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少典国君和有熊氏女野婚,生下了一个男孩,名曰无极。
极,就是支撑房梁的柱子,无极这个名字,来源于他出生的地方是一个没有顶梁柱的窝棚。
作为私生子,他近乎是有熊氏向少典国借种的产物,而他也确实非常聪明。
他童年的生活,无比困苦,或者说整个氏族都过得不好。
在那个时代,种植不能保证所有人吃饱,还必须狩猎,以增加食物来源。
每一年,都有人饿死,或者在狩猎中受伤而死。
而这是习以为常的,近乎于公理:即一个部落要想延续,就必然要有些人为了食物牺牲。
不同大小的部落,每年都有不同接受程度的死亡指标。
只要不超过这个数,意味着族群在延续发展,人们甚至会为此歌功颂德,庆祝这好日子。
但是无极,完全不认可这一点。
他见证太多人,在冬季入深山捕杀冬眠的大熊而受伤,回来不治而死。
于是他改进了母亲的巫医之术,发明出了很多种药物,并且开创了人体的经络理论。
但是,这样的进步,被部落给排斥了,因为他发明了新知识,他开始异化!
那个时代,人们拒绝异化,所以也排斥发展新技术。
乃至于在学习先贤知识的同时,也故意少学一点,毕竟如果学到一个时代的巅峰,就会彻底异化,沦为怪兽。
无极却认为,改进更好的工具,发扬先贤的知识,可以让他们种出更多的粮食,获取更多的猎物。
但是人们,却认为先贤的知识,只要继承一点,就可以活下去了。
每个部族,都继承一点,然后团结起来,交易所需,互通有无。
只要大家各有所擅长,各司其职,就可以都延续下去了。
少典国不就是在壮大吗?只是非常缓慢而已。
逆天的时代,已经延续了很久,刑杀苍天是唯一的道路,人们等待着炎帝成功。
尽管已经失败了十几代,但这已然是传统,已经是权威。
但是无极,决定挑战这个权威。
他坚决改进他的医术,并且还开始学习更多的知识,他离开了有熊氏,带着几个好朋友,游历各氏族,学习不同的技术。
随着他的见闻与知识不断增长,他开始设想如何利用异化,如何利用苍天,来给人们带来更好的生活。
停滞的时代,永远不可能战胜苍天,失败只会无限的延续下去。
唯有让文明向前,才会有更广阔的未来,更多的可能。
无极在探索中,异化越来越严重,额骨隆起,形状像太阳,而且面部有龙的相貌,其手足似龙爪龙趾。
但他也发展并拉拢了很多志同道合者。
为了保证不彻底异化,他开创了玄学理论,将生活技艺,与异化体系进行分割。
他成功了,他成功让好几个部落,形成了玄学思潮。
生活与玄学被彻底分开,加入他体系的人们,学习技术,开创新知识,也不会再异化了。
这样的优势,让无极的势力,极速膨胀。
他们部落,学贯五湖四海,并且超越了先贤,食物多到可以帮助其他的部落,衣服与陶器不断地产出。
这对当时的世界,是近乎于碾压的生产力。
机杼、车、船、云梯、弓箭、号角、鼎、铜镜、纺织、犁、耙、锄……还有历法、医术与阴阳。
很多追随无极的人,都说这些是他发明的。
但其实,他只是知识的搬运工。
不会制造陶器的部落加入进来,他就教会人家制陶器。
蔷薇的童话 盗墓:从获得太乙神数开始 爱意迟暮 我满级道士,开局被妹妹送去喝茶 万法时代:被迫成为幻卡师 空间逃荒:毒妃野心不大只想种田 我也不想被钓,可是他叫我宝宝欸 勇者和魔王的捉鬼哪有问题了 重生99:富贵从股市开始 聘娇娇 明明自己很弱却被别人叫做龙傲天 小村出来的大神医 末日空间有灵泉 我有异能的那些年 人在鬼灭,我是义勇 年代文极品她有空间 下班的我在综漫之旅 碎星传 穿书:我的NPC要造反 穿越套路行不通,当条咸鱼行不行
是的,老娘离婚了,离婚后才发现怀孕了,这个时候要怎么办呢?找回前夫家?打掉孩子?及时给我儿子找个老爸吗?我像是会这样做的人吗?再说这样做的话,会有这文吗?离婚了又怎么样?单亲妈妈又怎样?老娘市场好着呢!听听我儿子18岁后给我这段往事起另外一个名字我妈与三个男人的风花雪月就知道啦有小鲜肉,有大暖男,有直男癌多么刺激啊!差点忘了我儿子了,我的一一,我敢说如果你看了这文,你一定会爱上他,变成一一党的,不信你看啊!gt↖投推荐期待票↓点收藏,方便下次继续阅读本书↘开始阅读章节gt对了,如果等我更新很着急的话,可以先去看看我的完结文亲爱的逗逼小姐1591一一跟一一妈都爱你哦...
