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县试过后林流就像是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一样,不时有同科邀约出去吟诗作画。
嗯,是真吟诗作画。而不是像甄应嘉那样打着出去和同科相聚的借口,实际上多半却是在外面逍遥快活。
参加了几次后,林流倒是认识了不少人,毕竟不是谁都向林流林如海这样自己在家学习,绝大多数人都有同乡和同窗,这样一来关系网自然大了。
虽然林流心里清楚要是有事这些人多半都指望不上的,而且绝大多数人恐怕都得在科举上蹉跎不少年华,但有总比没有强。
抱着这样的心态林流倒是和这些人相处的不错。文人清高,既然是他们主动邀请林流参加聚会,自然不会像林家亲朋好友那样表面上亲和实际上却有些瞧不上林流这个庶子,大家都会刻意回避这个问题,只论文采。
这一来二去的倒是给了林流不少在外面的时间,让他从容搞事。
穿越《红楼梦》这么多年,林流终于开启了绝大多数穿越者都会玩的事情——开店,用现代新颖方便的东西赚取大笔大笔古人的小钱钱。
不过让很多人失望的是,林流并没有选择绝大多数穿越者买的东西,他选择了一样很出人意料的商品售卖,那就是——火柴。
即便是没有用过火柴的人也应该知道这是什么东西,火柴的技术含量不高,难点就是磷的制取,但搁在仲朝还是属于高科技。
作为一个理工狗,虽然混社会混了好几年,也没有从事和专业有关的工作,但感谢穿越过来后的新技能「过目不忘」让林流没有将学过的知识还给老师。虽然古代没有实验室,但凭着林流的记忆,再加上好几个人拼命的研究,总算是将火柴给弄出来了。
虽然是高科技,但并不意味着对古代人是一个新鲜的原因,因为林流给取了一个接地气的名字——发烛棍。
《资治通鉴》中记载:“陈宣帝太建九年,齐后妃贫苦,至以卖烛为业。”
这个“烛”不是蜡烛的意思,而是“发烛”。
根据记载,最早的火柴是由中国人在公元577年发明的,当时是南北朝时期,战事四起,北齐腹背受敌,物资短缺,尤其是缺少火种,烧饭都成问题,当时后妃和一班宫女神奇地发明了火柴,不过中国古代的火柴都只不过是一种引火的材料。将硫磺沾在小木棒上,借助于火种或火刀火石,能很方便地把“阴火”引发为“阳火”这可视为最原始的火柴。
不过又有人说是在汉朝的时候发明的“汉淮南王招致方术之士,延八公等撰《鸿宝万毕方》,法烛是其一也,余非民所急,故不行于世,然则法烛之起,自刘安始也。”
北宋人陶谷的《清异录》说:“夜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这是说当时民间百姓非常流行用一种涂上硫磺的杉木条引火,这也说明了原始的火柴,应该是在《清异录》成书年代之前就已经发明,也就是公元950年前。
南宋时期,杭州的大小街道上,已经到处都有出售火柴的小贩那是有人把松木削成如纸张薄的小片,用硫磺涂满它的一端但它不叫“火柴”,而是叫“发烛”“粹儿”,这已经是早期的火柴了,但人们没有注意和重视。
元末明初学者陶宗仪的《辍耕录》中的《发烛》条说:“杭人削松木为小片,其薄如纸,熔硫磺涂木片顶端分许,名曰发烛,又曰粹儿,盖以发火及代灯烛用也史载周建德六年,齐后妃贫者以发烛为生,岂即杭人之所制矣”文中的发烛就是原始的火柴。
北宋人陶谷的《清异录》说:“夜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磺,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这是说当时民间百姓非常流行用一种涂上硫磺的杉木条引火,这也说明了原始的火柴,应该是在《清异录》成书年代之前就已经发明,也就是公元950年前。
林流之所以要做这个东西,而不做其他的东西是有原因的他以前也曾看过一些穿越小说,主角用些美食流行歌甚至刨冰之类的东西征服皇宫上下江湖武林。可是真正到了古代,林流见识多了才发现那点子水准弄出来丢人是小,没得让人觉得疯癫,认为你被鬼神迷障的心智才事大。
不要以为古人都是蠢货,要都是蠢货的话,古代也就没有四大发明了,也就没有地动仪这些东西了!
林流也是考察和考虑了很久后才决定自己的第一个上市项目是火柴。
现在市面上流行的就发烛和火折子,各有优劣。
发烛可以用的时候得用明火点燃,而且上面涂的是硫磺,虽然易燃,但是也易爆,安全性不高而且硫磺有臭味,不适合随身携带,更多还是用作没有灯的应急。
而火折子,则是用很粗糙的土制纸卷成紧密的纸卷,用火点燃后再把它吹灭,这时候虽然没有火苗但能看到红色的亮点在隐隐的燃烧,就象灰烬中的余火能保持很长时间不灭需要点火时只要一吹就能使它复燃,不过吹是很有技巧的,需要突然短促有力,送气量要大,虽然很轻便容易随身携带,但是管不了多久的时间,一支火折子最多管上两个时辰。
大多数人情愿带火石也不愿意打火折子,所以某些古装电视剧都是扯蛋。
而火柴就非常容易的解决了这两个问题了!
