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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在一扇耀眼的窗前醒来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失去了对时间的把握。阿美利加·维库尼亚和女佣们在花园里玩球的声音把他带回了现实:他躺在母亲的床上,这间卧室始终保持着原样,在少有的孤独让他不安的时候,他常常睡在这里,以减少一点寂寞。床对面是堂桑丘餐厅那面大镜子,每每醒来时就能看见它,看见镜子深处反射出的费尔明娜·达萨的身影,对他来说就已足够了。他知道今天是星期六,因为每到这一天,司机便会从寄宿学校把阿美利加·维库尼亚接出来,送到他家。他意识到之前一边梦见自己无法人睡,一边却不知不觉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梦里被费尔明娜·达萨愤怒的脸庞扰得心神不宁。他一边洗澡,一边想下一步该怎么办。他不慌不忙地穿上最好的衣服,喷了香水,给那两撇尖尖的白胡子上胶。刚走出卧室,他便从二楼的走廊上看见了那个穿校服的漂亮姑娘。她正在跃起身子接住空中的皮球,那迷人的身姿曾在那么多个星期六让他战栗不止,但这天早上,却没有在他心中激起丝毫涟漪。他示意她跟他走。上汽车前,他毫无必要地对她说:“今天我们不玩小游戏。”他带她来到美洲冷饮店,那里挤满了和孩子一起在天花板的大吊扇下吃冰激凌的父母们。阿美利加·维库尼亚要了一个好几层的冰激凌,装在一只巨大的杯子里,每一层的颜色都不同。这是她最喜欢的冰激凌,也是这里卖得最好的,因为它能散发一种神奇的烟雾。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边喝着黑咖啡,一边一言不发地看着女孩,她用一把很长的勺子吃着冰激凌,一直够到杯底。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突然说道:“我要结婚了。”
她拿着勺子的手停在空中,脸上露出一丝疑惑,她看着他的眼睛,随即又镇静下来,笑了笑。
“撒谎,”她说,“老头儿是不会结婚的。”
那天下午,他们一起去看了公园里的木偶戏,在防波堤的炸鱼摊上吃了午饭,看了刚到本城的一个马戏团关在笼子里的野兽,在“代笔人门廊”那儿买了准备带回寄宿学校的各种甜食,又乘着敞篷汽车在城中转了几圈,这都是为了让她逐渐习惯一点,即他是她的监护人,而不是她的情人。之后,在一场没完没了的大雨中,刚好赶在《三钟经》祈祷之前,他把她送回了学校。星期日,他给她派了汽车,以便她和女伴们外出散心,但他不想见她,因为从上星期起,他已完全意识到了两人年龄上的差距。那天晚上,他下定决心要给费尔明娜·达萨写一封请求原谅的信,哪怕只是为了表明自己并没有放弃,但最后又决定第二天再写。星期一,就在饱受煎熬整整三个星期的时候,被大雨淋得湿透的他走进家门,发现了她的信。
那是晚上八点。两个女佣都已睡下,她们留着走廊里唯一的一盏长明灯,好照着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走进卧室。他知道,他那简单乏味的晚餐就摆在饭厅的桌子上,很多天以来,他都只是随便吃两口东西,而此刻,好容易累积下来的一丝饿意又因为激动被抛到了九霄云外。由于双手颤抖,他费了好大劲才把卧室的大灯点亮。他把湿漉漉的信放在床上,点亮床头柜上的小灯,故作镇定一这是他让自己平静下来的一贯做法。他脱掉湿透的外套,把它挂在椅背上,又脱掉背心,折好放在外套上,然后,他解下黑色的丝质领结,摘下如今已经过时的赛璐珞衣领,把衬衫的扣子解至腰间,松开皮带,以便更好地呼吸,最后,他摘下帽子,把它晾在窗边。突然,他浑身颤抖了一下,忘记把信放到哪里去了,这让他紧张万分,以至于最后找到信时大吃一惊: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把它放到床上了。打开之前,他用手绢擦干信封,小心翼翼不让写着自己名字的墨水洇开。这样做时,他突然意识到这个秘密已非他们两人独享,而是至少有第三人知晓,因为不管送信人是谁,那人必会注意到乌尔比诺的遗孀在丈夫死后仅三个星期便写信给一个她圈子以外的人,而且如此急迫,没有通过邮寄,还如此神秘,嘱咐他不能交到对方手中,而是要像匿名字条一样,从门下塞进来。他无需撕坏信封,因为胶水已被水浸开了。但信还是干的:密密麻麻的三页纸,没有抬头,末尾签名是她婚后姓名的首字母。
