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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被激怒时,不可能再有耐心和理智。
——威廉·康格里夫,《两面派》
斯特莱克在脏兮兮、灰蒙蒙的天空下朝办公室走去,雪仍然下得很大,他艰难地在越来越厚的积雪中迈步前行。虽然刚才只喝了水,但那顿丰盛的午餐使他感到些微醉意,并产生了一种虚假的幸福感,瓦德格拉夫上午可能在办公室也小酌了一番,让自己飘飘欲仙。从辛普森河畔餐馆,走到丹麦街上他那间四面透风的小办公室,一个四肢健全的成年人可能只需要一刻钟。斯特莱克的膝盖仍旧酸痛、乏力,可是刚才一顿饭就干掉了整个一星期的伙食费还不止。他点燃一支烟,低头迎着大雪,在刺骨的严寒中一瘸一拐地走着,暗自猜想罗宾在布里德灵顿书店会有什么发现。
斯特莱克走过兰心大戏院的凹槽柱时,默默地思忖,丹尼尔·查德相信杰瑞·瓦德格拉夫协助奎因写了那本书,而瓦德格拉夫认为伊丽莎白·塔塞尔利用了奎因的积怨,使其最终将怒火落实到文字。他想,这些都仅仅是找错了对象的怨恨吗?奎因恐怖地死于非命,查德和瓦德格拉夫未能报复真正的元凶,他们是不是在寻找活着的替罪羊,以发泄因挫败产生的怨气?或者,他们觉得《家蚕》受到外部影响的说法是对的?
走到威灵顿街时,“教练和马”酒吧的鲜红色门脸对他产生了强烈的诱惑,现在膝盖疼得要命,他很大程度上依赖手里的拐杖。啤酒,暖意,舒服的椅子……可是一星期内三次光顾酒吧……可不能养成这样的习惯……杰瑞·瓦德格拉夫就是一个活生生的反面教材……走过酒吧时,他忍不住羡慕地往里看了几眼,流光溢彩的黄铜啤酒泵,那些不像他这么自律的快乐男人——他眼角的余光看见那个女人。高个子,黑大衣,双手抄在口袋里,在他身后的雪地里快步行走:正是星期六晚上跟踪他并袭击未遂的那个人。
斯特莱克脚步毫无变化,也没有扭头去看她。这次他不再玩游戏了。不会停下来试探她笨拙的跟踪技巧,也不会让她知道她已被发现。斯特莱克继续往前走,没有回头看,只有同样精通反跟踪术的人,才会注意到他偶尔漫不经心瞥一眼位置恰到好处的窗户或反光的黄铜门牌,也只有他们才会发现貌似迟钝的外表下隐藏着高度的警觉。
大多数杀手都是粗心大意的生手,所以才被抓获。对方在星期六晚上短兵相遇之后,仍然坚持跟踪,说明她不是一般的莽撞,而这正是斯特莱克想要利用的。他在威灵顿街上继续走着,表面上对身后那个口袋里藏着刀子的女人毫无察觉。他穿过罗素街时,女人闪身躲起来,假装进了安格赛侯爵府的大门,但很快又出来,在一座办公大楼的方石柱间闪出闪进,又躲到一个门洞里,让斯特莱克走到前面去。
斯特莱克此时几乎感觉不到膝盖的疼痛。他浑身上下全神贯注,高度警觉。这次女人没有任何优势,不可能再打他个措手不及。如果女人是有计划的,斯特莱克猜想多半是想伺机下手。那他就需要给她一个不敢放过的机会,然后确保她失手。
走过皇家歌剧院,走过那些古典风格的门廊、石柱和雕像。到了温德尔街,女人躲进一个破旧的红色电话亭,无疑是在鼓足勇气,再次确认斯特莱克没有发现她。斯特莱克继续走着,脚步没有变化,眼睛目视前方。女人有了信心,从电话亭闪出,又来到拥挤的人行道上,跟踪斯特莱克,撞得行人们手里的购物袋左右摇晃,街道越来越窄,她在一个个门洞闪进闪出,拉近了跟斯特莱克的距离。
靠近办公室时,斯特莱克做出决定。他从丹麦街左拐,进入通向丹麦广场的弗里特克罗夫特街,那里有一条贴满乐队海报的光线昏暗的小道,能绕回他的办公室。
她敢来吗?
进入小巷后,脚步声在潮湿的墙壁上传出回声,他渐渐放慢脚步。接着听见女人来了——朝他跑来。
他靠健全的左腿猛然转身,挥出拐杖——随着一声惨叫,拐杖打中女人的手臂——斯坦利木工刀从她手里被打落,撞在石墙上,弹回来差点打中斯特莱克的眼睛——这时他一把钳住女人,疼得她失声尖叫。
斯特莱克担心会有某个男主角出来相救,但并未看到有人出现,此刻速度是最关键的——女人比他预想的更强悍,正在凶猛地挣扎,拼命想踢他下身,挠他脸庞。斯特莱克的身体巧妙地一转,夹住女人的头,她的双脚在湿漉漉的地面打滑,乱蹬乱踹。
女人在斯特莱克的怀里扭动,想来咬他,斯特莱克弯腰捡起木工刀,把女人也拖拽得几乎失去平衡,然后,他扔掉妨碍他制服女人的拐杖,拖着女人朝丹麦街走去。
他速度很快,女人挣扎得上气不接下气,没有气力发出喊叫。他押着女人朝沿街的办公室前门走去,这段寒冷的小街上没有购物者,而查令十字街上的行人也没有注意到任何异样。
“我要进来,罗宾!快!”斯特莱克冲着对讲机喊道,罗宾刚把门打开,他就猛力挤进去。他拽着女人走上金属楼梯,右膝疼得火烧火燎,女人开始尖叫,叫声在楼梯井里回荡。斯特莱克看见那扇玻璃门后面有了动静,是在他楼下办公的那个阴郁而古怪的平面设计师。
“没事,闹着玩的!”斯特莱克朝玻璃门喊道,拖着跟踪者上了楼。
“科莫兰?怎么——哦,上帝!”罗宾站在楼梯平台上,睁大眼睛瞪着下面说,“你不能——你这是在搞什么?放开她!”
“她刚才——又他妈的——想对我——行刺。”斯特莱克喘着粗气说,他最后猛一发力,把跟踪者拽过门槛。“把门锁上!”他对罗宾喊道,罗宾赶紧跟进屋来,锁上门。
斯特莱克把女人扔在仿皮沙发上。兜帽滑落下去,露出一张苍白的长脸,一双褐色的大眼睛,浓密的波浪形黑发散落在肩头。女人的指甲涂着猩红色蔻丹。她看上去不满二十岁。
“你这混蛋!混蛋!”
女人想站起身,可是人高马大的斯特莱克站在她身边,看上去气势汹汹,她便打消念头,重新跌进沙发,揉着自己白皙的脖子,刚才斯特莱克抓她的地方,留下了深粉色的印迹。
“愿不愿意交待你为什么要行刺我?”斯特莱克问。
“去你妈的!”
“算你有种,”斯特莱克说,“罗宾,给警察打电话——”
“不——”黑衣服的女人像狂吠的狗一样号叫起来,“他弄疼了我,”她喘着气对罗宾说,可怜巴巴地扯下上衣,露出结实的白色脖颈上的伤痕,“他拽我,拖我——”
罗宾手放在电话上,眼睛望着斯特莱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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