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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雨腥风都见得惯了,严鹤臣依然怕极了明珠掉眼泪,只是她眼泪多得好像擦不完,严鹤臣放下手,倚在靠背上,眼睛里含着几分笑:“晚晚,你不可以这样子哭,我实在受不住了。”
明珠抽噎了两下,而后反倒是上上下下地仔细打量起他来,她轻轻去拽他的袖子:“孟承,你让我瞧瞧,可是伤到哪里了?”他穿着白色的玄端,领口没有系紧,里头的肉皮儿和层叠的纱布就透了出来,明珠看着又眼圈泛红,口中喃喃:“怎么好端端就伤着了,不是说好了不往前线去的么。”
“小伤而已。”严鹤臣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把前几日的腥风血雨寥寥带过了,那日他奉命督查三军,行途未半,街市上头突然有人掏出火铳,枪口就对准了他,身边儿的侍卫扑上来挡了一枪,当即就倒在血泊里,今日才勉勉强强把人救回来,他的胸前也被残余的□□击中,血流不止。
城中混入了细作,消息一律不准散出去,也不许外头的消息进来,严鹤臣昏迷了整两日,第三日开始,信鸽已经不能再放出去了,早就知道明珠会心急如焚,没料到宁福这样快的手,就把明珠送到了他身边。
严鹤臣细细地打量着明珠,原本这女郎便是巴掌大的小脸儿,莹然的眼睛,如今许是这几日的颠簸,脸盘儿比以前更小了几分,眼睛楚楚地瞧着他,当真是我见犹怜。
“征西侯的父亲和武帝征战南北,共打江山,武帝薨逝之后,景帝即位,征西侯的侯爵世袭给了戴万山,他不满于偏安一隅,试图染指我大乾江山。”严鹤臣把明珠拉在身边的凳子上轻声说着局势,女子不得干政,说得好像理直气壮似的,可若不拿她当后宅妇人,而是自己的伴侣朋友,那当真是没什么说不得的。
“当年的征西侯的确是了不得的角色,武帝本想把帝位传给征西侯,一改家天下的局面,可到底比不过朝臣反对,还是把皇位传给了景帝,其实依我看,戴万山比景帝,更适合坐皇位。”严鹤臣说话的时候轻描淡写的,明珠莫名一阵酸楚,严鹤臣心里头怕是不怎么看得起这个父亲,甚至觉得征西侯的本事比自己的父亲更大些。
“如今两军鏖战,难分伯仲,”严鹤臣摸了摸明珠的头发,“其实我更乐意你待在京城里,哪怕在皇宫都比在这杀机四伏的地方强,可是啊……”严鹤臣指了指自己的胸口,拉着明珠的手贴在自己心脏的位置,隔着层叠的衣服,明珠能感受到他跃动的心脏,在狠狠灼烧她,明珠垂着眼睛,指尖还停留在他的衣服上,严鹤臣把她搂在怀里,下巴放在明珠的肩膀上,这是他最习惯的姿势,身体能和明珠紧紧契合在一起,“可是啊,小明珠,这里太想你了,前几日躺在床上,白日夜里都在想,也不知道你好不好,开不开心,有没有人欺负你。所以你过来,我一点都不怪宁福擅作主张。”
两个人正说着话,暮色已经彻底降临了,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外头有奴才过来传话,说是摆饭了,严鹤臣笑笑,对明珠说:“走吧,去吃饭。记得你爱吃鲈鱼,今日正好厨子烧了这个菜。”
明珠原本确实喜欢鲈鱼,清蒸的味道最好,她笑盈盈地应允了,任由严鹤臣拉着她的手往花厅走,往日里严鹤臣有时是要和郡守一道用膳的,只是这几日他受伤之后,就没有一起摆桌了,花厅里只有他们两人,好像回到过去了一样。
一晃一个月了,严鹤臣只觉得这样的日子像是做梦似的,他拉着明珠的手:“你打我一下,让我瞧瞧自己是在做梦么,哪怕到了现在都觉得那样的不清晰,整日里昼思夜想的人终于出现在自己眼前,严鹤臣心里头像是飘在半空似的。”
正说话间,已经有奴才开始端盘子上菜了,如今正战乱,吃食也从简,不过八个碟子,素多荤少,上了鲈鱼,严鹤臣示意端到明珠面前来,明珠笑笑,还没动筷,就觉得鱼腥味扑面而来,这股子鱼腥不同于一般的味道,像是把河底下多年的淤泥和腐烂的蓬蒿一同摆在眼前里似的,明珠登时就觉得胃里翻江倒海,她猛地捏着鼻子站起来,离桌子站得远远的,缓了好一会儿才把胃里那翻腾的感觉盖过去。
严鹤臣推开碗筷去扶她:“好端端的这是怎么了?”明珠体格一向好,这些年里没有什么小病小灾,严鹤臣实在想不出个所以然,只拍拍她的背给她顺气,“莫不是苦夏?可端午都过完了,一日比一日冷,哪还至于苦夏呢?”