他坐在床上,先飞快地读了一遍。比起内容来,信的语气更让他好奇。还没读到第二页,他就已经知道这正是一封他一直在等的辱骂信。他把信展开,放在床头灯的光亮下,然后脱下湿漉漉的鞋祙,走到门口熄了大灯,戴上岩羚羊皮的护须罩,没脱裤子和衬衫就躺了下来,头倚在他阅读时常用来当靠背的两个大枕头上。他又读了一遍,这次是一字一句,逐字推敲,不放过任何一个隐藏的含义。之后,他又读了四遍,直到脑中充满了那些字句,而它们开始失去原本的意义。最后,他把没套信封的信放到床头柜的抽屉里,仰面躺下,两手交叉枕在脑后。四个小时里,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呆望着那面她曾出现在其中的空镜子,几乎没有了呼吸,比死人还像死人。午夜十二点整,他来到厨房,煮了一壶浓得像原油似的咖啡,拿到房间里,然后将假牙放进床头柜上一直为他准备好的硼酸水中。之后,他又恢复了刚才那种大理石像似的躺卧姿势,但每隔一段时间会呷一口咖啡,只在这片刻才动弹一下,直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女佣又送来满满一壶咖啡。
这时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已经知道接下来的每一步该怎么做了。事实上,那些侮辱并没有让他心痛,他也无意去澄清那些不公的罪名,他了解费尔明娜·达萨的性格,也清楚她此番义正词严的理由,她的言词原可以更锋利些的。他唯一感兴趣的是这封信本身给了他机会,甚至是承认了他有权回复。进一步说,她其实是在要求他做出答复。这样一来,生活此刻正处于他期望中的转捩点。剩下的一切就看他的了,他十分确信,自己那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私人地狱还会将很多生死考验摆到他面前,而他也准备好了带着前所未有的热情、痛苦和爱去面对它们,因为这将是最后的考验。
接到费尔明娜·达萨的信五天以后,他来到办公室时,感觉自己仿佛漂浮在某种突如其来而又不同寻常的打字机真空之中,那机器雨点般的声音反而让寂静显得格外引人注意。原来,是它暂时停了下来。当声音重新响起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把身子探进莱昂娜·卡西亚尼的办公室,看见她坐在自己的打字机前,而那台机器像有灵气似的在她的指尖下听从着指挥。她发觉有人在窥视她,便带着她那令人生畏的灿烂微笑朝门口看了看,但没有停下来,直到把那段文字打完。
“告诉我一件事,我亲爱的母狮,”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问,“如果你收到一封用这玩意儿写的情书,你会有何感觉?”早已处事不惊的她听了这话,也露出惊诧的表情。
“天哪!”她惊呼道,“我可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因此,她也就无法做出其他回答。而在此之前,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也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性,但他决定冒险到底。他将办公室的一台打字机搬回家,引来下属一片友好的嘲笑:“老鹦鹉是学不会说话的啦。”莱昂娜·卡西亚尼对任何新鲜事都抱有热情,自告奋勇到家中去给他上打字课。可是,自从洛达里奥·图古特想教他按照乐谱拉小提琴的时候起,他就反对系统学习。洛达里奥·图古特吓唬他说,入门至少需要一年,要想得到专业管弦乐队的认可,需要五年,而若想真真正正拉好琴,则需要一生的时间,而且每天都要练习六个钟头。可他最终说服母亲给他买了一把盲人小提琴,按照洛达里奥·图古特教给他的五条基本规则练了不到一年,就敢去大教堂的唱诗班里演奏,还能从贫民墓地根据风向为费尔明娜·达萨送去一首首小夜曲。如果说能在二十岁学会像拉小提琴这样困难的事,他想不出自己为何就不能在七十六岁学会像打字这样只需要动用一根手指的活计。