陈林本是普通农民,在某天爷爷突然消失了,留下一本秘籍从此陈林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金钱,美女一览如云,无数女人投怀送抱,无数金钱收入囊中。咦?...
不是每个人都能有重生的机会,能去弥补人生的遗憾伍蓝对于楚易安来说不仅仅是发小,不仅仅是朋友,就连爱人这个词都不能完整的概括出她对她的意义从睁开眼的那一刻开始,她就已经变成了一束光,一直照亮着她的整个人生本文慢热,慢热,慢热!!!此文名虽然有女尊,但是剧情跟这个关系不大2此文很正经,走剧情,冒险,后期转未来星际3此文女主生长缓慢,要看成人版请从五十三章看起本文六月二号开v,从九十二章开始倒ω爱你们以下为我的新坑只有我爱你...
javascriptShowJieshaogt凤阁首任阁主建地下铸剑宫,欲铸血剑,百年未成。她是世人眼中博爱大善的凤阁第四任阁主,凭借着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名扬四海,却一朝失足遭到未婚夫的背叛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设计,担上叛徒的罪名,最终作为祭品被扔进了血池中祭剑。三年后,女扮男装的她带着隐忍的恨意归来,参加姐姐和曾经未婚夫的婚礼。彼时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遭到至亲至信之人的背叛,而是仇人就在面前,不能杀掉反而要微笑着祝福。而后,她叛离龙门,在武林盟大会上,众目睽睽之下高调祭出至邪之剑--血剑,一举拿下盟主之位将自己推上浪尖,乱了天下,却又傲然转身离开。她是本该死去的未亡人,是龙门所不齿的叛徒,是世人所恐惧的魔女。亦是,他所爱之人他是名动天下的不夜城城主,一袭黑色衣袍挥洒风华,流光潋滟的诅咒之瞳淡看江湖纷乱。天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唯有她,是他得到之后最想守住的。若,世人容不下你,我便为你颠覆了这天下若,你无可归之处,我愿随你策马四海为家若,先离开的是你,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坟冢。◇凤阁阁主大婚前夕,满地鲜血尸骸的巷子里。女扮男装的她笑道呐,在下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身相许?他淡淡道我是正常人。她笑得更欢了没事,在下也没觉得自己不正常。他◇琉璃幻境的沙漠之地中,他眯着眼本座倒是想知道,你究竟丑到了何种程度。她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在下丑到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俊美无俦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默了默,别乱用词语。她在下怎么就乱用词语了在下觉得这些词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你难道不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吗(省了N个字)他嘴角轻抽从未见过如此聒噪的男子。◇充斥着药味儿的屋子里,他负伤倚在床头,奄奄一息。她端着药来,快喝完早些上路。他无力的瞪着她你这个你没有良心。她面色不改,我有没有良心与你喝不喝药有关系?他气得苍白的脸都红了,我我要休了你。她冷笑涟涟,抱歉,老子和你本就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他两眼一翻,晕了。...
清苓捡了条命,从极北地宫穿至鸡飞狗跳的江北农村,身份也从宫主娇养的备用血库升级成温饱线挣扎的农门养女,土坯房红绿票粗粮饽饽吃不饱好在昔日彪悍的小伙...
我的丰功伟绩,值得浇铸于青铜器上,铭刻于大理石上,镌于木板上,永世长存。当我的这些事迹在世上流传之时,幸福之年代和幸福之世纪亦即到来。塞万提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