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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格二十五美元
二月六日脱逃之黑种少女,名叫佩姬,属具名人所有。十六岁,浅肤穆拉托,身高普通,直发,五官端正,姿容尚可——颈上有一锯齿状伤疤,系灼烧所得。该女必定企图充作自由民过关,且极有可能已获解放证书。她讲话时低眉垂首,智力亦无过人之处。言谈疾速,尖厉刺耳。
约翰·达克
五月十七日于查塔姆县
“我主耶稣,带我回家,家在那片热土……”
贾斯珀死也不会停止歌唱。里奇韦从他们这支小小的车马队最前方吼叫,要他闭嘴,有时他们还要停下,让博斯曼爬进马车,照着逃奴的脑袋一顿暴揍。贾斯珀嘬着指头上的伤疤,消停一小会儿,接着又唱。一开始不怎么出声,只有科拉能听见。但是很快,他又要唱出来了,唱给他的家人,唱给他的神灵,唱给他们路上经过的一切人等。他会再受一番管教。
有些赞歌科拉以前听过。她怀疑不少是他自己编的;韵脚驴唇不对马嘴。要是贾斯珀有副好嗓子,她也不会介意,可是耶稣没在这方面赐福给他。也没眷顾他的外貌——他长了一张歪斜的脸,两条小细胳膊,配在下地干活的农工身上,殊嫌怪异——更别提他的运气了。最缺的就是运气。
在这一点上,他和科拉颇为一致。
离开北卡罗来纳三天后,他们带上了贾斯珀。他需要押送。贾斯珀从佛罗里达的甘蔗地逃出来,一直跑到田纳西,他在一个补锅匠的食品柜里偷吃的,被当场抓获。几个星期之后,看守长才找到他主人的下落,但补锅匠无力承运。里奇韦和博斯曼正在监狱附近的小饭馆喝酒,而小霍默和科拉守着马车等候,镇里的书记员找到这位大名鼎鼎的猎奴者,代立协议,于是里奇韦的马车上就多锁了一头黑鬼。他可没料到这小子是只百灵鸟。
雨水敲击顶篷。科拉享受着轻风,旋即为自己还在享受而感到羞耻。雨停以后,他们停下来吃饭。博斯曼先抽了贾斯珀一个耳光,又咯咯一笑,解开马车地板上的锁链,松脱两位逃奴。他在科拉身前跪下,一边乱嗅,一边像往常一样,说着下流的许诺。贾斯珀和科拉的手腕、脚踝仍然戴着镣铐。这是她上镣子时间最长的一次了。
科拉拖着脚走开。极目远眺,整个世界都烧焦了,受了蹂躏,海一样的灰烬,茫茫的黑炭,从平缓的田野一直向上,铺满丘陵和群山。黑色的树歪斜着,伸出细弱的黑枝,仿佛指向远方一个大火不曾触摸的地方。他们经过的这一路,看到无数的房屋和谷仓只剩下焦黑的骨架,烟囱竖立,像坟墓的标记,毁掉的磨坊和粮仓空留了裸露的石墙。烧焦的篱笆标示出牧养牲口的地方;动物们是不可能活下来的。
两天的路程走下来,他们身上落满了黑色的粉尘。里奇韦说这让他有了回家的感觉,他是铁匠的儿子。
这就是科拉看见的:无处藏身。在那些光秃秃的黑色树干之间,就算她没戴着镣铐,就算她有机会,也找不到躲避的地方。
一个身穿灰色外套的白人老头,骑着一匹暗褐色的马小跑而过。像他们在这条黑色道路上碰见的其他旅人一样,他也带着好奇放慢了速度。两个成年奴隶倒是司空见惯,可那个身穿黑色礼服、赶马车的有色少年,还有他脸上怪异的微笑,总是让陌生人感到不安。那年轻的白人头戴红色的圆顶硬呢帽,挂着一块块干巴皮革穿成的项链。等他们认出那是人的耳朵,他便龇出一排豁牙,牙早让烟草染成了棕黄。发号施令的是个年纪大一些的白人,用阴森森的目光阻止了一切交谈。那旅人继续向前,拐过了弯角,道路从两座光秃秃的山头中间穿过,正好在这儿绕了个弯。
霍默打开一床破被子,让他俩坐到上面,再把他们的伙食分别盛进两个马口铁盘子。猎奴者允许他的囚徒得到均等的一份食物,这是他刚入行时养成的习惯。这样做减少了抱怨,他让客户出钱就是了。在焦黑的田野边缘,他们吃着咸猪肉和博斯曼准备的豆子,一波波的干蝇发出刺耳的声音。
雨水放大了火的味道,让空气变得格外辛辣。每咬一口食物,每喝一口水,烟都在上面加了佐料。贾斯珀唱道:“往上跳,救世主说了!往上跳,往上跳呀,如果你想看到上帝的脸膛!”
