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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7月10日

我想,如果碰巧在公共草坪上遇见莫里斯的话,自己就不算食言了。所以早餐后我就出了门,午餐以后和傍晚时分我又再次出去,四处转悠,但就是见不着他。六点以后我就不能再待在外面了,因为亨利请了客人来吃晚饭。同六月份时一样,演讲者们又到这里来了。那个脸上有黑斑的男人还在抨击基督教,但是没人注意他的演讲。我心里想:他要是能说服我不必为自己并不信的某个人践约就好了。我走过去听他讲了一会儿,但始终是边听边东张西望,生怕莫里斯露面了而自己却没看见。那人谈起福音书产生的时间,还提到最早的福音书如何到了基督诞生一百年之后才出现。我从未想到福音书成书的年代有那么早,不过我看不出传说里的东西何年何月问世这一点到底有多重要。那人接着又告诉我们说:在福音书里,基督从未自称自己是神。可是到底有没有基督这个人?跟我等莫里斯左等右等等不来的痛苦比起来,福音书又算什么大事呢?一位头发花白的女人正在向人们散发演讲人的小名片,上面印着理查德·斯迈思的名字以及他在雪松路住宅的地址。演讲人邀请人们(任何人都可以)去同他进行私下交谈。一些人拒绝接受名片,径直走开了,就好像那位妇人是在募捐似的。另外一些人则随手把名片扔在草坪上(我看见妇人从地上拾起来一些,我想她是为了不浪费吧)。这情景让人非常难过。演讲人脸上那些可怕的黑斑,他所作的无人感兴趣的演讲以及那些被人扔在地上的名片——这一切就像是一个人主动向别人示好,却遭到了拒绝一样。我把递给我的那张名片装进口袋,并且希望演讲人能看到自己的举动。

威廉·马洛克爵士过来吃晚饭。他曾是劳埃德·乔治【41】的国民保险制度顾问之一,年纪很大,地位显要。亨利如今自然已不再同养老金打什么交道,但他对于这个话题依然抱有兴趣,并且喜欢回忆那段日子。当初我和莫里斯第一次共进晚餐,然后一切就那么开始了。那会儿,亨利干的不正是同失去丈夫的妇女的养老金有关的活儿吗?这当儿,亨利与马洛克开始了一场其中充满了统计数字的漫长争论。争论的主题是:假如遗孀养老金再增加一先令的话,能不能达到十年前的水平。他俩在生活费用数额的问题上各持己见。这场争论并无多少实际意义,因为两人都承认:无论争论的结果如何,国家都不可能有财力来提高养老金标准。我曾经不得不与亨利在家庭安全保障部的上司聊过一回,可是除了V-1飞弹外,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别的话好同他说。突然间,我产生了一种渴望,想告诉每一个人说:我走下楼梯时,就发现莫里斯被埋起来了。我想说:当时我自然是赤身裸体的,因为没来得及穿衣服。如果我这么说的话,威廉·马洛克爵士会不会转过头来?或者亨利会不会听到我的话?他有除了正在与别人交谈的话题以外什么也听不见的好本领,而当时他正与人交谈的话题是一九四三年的生活费用指数。我想告诉他说:那会儿我正一丝不挂,因为莫里斯和我整个晚上都在做爱。

我看了看亨利的上司,他是一个名叫邓斯坦的人,长着一只断了鼻梁骨的鼻子,一张扁脸活像是制陶工人不小心做砸了而无法出口的作品。我想他这个人只会笑,而不会生气或者表现出冷漠——他会把那种事看作是人之常情的。我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只要对他稍有表示,他便会作出响应。我自问道:为何不这样做呢?为何我就不该逃离这片沙漠呢?就是半小时也行啊。除了莫里斯以外,我并没对什么不认识的人做过承诺。我只对莫里斯的事做过承诺。我不能就这么孤零零地同亨利过完下半辈子,没有人爱慕我,没有人为我激动,就这么一边听着亨利同别人说话,一边像切达【42】洞穴里那顶圆顶呢帽一样在滴滴嗒嗒的交谈声中慢慢变成化石。

1944年7月15日

与邓斯坦在法式美食园吃了午饭。他说……

1944年7月21日

邓斯坦来家中等候亨利,同他喝了几杯茶。事情正在不断地进行……

1944年7月22日

和邓一起吃过晚饭,随后他又来到家中喝了一杯。可是这没有用,没有用。

1944年7月23日至30日

邓打来电话。告诉他我外出了。我同亨利开始旅行,去英格兰南部考察民防,同各地的民防队长和市镇工程师们商讨问题,爆炸问题、深层掩体问题,都是些死人装活人的问题。一晚又一晚,亨利和我并肩躺在床上,活像坟墓上的两个幽灵。在比格威尔海滨一座新加固好的防空洞里,当地的民防队长吻了我。当时亨利与市长、工程师们走在前面,进了第二个洞室。我叫住了民防队长,摸了摸他的臂膀,问了他一个关于钢制上下床的傻问题:为什么这里没有供夫妇们使用的双人床?我是想要他亲吻我。他扳过我的身子,把我抵在一张床架上开始吻我。我后背抵住床架的那块地方感到一阵刺痛。随后,我便笑着回吻了他,这使他大感惊讶。可所有这些都没有用,难道这样做再也不会奏效了吗?这时候,市长和亨利转了回来。市长说:“必要时,我们这里可容纳两百号人。”晚上,当亨利还在出席官方宴会时,我要接线员帮我接莫里斯的电话。我躺在床上等着电话接通。我对天主说:我信守承诺已有六周了,我不能信你,也不能爱你,但我信守了自己的承诺。如果不能恢复生气的话,我就会变成一个荡妇,仅仅是一个荡妇。我会存心故意地毁掉自己。每过一年,我都会对此道变得更加习以为常。你是否宁愿看到我那样,也不愿意我违背诺言呢?到那时候,我会像那些陪酒女郎一样,被三个男人围着,浪笑不已,并且不带感情地抚摸他们。此时此刻,我的身心已在崩溃。

