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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性的作家
作家分两类——不朽的、成功的。
着眼点不同,立足点不同,秉赋不同,修养不同,人生的历程不同,追求的目标不同,产生了两种不同境界的作家和作品。
“成功的”作家追求短期效益,有生之年收获到大量的名与利。但把作品做成了商品,按照“商品”的标准来“生产”,见风使舵,追逐一时一代人的口味,追求毫无营养价值的快消费,名与身同灭。
可能他迫不得已,可能他心有余而力不足,也可能故意为之,不论原因是什么,这一类作家的创作动机和创作目的是求到世俗的成功。“不朽的”作家则追求长远的效益,甚至是永恒的效果。譬如司汤达,他说他的作品是为一百多年后,为1935年的人写的。有这种目标意识的人,他的作品必得包含更多“永恒的”因素,终生追求的就是要把作品做成“不朽”。他感到人生所遭遇的一切生存之累,无不源自于那个“死”字,因此他站在“死”的鬼门关前,为自己、为大众设计人生。
这样的一生,在他就是无比丰饶、充满意义的。
我所说的作家,全是指后一类意义上的人物,他们的性灵被最充分、最完美地抒写和保养,因而成为天底下最饱满、最有生命力的“情痴”“情种”!
“情”是人类生命的种子。人类社会正是仰赖人的“情”力来维系、来生存、来延续、来发展的。也是靠了这份情,人们才和大宇宙相感相连相通,和谐共处起来。
但只是在作家心里,情水才汪洋恣肆,它是无垠的大海,更是浩渺的烟波,当在其中倘徉时,他就被它的美深深陶醉了,那胸中升起一股股莫名的、浩荡的春风,风过水面,摇漾开心魂——从此,他无法挣脱,自身迷失在“美”的心园!
对作家来说,美是一种气质,一种涵养,一种境界,一种氛围,一种欣赏和判断,一种愉悦自我的体验感受——它是作家的呼吸饮食,一时一刻离不了、丢不开的营养与生命。
美和一切美好的情愫联系在一起,令人无限向往与迷醉。
薇依说:唯有美在其本身才是好的。美是许诺,不是财富。它只付出它本身,从不付出它物。尘世间的其它追求都是求得手段,只有美,是世间惟一的合目的性,人类的一切追求中,都有它在场。因而,没有任何人置身于美之上或美之下。只有美才有权利得到我们的爱。
“灵魂爱美的天赋倾向,是上帝最经常使用的手段,以使灵魂迎着上天的气息敞开。”
而美的形式或美好的形象之所以美,乃是由于“从其内在放射出巨大的光泽”,这光泽使形象成为美的形式。另一方面,正是通过形象,内在的光泽才得以透射出来,成为“迷人的、可感的光泽”(巴尔塔萨语)。
可见,漂亮不同于美。漂亮是天生的、外相的、易逝的;美不仅是天生的,更具有由后天追求涵养得来的丽质与光泽,它是一种永恒,是“上帝”透过物质向人的微笑。
美感则以生理上的快感为基础、经由情感的超越与回归——超越后的回归来形成的。
它是心灵上的一种轻柔、舒朗、畅适、豁然的感觉;还是一点迷雾,把粗俗的现实软化、蒸馏,使现实看起来柔和一些、精炼一些、生动一些、有滋有味一些。
美和美感在作家的灵魂里是同一的东西,都具有柔软轻滑的性质,极易潜入、渗透作家生活里的一切。
美是水,由心灵把它载往,一路远航,一路会见、吸纳、滋润、化育外物,拓展开自身的天地,使心灵在流动中脱尽俗气、一尘不染、散洒金光,去通往世界,通往他人心灵的每一个角落。
由此,美又把作家的心灵与外界贯通起来,成为涵盖一切的学问,以美为对象,作家拥有的将是整个世界!
