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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
这个动作孙志新懂,这便是托孤……汗,送子了。
孙志新放松的松了口气,孙小鲁自己养定了!而它的家人也相信自己,不会以为自己是强行掳走它,那么就不会有狼群对部族的报复攻击事件发生。也许进一步想,有着自己和它的和平相处,又有着孙小鲁做为纽带,也许部族遇到危险时它们会来援助都说不定。以这头狼的表现,它的智商真的很吓人,让孙志新怀疑它其实只是有狼的外表,狼皮套里装着的是人!
孙志新抱起孙小鲁,指指自己,指指孙小鲁,做出要带走它的动作。那狼一直侧着头看,最终点点头,承认了孙小鲁的归宿。
如此又把孙志新雷到,尼玛!它在点头,太像人了。
实在没办法把这样聪明的狼当野兽看待,孙志新挪动着屁股坐到它边上,继续拿熏肉喂它。在它吃到第三块的时候孙志新看出来了,它是真的喜欢这个味道。
哦也~有着好厨艺果然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
知道孙小鲁安全的归自己了,不会带来什么危险,没准还认识了一头巨狼当朋友,孙志新实在高兴得很,一块一块的熏肉不计本钱的一样往外掏,只巴不得它多吃一些。它不是很人性化吗?吃人的嘴软,这道理它应该懂吧?嘴软了后,以后咬人,特别是咬像自己这种它认识的人,那肯定是不太好意思下口的……所以,先用糖衣炮弹干翻它!
史上最诡异的一幅场影就出现了,一人一狼肩并肩的坐着,那人还像流水线作业一样往狼嘴里喂东西。那狼则是来者不拒,送一块来吃一块,就像是宠物被主人喂零食一样。同时还有一只小狼在一人一狼脚底撒欢似的奔跑,转圈,一只后腿上还夹得有夹板。显然的,它的腿伤愈合得非常之好,它看上去都不太瘸了……
还好这一幕纳鲁和泰格没有看到,不然两人铁定会晕过去。是以孙志新打算这件事死活都不说,呃……当然,有空得教这头狼认识一下纳鲁和泰格,要让它知道那两位都是自家的鲁玛,是自己人,别乱下嘴咬错了人,自己可不想当寡夫……
作者有话要说:
大表弟今天携大表弟妹一起参加俺们的游邱少云烈士馆活动。大表弟妹的名子很搞,我对她印象深得很。她小名叫小倩,我一下就喷了,问大表弟:“你是不是还有一个名字叫宁采臣?”
大表弟有点憨,居然没听懂。大表弟妹倒是笑喷,使劲拧大表弟的胳膊,道:“你妈特像黑山姥姥!”
给邱少云同志献了花,我们在记念馆里逛累了,找了个地方喝茶闲聊。
席间说起大表弟妹生儿子的惊险经历,那小子的胎位居然是臀位,后来只得破腹。
听完了,我很严肃的道:“这小子长大以后绝对是万受无疆。”
除了大表弟,大家全听懂了,很好奇的问为啥。大表弟妹则面色黑如锅底……
我姐是最懂我的,立即接道:“他打算屁股先出来见人,不是受是什么?小受嘛,总是先奉上屁股,地球人都懂的。”
众人笑喷。
表妹笑问:“假如他小**先出来,那就是攻啦?”
