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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铁骑可敢一战二更合一八十万营养液加 (第1页)

陈标并不知道统漠镇将是大明历史上最丢人的事件发生地。他率领着大军一路不紧不慢走来,朝着扩廓帖木儿的大军趋近。离开北平军队驻扎地之后,沿路几乎没有看到普通百姓,所有村庄都已经废弃。北平曾经是元朝的大都,现在是大明的边城。百姓若不在大军的保护范围内,只能面临元朝残军和许多匪寇的劫掠,完全无法生活下去。陈标治理下的北平,不到一年就已经显示出繁华。来到北平的学生们,还以为北平和应天一样,只是一个风格不同的繁荣大城。所以陈标许多残忍的政策,他们才会质疑。但当他们渐渐离开大军的保护,去往更偏远的地区——这更偏远的地区有多偏远呢?现在这残破的村庄凄凉的荒野,后世是北京市昌平区。大都被大明攻占后已经过了大半年,明军能保护的地方就这么一点;陈标努力经营了许久,能让百姓活下去的地盘,也就这么一点。还是那句话,有些战役在开始之前就已经结束。扩廓帖木儿想要奇军突袭,仗着自己骑兵的优势,迅速堵住北平的几个城门。大元的重骑兵在冷兵器时代就是个bug,就算是陈标拥有了许多新式火器,拿重骑兵也不是很有办法。新式火器洗地或许能炸垮重骑兵,但陈标没有能炸垮四五万重骑兵的弹药。打仗就是一笔经济账,陈标没办法凭空变出那么多弹药。但陈标主动出击就不一样了。两军对垒,基本就抛弃了所有计谋,只剩下谁士气更足、炮火更猛烈,就能打赢。扩廓帖木儿若攻城,骑兵能攻能退能逃,守城军队要出击得开城门,还要纵列出门,他们足够勇猛,能把守军堵在城门中出不来。城门既能阻挡攻城一方,也能阻挡守军。在旷野中,元军既没有坚持打下去的目的,又有广阔的可以逃跑的空隙,重骑兵经过前面几轮轰炸,士气就急速下降。之后陈标这边的骑兵再冲上去,就能把对面阵型冲垮。再说了,扩廓帖木儿的战略目的是以攻打北平扰乱明军攻势,等上都和草原来兵,逼迫草原上的蒙古贵族与他一同全面对北平出手,而不是龟缩在草原上先把利益分割讨论完了再打。扩廓帖木儿自信,这时候草原上的蒙古骑兵如果能拧成一股绳索,要在大明大军救援前抢回大都很简单。就是他们一直在内讧,才给了大明可乘之机。北平军队早早得知他们到来,直接在旷野开战,扩廓帖木儿的战略目标就无法实现。因为他会担心,北平军队居然全员出动,总不可能留下北平一座空城?再结合徐达离开军营前给他的信,他不敢派人去联系上都。“打仗,就是心理仗、信息仗和经济仗。在你情报、后勤、心理都已经做到极致的时候,如果还能输,那就是遇到了汉光武帝召唤陨石,非人能违抗,那就乖乖认命。”陈标还有空教学生,“我说你们这次跟着我出征,就知道为何我命你驱逐北平周围百姓,你们可知道了?”学生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敢在将领们的围观下率先开口,怕丢脸。陈标看向刘琏:“要不你说?我记得你小子反对得也特别厉害。”刘琏无奈:“你小子……陈知府,你这张脸不适合扮老。”刘琏笑了笑,夹紧马躲开后,收敛笑容,叹着气道:“元军要来攻打北平,后勤肯定全部靠抢掠。不驱逐百姓,百姓囤积的过冬物资就会成为元军的粮仓,

