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亚克力斯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众所周知,魔法师的实力和年龄是很有关系的,年纪越大的魔法师实力越强大,但是身为大魔法师的亚克力斯今年却只有五十岁。
在这个人均寿命高达一百五十岁的世界里,五十岁只不过相当于青年,能在五十岁便取得大魔法师的称号,亚克力斯当之无愧成为有历以来最年轻的大魔法师,这一切都离不开他那惊人的天赋,亚克力斯刚出生的时候便拥有了三极魔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十岁的时候他的魔力增长到四级,也是在他十岁的这一年,他进入了帝国少年魔法学院就读,同年遇上了当时的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大魔法师菲里图库。
年方十岁便拥有四级魔力,被当时的菲里图库惊为天人,二话不说便把他从少年学院挖了过来,收为亲传弟子亲自教导。亚克力斯也没有让老师失望,他拥有与自身魔力相匹配的惊人理解力,无论是什么深奥的魔法知识,到了他的手里都能举一反三,经过系统的学习,亚克力斯进步非常的快,四十岁的那一年,他便获得了九级魔法师的称号。这个级别,许多魔法师终其一生都到达不了,亚克力斯却轻轻松松地跨过去了。
五年之后,也就是亚克力斯四十五岁的那一年,他更根椐典籍和传说,成功地复原出失传已久的火系禁咒——烈火焚城,为魔法体系做出了重大贡献,被皇室授与大魔法师的荣誉称号。也是这一年,他的老师菲里图库寿终正寝,含笑而逝,遵从师嘱,他也在同年成为了贝尔金皇家魔法学院的院长,同时担任皇家魔法师团总指挥一职。
然而,每个拥有惊人天赋的人,大多都有一些怪癖。亚克力斯的怪癖就在于他的懒,他的懒怠程度已经到了笔墨难书的境界了,有生以来,亚克力斯从来没有自已洗过一件衣服,打扫过一次房间。除了火系魔法外,亚克力斯还在水系和风系魔法上有很高的造诣,主要的原因全是因为他懒,为了不用走路,他苦修风系魔法,从此以后便用风系的飘浮术代替双脚,走远一点的路他就用飘。为了不动手洗澡,他又苦修水系魔法,每次洗澡的时候他便召出水球往自己身上砸。
除此之外,他还发明了许多偷懒用的魔法,比如洗衣服专用的水风系混合魔法——泡泡水龙卷。这种混合充沛风元素的水龙卷充满大量泡沫,施放出来后把衣服往里一扔,转上一段时间后把水元素抽干,衣服便自动被甩干,连晾晒都省了。
还有打扫房间专用的风系魔法——地狱之门。别看名字起得这么恐怖,实际上就相当于一个大功率的吸尘机,施放之后连墙壁都能刮掉一层,再脏的房间也会变得一干二净,当然,房间里的家具也会一干二净。
当然,这些都是他年轻时候做的事,随着年纪的增长,亚克力斯不但没变勤快,反而更懒了,因为有了一点的财富和社会地位,现在他连魔法都懒得用了,洗澡洗衣服打扫房间,全都交给妻子侍女代劳。当然,走路没人代劳,他还是要用飘。
至于他这生人取得的最大成就——复原禁咒烈火焚城,主要原因也是因为他懒,当年皇帝陛下交给他一个任务,让他主持西北边陲一个古老碉堡的拆除工作。那个碉堡地处边陲,位置偏僻,补给不便,没有太大的战略价值,帝国准备把那里废弃,但又怕盗贼或者别国的间谍利用那里做为基地,所以打算拆掉。这个差事不知怎么回事落到了亚克力斯头上。
交通不便,大型器械很难运过去,光靠人手的话工程浩大,亚克力斯懒得麻烦,苦想了几天后复原出禁烈火焚城,直接把碉堡烧成一堆瓦砾。
可以说,亚克力斯之所以可以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和他的懒是有非常大的关系的。
就是这样的一个懒人,为了以后的幸福生活,他不得不再次勤快起来了。
“桌子。”亚力克斯敲着身前的桌子,一字一顿的说道,边说着,他还转过身在身后的黑板上写下了大大的‘桌子’两个字。
格里斯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
“好,下一个。”亚力克斯边说边扬了扬自己手上的笔,说道:“笔。”说完再次在黑板上写下大大的笔字。
笔字的笔划多了一点,格里斯看多了几眼才记下来,然后点点头。
此刻黑板上已经有了十几个大字,都是杯子,椅子,太阳,月亮之类常见的名词。
