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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辽东 2(第1页)

第六天,全军集结完毕。张歹儿引了四千人先行。邓舍把击价州、取肃川的任务交给了他。罗国器引千人次行,他的任务是进驻殷山,威胁江东。陈虎回了定州,随他回去的另有两千第二批新卒,以壮声势。

文华国、邓舍先后带主力赶往德川,文华国提前出发了一天。邓舍把第二批的新卒也全部带上了,他们作战不成,架桥铺路、当辎重兵没问题。万一攻城遇阻,也可以充作炮灰。

洪继勋等人来送邓舍出城,各有不少祝词送上。说的最好、最情深意切的当属吴鹤年,他道:“高丽人矮小懦弱,上至将领,下到士卒,都没办法和大人的虎狼之师相比,此去平壤必能旗开得胜。

“但是兵凶战危,战场上刀箭无眼,临阵对敌之际,大人务必注意安全,切勿轻身冒险。大人身系我双城三十万百姓的安危,平壤迢迢、长途跋涉,路上请多加餐饭;大人素好轻衣薄裘,夜宿军帐、野外风凉,一定要多穿衣服,莫为一时的爽快,落下病来。”

说到这里,他红了眼圈儿,话语呜咽:“小人自知不该说这些话,只恨小人文弱,不能随大人上阵杀敌!”情意殷殷,竟至泪流满面,强自做出笑脸,他道,“小人翘足双城,静待大人旌旗凯旋。”

吴鹤年白鬓黑面,长颈高喉,本来就长得丑,这会儿又眼泪鼻涕横流,沾染的胡须一绺一绺,甚是好笑。河光秀在邓舍身边儿站着,呆呆地看着他,脸上露出钦佩的神色。洪继勋看不惯,嗤笑一声。

好话人人爱听,忠臣人人想有,邓舍虽不好人拍马,也不愿落他的面子,哈哈一笑,冲众人拱手,道:“众位各有要务,请回罢。至多一月,本将请诸位平壤再见!”

洪继勋等长揖恭祝,吴鹤年跪倒磕头。姚好古、钱士德也来了,见邓舍拨马而走,渐渐去远,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有笑的、有哼的、有抽鼻涕的,表情不一,举动相同。都不愿和对方说话。

分成三拨,洪继勋当头先走;吴鹤年、罗李郎等双城官员跟在其后;姚好古、钱士德殿军。

钱士德道:“邓舍打平壤,大人怎么看?”姚好古道:“嘿嘿,天要下雨,随他去罢。反正那话儿快到了,平壤早晚是咱们的,何乐不为?”沉吟片刻,“那话儿虽快到了,小王八蛋狡猾,得两手准备。”问他,“黄驴哥的内线联系怎样?”

钱士德道:“前几日才联系上。”姚好古叹了口气,道,“姓邓的算个人才,希望他好自为之,别走到这一步。”转头回望,邓舍的大旗已经去的远了。遥遥望去,大军如一条长蛇一般,无数的红色旗帜闪耀其中,阳光下绚烂如火。

行军的各营层次分明,黑色肩章的丽卒居前,红色肩章的汉卒居中,拉动辎重的新卒居后。

邓舍勒住坐骑,停在路边看了会儿军容。川流不息的士卒们昂首挺胸地从他面前走过,他们穿着麻鞋,打着绑腿儿,红巾裹着头,一半儿拥有盔甲,九成分有兵器,或者肩上扛着长枪,或者手上执着长斧。

十夫长随队步行,百夫长以上多骑有马,披着铠甲,带着铁胄;因为蒙古人尚剑,受其影响,有些充尊贵的便配着剑,剑柄上镶嵌缴获来的金银珠宝;务实朴素的则带刀,乌黑长长的刀鞘拍打着马鞍。

这是一支士气高昂的军队,过往的经历使得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坚定不移地相信,他们会在邓舍的率领下,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他们黑黑的脸上,焕发着兴奋和希望,因为胜利意味着财富、胜利意味着功名。

方米罕是他们中的一员。

他虽然有一个蒙古名字,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汉人。汉人起蒙古名字的很多,并不稀罕,但是方米罕有一点要比大部分的他们强,因为他知道米罕的意思。在蒙古话里,米罕就是肉。

他的父母给他起这么个名字,目的大约是在想借点蒙古人的贵气,希望他长大了以后可以天天吃肉。但这只是他的猜测,他永远也没办法证实,因为他的父母早死了。

方米罕是临潼人。三年前,大宋的元帅李武、崔德破了潼关,烧了华阴,攻入陕西。陕西的蒙古军都万户府毫无招架之力,官军指望不住,地方上纷纷自组青军。方米罕的父亲是临潼一个豪族的佃户,辛劳了一辈子,顾不了温饱,不愿再为他们卖命,带着全家逃走,自此踏上了流亡的道路。