更为重要的是,火柴是一种低档的生活产品,它不像珠宝首饰黄金那样是奢侈的高档产品,也不像粮食那样是人每天生活的必须品,就算是有人以后发现了这里面的商机,那些王室贵族一般都不屑于做这种生意的,而那些能将这种生意看上眼的,肯定都是一些小商家,顾茗自己就能应付得了。
至于来银子慢这一点,林流也不在乎,反正他现在吃穿不愁只是未雨绸缪,慢就慢些。
帝女谣:皇子慢慢宠 超级小号王 阴阳指环 军阀盛宠:少帅,娇妻不可欺 铁雪云烟 我是联盟最后一道光 嗜凡 盛宠毒后:鬼王,来硬的! 傲娇帝少,强势宠! 禁卫龙骑 寒山英雄传 会移动的盒子精 最后一个美男 妖妃出没:皇上,轻点宠 农家悍妻:田园俏医妃 帝国少年 未来神话编年史 狂妃火辣辣:夫君,跪下 我在心间种神树 眸明
身份平庸,样貌平凡,她,得到了钻石男神的眷顾自信飙升,勇气爆棚,她,像一株倔强的紫蔷薇绚烂的绽放失控的境遇,可怕的力量,他们说,她是沉睡了万年的上古女帝。百日后,女帝即将重生。百日间,一场腥风血雨,谱写一曲凄美的重生之歌。...
她是佣兵界的无冕之王,暗夜里的鬼魅,在乎亲情血缘,却最终被亲人背叛,悲惨死去。她是西月帝国护国将军府嫡女,却无父无母,又兼身体柔弱不能习武,成了家族中弃之敝履的废物,人人可欺,凌虐至死。当强者之魂入驻软弱之身,锋芒毕露,杀伐果断。凡是欺她骗她辱她的杀!凡是挡她阻她扰她的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对付恶魔,变成恶魔即可!他,西月鬼王,暗夜里的统御者,杀戮成性,喜怒无常,狠绝毒辣,且又古怪多变,却独独为她展颜倾心,愿携手天下!他说你是我的人,以后谁若敢再欺你,我就让他们全部变成鬼!她说想让我做你的人,就要先有做我的人的自觉!...
重生了,如果还是遵循着人生原有的轨道庸庸碌碌过一生,那么重生的意义何在?重生了,如果不做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那么何必重生?比常人先知先觉了十五年,熟稔未来十五年的风风雨雨,等于手握着一根点石成金的金手指,郝建平的人生岂会再次平凡?在他的眼中,这个世界突然变得美好了起来在他的眼中,这个世界根本就是遍地黄金他需要做的,只是弯一弯腰,把那些前生原本不属于他,今生却非他莫属的财富心安理得的收进自己荷包,再用这些财富打造出今生属于自己的炫彩世界,仅此而已。公布一个群苦逼屌丝废柴部落2947o6662...
剑斩神魔,笑傲天下!却躲不过红颜之劫?且看一名为情所困之少年如何在神鬼妖魔之中一步步走向巅峰!他有一剑一钟一鼎三大超级神器。他的剑可以诛杀神魔所向披靡,他的鼎可以焚化万物重铸乾坤,他的钟可以震破虚空,他的情亦是足以震撼天地!...
梅先生看着端木宝莲,说道你不喜欢古董,你喜欢珠宝?翡翠,黄金,和田羊脂玉,南洋大珍珠,都给你!宝莲不要!梅先生那你到底要什么啊?宝莲我要你!...
他衡宇帝国的总裁,年仅28岁的黄金单身汉,控制a国的经济命脉,跺一跺脚就可使a国风云变化。她二十一岁的花季少女,单纯善良,倔强不屈。当他和她的命运被强加在一起的时候,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新婚第一天他和别的女人在她们的婚床上翻云覆雨,她默然离去。本不相识的婚姻,束缚的只有她一人而已。新婚第二天他流连花丛,夜不归宿,她暗自神伤。他们大概就是别人所说最熟悉的陌生人吧?新婚第三天他当众说明自己仍是单身,引来无数名媛争相结识,只留下波澜不惊的她一人。新婚第四天他喝的大醉回家,嘴里却叫着别的女人的名字,她依旧选择无视。新婚第五天他撕裂了她的衣服,本以为他们之间会一直‘相敬如宾’,一场‘意外’打碎了她的梦,还有她的心。新婚第六天他和一嫩模幽会,忘记她的生日,也许他没有忘记,只是从来都没记得。当身边最熟悉的男人变得那么陌生的时候,她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婚姻?是漠然离去,寻找自己的幸福,还是努力争取,只为那一刻的心动?或者,在感情的世界里。根本就没有‘规划’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