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4章行猎北大洼
北大洼,瓜州绿洲上最大的湖泊,位于晋昌城以北六十里处,方圆近百里,形如泪滴,又名泪滴湖,湖水不算深,清澈可见底,白云倒影其中,水天一色,值此初夏时分,湖岸边芦苇重重,繁花似锦,绿草如茵,飞禽时时腾空盘旋,走兽成群流连湖畔,景色美不胜收,此际天刚巳时,正是走兽们饮水嬉闹之际,一群麋鹿悠闲地在湖畔踏着步,几只小鹿在一旁跳跃着,玩耍着,相互追逐着,时不时地叫上几声,间或你挤我拥地跑到湖岸边饮上几口清甜的湖水,嬉闹得欢腾无比。
一只体型壮硕的头鹿就站在湖岸边,丝毫没理会小鹿们的淘气,一味低头啃吃着青嫩的草叶,不紧不慢地咀嚼着,一派从容之气度,突然,一阵微风吹过,头鹿似乎听到了丝响动,疑惑地停止了进食,警觉地四下张望着,一双短耳朵竖将起来,不时地扑棱着,四肢细长而又有力的腿微微地弯着,随时准备发出撤退的命令,就在此时,一阵马蹄声突然轰响了起来,旌旗招展中,无数骑士从一座低矮的山梁后狂涌了出来,如旋风一般向胡畔包抄了过来,马蹄声急中,大地震颤,烟尘滚滚中,杀气冲天。
“呦……呦……”
最先发现了状况的头鹿发出一声悠长的鹿鸣,四只长腿一蹬,身形已如闪电般窜了出去,霎那间,湖畔正嬉闹的鹿群炸开了锅,疯狂地跟随在头鹿的身后,拼死向左侧狂奔而去,试图抢在合围圈形成之前突出重围,至于那些个羚羊、野猪等兽类则慌不择路地四下狂奔,整个湖畔登时便乱成了一锅粥。
六十步,五十步,三十步,眼瞅着还有个三十步的距离,便能冲出即将合拢的包围圈,头鹿的眼中闪烁着求生的渴望,嘶鸣了一声,拼尽了全力向前飞奔,强健有力的四肢踏得草叶飞扬,尘土四溅,只可惜,它人生的旅途也就只能到这里了——但听两声弦响,两支羽箭呼啸着划破空间,如电闪雷鸣般射入了头鹿的身躯,一支箭中脖子,一支正中头颅,巨大的冲击力生生令头鹿那庞大的身躯为之一顿,踉跄地倒在了地上,溅起尘埃一片,修长的四肢抽搐了几下,便不动了。失去了头鹿的鹿群彻底地慌了神,原本笔直前奔的阵型为之一乱,竟分头跑散了开去,怎奈羽箭如蝗而至,纵然麋鹿奔行奇快,又岂能躲得过乱箭的袭杀,不过片刻功夫,为数近百的鹿群除了十数只幸运者外,全都倒在了地上,血腥之气在空中四下弥漫,一片凄凉!
“哈哈哈……”一阵爆笑声响起,数匹骏马一冲而至,身材魁梧的史丰恭大笑着纵马冲到了头鹿的尸体前,一勒马,回首着随后跟将上来的萧无畏等人,一举手中的大铁弓,自豪万分地嚷道:“某胜了,张老弟,愿赌服输,今日可是有小王爷作证,容不得尔耍赖,哈哈,快,给咱家生火烤肉去,记着,肉要外焦内嫩,唔,还得带着血丝,嘿嘿,若不然,你就给咱家牵马洗蹬去,哈哈哈……”
“且慢,史老哥高兴得太早了罢,你那一箭固然是射中了头,可小弟这一箭也没走空,即便没有老哥那一箭帮了个小忙,这头鹿一样是个死字,岂能便说赢的是你,最多算是个平手,小王爷,您说呢?”张潮阳纵马来到近前,哈哈一笑,指点着头鹿脖子上的羽箭,高声辩解道。
“瞎扯,输了不敢认是不?小王爷,您可是公证,就您说好了,咱赢得起,输了也不赖。”一听张潮阳输了还不认账,史丰恭立马就拉下了脸来,嚷嚷着要萧无畏主持公道。
西北铁骑果然厉害,不愧是马背上长大的家伙,居然个个都如此了得。萧无畏昨日是应了史、张两位世家继承人之邀前来行猎的,这一路行来,见史、张、柳等世家的私兵个个骑术不凡,箭法精准无比,心中暗自感叹不已,此际见史、张二人起了争执,又都口口声声地要自己做仲裁,萧无畏这便微微一笑道:“你们谁都没赢,是小王赢了。”
“嗯?”
