地带旋律旧了,《傻女》不那么动听,我便死力维护。他见我分辩得急切更加愈骂愈乐,越发不讲理由。最初和他吵起来只为坚持立场,且多少也带点闹笑成分;不过每次都因为过分投入,居然便看着他的面目可憎起来,暗自冒了点真火,到大家倦了合上口,才慢慢熄灭,想到他其实故意把事情说得过了分来撩怒我取乐。
有一次我们争吵的话题较为认真:“谁的工作最辛苦承受最多压力。”而且还是三国战,我和第三者联手轰他的工作,薪酬厚得压死人,还有什么资格埋怨?说得他一脸灰,要走了。
我和第三者坐在霎时间空荡平静的厅内,才不觉说起公道话来,L,其实是很辛苦的,即时传译,每朝醒来心脉便开始暴跳至下班……简直来不及关怀体贴的样子,吵闹时口头所讲的是一回事,内里总又另有别情,我们知道,他也会知道的。
他真的知道我们知道。原来,这庞大高壮的L,一个大男人居然走了又折回头,留在门外蹲着身偷听我们讲争吵过后的真心体己话。他什么都听到了,虽然老早已经心知肚明。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争吵?如果有机会看见对方吵过一个段落之后,因为虚耗大量气力和口沫,乘势转身躲入厨房倒杯开水补充那张嘴脸,也许就觉得他也不是那么可恶,饮得过急还喷得一鼻子水呢。
本来全心全力吵吵便最好,面红耳热但心头温暖,毕竟随便吵得起一场架的人并不太多。不够了解,怕动了真火留案底,太了解又往住缺乏神秘感,提不起劲。现在连L都揭了底牌,还吵什么?
和L见面疏了便发觉他着实比前消瘦,已经称不上肥佬。有次在置地门前约见,或者因为久别,面庞竟变得尖削,他还上前拍拍我的肩头:你怎么了?
想不到在他消瘦时才变得真正温柔。然后我们便上路,他高大的身影走在前头,慢慢就像每一个从置地广场走出来的人一样。我赶忙加快几步,不是怕失散,只是想问他,我们还会好好坐下来吵一吵么?有一天如果我们老了不再吵了,我真的希望那纯粹因为牙齿落尽气力衰退的缘故,别无其他。
金庸古龙
还是初中学生的时候,看了电视上《陆小凤》等剧集,鉴于主角们大多临风而至,竟就这样着迷于不动声色忽地展开一把纸扇的姿势,竟就这样喜欢中国,起源竟然是这样的,真遗憾。
那时大家一班非常平庸的同学,一早起身上课落堂小息午饭放学回家吃饭做功课看电视睡觉等待明天上课,自觉十分平庸,便非常钦羡古龙世界。特别是那些名字。
我和一个叫荣基的人,在上课时讨论美丽的名字。大抵因为自卑,故十分称许古龙制造的人名:西门吹雪、陆小凤、花满楼、李寻欢、花无缺。大部分不吃人间烟火。还认为金庸笔下的主角,名字俗得多,郭靖黄蓉杨过张无忌赵敏小龙女,意象不如古龙远甚。又嫌金庸的情节牵涉大量史实,朝代分明,十分繁冗;古龙则时实不明,几疑身不在人间世。
谁知,人愈大便愈鄙弃古龙的简化哲理,虚无情节,理想人物。嫌真实的自己不够普通,喜欢金庸有血有肉因而也有泪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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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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