他想得没错。他用了三天时间来记住键盘上字母的位置,又花了六天时间学会如何一边打字一边思考,最后用三天时间,在撕碎了半令纸后,打出了第一封准确无误的信。他用了一个庄严的抬头:夫人,落款则是自己名字的首字母,就像年轻时那一封封飘香的信一样。他把信邮寄出去,用的是绘有哀悼纹饰的信封,这是给新近孀居的寡妇写信的规矩,并且,信封背面没有署寄信人的姓名。
这是一封六页的信,和过去他写过的任何一封信都大相径庭。没有了初恋时的语气、文风和飘逸修辞,论述得如此合情合理,而且恰如其分,以至于若配上栀子花的香气都会显得唐突。在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他写得最接近商业信函的信,尽管他从来也没写好过这类信件。多年以后,一封用机器打出的私人信件几乎会被视作一种侮辱,但在当时,打字机还是办公室里的一头猛兽,尚没有自己的伦理特征,礼仪教科书也还没预见到它将被驯化用于私人用途。这更像是一种大胆的现代主义行为,至少费尔明娜·达萨定是这样理解的,因为就在她写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第二封信中,一开头就请求他原谅她撩草的字体,因为她没有比钢笔更先进的书写工具。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在信中甚至都没有提到她寄给他的那封可怕的信,而是从一开始就试图釆取一种截然不同的方式诱导她,对过去的爱情只字不提,连带过去的一切都不再提起:所有往事一笔勾销,一切重新开始。他写下的更像是对人生的一种广泛性的思考,依据的是多年来他对男女之间关系的看法和经验,他曾一度想把这些作为《恋人指南》的增订本写出来,只不过此时,他把这种思考隐藏在一种家长式的淳朴文风之下,如同一个老者的回忆,为的就是不那么明显地被人看出,这实际上是一封倾诉爱情的书信。他原本也按照旧时的文风写了很多份草稿,但以冷静的头脑一读再读之后,最终在一瞬间把它们付诸一炬。他知道,任何一个不起眼的疏忽,或者哪怕轻率流露出的一点点怀旧之情,都可能搅起她对往事的反感。虽然他预料到她有可能在鼓足勇气打开第一封信之前先退上个上百封信,但还是盼望这样的事一次也不要发生。所以,他像筹划最后一场决战那样,对每个细枝末节都思虑周详:一切都要与众不同,如此方能在一个于巅峰上过完一生的女人心中激起新的好奇、新的兴致和新的希望。这封信应该要提供一种蠢蠢欲动的幻想,并且给予她足够的勇气,把某个阶层的不公偏见扔进垃圾堆里去。她原本并不出身于那个阶层,可那个阶层最终却变得比其他任何阶层都更像她的出身之处。这封信应该教会她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他清楚地知道不能期待立刻得到答复,其实只要信不退回,他也就心满意足了。这封信果然没有退回来,以后的每一封也都没有退回来。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焦虑与日俱增。越久不见退信,他就越希望得到一封回信。一开始,他写信的频率取决于他手指的灵活程度:先是每星期一封,后来每星期两封,最后是每天一封。对于邮电事业从他当旗手的时代到目前为止所取得的进步,他备感欣慰,因为他不必再冒被人发现每天到邮局去给同一个人寄信的风险,也不必冒险找人送信,因为这人有可能把事情说出去。