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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太好了!我爱你们!!!
在你们的支持下,我被闹钟惊醒后又被你们的力量惊得更醒了,一会不知道能不能睡着。
这书现在的名次竟然是首页新人榜的第七名!实在吓着我了,呵呵。
真的感激大家帮我圆这个梦,看来今天很可能都不会下首页榜单了,那如果这样的话,就算提前让我遂了愿,明天在不在榜单上我就不去看了,免得影响了码字,呵呵。不过今天还是要请手里依然有推荐票的朋友投票,让我坚挺一天吧。
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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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耀过了马路后,步伐依旧有些快,犹如那些忙碌的白领一般赶路,冷风吹在脸上,一点都没让他感觉到凉爽,身子依然燥热,此时他仿佛感觉身体里的真气都活跃了许多,不停的在体内产生热量,让他倍感闷热。
脸依然很烫,戈勇为他设计的伪装改变了他的体型,胸口和腰部裹着厚厚的旧床单,让他臃肿的同时也无法有效的进行散热,在这个时候更让他恼火,罩在外面的衣服脱也不是,不脱也不是。
浑身燥热的林耀脑子里全是那个粉红女孩,一颦一笑深印在脑海,美妙的声音缭绕在耳边,让他不知觉的脸上呈现出幸福的微笑,连颓废和不干净的形象都被淡化了很多,让他整个人增添了一份吸引人的特质,引得迎面而来的一些plmm都连连打量他,感觉这个新潮装扮的男孩有些嬉皮的味道,虽然不够犀利,但也颇吸引mm们的注意了。
春熙路不仅仅是一个打望美女的场所,也是女人打望帅哥的活动中心,所以这里的人大多东张西望,仿佛所有的人都走失了在寻找朋友一样。如果林耀知道此时有plmm打望自己,不知道会不会有些后悔自己的沉迷和麻木。
那个粉红女孩是哪里的啊?她叫什么名字呢?名字应该很好听吧?一看样子就知道她的名字一定很好听?她是不是经常坐四路车呢?林耀的脑子里冒出了接连不断的疑问,等他发觉自己的疑问太多的时候,已经想了很长时间了,人也慢慢的踱到春熙路正中心的中山广场。于是他干脆在一张空着的椅子上坐下来,安静的鄙视自己,谁让自己胆子那么小,这些疑问原本都可以获得答案的。
这就是一见钟情?这就是触电的感觉?林耀在心里暗暗的问自己,他无法给出正确的答案。以前独自在家憧憬爱情的时候,他也研究过很多爱情相关方面的知识,看了很多帖子和文章,甚至还看过心理学针对爱情表象和实质的论文,自己当前这种对粉红女孩的事情好奇的状态,正顺应了那种恋爱发生时的情况,有一条定律说是对某个异性好奇就表示即将开始恋爱了。
林耀又回想起以前画饼充饥时强迫自己听的那曲《当爱来临》,现在他感觉有些能懂了,嘴里开始哼出那种旋律,觉得很美很幸福,一点都不像当初逼迫自己听的感觉。
美好的自我陶醉感让一双小手破坏了,林耀清醒过来是,只见一双脏兮兮的小手伸到自己面前。这是一个四、五岁左右的男孩,灵动的大眼睛可怜兮兮的盯着林耀,头发很脏,脸上更脏,看得出来是很多天没洗过脸了。衣服能看出是名牌,料子和款式都不错,只是又皱又脏,完全没有了那种精神的感觉。
男孩身上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臭味,林耀的鼻子很灵,一闻就知道男孩有尿裤子过。眼巴巴伸出两只小手的男孩没有说话,林耀顿时感觉有些心痛,这是哪个父母这么狠心,竟然让这么小的孩子出来乞讨。
“小朋友,你是想要钱还是要吃的啊?”林耀温和的说着话,拉过男孩的手,顺势就把脉。
“叔叔,我饿。”男孩眼泪流了出来,他已经乞讨很长时间了,除了这个叔叔对自己态度好,别的叔叔阿姨和爷爷奶奶都无一不是捂着鼻子躲开,他实在太饿了,都没什么力气说话了。
“孩子,叔叔帮你买吃的。”林耀一把抱起男孩,鼻子有些发酸,这男孩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不仅是饿得很厉害,还有些低烧,而且肠胃也不好,估计是吃了脏东西拉肚子。