我把听筒夹在肩膀上,听到接线员说:“我们正在接通你的号码。”于是我对天主说:如果他接了电话,我明天就回去。我清楚地知道莫里斯的电话机摆在床边什么位置。有一次睡梦中,我一拳挥出去,正好把它捅到了地上。这时候听筒里传来了一位姑娘的声音:“喂?”我差点把电话挂上。我愿意莫里斯生活得幸福,可是我愿意他这么快就找到了幸福吗?我有点伤心,后来总算恢复了理智,听凭理智劝解道:为什么他就不该这样呢?你离开他不正是希望他幸福吗?于是我对那位姑娘说:“我能同莫里斯先生讲话吗?”但是一切都已变得毫无意义,可能莫里斯现在根本就不再想要我违背诺言了:也许他已经找到了一个人,她愿意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吃饭,同他一块儿外出,每晚陪他睡觉,同他甜甜蜜蜜地过日子,再也难以分开了,而且还为他接电话。这时候,我听到电话那头那个姑娘的声音在说:“本德里克斯不在,他已经走了好几个星期。我是借住在这套房子里的。”

我挂上了电话,开始我感到很高兴,过后又难过起来。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在同一片沙漠里,在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要是我们在一起的话,沙漠就不再会是沙漠了。我对天主说:“那么事情就是这样了。我开始信你,而如果我开始信你的话,我就会恨你。我有违背自己诺言的自由意志,对吧?但是我没有通过违背诺言来获得好处的能力。你让我打了电话,然后又在我面前关上了门。你让我犯下罪孽,但又拿走了我罪孽的果实。你让我跟邓私奔,但又不让我享受它。你让我把爱情赶了出去,然后又说欲望我也不能有。现在你又指望我做些什么呢,天主?我从这里出发该上哪儿去呢?”

做学生的时候,我曾听人说过一个国王——他是亨利家族中的一员【43】,就是派人去谋杀贝克特的那一个——他在看到自己的出生之地被敌人烧毁时发誓说(因为天主对他做了这些):“因为你夺走了我最爱的小城——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所以我要从你那儿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真奇怪,十六年之后我还能记得这句祷告。七百年前,一位国王在马背上发下了这句誓言,而此刻,在滨海的比格威尔市一家饭店——王室比格威尔饭店——的客房里,我也在做着同样的祷告。主啊,我会从你那里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我从来也没有背会主祷文【44】,可是我却记得这句话——这是一句祷词吗?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

你最爱的是什么呢?如果信你的话,我想自己会相信不朽的灵魂,可那是你爱的东西吗?你真的能在我们的皮囊里看到灵魂吗?即使是天主,也不可能去爱他所看不见的东西。他看我的时候,能看到什么我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吗?如果他能爱它的话,这件东西必定是可爱的。要我相信自己身上有什么可爱之处,这要求可太高了。我想要男人们欣赏我,但那只不过是你在学校里学会的一点把戏而已——眉来眼去,说话时带点特别的腔调,用手碰碰人家的肩膀或者脑袋什么的。他们如果觉得你欣赏他们,也就会因为你的好眼力而欣赏你。而当他们欣赏你时,你便会一时虚妄地以为自己身上真有什么可赞可赏之处。我一辈子都竭力生活在这种幻觉之中——它是一帖安慰剂,能让我忘掉自己是个婊子和骗子。那么在婊子和骗子身上你该会爱上些什么呢?你在哪儿能找到他们所说的那种不朽的灵魂?你在我身上——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那个人,而偏偏是我——身上的什么地方能看到这种可爱的东西呢?你在亨利——我是说我认识的亨利——身上能找到这种东西。他脾气温和,为人善良,富有耐心。你在莫里斯身上也能发现这种东西,他觉得自己会恨会爱,但其实始终抱有一颗爱人之心,即便对自己的敌人也是如此。这些我都能理解。可是在我这个婊子和骗子身上,你哪里能找到什么可爱之处呢?

告诉我这个,天主,这样我就可以动手把它永远地从你身边夺走。

那个国王是怎样履行自己的誓言的?我真希望自己还记得。关于他,我只记得他让修士们在圣贝克特的墓前用鞭子抽打他,再多的就记不起来了。但听起来这并不像是确切的答案。鞭打这件事情一定发生在那之前【45】。

今晚亨利又不在家。如果我去酒吧里挑个男人,把他带到沙滩上,同他一起在沙丘之间躺下,这样不就等于是在从你身边夺走你最爱的东西吗?可是这样做没有用,它再也不会有用了。如果我自己不能从中获得任何乐趣的话,我这样做便不会让你有任何的难过。与其如此,我还不如像沙漠里那些人所做的那样,用针刺自己。沙漠。我想做点自己喜欢而又能让你难受的事情。不然的话,岂不是太苦自己了。这么说才像是信主的表示呢。相信我吧,主啊,我还没信你呢,我还没信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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