相反,只要派一个职员买回能用上一个月的邮票,再把信塞进分布在老城区的三个邮筒中的任何一个,这简直易如反掌。很快,他把这个习惯纳入了他的生活常规:他利用不眠的夜晚写信,然后在第二天去办公室的路上,让司机在街角的邮筒前停一分钟,自己下车亲自把信放进去。他从不让司机代他投信,尽管在一个雨天的早晨,司机曾想帮他这样做。还有时,他小心谨慎,不止带一封信,而是同时带上好几封,为了显得更加自然。司机当然不知道,那些凑数的信件不过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寄给自己的几张白纸,因为他从不与任何人互通私人信件,除了每个月末会写信给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父母,作为监护人汇报一下他对姑娘的行为、精神状态、健康情况以及她在学习上取得的好成绩的个人印象。
从第一个月起,他就开始给信编号,像报纸上的连载小说一样,在每封信的开头对上一封信做一小结,生怕费尔明娜·达萨看不出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此外,自从信的频率变成每日一封后,他把带有哀悼纹饰的信封换成白色的长信封,这样一来,它们看上去就像千篇一律的商业信函,不知出自何人之手。从一开始,他就准备好让自己的耐心经受更大的考验,至少,只要没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他是在用所能想出的唯一与众不同的方法浪费时间,就要坚持下去。的确,他等待着,不像年轻时那样带有种种苦痛烦忧,而是以一个坚如磐石的老人的固执等待。反正,这个老人在一家已经一帆风顺、只身前进的河运公司里也别无他事可想,别无他事可做。他坚信自己能活下去,并能完美地保持他的男性机能,一直等到明天、后天,或者永远等下去。费尔明娜·达萨最终会说服自己,她那孤独寡妇的焦虑与痛苦没有其他出路,唯有向他放下吊桥。
与此同时,他仍旧过着有条不紊的生活。由于预见自己会得到一个圆满的答复,他对房子进行了第二次整修,以使它配得上那个自它被买下来那天起,就该来当女主人的人。他遵守承诺,又去看了几次普鲁登西娅·皮特雷,以向她证明尽管年岁不饶人,他还是爱她的,而且不只是在孤苦无依的夜晚,有几次还是在大白天,从敞开的大门走进去的。他仍旧从安德雷娅·瓦隆的家门前经过,直到有一天看见浴室的灯熄着,便进去在她的床上粗野地尝试各种疯狂的举动,尽管这样做不过是为了让自己不失去爱的习惯,其依据是他的一个到那时为止尚未被证伪的迷信,即一个人只要坚持做爱,身体就会一直管用。
唯一的障碍是他与阿美利加·维库尼亚的关系。他继续让司机每星期六上午十点到寄宿学校去接她,但他不知道周末该拿她怎么办。他第一次没有亲自陪她,她对这一变化十分不悦。他将她托付给女佣,让她们带她去看下午场的电影,听儿童公园的露天音乐会,参加慈善抽奖;又或者为她安排好星期日的活动,让她和同学一起玩,为的就是不必再把她带进办公室后面那座隐秘的天堂——她第一次去过之后,就总想再去那里。他沉浸于对未来的崭新幻想之中,竟没有注意到,女人其实可以在三天内就变得成熟,而自从他到父亲港的机动帆船上把她接来,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年。不管他如何想让这一变化进展温和,对她来说都是极其残忍的,而且她无法明白这其中的缘由。那天在冷饮店里,他告诉她真相,说自己就要结婚了,她霎时间被吓坏了,可随后又觉得这种可能性近乎荒谬,便又把它拋在脑后。然而,她很快看出来,他表现得就像真的一样,总是莫名其妙地支支吾吾、闪烁其词,就好像他不是比她大六十岁,而是比她小六十岁似的。