有可能,我认真点头,然后脑补那小娃娃得把身体折叠成什么模样才能小**先露头。
见我在沉思,大家问起缘由,我说了,一众人全体笑翻。
119、很恶搞的报恩狼传说
至此,孙小鲁正式在孙志新的家里安家落户。本来纳鲁和泰格都极其反对,纳鲁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在想问题,泰格除了这个以外,好像还可疑的有狼毛过敏症的反应,反正孙小鲁一靠近他,他就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只是这两人对上孙志新铁了心养孙小鲁的事,两人便都拿他没辄。这两个二货在其它的地方分岐很大,对上孙志新时好像都表现出同一属性,是夫管严那种耳根子软的,孙志新甚至连打算好的不要脸不要皮的去巴结这两人都不必,仅是唠叨了几天想养小狼,又拍着胸脯说没有危险,那两人头大如斗的劝说了几天无果后只得让孙志新养着了。
孙志新所不知道的是纳鲁和泰格为了自家吉玛想养一头狼,已经连着几天都没有睡好。为了自家吉玛心血来潮要养小狼的举动,两人天天都会入夜时分围着营地巡逻上好几转,就怕当真招来狼群什么的。直到迷惑的发现整个营地多了一头幼狼之后并没有真正引来什么危险,事实确实像自家吉玛所说的那样捡到了一个无主的狼,才慢慢不再注意这件事。
事实上,最先接受小狼的存在的人是布库。小孩和动物之间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古怪的缘份,在明白孙小鲁跟丛林里那种可怕的狼不一样,是自家吉玛养的以后,布库就放下了原先那种戒备,开始兴致勃勃的接近小狼。
不过孙小鲁不是很给他面子,起先布库靠近它的时候是要用自己的乳牙咬他的。幸亏孙小鲁是只幼狼,长的是乳牙,不着布库会倒大霉。后来混熟了后它倒是不咬布库,不过也不怎么搭理他,摆起谱来时那德性倒挺像那只很臭屁的巨狼。一般布库过来找它玩耍,它要不是不鸟布库,就是拿个毛绒绒的屁股对着他,再不就是用满眼藐视的神情看布库。
布库被孙小鲁萌翻了,除了自家吉玛和拾柴,来找孙小鲁玩就是他现在最喜欢干的事情。一只小黑犬似的皮实小黑娃和一只真正的狼在孙志新帐蓬里上演你追我跑的事天天都会出现。
很诡异的是哈里斯那个智力有问题的呆傻天真美青年很得孙小鲁的眼缘,也不知道是不是那青年浑身上下的气质太过纯洁且温和无害,除了孙志新以外,孙小鲁肯主动亲近的人就是他。最近哈里斯总喜欢往孙志新这里跑,每次来的时候孙小鲁都显出亲近的模样,会向他示好。
那青年倒是也极喜欢孙小鲁,有点什么好东西都会记得给孙小鲁留一份。他没事更是喜欢把它抱在怀里当毛球揉着玩,孙小鲁竟不咬他,顶多被揉烦了会逃向孙志新这里。
想当然的,孙志新养狼这件事在整个营地里显得很新奇。在这史前时代,连家畜都不曾养过,孙志新就直接鸟枪换炮的养了一头狼。结果便是引人人人好奇,人人围观,人人都在探讨这件事。一见面就问:“嘿!你见过族长吉玛的那只小狼吗?”整句话简直成了见面必问的一句话。
而后便会感叹:“毕达阿察拉苏真的与众不同,他连狼都敢养的。哎,你没见他对它那个亲热劲儿,跟养儿子似的。”
话语里多是钦佩,少有抵损,顶多是对狼这种生物出现在人群里而表现得有些不安,又因为接下来什么不好的事都没有发生又淡忘了。因为生活总是太忙碌,忙着做入冬准备,忙着要生计,史前人类的宽容与大度终于使得孙小鲁没有引起太大的风波就好好的在营地里生活了下来。
孙志新自己也知道这件事太过标新立异,正所谓树大招风不见得就是好事一样,孙志新养孙小鲁的养得低调得很,没事决不带它出去招摇,只在自己的帐蓬里呆着。一般只会在清晨或是傍晚人特别少的时候带着孙小鲁出去散伙,就像现代人早饭前或是晚饭后遛狗一样。只不过别人遛的都是狗,他遛的是狼……还是野生的丛林雪原狼。
其它时间如果孙志新得空的话就带着孙小鲁一起到山坳那里缝皮衣,继续和那头巨狼攀交情。
说来也有趣,那巨狼也总是来看望孙志新和孙小鲁,只要孙志新和孙小鲁去了山坳,它就肯定在那里。要么先至,要么后到,就像是和孙志新心有灵犀一般。更独特的是它每次都独来独往的,没有见过它身后跟着有其它的狼。相处几天后孙志新更加觉得这头狼很独特,完全不像头野兽,倒像是会理智思考的人一样。和它比,孙小鲁才像真正的狼,一但野起来简直无法无天。
心里有很多问题想问那头狼,比如孙小鲁到底是不是它的孩子,又或者这头巨狼来自哪里,平时怎么生存,等等。可惜一个是哑巴,一个是头野兽,完全无法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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