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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一大早,杨里去了学校补课。之璐考虑再三,拿着贺清宁给她的地址,找到了那家心理咨询公司。
她的心理医生名叫朱实,三十出头的女子,得体大方,看上去就叫人舒服。知道她是贺清宁介绍来的,表示出了相当程度的热情。她的确是个有办法的人,很快就把情况问清楚,然后给出建议:“你失眠已经有两个月,出现幻听,哪怕是幻觉都是正常的。最有效的办法,让你前夫回来陪你再住一段时间。”
之璐摇头苦笑,“完全不可能。我只是想要睡个好觉而已,别的办法不行吗?”
朱实沉思,“那我再给你开另一种安眠药,副作用小一些。”她写着药方,又问,“既然放不下为什么又要答应离婚?百年修得同船渡,夫妻一场不容易啊。不是天大的原因,为什么要离婚?”
之璐垂眼,很久之后才有勇气开口:“我想,他是没办法忍受我了。最开始,他想要孩子,我不想要,有段时间跟他分房睡觉,这事我们吵过,但他还是依我了。我没办法啊,我不能刚毕业工作就怀孕生孩子,我也有我的事业,我的追求,我什么都没来得及做,怎么能要孩子?”
“后来的分歧呢?”
“是工作上的事情,也小吵不断。我们都忙,一个星期也只有两天可以在一张桌子上吃饭。我上班很累,家里的事情也顾不了那么多。离婚前两个月,他跟我提出来,不希望我再做记者……”这一下没了声音。
朱实用鼓励的目光看着她。
那天下班回来,接近十点了。她累极了,把自己和挎包往沙发里一扔,浑身散了架,不想动,开始昏昏欲睡;没睡多久,忽然惊醒过来。迷茫地睁开眼睛,看到叶仲锷坐在对面的沙发里,喝着茶,一言不发地看着她,脸上毫无笑意。
她冲他微微一点头,说了句“回来了”就打算继续睡。
这时听到他说:“之璐,你就是这么迎接你刚刚出差回家的老公?离开了一个星期回来,我以为你会热情点。”
语气不高,但话里隐约的怒气她不会听不出来。既然他都这么说了,之璐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睡,她坐起来,轻言细语地解释:“我连续加了两天班,累得要命,等我有了精神,一定会好好履行老婆的义务的。”极度的疲倦中,她皮肤的光彩消失殆尽。
叶仲锷皱眉,冷冷开口:“我记得你是我老婆,我实在很想知道,报社没有了你,就运行不了?”
在这个问题两人从来不可能谈好,即使精神充足之璐也不想跟他多争,何况现在这么无精打采。她去卫生间洗了个冷水脸,随意地挽了头发,出来问他:“吃饭了没有?如果没吃,我现在去煮一点,嗯,你想吃什么?”
没想到说完这话叶仲锷完全不领情,他指了指沙发,冷静而漠然地说了句:“过来,坐下。”
之璐沉默半晌,还是走。两年夫妻不是白做的,这样的语气,她有预感,下面他的这番话,绝对至关重要。
明知道至关重要,可真开口谈话时还是吃了一惊。
叶仲锷清晰地开口,一字一句,字字入耳:“之璐,好几个月前开始,我们只有晚上这个时候见面了。你看看这间屋子,完全没有生气。这个家已经不是家了,只是一个休息歇脚的地方。不论什么时候回家,家里都是空荡荡的。不能这么下去了,你辞职吧。”
因为太震惊,有很长的时间,之璐竟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她本能般地盯着他。
叶仲锷继续着那副谈判的口吻,说:“以前我也跟你说过,记者这个职业不适合你,但你执意要做,我依你。之璐,你扪心自问,这两年,我阻拦过你一分一毫?我以为以你的聪明,能把家庭和工作处理好,我一直给你机会。世界上不止你一个记者,大部分人都能处理得当,你为什么不行?我从来没反对你工作,你可以选择任何一个轻松的职业,但前提条件,你要顾家!”
昏沉沉的大脑这个时候彻底活起来了,之璐气恼得浑身发抖,她想反驳,许多的念头,许多的言语涌上来,可统统不能述之于口;她重重地呼吸,压下手指的颤抖,说:“这家是我一个人的?如果我不答应,你想怎么样?”
怒气“刷”的一下冲上脑门,叶仲锷声音抬高几分,厉声道:“钟之璐!去照照镜子,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上班的时候蛮精神,晚上回来就这样。脸白得像鬼,无精打采,走路都摇摇晃晃,看来,这个家没你的工作重要,是不是?宁可对你的同事喜笑颜开,对你老公摆脸色?报社没有你也能运转,你明天就去辞职!”
之璐也在气头上,一句话就冲出口:“那你现在不是在对我摆脸色!叶仲锷,我告诉你,辞职,绝对不可能!你无权命令我!”