“都记住了?”亚力克斯望着格里斯,有点怀疑的问到。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小时候学习生字时候的情形的,只记得他第一次识字的时候,老师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教,就是这样,他学会第一个生字好像也花了好长时间。
格里斯点点头。
“那好,你先抄写一遍。”亚力克斯布置作业。
拿起桌子上的笔,格里斯便歪歪斜斜的纸张上划拉起来。第一次拿笔,格里斯和很多第一次写字的人一样,像握木棒一样把整支笔握了起来。
王者噬炼 莫小兰的未来生活 末世大恶人 坑爹联萌 鬼谷天下 末世厨娘很忙 异斋 末世刺金时代 星际魔法女王 死亡回归 星际之不吐槽会死 重生败寇为王 末世有仙 外星大文豪 末世有个家 幻想乡少女有老爹 末日之不离不弃 踏仙 末日卡修 暗黑大领主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战国一曲,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匆匆来过,匆匆而走,是留下点什么?还是,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1ampgt碰见一个死皮赖脸倒追的泼辣女神是个什么感受?碰见一个无所不能丧心病狂宠妻成瘾的完美男人又是个什么感受?曾经她无所不用其极的追他,所有厚脸皮的事情都干过了,可那个男人的心就像是捂不热的秤砣!谁说的女追男隔层纱?你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管你再甜再宠再溺爱!姐姐我不伺候了!后来。。。他成了她的上司。。。于是乎,他把她宠上了天。世界上最多余的事情就是我追你的时候你对我爱理不理,我特么的不稀罕你的时候你要倒追我!本小姐可不是谁都可以撩的!陆先生,别再追了!小剧场一某男进来一下。某女陆总有何贵干(认真脸)某男干。。。。某男不自觉的看了某女一眼。某女贱人,臭不要脸的!小剧场二某男反正你也爱我,不然我们凑一对结婚?某女能不能不提我的黑历史?我特么当初眼瞎不行啊?本小姐现在不但不爱你,还很讨厌你!某男那你现在重新爱我吧?我什么都依你,可以嫁了吗?某女不嫁!滚开!小剧场三某男我买了本宠妻宝典,据说要给老婆扎头发的男人才是好男人。(边说边动手扎头发)某女一照镜子,镜子里出现了一个顶着鸡窝的女神经。某女陆文钦我要杀了你!某男不是说卸磨杀驴吗?干完再杀!(直接扑倒)。。。。。...
一介凡人的她从见到他的那刻开始,便什么记忆也没有。远古上神白虎天君是个从来对可爱可怜的事物都毫无抵抗力的神,半开玩笑之下替她取名白怜,并收她为徒。 他本是高高在上的司法上神,主宰仙界一切仙归仙条。素来以铁面无私的他使得众仙更是唯恐避之不及。而五百年前的仙魔大战时,他更是毫不留情将天君唯一的子嗣逸皇太子送上诛仙台,使得天君对他恨之入骨。 天生淡然冷漠的他似乎对什么都毫不在乎,却永远恪守天归。 这样毫无感情的他终因好友白虎上神的交情救治于她,却没想到反倒种下更大的祸端。 而魔君因为自己的幺女与逸皇太子的恋情被斩断在诛仙台上,怒极之下发誓与仙神从此不共戴天。 原本遗失的上古神器纷纷出现,而随着女娲石的复苏,那被尘封以久的封印顷刻开启。 师傅带着她,在凡间躲避了三年,却终究躲不了一世。 形形色色中,又是谁在谱写一曲神仙之歌。...
本书简介一个小乞丐,登上修仙之途,看他往后如何一步一个脚印,登上绝巅。...
传言侯府二小姐生得憋屈死得窝囊,一场丧事未完,她却改头换面,桀骜重生。回魂夜,她跳出棺材,横眉冷目阎王爷说我命不该绝,让我重回人间,杀尽欺我之人!替嫁休夫,她三拳两脚打飞一群家丁,傲然冷睨曾辱我者,我必变本加厉,十倍奉还!生死簿一摔,文武百官都要战战兢兢朝她讨饶神魔剑一出,她便是浴火神凰,驱鬼逐邪。风流子弟,假面将军,神秘琴师,真命帝王她风华惊世,胆色无双,引各方势力竞相追逐。人心叵测,危机重重,管他多少阴谋诡计,她都能活得让世人畏惧,天下震惊!...
人走人道,鬼走鬼道。不管是人是鬼,你走错了道,我李向阳便会来收了你。一次同学聚会之后,李向阳的生意就红火了起来。各种鬼魅魍魉,全部到哥的碗里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