不得不说,严鹤臣在这些和女人相关的事儿上脑子也比旁人慢一些,他挥手叫人:“去把沈平君叫来。”
“我没事儿,不过是……”明珠去拉严鹤臣的衣摆想把话说完,严鹤臣也不等她明说,“好端端的,怎么也该瞧一瞧,我才能安心,旁的话不必说了。”明珠张了张嘴,看着严鹤臣的眼神,到底是没有说出口。
沈平君是严鹤臣带来的郎中,从京城一路跟过来的,这么多年也在调理严鹤臣的身子,这几日正因为严鹤臣受伤的缘故随侍在这里,叫来也并不麻烦,他本以为是严鹤臣出了什么状况,三步并作两步地跑来了,看严鹤臣好端端地站在原地,身边站着一个身姿袅娜的女郎。
“瞧瞧夫人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就犯了恶心。”鲈鱼让人端走了,严鹤臣拉着明珠让她在桌边坐下,沈平君本就不擅女科,对女子的身体也不大了解,心里就有些犯怵,再加上他对自己的医术十分自信,实在不屑于给女子看病,明珠站在眼前,面色尚可,看上去也不像是有什么问题的样子,到底挨不过严鹤臣的位高权重,不情不愿地把手搭在了明珠手腕上。
他诊完脉心里更是不屑了,虽然有的症状他看不出来,也孕脉分明是最容易判断的,严鹤臣还在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沈平君慢吞吞的收回手:“没什么事儿,不过是妊娠反应罢了,饮食清淡即可,鱼肉的腥味太重,许是冲撞了。”
他这语气,像是在抱怨杀鸡焉用牛刀似的。严鹤臣哦了声:“没事儿就好。”许是受伤了脑子没转过弯来,等沈平君走了,他才后知后觉地问:“他说什么反应?”那妊娠二字太过陌生,是他挖空脑子都想不出的字眼。
明珠仔细地在杌子上坐好了,去拉他的手,贴在自己的肚子上:“孟承,你想要郎子还是女郎?”
整个人飘飘荡荡,没着没落像浮在半空似的,严鹤臣的脑子里空空一片,他木愣愣地盯着明珠瞧了好一会儿,才慢吞吞地说:“你……说什么?”
明珠被他的反应搞得笑了出来:“怎么好端端的开始犯傻了,七月末的时候在宫里头被刘太医瞧出来的。”
严鹤臣从没有像今日这样迷茫过,早先同明珠大婚之后,他确实也没有想过避子的事,早先他常年服药,太医也说过日后受孕只怕艰难,无须特别避子,他也没料到明珠会在这个时候怀孕,他感觉自己的魂儿像是从腔子里面被抽了出来,惶惶然的,竟手足无措起来。
天家恩情本就稀薄,严鹤臣也是刻薄寡恩的性子,除了自己身边儿的人,旁人的生死一概不论,就算是明珠,也是两个人一同共事多年才慢慢有的感情,可此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情在他的心底翻涌起来,明珠的腹中已经有了另一个生命,这个小小的孩子延续了他的血脉,严鹤臣的手贴在明珠尚且平坦的腹部,愣了很久。
明珠看着严鹤臣眼中充斥着难以置信的神色,而后猛地把她抱在怀里:“晚晚,晚晚,晚晚。”他迭声叫着她的名字,像是把无限感情都熔铸其中一样,他激动非常,眼圈都开始泛红,他说:“好端端的难为你们娘俩,一路千里迢迢地来到我身边儿。”他语无伦次也手足无措,心里有千言万语涌出来,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屋里头没有下人,只有他们两个人,若是有旁人瞧见,叱咤风云多年的严鹤臣,今日像个孩子一样腻在明珠怀里,红着眼睛,一定会觉得像是活见鬼了。
明珠的声音软软的:“那您还没回答我呢,您是想要郎子还是女郎呢?”她笑得温柔从容,像是柔软的一朵云,一团棉花似的,圆融没有半点棱角,好像全天下的温柔都被她占尽,再锋利的棱角都会被她用最温柔的方式包裹在怀抱之中。
“都好,都好。”严鹤臣心里头欢喜,“哪个都好。”严鹤臣从来没有露出过这样盛大的欢喜,他笑得能让人瞧见他眼角细细的纹路,他亲吻明珠的额头,鼻尖,含住她的嘴唇,在唇齿温存间,严鹤臣轻声说,“该怎么谢你好呢。”
他觉得明珠的恩情他这辈子都还不完了,就这样一个瘦弱温柔的小小女郎,给他撑起了一个伞,说要从此庇佑他,如今这么长的时日一同走过,她岂止是一个伞,更像是一片天,给他世界上最温暖的臂膀和滚烫的心。
严鹤臣从没有像今日这般觉得圆满过,他长长舒了一口气,把头埋在明珠的怀里,叹气着说:“晚晚,这事儿可还有旁人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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