恶劣的开端至此而始。之璐停止回忆,看了眼朱实,发现对方用温和鼓励的目光示意她说下去,于是苦笑一声,说:“他说我连家都顾不到,我不答应,我们的关系就越来越坏……朱医生,这些话我在其他人面前我都不能开口。我不瞒你,我们结婚快三年,但我几乎连他的内衣都没有买过……而且,那时候我不觉得自己做错了。我想,他没有我,也一样过得很好。也觉得他不理解我,他跟我提出离婚后我才明白,一直都是我错了。他忍了我那么久,终于对我死心,不能跟我再过下去,是啊,我这个做妻子的真的失败。而他,可以有很多更好的选择,我就想,那成全他好了……”
朱实安慰性地拍拍她的肩头,“你或许的确不懂得怎么照顾人,你前夫是你第一个男朋友吗?”
“不完全是,我高中时有个很要好异性的朋友,算是我男朋友吧,”之璐想一想,声音不自觉带上自嘲的味道,“他高三毕业后就去了国外,我等了他四五年,他倒是回来了,可要跟我分手,说,我一辈子都学不会怎么在乎别人。那时我不信,现在看来,陶儒说的真准……”
“这又是怎么回事?”
说来也话长了。在陶儒最后一次回国的时候,她就有了预感。并不是事后诸葛亮的说法,从他们在机场出口见面的那一瞬,感觉就不对了。尽管面前的这个男生的笑容未曾改变,可是他们之间无论如何找不回以前的感觉和气氛。毕竟,五年的时间都了,她连他五官的样子都不能完全记清楚了。为了确认他的模样,她仔细打量他,惊愕地发现自己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么想见到他,一时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停了停,终于展开笑容。
然后两人搭机场大巴回市区。车子里有暖气,两个人在架子上放好行李箱,并排坐下。几分钟的时间,大巴里坐满了人,呼出的气体盘旋在车子上方的空气里,太稠密仿佛有了味道。
回到市区后,之璐带陶儒去就读大学的招待所住宿。陶儒对住处向来挑剔,又或许因为在国外待的时间过长,一看到招待所陈旧的老房子就皱起了眉头,显然这里不符合他的审美习惯。
之璐无奈,又带着他去了学校西面的西苑宾馆。平时在网上或者打电话的时候两人话题就不多。他有兴趣的,她没兴趣;她喜欢的,他不喜欢。现在更不知道说什么。她想,不论怎么说,还是应该找个话题来谈谈,这个念头刚在脑海里闪过,陶儒就握住了她的手。她有些不习惯,下意识地想甩开,可他也用了力气更紧地握住,轻轻说:“我回来陪你过圣诞节。”
其实,哪里需要他的陪伴?之璐不以为然。往年的这个时候,寝室的一帮姐妹出去,吃饭,喝酒,骑着车满城市逛热闹的地方,跌跌撞撞地回宿舍,第二天浑身不舒服,趴在床上起不来。如果第二天有课,就瓮声瓮气地说:“之璐,老师点名的话,帮我们请假啊。”日子如此舒服,完全不需要别人出现。
刚结婚的时候,叶仲锷说了一句话:“结婚之前,有很多次,我都打算送礼物给你,可我面临着非常大的困难。认识你后,我才忽然发现,这世界上原来有一种人,你简直无法用任何东西来增加她。你就像一只完美的鸡蛋,能打破那壳,只有心灵上的契合。于是我的选择是,我送你书,送你想看但是又找不到的书。”
现在想来,叶仲锷那时的目的不单纯。他别的时候不好找,偏偏总是在她和陶儒相处的时候打电话来,说带了书给她。目的是如此的昭然,可她那时候愣是不往这方面想。之璐的这个毛病根深蒂固,她一旦相信一个人,就不会疑心其他。
然而陶儒不这么想,数次争吵之后,终究是分了手。他那时说什么来着,他说:“之璐,我们不合适。我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想明白了。你很好,但是你不适合做女朋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想我的话,你没有问过我吃饱穿暖……我也累了。我本来想为了你回国,我已经开始找工作,目前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你不是个适合做女朋友的人,如果你还是这样的性格,谁跟你在一起都不会幸福。”
之璐那时候并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因为她根本不打算跟谁在一起,她觉得一个人生活很好。他没回来时,她和朋友同学一起学习生活,要多自由有多自由,上课上自习去图书馆,平时参加不少社团活动。别人为爱情为学业烦恼,她都没怎么烦恼。她记忆力好,英文不错,中文系的课程对她来说完全不在话下,不用费劲就能爬到前三名。当然也有郁闷的时候,例如,组织活动为患疾病的同学捐款收效甚微,寝室同学打工被骗,妈妈打电话来训斥她等等,但总的来说,是奋发向上的。所有让她郁闷的事情里,似乎都没有感情。
一直有人说她异类。大一的时候,总有些面部不清的男生追她,给她写信,送花送礼物到宿舍,过分一点的,在她下自习回来的路上拦着她,甚至跟踪她。好在都没闹出什么事情。她那段时间真是不胜其烦。好在这群男生还算理智,知道她有男朋友之后,身边的男生渐渐少起来。她觉得耳根清净,彻底解脱,终于可以安心地做自己的事情。
从小爸爸教导她“独立自强”,中学六年和大学四年,十年已经是她生命中一小半的时间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养成许多决定人生的习惯,这些习惯,日积月累成了她现在的性格。相比有男朋友的生活,她宁愿一个人。爱情不过是人生的一个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许多事务中的一件事,之璐觉得,没有爱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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