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茴香糖不可能平均分,也分不清,但给每人多少还是很直观的。
一开始大家都差不多,直至只剩下最后一点的时候,它们被均分给了最年幼的伊丽莎白和理查王储。
曾经永远都能享受“在餐桌上只剩最后一块蛋糕时肯定会属于他”待遇的布丁公爵,终于明白了叔父拉斐尔的话。他讨厌比他小的孩子,这和茴香糖没关系,重点是祖母明明最喜欢的应该是他啊!
在当天稍晚,只剩下王太后和奥古斯特的时候,小老太太悄悄又给了奥古斯特一盒。
“别生气了,恩?你当然是我的最爱。”
两脚离地的悬空感,让奥古斯特下意识的就抱紧了离他最近的人,也就是拉斐尔的脖子,仿佛他只能依附他而生,他是如此的需要他,一刻也离不开。
也不知道这项举动到底哪里戳中了拉斐尔的high点,在老管家一天比一天快要忍不住,想要不顾主仆礼仪怒吼拉斐尔一场的日子里,拉斐尔每次见到奥古斯特,必然要把他抱起来,亲亲脸颊亲亲手,有时候甚至还会原地转几圈。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上如跳华尔兹一般优雅的旋转,周围的景象在晕眩里变得模糊,只有眼前的人格外清晰。
黑色的披肩长发,烟灰色的清冷眼眸,深邃立体,俊美无俦。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只站在那里,便能成为一副传世佳作,谁也不会忍心去伤害。
佳作同学抱着软弱无骨的小公爵:“真想一口把你吃掉。”
“!!!”这人怎么能随随便便说出这么恐怖的话呢!小公爵被吓的不轻。
然后,奥古斯特的梦就醒了,转圈的事情真实发生过,开口说要吃掉他的那部分就属于奥古斯特的奇怪梦境了。
不用老管家出手,奥古斯特自己便主动开始避拉斐尔如蛇蝎。
不是因为举高高这个有毒的举动,而是奥古斯特偷偷藏起了一封收件人明确写着拉斐尔.莫蒂默的信。
寄信人是奥古斯特的父亲,黑太子威廉三世。
与黑太子写给自家儿子的信一起被寄到了布里斯托尔堡,老管家把卷起来的羊皮纸放到了早餐旁,与从温室采摘的鲜花装饰遥相呼应。
类似于卷轴的信很长,散发着墨香,封口处烙着黑太子的个人火漆,还很少女心的用紫色的绸缎打了个蝴蝶结。
说这是母亲或者姐妹写的信也绝壁会有人信啊!
咳,信里所写的内容,一如黑太子的性格,总是充满了一刻也闲不住的多动症感。字迹龙飞凤舞,内容天马行空,用词语法比他八岁大的儿子还要“不拘一格”。内容无外乎是一些战场上抛弃了血腥与残酷部分的琐碎日常,谁也不知道在黑太子那六英尺二英寸小山一般高大的糙汉子躯体里,住着怎么样一颗话唠的心。他连今天在路边看到的一朵紫色的野花,都能写出好几百单词的描写以及由此想开去的联想延伸。
虽然黑太子废话很多,但奥古斯特收到信时还是很雀跃的,因为在那些乱七八糟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是一种名叫爱的东西。
虽然黑太子无法陪在奥古斯特的身边,但他却尽己所能的让奥古斯特参与到了他的生活里。
读完信后,奥古斯特就发现话唠爹不仅热爱给他写信,还爱给话唠爹不足为外人道也的弟弟写。长长的羊皮纸上满满当当的都是来自兄长的叮咛,甚至从侧面看上去,比给奥古斯特的还要厚那么一丢丢。但让奥古斯特觉得大事不妙的却是信里的内容,百分之八十都是话唠爹在炫耀他。
好比他对东方文化没由来的痴迷,也好比他前后判若两人的变化。
若再比照一下奥古斯特在这段日子里对拉斐尔的种种隐瞒……
……掉马简直是分分钟的事情。
奥古斯特被命运狠狠的糊了一脸恶意,作为那日他对命运竖中指的报复。命运就是这样的小婊砸,你热情,它高冷;你高冷了吧,它更高冷。反正它最高冷。
要不是拉斐尔有事夜不归宿,那熬夜熬到再次睡过去的奥古斯特,在今天早上需要面对的就不是让他心惊胆战的来自父亲的“爱”,而是东窗事发后的修罗场了。
幸好,拉斐尔没回来。
“你们没有收到父亲写给耶尔的信,懂?”奥古斯特当着绝对可以信赖的老管家和贴身男仆的面,从容不迫的把拉斐尔的信藏到了床头柜后面的暗橱里。
这暗橱是保险箱在中世纪的雏形,里面放着奥古斯特最重要的宝藏:母亲的一绺栗发以及父亲的来信。
老管家和贴身男仆低眉顺目,不准备对自家阁下这种侵犯他人隐私、并意图隐藏信件的行为发表任何意见,老管家甚至“助纣为虐”提出了要不要索性把信烧掉,毁尸灭迹方能永绝后患!