“哦?怎个说法?”
一听萧无畏这话,史、张两位顾不得相互怒视了,全都疑惑地着萧无畏,愣是搞不清楚萧无畏这话是从何说起。
“哈,不管尔等谁赢了,小王不都一样有肉可吃么,如此说来,岂不是小王赢了。”萧无畏哈哈一笑,不紧不慢地解说道。
萧无畏话音刚落,史丰恭先是一愣,而后哈哈大笑了起来道:“哈哈哈……,瞧小王爷这话说的,敢情我俩都成打下手的了,还真是打猎的不如猎的,不成,待会儿小王爷也得露上一手才是,张老弟,柳老弟,尔等说呢?”
“没错,早听说小王爷文武双全,今儿个一起出猎小王爷可不兴只当个客!”张潮阳同样也想萧无畏的能耐究竟如何,自是跟着起了哄,倒是柳鸣礼一味只是笑,却并没有跟着闹哄,不过眼神里却同样露着热切的期盼。
露一手?哈,露啥,露丑么?切!萧无畏身为皇室子弟,自然也是懂得骑射,可毕竟因着条件所限,于此道上的造诣只是过得去而已,实无法跟这群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的家伙相提并论,哪肯当众献丑,这一路行来,早打定了当一客的主意,此际见众人联合起来出言挤兑,萧无畏却也不惧,嘿嘿一笑道:“二位岂不闻善射者不射乎?哈,小王不射则已,要射便射天狼好了,若是二位能发现天狼,小王倒是可以一试的。”
天狼?瞧萧无畏这话说的,让众人到哪给萧无畏找天狼去?可怜史、张二人虽也算是通文墨之人,可毕竟以武为主,哪能跟萧无畏这般耍嘴皮子功夫,这一听之下,全都傻了眼,面面相觑地苦笑了起来,皆指着萧无畏笑骂不已,一众人等哄闹成了一团。
“小三,小三,奶奶的,跑那么快做甚,累死俺了。”就在一众人等笑闹之际,唐大胖子骑着匹胖马气喘吁吁地小跑了来,可怜唐大胖子人本就胖,骑术又差,这一路行来,尽忙着跟胯下那匹搏斗,早就累坏了,好不容易才赶上了众人,这一见满地的猎物,肚子立马就咕噜咕噜地响了起来,伸出肥大的舌头舔了舔厚嘴唇,嘿嘿地笑着道:“好,好肥的鹿,哈哈,小三,可以开伙了罢,可饿死咱家了。”
一众人等对唐大胖子这个浑人大多没啥好感,可都知晓此人乃是萧无畏身边最亲信之人,哪怕再其不顺眼,也不好当着萧无畏的面说其的不是,这会儿一见唐大胖子旁若无人地瞎嚷嚷,一众人等全都皱起了眉头,可唐大胖子却丝毫不加理会,吭叽吭叽地策马走到萧无畏的身旁,嘻嘻哈哈个不停。
“也罢,天色已近午,左右今日收获也不小了,不若就此扎营,小王这里多的是美酒,今日我等便在此畅饮一番如何?”萧无畏自是清楚史张两位今日邀请自己出来行猎乃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不过么,萧无畏其实也想趁机摸摸史张两家的底,此时见唐大胖子提议扎营,萧无畏自是不会反对,微笑地着众人,温和地出言征询道。
“成,小王爷咋说咋算。”张潮阳本就打算借机跟萧无畏好生聊聊,自是爽快地应承了下来。
“那好,吹号,收兵!”史丰恭见状,自也不会反对,一挥手,下令身边的号手吹号收兵,须臾,号角声起中,原本散落在四周的各府骑兵纷纷向中心聚拢了过来,不时有骑士跃下马背,去收拾沿路遇上的猎物,整个猎场上一时间显得颇为混乱,可就在此时,北大洼西面突地响起了一阵凄厉的号角声,旋即,一群群骑兵从远处一道山梁背后蜂拥而出,如奔雷一般向着猎场杀奔而来。
“该死,是回纥人!”一名侍卫在史丰恭身后的骑兵眼睛最尖,隔着老远便认出了杀将而来的是哪路人马,不由地高声喝了起来。
回纥,本属突厥国内的一族,后因不满突厥族的欺压,逐渐西迁,越过了阿尔泰山,进入了漠北,自顺平之乱后,突厥势力渐大,回纥被再次赶过了天山,在沙、伊、瓜、西以及葱岭一带分散而居,或依靠燕西,或投效突厥,也有不少部落彻底信奉了乌骨教,成了乌骨教东渐的急先锋,整个族群已是四分五裂,不复一统,然,皆尚自称回纥人。