百姓就会成为元军的民夫。元军驻扎在保安州整顿休息,而不是驻扎在离北平更近的地方,就是因为我们把这一片百姓都清空了。”为何乱世中“千里无鸡鸣”?各大割据势力之间都会人为制造“无人区”,增加其他势力进攻时的后勤压力。这很残忍。但陈标已经给足了这些百姓选择的权力。南方急需民夫屯田,他们可以沿着运河南下。不需要南下多远,鲁豫之地已经归大明所有,成为北平的大后方。他们在北平也短时间内得不到粮食,能撑到鲁豫之地,到了就有一口饭吃。“若只是为了活命,百姓肯定会去中原大地;如果三次驱逐,仍旧非得往北平走,那就很可能有其他原因。”刘琏继续叹气,“或许他们本意不是与我们有害,但我们没有时间和精力一个个筛选。”将士们听了刘琏的叹气,脸上都露出对刘琏的叹气不以为意的敷衍态度;只有稚嫩的学生们也跟着叹气,跟着继续良心不安。邓愈道:“别人和我们的兵,流民和我们的百姓,以后你们要做的取舍还很多。但唯一不变的是,长官的命令不可置疑,这是军令。”别说学生们,刘琏的神情也有些尴尬。赵德胜也满脸的没趣:“我们这群兵都知道凡事都听军师的,军师的命令就是军令。你们是军师的学生,居然还质疑军师。不是说读书人最尊师重道?还是说你们读书人的事,和我们军队里的事不是一件事?”赵德胜虽是个大老粗,说话却很戳人心窝子。陈标道:“好了,你已经告罪过一次了。你们刚上战场,不知道也不习惯如何遵守军令很正常。这就是我这个当老师的要教你们的事。”他教会了这些人读书,但读书太多的负面效应就是他们把书中对战场上的浪漫场景当真。或者说,打仗对当事人不浪漫,对看这段故事的读者而言很浪漫。用现代的时髦话语来说,故事中的人都是纸片人,纸片人流血死亡都不会痛不会哭,没有人权,只配给读者爽一爽。现在这群只从书本中汲取知识的学生们就是“读者”,包括邓愈、赵德胜在内的将领们就是“纸片人”。陈标教导他们的过程,就是把“读者”拉入“故事”中的过程。学生们虽然在实习中上过战场,但这些战场都在明军的视力范围内,具体一点来说就是连后世北京市昌平区都没到。所以他们看到的人间惨景太少,才以为自己在制造惨景。现在他们终于踏足了北京市昌平区,陈标指向一栋一栋残破的房屋,一具一具残破的尸骨,还有些尸骨是已经下葬又被挖出来,旁边还有灰烬。乱世为什么要用重典?因为陈标是个自私的人。因为将领都应该自私的人,他们要率先保护的是自己的兵,是自己兵身后的百姓,没有那个能力,就不要试图去保护这个界限之外的人。许多学生都已经上战场杀过人,但他们一路走来,脸色都很不好看。有许多学生都止不住呕吐。就算是曾经随父亲在军营中待过的耿天璧,都脸色很差。陈标暂时停止讲解路边的蛛丝马迹代表了什么。他握紧了缰绳,望向远方。碰巧此刻,扩廓帖木儿也正在马上,握紧了缰绳望向远方。即使徐达等主将已经离开,朱元璋麾下名将如云,副将单独拎出去也是能征善战的人。扩廓帖木儿能率领他的人离开宁夏城,没引起明军的注意,除了他对地形更熟悉、明军没想到他会弃城之外,他早早地谋划,选好了东

进的路,也是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如陈标和学生们讲解的一样,信息战、心理战……天时地利人和,扩廓帖木儿都盘算得很清楚。以为帅为将的本事,他超出了围困他的副将一个大层次。所以当他发现保安州后再东进,居然几乎没有人烟之后,他就察觉了不对劲。当他抓到了明军的探子,即使这些探子都没有吐露情报,他也从“有探子”前来这一件事本身,窥见了些许北平守将的动静。现在放在扩廓帖木儿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回甘肃的路,在他离开宁夏的时候就已经被堵死,这也是明军不认为他会弃城的原因。他只能北回草原,或者继续东进探一探明军的虚实。扩廓帖木儿沿路抓了许多百姓,除了充当民夫之外,也探听了许多情报。对于逃命的老百姓而言,死亡的恐惧或者一个糠皮饼子的诱惑,就能让他们知无不言。扩廓帖木儿确信,他对北平兵力和将领的判断没有出错。目前北平守城精兵比他的精兵少,且至少有一半是步兵。这些精兵分属好几个将领,将领们彼此级别差不多,谁也不会服从谁。能成为主将,统合这群人的人,只有朱元璋的义子朱文正或者李文忠,连那位新崭露头角的朱元璋义子陈英都不够资格。朱文正和李文忠都已经回到了应天。如今北平没有主将。“河南王,我们该往什么地方去?”副将担忧道。扩廓帖木儿没有回答,反问道:“你认为那个叫陈标的妖童,究竟有几分真本事?”