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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页)

〔10〕叶遂宁(C。A。EceZPZ,1895—1925) 通译叶赛宁,苏联诗人。以描写宗法制度下农村田园生活的抒情诗著称。十月革命时曾向往革命,写过一些赞扬革命的诗,如《苏维埃俄罗斯》等。但革命后陷入苦闷,于一九二五年十二月自杀。

〔11〕梭波里(A。M。CohELM,1888—1926) 苏联作家。他在十月革命之后曾接近革命,但终因不满于当时的现实而自杀。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尘土》、短篇小说集《樱桃开花的时候》等。

《尘影》题辞〔1〕

在我自己,觉得中国现在是一个进向大时代的时代。但这所谓大,并不一定指可以由此得生,而也可以由此得死。

许多为爱的献身者,已经由此得死。在其先,玩着意中而且意外的血的游戏,以愉快和满意,以及单是好看和热闹,赠给身在局内而旁观的人们;但同时也给若干人以重压。

这重压除去的时候,不是死,就是生。这才是大时代。

在异性中看见爱,在百合花中看见天堂,在拾煤渣的老妇人的魂灵中看见拜金主义〔2〕,世界现在常为受机关枪拥护的仁义所治理,在此时此地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委实身心舒服,如喝好酒。然而《尘影》〔3〕所赍来的,却是重压。

现在的文艺,是往往给人不舒服的,没有法子。要不然,只好使自己逃出文艺,或者从文艺推出人生。

谁更为仁义和钞票写照,为三道血的“难看”传神呢?

〔4〕我看见一篇《尘影》,它的愉快和重压留与各色的人们。

然而在结末的“尘影”中却又给我喝了一口好酒。

他将小宝留下,不告诉我们后来是得死,还是得生。

〔5〕作者不愿意使我们太受重压罢。但这是好的,因为我觉得中国现在是进向大时代的时代。

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七日,鲁迅记于上海。

〔1〕本篇最初印入一九二七年十二月上海开明书店出版的《尘影》一书,题为《〈尘影〉序言》,稍后又刊载于一九二八年一月一日上海《文学周报》第二九七期。

〔2〕在拾煤渣的老妇人的魂灵中看见拜金主义 这是针对胡适“提倡拜金主义”的文章而说的。该文说:“美国人因为崇拜大拉(按”大拉“是英语dollar的音译,意思是”元“,后泛指金钱),所以已经做到了真正‘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理想境界了。……我们不配骂人崇拜大拉;请回头看看我们自己崇拜的是什么?一个老太婆,背着一只竹箩,拿着一根铁杆,天天到弄堂里去扒垃圾,去寻那垃圾堆里一个半个没有烧完的煤球,一寸两寸稀烂奇脏的破布。——这些人崇拜的是什么!”(据一九二七年十一月《语丝》周刊第一五六期《随看录三》)

〔3〕《尘影》 中篇小说,黎锦明作。它描写一九二七年蒋介石国民党背叛革命前后南方一个小县城的局势。这个小县城在大革命中成立了“县执行委员会”和“农工纠察队”,斗争了地主豪绅;但在蒋介石叛变革命时,当地土豪和各色反动人物,与国民党军官相勾结,对革命力量突施袭击,屠杀了许多革命者和工农群众。

〔4〕《尘影》中有这样的描写:大土豪刘百岁被捕,群众要求将他处死。他的儿子用几千元向混进县党部当委员的旧官僚韩秉猷行贿求救。韩受贿后宴请同党商议,说是“人家为孝道,我就为仁义”,最后商定将刘百岁放出。“三道血”是书中主要人物县执行委员会主席、革命者熊履堂在时局逆转后被杀头时所溅的血:“难看”是旁观者的议论。

〔5〕《尘影》最末一章描写熊履堂被杀时,他的儿子小宝正从幼稚园放学出来,唱着“扫倒列强、除军阀”的歌曲,但未叙明后来结果如何。

当陶元庆君的绘画展览时〔1〕

我所要说的几句话陶元庆〔2〕君绘画的展览,我在北京所见的是第一回。记得那时曾经说过这样意思的话〔3〕:他以新的形,尤其是新的色来写出他自己的世界,而其中仍有中国向来的魂灵——要字面免得流于玄虚,则就是:民族性。

我觉得我的话在上海也没有改正的必要。

中国现今的一部份人,确是很有些苦闷。我想,这是古国的青年的迟暮之感。世界的时代思潮早已六面袭来,而自己还拘禁在三千年陈的桎梏里。于是觉醒,挣扎,反叛,要出而参与世界的事业——我要范围说得小一点:文艺之业。倘使中国之在世界上不算在错,则这样的情形我以为也是对的。

然而现在外面的许多艺术界中人,已经对于自然反叛,将自然割裂,改造了。而文艺史界中人,则舍了用惯的向来以为是“永久”的旧尺,另以各时代各民族的固有的尺,来量各时代各民族的艺术,于是向埃及坟中的绘画赞叹,对黑人刀柄上的雕刻点头,这往往使我们误解,以为要再回到旧日的桎梏里。而新艺术家们勇猛的反叛,则震惊我们的耳目,又往往不能不感服。但是,我们是迟暮了,并未参与过先前的事业,于是有时就不过敬谨接收,又成了一种可敬的身外的新桎梏。

陶元庆君的绘画,是没有这两重桎梏的。就因为内外两面,都和世界的时代思潮合流,而又并未梏亡中国的民族性。

我于艺术界的事知道得极少,关于文字的事较为留心些。

就如白话,从中,更就世所谓“欧化语体”来说罢。有人斥道:你用这样的语体,可惜皮肤不白,鼻梁不高呀!诚然,这教训是严厉的。但是,皮肤一白,鼻梁一高,他用的大概是欧文,不是欧化语体了。正唯其皮不白,鼻不高而偏要“的呵吗呢”,并且一句里用许多的“的”字,这才是为世诟病的今日的中国的我辈。

但我并非将欧化文来比拟陶元庆君的绘画。意思只在说:他并非“之乎者也”,因为用的是新的形和新的色;而又不是“Yes”“No”,因为他究竟是中国人。所以,用密达尺〔4〕来量,是不对的,但也不能用什么汉朝的虑傂尺〔5〕或清朝的营造尺〔6〕,因为他又已经是现今的人。我想,必须用存在于现今想要参与世界上的事业的中国人的心里的尺来量,这才懂得他的艺术。

一九二七年十二月十三日,鲁迅于上海记。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上海《时事新报》副刊《青光》。

〔2〕陶元庆(1893—1929) 字璇卿,浙江绍兴人,美术家。曾任浙江台州第六中学、上海立达学园、杭州美术专科学校教员。鲁迅前期著译《彷徨》、《朝花夕拾》、《坟》、《苦闷的象征》等书的封面都由他作画。

〔3〕作者在陶元庆第一回绘画展览时所说的话,即一九二五年三月十六日所作的《“陶元庆氏西洋绘画展览会目录”序》(收入《集外集拾遗》)。

〔4〕密达尺 法国长度单位 Metre 的音译,一译米突。后来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通称为“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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