一个星期六的下午,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看见她在他的卧室里试着用打字机打字。她打得相当不错,因为在学校学过这门功课。她已经打了多半页纸,全都是不假思索自动打出来的,但时不时就很容易从某个词中瞧出她的心境来。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弯下身子,趴在她肩上读着她写的话。他那男人的热气、断断续续的呼吸,以及衣服上散发出的和枕头上一样的香水味,使得她一阵慌乱。她已不再是那个初来乍到的小姑娘了。那时,他得一件一件地为她脱掉衣服,像哄骗婴儿似的哄她说:先脱掉小鞋子,给小熊穿,再把小衬衫脱下来给小狗穿,再把小花衬裤脱下来给小兔子穿,现在,亲亲爸爸香喷喷的小鸟。不,她如今已成了一个真真正正、地地道道的女人,喜欢享有主动权。她继续用右手的一个指头打字,左手却在摸索他的大腿,探寻着它,找到了它,感觉到它又复活了、生长了、急促地喘着气,他那老人的呼吸变得磕磕绊绊,艰难无比。她了解他:从这一刻起,他就会失去控制,拋开理智,屈服于她的意志,在一切结束之前,无法再找到回头的路。她拉着他的手,慢慢把他带到床上,就像牵着一个走在街上的可怜的盲人。她带着居心不良的温柔,一块块地把他肢解,按照她的喜好撒上盐、胡椒,再放上一瓣蒜、一片月桂叶,倒进切碎的洋葱和柠檬汁,在盘中腌至恰到好处,而炉子早已调到合适温度,一切都准备妥当。家中没有别人。女佣们出门了,负责修缮房子的泥瓦匠和木匠星期六不干活——整个世界都是他们两个人的。但在深渊的边缘,他竟步出了销魂的仙境,推开她的手,坐起身来,用颤抖的声音说:“小心,我们没有小橡胶套了。”
她仰面朝天地在床上躺了许久,一直在想。当她提前一小时返回寄宿学校时,已经完全不再有想哭的欲望了。她调整好嗅觉,磨尖了爪子,定要找出那只躲在背后搅乱她生活的狡兔的踪迹。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再次犯了一个男人的错误:他以为她在自己的努力徒劳无功之后,已经决定忘记一切了。
他忙着自己的事情。六个月过去了,完全没有一点回音。他在床上辗转反侧,直到天明,迷失在一种新的失眠的荒漠之中。他想,费尔明娜·达萨一定由于那淡雅的信封打开了第一封信,也一定看到了那在往日的信中熟识的首字母,她一定是把它扔进了烧垃圾的火堆,甚至都不愿费事去撕碎它。此后的信,她也定是一看到信封便连拆也不拆地做出了同样处理,直到时间的尽头,而最终,他也文思枯竭,再写不出什么新鲜东西来了。他不相信这世上有女人能抵制住这样的好奇,对半年来每天收到的信是用什么颜色的墨水写的都不关心。但如果真有这样的女人,那也只可能是她。
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感到,暮年的岁月不是奔涌向前的激流,而是一个无底的地下水池,记忆从这里慢慢流走。他的智慧渐渐枯竭。在拉曼加的那座别墅周围转悠了几天之后,他意识到,用年轻时的手段终究难以敲开被葬礼封死的大门。一天早上,他在电话簿上寻找某个号码时,偶然找到了她的号码。他拨通了电话。铃声响了好几遍,终于,他听到并辨出她的声音,声音严肃而微弱:“喂?”他没有说话,挂上了话筒,那个虚无缥缈的声音感觉无限遥远,削弱了他的意志。
就在那几天前后,莱昂娜·卡西亚尼庆祝自己的生日,把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邀请到她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心不在焉,把鸡肉的酱汁洒在了身上。她把餐巾的一角在水杯中蘸湿,为他擦净衣服的翻领,接着又给他戴上围嘴,以免发生更糟糕的事故:这样一来,他简直就像一个老婴儿。她发现,用餐时他好几次把眼镜摘下来,用手帕擦拭,因为他的眼睛不停地流泪。喝咖啡时,他竟然手拿着杯子睡着了,她想不吵醒他,悄悄地把杯子接过来,可是他却惊醒了,尴尬地掩饰道:“我只是在休息眼睛。”莱昂娜·卡西亚尼上床睡觉时,吃惊地想着,他竟已老得这般明显。