副将摇头:“我不知道。那个陈标的事迹太神奇,我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他为何能两日内连克海津镇、通州、大都三城,更想不明白他怎么骂死的陈翰林。”扩廓帖木儿道:“我以为他在说谎。但如果不是说谎,北平的主将会不会根本没有离开?”副将惊讶:“河南王,你的意思是,北平真正的主将不是朱文正,也不是李文忠,而是陈标?!”扩廓帖木儿道:“如果传闻都是真的,他为何不能当主将?”副将犹豫:“可他年纪很小啊,现在也才十二三吧?我听说朱元璋麾下的那些将领个个傲气,能服他?”扩廓帖木儿道:“古时有十二岁的丞相,现在为何不能有十二岁的主帅?如果他的传闻都是真的,他以稚龄挣得泼天功劳,那些将领为何会不服他?”如果陈标的事迹是真的,自己是亲眼看到陈标神奇的将领,当然会心甘情愿被陈标驱使!副将道:“河南王,你的意思是,北平是陷阱,陈标就等着我们来?那我们回草原?”打不过就跑,没什么不好意思。他们这么多人,到了草原照旧能称霸一方。扩廓帖木儿正犹豫,有士兵道,一个自称大明信使的人来为北平知府、詹事府中书令陈标送信。扩廓帖木儿眼皮子一跳,冷笑道:“让他进来!”扩廓帖木儿让人给他松绑,然后非常大胆地亲手从信使手中接过信件。“河南王已经猜到我才是北平守军主将了吧?我陈标可有资格成为大元心腹大患?”扩廓帖木儿眼皮子跳了跳。“我已经率领守军全军出击,请河南王来统漠镇一叙。无伏兵,无援兵,河南王是否相信?”扩廓帖木儿深呼吸了几下,怒斥道:“黄口小儿竟小瞧我!”大明信使平静道:“军师并非小瞧河南王,相反,军师认为河南王对大明的威胁远超残元昏庸的皇帝和无能的太子。所以,军师以自己为饵,以北平为饵,请河南王一叙!”大明信使仰头,毫不

畏惧地直视马上环刀已经出鞘的扩廓帖木儿。“统漠镇地势开阔,长城早已经废弃,无关隘可守。两军对垒,任何计谋都无用。唯一能决定胜局的就是军队本身力量。”“军师言。”“大元号称无敌的重骑兵,可敢与我大明北平守军一战?!”“大元扩廓帖木儿,可敢与我大明陈标一战?!”扩廓帖木儿看向未看完的后半截信纸,大明信使所说的话,也白纸黑字地写在了信纸上。除此之外,陈标还写道,为大明筹集钱粮的大元心腹大患陈家家主也是他,聚集大明改良火器的工匠的人也是他,谏言教导大明将士读书的人还是他。“我陈标能保大明两代帝王,百年安稳!你可要来杀我?!”扩廓帖木儿拿着信纸的手不断颤抖:“好,好得很,不愧是妖童陈标!传我命令!全军整备,继续东进!我大元铁骑无敌!”扩廓帖木儿身后的将领举起兵器高喊:“大元铁骑无敌!”士兵们也跟着高喊:“大元铁骑无敌!”声势震天,风云变色!喊完之后,扩廓帖木儿环刀出鞘,将大明信使一刀枭首。大明信使看着刀光一寒,眼中没有恐惧,倒是有一丝笑意。在他的脑袋落地的时候,他的双眼是闭着的,嘴角是往上弯着的。扩廓帖木儿看着地上那颗带着笑容的脑袋,本想将大明信使的脑袋挂在旗帜上挑衅明军。但他话到嘴边,变成了:“将他就地安葬。”扩廓帖木儿不会让大明信使回去,因为他不能让大明军队知道自己做出了什么样的决定,什么时候出发。但看着信使悍不畏死的一面,他失去了亵渎对方尸体的兴趣。另一边,陈标已经在统漠镇安营布阵,用水泥修筑工事。低温不会影响水泥的凝结,干燥的天气让水泥在几个时辰就能凝固。不过北平的天气虽然不到泼水成冰的时候,搅拌水泥时也需要先加热,这有点影响效率。所以陈标没有修筑大型工事,只是在阵地中修筑了一些高低不一的壕沟和石头,阻挡重骑兵前进的速度。陈标问道:“信使还没回来?”担任陈标守卫的燕乾道:“没有。”陈标道:“论时间,早该回来了。”燕乾没说话。陈标在地面上蹭掉了自己靴子上沾到的水泥,道:“他回不来了吧。”燕乾正思索该说什么,陈标接着道:“没事,不用安慰我。我派出信使的时候就知道了。他也做好了牺牲的心理准备。”两军不斩来使,只会出现在最理想的状态。