夹杂在流民的队伍中,他们一路向东。陕西打仗、河南打仗、河北打仗,千里行来,竟无一处人间。后来,他们到了大都,大都没有在打仗,可大都没有粮。南边的张士诚、方国珍断了漕粮运道,那一年的冬天,大都饿殍载道。他的父母没熬过去,病饿交加,先后去了。

天子脚下的首善之区尚是如此,其他的地方可以想象。方米罕彻底绝望,无路可去,又不想死,浑浑噩噩地跟着流民的浪潮,继续流浪。最后,他到了永平。

乱世中,粮食比金贵。他年龄小,找不到活儿;势单力孤,抢不来东西。为了保命,他几乎什么都吃过了。树皮、野草、土,若能弄来点有钱人家丢出来的残羹冷炙,那就是上等佳肴了。他还记得,有一天破天荒地他抓着了只老鼠,把他高兴坏了。不敢生火,怕人看见给他抢走,藏在没人的角落里,足足吃了三天。

他年龄小,不代表他不会思考。每当找不来吃食,饥火难耐的时候,他自觉不自觉地总会用思考、或者说,漫无边际的想象来转移自己对肚皮的注意力。他想象最多的,自然便是他的名字。肉,好多的肉,一大盘、一大盘,香喷喷堆叠如山叫人垂涎欲滴的熟肉。不是生的、血淋淋、散发着臭气的老鼠肉。

偶尔,他也会考虑一些比较现实的问题。比如:为什么达鲁花赤老爷家的狗,吃的比他还肥呢?达鲁花赤老爷真威风,有条很肥的狗,有很多匹又高又壮的马;每次出门,足有十几个人敲锣打鼓地替他开道,谁躲的慢了,准挨鞭子,真疼;他还有好多美貌的小妾。说起小妾,吴同知老爷家的小妾,什么时候能再丢给他两个馒头呢?

夏天到了、冬天去了、春天来了。永平城里的流民越来越多,吃的东西一天比一天难找,他敏感地意识到,生存的压力将变得越来越大。他越来越瘦了,他经常的头晕眼花,他现在每走上两步路,就开始气喘吁吁。他开始怀疑,自己能不能再活过一个春天。

很多的流民来了又去,有的往辽阳、有的去汴梁,当然,也有很多去蒙元控制区的,他们都说他们要去投军。投军有粮、投军能抢,投军有吃的、投军能活命。方米罕考虑着,他要不要也去?

四月的一天,邓舍来了。八百人打下永平,当天晚上,就剐了达鲁花赤老爷,刘总管被剥个干净挂上了城楼,吴同知亲自出面,为邓舍召军。

曾经的权威一日间被踩在了脚下,方米罕震惊之余,不忘趁乱偷了达鲁花赤老爷家的狗。他饱餐一顿,次日一早,下定决心,投了邓舍的军。

虽投了军,他到底年小,膂力不足,胆量未成。守营一战,吓的尿了裤子;打双城,稍微进步,第二批进的城;南营血战,他第一次杀人;打德川,他跟着杨万虎在阵中坚持了半日。

他越来越像个老卒了,虽然他现在连个十夫长都不是,先后参军的人,很多都是百夫长了,千夫长也有,最出色的自然非张歹儿莫属。他比不上张歹儿,他羡慕张歹儿。他羡慕那些如今顿顿有肉吃的昔日同伴。他发誓,他也要过上这种日子。

今年,他十五岁。

融成一片的马声人声里,方米罕随着洪流缓缓行进。一面红色的大旗扎在路边,几十个披着网甲的骑兵按着刀剑肃立一侧,他抬头朝那里看,脸上充满了敬畏。那旗帜下、骑兵中,站着的正是上万户大将军。

邓舍注视着经过的军队,他尽量地露出微笑,长时间的笑容会让人肌肉发硬。他揉了揉脸,问左车儿:“张将军的军报到了么?”

“没有。”左车儿回答道,随即补充,“估计快到了。从双城到价州,用不了四天。”

邓舍看看天色,命令:“加快行军速度,争取后天到德川。”价州不克,主攻平壤的军队无法西下,希望张歹儿能够顺利。邓舍翻身上马,左车儿忙带着骑、步亲兵,数百人簇拥着,马蹄的的,带起一片尘土。

他们走的是西山口通道,将近午时,进了山。道路不宽,藤萝缠绕,两侧林木深密,树冠枝叶茂盛,层层叠叠的遮天蔽日。成群的野鸟、野兔、野狐被惊动,山中有羚羊,成群结队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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