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去世一周年时,他的家人送出请柬,邀请大家出席大教堂举行的纪念弥撒。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此时仍没有收到任何回音。这促使他大胆决定,尽管没受到邀请,也要去参加弥撒。这是一次奢华多过伤感的社交活动。前几排的座位是终身及世袭的荣誉席位,椅背的铜牌上刻着主人的名字。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是最早到达的客人之一,为的是能坐在一个费尔明娜·达萨必然会经过并且看见的位置上。他想,最佳位置应该是正殿,在那些保留座位的后面。但出席的人太多了,那里根本找不到空位子。于是,他不得不坐到了穷亲戚们所在的中殿。从那里,他看见费尔明娜·达萨挽着儿子的手臂走进来,穿着一袭黑色天鹅绒裙子,袖子长及手腕,没有佩戴任何首饰,一长排扣子从脖子直到脚尖,就像主教的长袍。她肩上搭着一块卡斯蒂利亚手工编织的窄披肩,而没有像其他寡妇,甚至许多渴望成为寡妇的女人那样头戴面纱帽。她那未施粉黛的脸颊发出一种雪花石膏般的光芒,柳叶形的眼睛在正殿巨大的吊灯下显现出特有的勃勃生机。她走路的时候,腰板是那样的笔直,神情是那样的高傲,姿态是那样的从容,看上去似乎还没有儿子年龄大。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站在那里,用指尖撑着前排座椅的靠背,直到一阵眩晕的感觉过去,他感到自己和她不止七步之遥,而是处在两个不同的时空。
费尔明娜·达萨在几乎整个仪式期间都站在正对主祭台的家族座位那儿,像看歌剧一样神态优雅。但最后,她打破礼拜仪式的常规,没有按照当时的习惯在原地接受人们向她重表哀悼之情,而是走了出来,向每一位来宾表示谢意:这是一个革新举动,与她的为人十分相配。她逐一向大家问候,最终来到穷亲戚的座位跟前。然后,她又环视了一下四周,以确保没有漏掉一位相识的客人。这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感到有一股超自然的风将他从众人中推了出来:她看见了他。费尔明娜·达萨以她在社交场合一贯的敏捷自如离开陪伴在她身边的人,向他伸过手来,带着极为甜美的微笑对他说:“感谢您的到来。”
这是因为,她不仅仅收到了他的信,还以极大的兴趣读完了,并在其中发现了严肃而发人深省的理由让她活下去。收到第一封信时,她正坐在餐桌前,和女儿一起吃早餐。因为信是用打字机打的,她好奇地拆开了。认出签名的首字母时,她的脸一下子红得像烧着了一般。但她很快就恢复了自然的神态,将信收进围裙的口袋里,说:“是政府的吊唁信。”她的女儿很惊讶:“所有的吊唁信都已经到了呀。”她泰然自若:“这是另一封。”她本打算等过后女儿不再追问的时候将信烧掉,可最终还是没能抵制住先看上一眼的诱惑。她以为信中是对她那封辱骂信应有的回应,事实上,那封信她刚一送出去便后悔了。可是,从庄重的称谓和第一段的主题,她便明白世界已经发生了变化。她如此好奇,于是把自己关在卧室里,以便在烧掉之前能从容地读上一读。结果,她一口气读了三遍。
那是对人生、爱情、老年和死亡的思考:这些想法曾无数次像夜间的鸟儿一般扑扇着翅膀掠过她的头顶,可每当她想抓住它们时,它们就惊飞四散,只剩下散落的片片羽毛。而如今,它们就在这里,清晰明了,正如她自己原本想表达的那样。她又一次感到难过,丈夫已经不在了,无法再和他一起讨论这些,就像每晚睡前他们都会讨论这一天发生的事情一样。由此,她发现了一个陌生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他的真知灼见和他年轻时那些炽热的情书不相符,也和他一生阴郁的举止不相符。他的话更像是出自一个埃斯科拉斯蒂卡姑妈所认为的受到圣神启示的男人之口。这个想法又让她像第一次收到他的信时那样害怕起来。但无论如何,最令她安心的是,她确信这封由一个睿智老人所写的信并非试图重申葬礼那天的无礼言语,而是意在抹掉过去,可谓高尚之举。