元军不会对覆灭大元的明军讲什么道德礼仪;他用激将法引扩廓帖木儿前来,扩廓帖木儿肯定会来,也肯定会愤怒。所以信使活着的概率很低。他知道,他都知道。陈标还知道,就算他做足了准备,主动出击死伤的人数也一定比固守待援会多。但他只有主动出击,才有可能一举剿灭扩廓帖木儿的势力,消灭大明的心腹大患,消灭接下来可能因为扩廓帖木儿而起的明军大大小小的失利。正如邓愈和赵德胜对他学生所说的那样,当将领,就要学会取舍。陈标换了一身更轻薄、更方便活动的大氅,将燧发枪、小弩、匕首等一一别在身上,然后检查了一下马上的长、枪和弓箭,才翻身上马。他看到了远方的烟尘。元军该来了。大明军队迅速收拾好还未完工的现场工事,整备列阵,准备迎敌。学生们都在最后。他们只负责旁观,也负责假如陈标失败,尽快回城通知北平关闭城门。除了陈樉、陈棡和常茂比陈标小,常葳

与陈标同岁,所有学生都比陈标年纪大。他们被护在大军最后方,只能远远看着陈标领着一众将领,立在军阵最前方的小小身影。“二哥,我心里很不舒服。”陈棡小声道,“大哥力气还不如我俩呢。”陈樉白了陈棡一眼:“你嫉妒大哥?”陈棡使劲摇头:“怎么可能!别对我开这种玩笑!我只是……只是想……”他只是想在大哥身边,他只是想和大哥并肩作战,他只是觉得自己很没用。陈棡没说完,陈樉就能知道陈棡的未尽之言。“好好看着大哥,看看我们参加的这第一场真正意义的大战。”陈樉的话不只是对陈棡说,也是对身后的同窗说。他数次蝉联综合考试第一位,自然是这一队学生兵的队长。“看着大哥和将士们在拼杀,我们只能龟缩在他们身后。”“记住这一刻心中的羞耻和不甘!”学生们挺直身体:“是!”……烟雾靠近,扩廓帖木儿为防明军提前修建工事,立刻前来。他从附近掳掠的百姓那里得到了消息,明军肯定也是刚到。扩廓帖木儿所料没错。陈标虽然想尽可能扩大优势,但因为甘肃的明军们的疏忽,他得到消息较晚,出击时也需要做许多准备,所以确实是才来一日。在这个无险可守的战场上,两军的环境优劣势都很平均。扩廓帖木儿朗声大笑:“受陈军师相邀,河南王来了!陈军师可敢上前一叙!”“标儿!”燕乾横马拦在陈标前面,“我去!”陈标摇头:“我有分寸。我杀不了他,他也别想伤我。燕叔叔不是私下试过了我全力时的武艺吗?”陈标的力气只是他这个年龄普通少年的程度,比起他弟弟等天生的武将胚子太小,恐怕很难破扩廓帖木儿的甲。但他的速度非常快,且注意力集中的时候有类似于“子弹时间”的外挂,别人想要打中他也很不容易。陈标皱眉道:“随我去与他一叙,火炮队继续调试数据。燕乾,让开!这是命令!”燕乾犹豫了一下,让开身位,随陈标一同出去。同时,赵德胜、薛显两个最能打的将领也跟在陈标身边充当护卫。扩廓帖木儿身边也带了两个亲兵。扩廓帖木儿和陈标来到了两军对垒的正中间,就像是史书中所写的那样。阵前斗将并非如后世营销号所说的那样是杜撰,汉末三国、隋唐乱世、元末明初的时候,斗将都很盛行。因为冷兵器时代,打仗士气很重要。斗将是双方默契地最容易打击对方士气的赌斗手段。与小说中不同的是,斗将多是校尉及以下低等将领拼杀。因为斗将很容易死,总不能把主将斗没。但也有例外。一些主将自信身手,会主动承担斗将的责任。比如岳飞就很擅长斗将。大明也有一个主将特别爱亲自去斗将,让朱元璋多次写信骂他,说斗将是低级将领的事,主将给我滚后面去。但他就是不听。这个放荡不羁爱斗将寻刺激的将领,名叫常遇春。扩廓帖木儿的目的虽不是斗将,只是好奇那个神奇的陈标的模样,并想看陈标是不是会胆怯。若陈标胆怯,他也能稍稍打击一下明军的士气。当他看见一个小矮子在三位高大将领簇拥下从军中走出时,扩廓帖木儿先一愣,紧接着长长一叹。他心中最坏的打算成真。关于陈标的传说是真的。陈标也确实是这支北平守军的主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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