此时从春熙路的总府路口也走进来两名女孩,清爽时尚的打扮和娇美的容颜,让旁边的男士们睁大眼肆无忌惮的盯着看(打望),显然这两名女孩早已习惯这种被注视的情况,没有搭理旁人,只自顾自的在调笑。
其中一名女孩正是林耀在公车上遇到的粉红女孩,另一名女孩则一袭黑色长呢裙,头上带着一顶《乱世佳人》里面那种式样的白色偏浅黄帽子,五官虽然没有粉红女孩那么出众,但依然算得上是一个绝色美女。
“小雯,你说的是真的啊?真的有那么呆的呆子?你不是说他起来像是个混混吗?”黑裙女孩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心里有些暗中感激那个呆子,才坐个车的功夫,就让自己最好的朋友驱散了几天来的郁闷变得开心起立。
“小晴,我什么时候骗过你的?你要见了那呆子保管表现还不如我呢,我至少既没笑也没躲开,就那么跟他耗着。”粉红女孩赫然是夏雨雯,这个林耀见过两次却只在第二次才有极深印象的女孩,如果林耀知道让自己产生恋爱感觉的女孩就是被自己拒绝和报复过的夏雨雯,不知道他会如何作想。
“好吧,我信你,我知道我们家小雯最乖了,不说假话的。”小晴依然还没缓过气来,她边走边揉着肚子,也没管形象不形象了,反正春熙路都是流水席,这里从来不缺帅哥,不在乎吓到几个,资源多着呢。
“咦,小雯,难道现在流行那种颓废混混打扮?那里也有一个颓废哥。”小晴指着中山广场旁边的小吃亭很是惊讶。
夏雨雯转头望过去,顿时憋不住笑了,“那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呆子,你不是说想见识一下么?上吧,我看你的能耐。”
“啊!没这么巧吧,竟然在短短时间里就遇到两次!看来你们真有缘分哟。”小晴觉得很惊讶。
“缘你个头!跟你才有缘!人家是在同一个站台下车的,来逛春熙路很正常,也许他正是你的真命天子,先通过我鉴定,然后再引你们认识,你可得加油把握啊。”夏雨雯立即做出了反击,牙尖斗嘴谁怕谁啊。
“哎哟,你刚才没有说还有个小乞丐呀,你的颓废男哥哥带着个那么大的孩子你都没看见?”小晴立刻发现了新情况,此时林耀正在温柔的端着一杯奶茶喂小男孩,小男孩吃火腿肠吃得太急被噎着了。
“刚才没有小乞丐,那人也不像是个乞丐啊。”夏雨雯这次没有反击,她被林耀蹲在地上温柔的动作吸引力,心里隐隐觉得这种场景有些熟悉。
这不怪夏雨雯没认出林耀来,以前唯一的一次见面是在望江搂公园门口,当时她外公发病,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迷茫和紧张当中,林耀虽然是以救世主的身份出现,她也看了几眼,但所有的注意力依然集中在外公身上,她对林耀那双灵巧白皙的手印象最深刻,其次是林耀晶莹剔透的脸和深邃的眼神。
此时林耀被戈勇打扮得身体有些臃肿,全身露在外面的皮肤也不再白皙,按照戈勇的话来说变成了小麦色,其实是看起来脏兮兮的不均匀的黑色,再加上林耀治病时的表情和眼神完全不同,通电话时声音也有些失真,公交车上再次失真,这才没让夏雨雯认出他来。
成功被戈勇打扮得连他妈都认不出来的林耀此时正心疼的照料小男孩,他已经知道小男孩名叫古力,暗中渡过去一些药气治疗古力的身体,但虚弱的状态还需要调养才能恢复。
两个无聊的美女互相撺掇着走过去搭讪,谁也没有说服谁,于是磨磨蹭蹭的走到林耀身边,看着他细心照料古力,连小晴都暗暗同意了夏雨雯的看法,这个看起来像混混的家伙肯定不是混混,因为混混哪有那么好的爱心,看他照料小孩就知道人肯定不错了。
是呆子,小晴立即同意了夏雨雯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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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健康快乐!
多写了几个字晚了几分钟更新,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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