“哈利路亚!”博斯曼吼道,“肥嘟嘟的耶稣小宝宝!”他的声音回荡着,他跳起舞来了,黑水四溅。
“他没吃东西。”科拉说。前几顿饭贾斯珀就没吃,他嘴巴紧闭,抱着双臂。
“不吃就不吃吧。”里奇韦说。他等着她讲些什么,因为他已经习惯了科拉对他的话嘁嘁喳喳地说上一番。他们了解对方想要的东西。她保持了沉默,以打破这种默契。
霍默飞快地跑过来,狼吞虎咽,把贾斯珀的那一份饭吃掉了。他感到科拉在盯着他,咧嘴一笑,但没抬头。
车倌是个怪里怪气的小屁孩,十岁,和切斯特差不多大,但浑身上下浸透了老家奴特有的感伤,举手投足显出一副老练的做派。他对自己漂亮的黑色礼服和高筒礼帽十分用心,揪出织物上的一个线头,恶狠狠地盯它一阵子,好像那是个毒蜘蛛,然后才把它轻轻弹掉。除了喝令他那几匹马,霍默是不怎么讲话的。至于种族上的亲近或同情,他一概没什么表示。大部分时间,他只当科拉和贾斯珀是看不见的,比线头还小。
霍默负责赶车,杂七杂八的维修保养,还有里奇韦所说的“记账”。霍默维护着生意往来的账目,并把里奇韦的故事记在一个小本子上,平时揣在外衣口袋里。猎奴者说的哪些东西值得记到上面,科拉分不清。男孩还拿出同等的热情,记录市井闲话,外加一五一十的天气观测。
有天晚上,由于科拉的撺掇,里奇韦宣称自己这辈子从来不曾拥有奴隶,只有霍默做过他名下十四个小时的财产。为什么不要?她问。“为什么要?”他反问。当时里奇韦经过亚特兰大的城郊——他大老远地从纽约过来,刚刚将一对夫妻送交主人——遇到一个想还赌债的屠夫。屠夫老婆的娘家把这男孩的母亲作为嫁妆送给了两口子。上一回手气不好,他卖掉了孩子他妈,现在轮到孩子了。他胡乱弄了一张告示,写明价钱,挂到男孩脖子上示众。
男孩那种奇怪的伤感,让里奇韦动了恻隐之心。霍默圆滚滚、胖乎乎的脸上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同时流露出不羁和宁静。这是个骨子里和他一样的小人儿。他掏出五美元,买下男孩,第二天就写了解放证书。别看里奇韦半心半意地轰他走,霍默还是留在了他的身边。屠夫对有色人教育没什么成见,因此允许男孩和一部分自由民家的小孩一起学习。里奇韦出于无聊,也教他识字。只要火候到了,霍默便假装自己是意大利人出身,把问问题的人弄得五迷三道。偏离常轨的盛装花了很长时间才逐渐成形;他的性情仍然没变。
“如果他是自由的,那他为什么不走?”
“走?往哪儿走?”里奇韦反问,“他见得够多了,他知道黑孩子没有未来,不管有没有解放证书。在这个国家,他是没有未来的。肯定有些下流胚会抓住他,一转眼便把他卖掉。跟着我,他还能了解世界。他能找到目标。”
每天晚上,霍默都会一丝不苟,打开自己的小书包,取出一套小手铐。他把自己锁到车倌的座位上,钥匙揣进口袋,这才合眼。
里奇韦发现科拉在看。“他说只有这样,他才能睡着。”
每天夜里,霍默打着呼噜,睡得像个有钱的老头。
再说博斯曼。他跟里奇韦东奔西走已经三年。他本来是个南卡罗来纳出来的游民,投身猎奴事业之前,干过一连串的苦力:码头上扛活的,讨债的,挖坟的。博斯曼算不上脑子最好使的伙计,却有察言观色的本事,知道里奇韦想要什么,这份才华可以说不可或缺,却也同样阴森怪诞。博斯曼入伙时,里奇韦的团队一共五人,可是渐渐地,手下人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个中缘由,科拉一时也没弄明白。
人耳项链从前的主人,是个名叫史壮的印第安人。史壮自诩为追踪者,可是他能八九不离十地嗅出踪迹的只有威士忌。博斯曼通过一场摔跤比赛赢来了这件首饰,可史壮对比赛条款不服,博斯曼便抄起铁锹,暴打了红鬼。史壮丧失了听力,从此逃离团队,远走加拿大,到一座硝皮厂打工去了,反正传闻如此。耳朵虽然已经干巴了,皱缩了,可是天气一热,还是挺爱招苍蝇。但这也挡不住博斯曼喜欢自己的纪念品,新客户脸色突变的样子更让他无比受用。里奇韦有时提醒他,印第安人戴这项链的时候,苍蝇从来没烦过他。
博斯曼吃吃停停,呆望着远山,一副不常见的深思的模样。他走到一边去撒尿,回来时说道:“我觉得我爸打这儿走过。他说那会儿这是一片大树林子。等他再回来,这里就全让拓居者砍光了。”
“现在是光上加光。”里奇韦应声说道,“你说得没错。可这路只是条马道来着。下一次你要修路,博斯曼,千万记住弄一万个切罗基人,给你把它踏平。省事儿。”
“那些人去哪儿了?”科拉问。有了跟马丁多次夜谈的经验,白人什么时候要讲故事,她都能有所察觉。这让她有时间考虑自己该怎么做。
里奇韦是热心的报纸读者。缉拿逃奴的通告让报纸成了这一行的必备物品——霍默做了一丝不苟的收集——时事新闻通常可以印证他对社会和人类的诸多高见。由于工作当中遇到的个体类型,他已经习惯了讲解最基本的历史常识。他不能指望一个奴隶少女了解周边地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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