让忠心耿耿的仆从照顾位高权重的孩子的下场,就是孩子鲜少有几个不熊的。
奥古斯特考虑许久,最终还是没有同意。只是有点做贼心虚的想要再次把他和拉斐尔的距离疏远到最初的功课之友上。
讲真,拉斐尔对奥古斯特功课的在意程度,其实已经有点过线的了。就像是老北京人打招呼爱问“吃了嘛”,拉斐尔和奥古斯特打招呼的时候总爱笑眯眯的问,今天作业完成了吗?这么有空看骑士训练,是不是功课布置的有点少?
奥古斯特莫名回想起了上辈子母亲还在世时,被考试成绩和家长会支配的恐惧。
他甚至想起了以前从微博上看到的一个改编了守夜人誓词的段子:期末将至,我从今开始复习,至考方休。我将不去浪、不熬夜、不刷剧。我将不耽玩乐,不猎男色。我将悬梁刺股,生死于斯。我是图书馆的雕像,自习室的幽灵。我是唤醒黎明的号角,闪耀午夜的台灯,守望课本的双眼,追寻知识的灵魂。我将生命与希望献给期末,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魔尊大人要拯救世界[末世] 末世纪 一日为妃 情随你动 我以为只是路人.(穿书) 骷髅花冠 我在B站做菜的那些日子 重生之男主有病 驯娇记 皇后攻略(快穿) 她有点好看gl 快穿之作妖的时空系统 一言不合就犯病[快穿] [足球]中场大师2 医路通天 再宠一世 重塑人生(娱乐圈) 贾招弟穿越纪事 [修仙]天道至尊 九千岁家的小女儿
人人都说安荞凶悍泼辣好色外加好吃懒做和死不要脸,成亲半月把相公榨成人干,把婆婆打得鼻青脸肿,还天天装病不下炕干活,刚被休了就跑到山上跟男人私会。安荞怒纯属扯蛋。分明是那个混账小相公不乐意娶她,自成亲后夜夜出去鬼混,结果得了风寒。恶婆婆因此看她不顺眼,处处为难她,被她无意扇了一巴掌后火力全开,打得她三天下不了炕,最后怕她死了赶紧丢回娘家,谁料她大难不死不说还顺带救了个美男。可这话谁信?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安荞自打被休以后,这行情就好了起来,整天有男打着治病的名号来找,那股暧昧劲任谁看着都嫌酸。自打接受了这新身份后安荞也没了辙,整日就跟打了鸡血似的,先是斗婆家,被休后斗不靠谱的娘家,完了还得跟牛鬼蛇神斗,人生似乎就这么永无休止斗下去。安荞不禁叹人的一生充满了争斗,要么打了鸡血斗下去,要么躺尸。美男曰斗来斗去多累,快到爷怀里来歇歇。安荞斜眼好,你先躺尸。(本文架空,请勿过度考据)长歌旧文农家悍媳...
quot世界末日降临,大家逃命吧!quotquot泰山地界,主峰玉皇顶出现奇异景象,如同世界末日,分钟死亡人数高达数十人,世人震惊quot消息一出就快速传播到世界各地...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脚踏星辰日月,力可颠覆苍穹。一己之力,瓦解太虚,一剑之威,怒斩鸿蒙。强者,往往站在世界的巅峰,而弱者,往往抛尸荒野,正如侏罗纪时期各种生命对于未来的追求,没有规则,没有法律道德,有得,就是每个人都希望活下去的一丝执念,有得,只是杀戮才能带来的进步与蜕变,有得,就是踩着尸体方可会当凌绝顶的真理。不要在乎这个修真世界的各种规则,也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一个人,因为在这个世界,人都食子。唯有不停地杀戮,才能破除禁咒。达入圣境。PS新书魔道天途新书九五至尊均超过百万字完本。...
坑爹的!只不过不小心撞到酷美男而已,谁知这男人英俊得像神祇,却腹黑得像恶魔。有钱了不起啊,亿万总裁又如何?这个游戏她不玩了,总可以了吧!可程大总裁没这么好说话,他温柔的看着她不玩没关系,那是你的自由,不过,你爸可是提前预支了你的嫁妆,我给他的那个项目价值超过一亿!赔我一亿,咱们之间就结束!一亿?开玩笑,一毛她倒有不少!超级蛋白质,笨蛋白痴神经质!好!陪你玩,玩到底,大不了玩一辈子,谁怕谁!四年后,她带着宝贝儿重返B市。程逸奔还我女儿!没问题,只要你给我生个儿子,你女儿就还你...
(宠文+女强)因家族世代相传的蛊术,她家破人亡,逃亡途中吞下蛊皇,却因没能降服蛊皇而亡,后重生于异世云澜。她本以为能够平静生活,却没想到这里弱肉强食强者为尊,最终她不得不踏上一条强者之路…天下风起云涌,强者辈出,且看她如何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大放异彩,再赢得一生一世一双人!当凤凰涅槃,重生归来之时,这异世大陆便多了一个一笑风华足以惊艳天下,一怒冲冠能够伏尸百万的传奇!...
这是科技纵横的时代,也是属于我的时代!若脚足到达的地方,星穹都要颤抖!等手臂舒展的空间,岁月都要湮灭!用脊梁撑起的时代,万族都要臣服!将拳头挥舞的方向,宇宙都要粉碎!仙魔传承,肉身称雄,打碎天地念力独尊,纵横宇宙,镇压万族!倾尽所有,粉碎一切,打造惊颤星河的宇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