美既然是水,就具备了水的阴柔或雄放气质。阴柔里含藏一点朦胧,滋养培育开作家的美感,煽起他的想像。想像完美着、结晶着,把尤物更为美化。作家的心灵便与对象拥抱了、契合了、融而一体了。
雄放则是力与气势的冲撞,撞击想像,捕逐捉拿,转手化猎物为自己的筋骨血肉。
而在一切滋养、捉拿的对象中,最见高洁、妩媚、多姿的是作家的爱情——对作家而言,美不啻是爱情的结晶。
一切伟大的作家便都具有了扑朔迷离的心魂。
贝多芬的一生,倾注过真挚感情的女性,就达十个以上。经过初恋的诱惑,空缺的心灵张开它虚空的大口,时不时填进来一位可意的女人。这粒多情的种子,要不断经由爱情而燃烧——甜蜜的时候,它吹送天籁般甜柔的琴音;失落的时候,音符从胸中蹦出来,帮他轰打整个世界!
而歌德即使在耄耋之年,还能热烈地爱上一位动人的少女,并且向她求婚。像歌德一样,贝多芬爱秀美、纤细、气质娇好的女子,否则他认为还不如爱自己。
米开朗琪罗说:美貌的力量于我是怎样的刺激啊!
所以作家一生只欣赏、只追求那些有性灵、有修养的女孩子或男孩子,而不是那些遍地尽是的漂亮的“花瓶”。正如沈从文的“我不仅爱你的灵魂,我也要你的肉体”;正如灵肉一致的劳伦斯;正如令女人一见倾倒的拜伦;正如那个在不断“偷情”中度过了一辈子,才跌打翻滚成为“人类心灵的观察者”的司汤达;正如富有女子气质的罗曼?罗兰;正如爱上自己爱情本身的巴尔扎克;正如视爱情不是幸福的状态,而是“拔高了的争吵”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正如不畏死亡、流放,却为爱情低头的帕斯捷尔纳克;正如痴气横溢的钱钟书;正如风流倜傥的徐志摩;正如情中大侠金庸;正如“情痴”、“情种”的曹雪芹……
对作家而言,美是一道灵光,投注他深沉透彻、春意盎然、浪波浩瀚的心灵之潮里。
这道灵光,被情波荡漾,从心灵深处向外溅射,主体与对象之间便充满了纯情,它透明、光洁、雅致、明润、灵动、闪烁、迷离、豪壮,洇散开一丝丝苦涩甜蜜的滋味。
孕育、创造这种美的过程本身,所产生的美感和愉悦是无止境的,它也许渗透一种宇宙般莫测的悲哀,带有虚静的、不带日常情感的禅思。它是最激荡人心的时刻,是人的存在最高、最完美、最和谐的状态,具有欣喜若狂、如醉如梦、销魂动魄的感觉。
多情的作家,就这样被美俘虏了、迷惑了!待到留连忘返的时候,他就在美丽的湖边安顿下生命的家园。
这时,他成为美的终生伴侣——自美的天境中,为我们俗世的众生传来一件件高妙的精品,让离不开尘俗的人们,也领略一份心灵天境中秀美的风光水色,仰受那来自“天国”之颠的美之娇阳的洒照,使自己生长得更为健康、鲜活、性灵,更有人情味儿一些。
正像弗洛伊德意识到的:美的享受能够产生特殊的强烈的陶醉感。美没有明显的用途,它对于修养的必要性也不明显,但是没有它,文明就不能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说,给人类传送“美”的作家,无疑是人类文明的“救世主”,理应得到我们全人类共同的仰戴!
审美的爱
中国语文一般把“风流”或“淫”当贬义词用,指放纵,或指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所谓“放纵”与“不正当”,在各时代有自身不同的内涵,如何理解和把握,不至于扭曲、伤损人性,这该成为我们认识“淫”的价值所在。
吴宓先生曾将《红楼梦》里的“淫”一分为二:一为“体淫”,指“肉体的爱;感官的满足”;一为“意淫”,指“想象中的爱;审美的或艺术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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