接下来的那些信最终使她平静下来。但不管怎样,她还是在怀着越来越浓厚的兴趣读过之后,便把它们烧掉了,尽管随着信一封封地被烧掉,她的心底渐渐沉积下一种挥之不去的愧疚。于是,当她开始收到有编号的信时,她终于找到了一直期待的不毁掉这些信的道德依据。无论如何,她最初的意图并非是为自己保留它们,而是想等待机会将它们还给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以免这些在她看来对人类如此有用的东西被白白扔掉。但糟糕的是,随着时间流逝,信件一如既往地到达,整整一年里每隔三四天便收到一封,她却不知道如何将它们归还,才能既不让他难堪,因为她已不想再如此,又无需写一封信前去解释,因为她的骄傲不会允许她这样做。
这最初的一年已足够她适应寡妇的生活。对丈夫的纯净回忆不再妨碍她的日常行动,不再妨碍她的内心思考,也不再妨碍她的一些最简单的意图了,而是变成一种时时注视着她的存在:指引她,但并不烦扰她。有时,她会看到他,并不是看到一个幽灵,而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出现在当真需要他的场合。确信他就在那里,她感到鼓舞。他还活着,但没有了男人的任性,没有了家长式的命令,也没有了那些令她精疲力竭的需求:时时要求她以他爱她的那些方式来爱他,比如不合时宜的亲吻,以及时时挂在嘴边的甜言蜜语。她比他活着的时候更加理解他了,理解他对爱的渴望,理解他迫切地需要在她身上找到足以支撑起他的社交生活的安全感,而事实上,这种安全感他从未得到过。曾有一天,她绝望之极,冲他喊道:“你就没有发现我一点也不幸福吗?”而他以他特有的姿势摘下眼镜,不温不火,用他那孩童般天真的眼睛中的一汪清水淹没了她,只说了一句话,就让她体会到他那令人难以忍受的智慧的全部分量:“你要永远记住,对于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从守寡最初的寂寞时光开始,她便明白,这句话中隐藏的并不是她当初所认为的卑劣威胁,而是一块为两人带来过无数幸福时光的月亮宝石。
在多次周游世界的旅行中,费尔明娜·达萨买回所有因新奇而引起她注意的东西。她想要得到它们都是因为一时的冲动,但丈夫却乐于为她的冲动找出合适的理由。这些东西摆在它们原来的环境中,都是美丽且有用的,比如在罗马、巴黎、伦敦的玻璃橱窗里,或是在正因查尔斯顿舞而抖动不止、一座座摩天大楼拔地而起的纽约的橱窗里。然而,它们经不起施特劳斯的圆舞曲、煎猪皮,以及在四十度的高温下找个阴凉处举行节日庆典的考验。她每次回来都带着五六个巨大的立式箱子,由上过漆的金属制成,锁和包角都是铜的,就像神话故事中的棺材。带回来的东西让她成为世界最新奇迹的代言人,可实际上,除了他们本地的圈中人看见这些东西的第一瞬间,其余时候,它们根本不值那高昂的价格。不过,它们本来也就是为了让别人看见一次才买的。她在步人老年之前很久,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公众形象不过是虚荣,因而常常能听见她在家里说:“得弄走这些破烂才行,都没有住的地方了。”乌尔比诺医生嘲笑她的这种想法徒劳无益,因为他知道,腾出的地方只会被重新填满。但是她坚持要这样做,因为多一件东西确实也放不下了,更何况所有地方没有一件东西是真正能派上点用场的,比如挂在门把手上的那些衬衫,还有压了又压才塞进厨房柜子的欧洲冬衣。于是,一天早晨,她情绪高涨地爬起床来,翻箱倒柜,把阁楼翻了个底朝天,发动了一场战争般的扫荡,清理了一堆堆过时已久的衣服、一顶顶在流行时都没有机会戴的帽子,以及欧洲设计师们依据女王们加冕时穿的式样设计的鞋子一它们在本地被那些门第高贵的小姐们鄙视,因为款式和黑女人从市场上买回来的居家便鞋一模一样。整个早上,内阳台一直处于一片忙乱之中,樟脑球散发出的一阵阵刺鼻气味让家里的人呼吸困难。但几小时后,家中又恢复了平静,因为她最终心软了,那么多的丝绸衣物被扔在地上,那么多的锦缎、废弃的金银丝带、蓝狐尾,竟通通要被扔进火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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