“结阵,结阵,全军备战!”史丰恭虽不清楚杀来的是哪一部回纥人,可一见对方来势汹汹,哪敢怠慢,一把抽出腰间的弯刀,大吼了一声,下令各部即刻回撤结阵,原本尚在各处忙着收拾猎物的各府军兵听得号角声起,自是不敢怠慢,纷纷丢下马鞍上的猎物,疯狂地冲回到了本阵,依着各府军官的号令声,急急忙忙地排开了个防御阵型,等候着回纥人的到来,空气中不安的气息浓烈万分,马蹄声急中,肃杀之气暴然而起……
狩魔手记 寸芒 超级海盗王 网游之我爱金币 武神临世 我绝对不可能是妹控 恶魔篇章 重启家园 花开堪折 三嫁为妃,王爷耍心机 风流狂少 空间传送 江山美色 铁器时代 精忠岳飞 特种兵皇后,驾到! 高手寂寞 冰火魔厨 重活 仙路慢慢
重生之后,林真想对前世老公卢天民说的话是总裁你只是备胎。今生,我只想留住我的小凡。...
她是杀手,可是,她却被最信任的妹妹暗算了,到死才知道,因为她们爱上了同一个男人。再次醒来...
如果那天牵住你手的人是我,你会因此喜欢上我吗?他用了毕生等待,却终究没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那荒凉的内心世界里,他爱她,而她的心早已被一个死去的人霸占。他已经死了!他不受控制的朝着蜷缩在角落里衣不蔽体的女人吼道,再给你无数个十年,你也等不到他!他以为只要除去他,便可以真正陪伴她的余生,他不求占据她全部的心,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角落,便是天大的慰藉。可是哪怕是那个人死了,灵魂也依旧肮脏的霸占着她的内心,不留丝毫余地。如果当初你知道你荒废了十年,却等来了一个死人,你还会等下去吗?你明知道你终有一天死去,却为什么还要活着?...
前世馨宁远离亲人谋杀亲夫,被皇帝圈禁至死。重活一世,馨宁想着就算嫁了不爱的人,也要好好过日子。午夜梦回时,馨宁发现前世所谓的杀夫,另有蹊跷。越来越多的事情都和自己前世想的不一样,那些曾经她以为的荣华富贵和谐美满背后隐藏了隐忍痛苦和权谋诡计。就连那个莽夫,也让自己心动了。...
‘别人穿越重生,不是金手指,就是王霸之气多多。咋轮到我头上,就偏偏摊上个陌生的国度跟年代呢?好吧!能重新活过来,我觉得很庆幸。可老天为啥让我成为小山寨的土匪头子不说,还丢到这么一个人命如草芥,军阀大混战子弹乱飞的年代呢?’许斌站在山顶恨恨的说道。为了在这个陌生的空间活下去,许斌带领着山寨的土匪们,杀土豪斗官军只求有个栖身之所。拥有自保能力之后,他又觉得有点不满足现状,尤其看到身处的国家,也存在着前世他恨的咬牙切齿,嘴里整整嚷嚷着‘八嘎咪息粟米马森’的鬼子兵时。面对同样有可能出现的侵略战争,他深挖洞广积粮。带领一帮真心为国为民的好汉们,搅动着世界的脉搏。带领着一支被世人戏称为‘土匪军队’的大军,在世界的大洋之中翱翔,挥洒他们的赫赫威名。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匪军之龙腾四海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手持命运之书,降临诸神世界。执掌命运,凝聚神格,自大地而上升华,高举王座升到天上。众神不是万能的,而我无所不能。雷鸣-格兰特。PS喜欢信仰封神类书籍,但限于本人见识有限,本书并非DND体系,全书按照我个人构思写的,不喜勿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