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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说了,”贝蕾妮丝这次指的不是婚礼,“我的指关节疼得难受。干脆来场大暴雨,这样大家都舒服很多。”
天空没有下雨,只是空气有些湿意。风是热风。弗朗西丝对贝蕾妮丝的话只是不无嘲讽地微微一笑。
“你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她说,“这只能说明你有多么无知。”
他们以为这件事已经翻篇,但她要让他们走着瞧。尽管婚礼的事已泡汤,但她已决计要去闯荡一番。至于去哪儿,她还没打定主意,但晚上一定要离开小镇。既然没按照计划与哥哥和新娘一起离开,那就自己一个人走。哪怕要犯滔天大罪她也得走。夜里,她第一次想起那名士兵。只不过念头一闪而过,因为她正草草地制订计划。两点钟有趟火车要经过镇里,她搭这趟车。火车大体往北行驶,可能开往芝加哥或纽约。如果到芝加哥,她就继续往前,到好莱坞去写剧本或者演些小角色——混得再差点的话,演演喜剧也可以。如果火车驶往纽约,她就女扮男装,谎报姓名和年龄参加海军。此时,要等到父亲睡着才行,她听见他还在厨房里忙活。她坐下来,用打字机打了封信:
亲爱的爸爸:
这是一封道别信,下次写信时我已到了别的什么地方。我告诉过您,我将离开小镇,因为我必须这么做。我无法再忍受这样的生活,因为生活于我而言已成为一种负担。我拿走了您的手枪,因为谁也说不准它何时会派上用场。日后若有机会,我会立刻把钱寄给您。请转告贝蕾妮丝不要为我担心。造物弄人,天意难违。我会再写信来。请爸爸不要派人找我。
谨致问候
弗朗西丝·亚当斯
绿白相间的飞蛾焦躁不安地贴在纱窗上,窗外的夜诡谲怪诞。热烘烘的晚风已停了下来,空气凝滞成一团化不开的固体,连走路都觉得很困难。天空偶尔闷雷滚滚。弗朗西丝静静地坐在打字机旁,身穿波点薄纱裙,手提箱已锁好锁扣,放在门边上。不一会儿,厨房的灯关上了,父亲在楼梯口喊道:“晚安,娇气鬼。晚安,约翰·亨利。”
弗朗西丝等了好一阵子。约翰·亨利横卧在床尾,和衣而睡,鞋袜都没有脱掉。他张着嘴,一条眼镜腿滑落下来。她等了很久,等得不耐烦了,拎起手提箱,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楼下黑咕隆咚,父亲的房间没点灯,整栋屋子都黑乎乎的。她站在父亲的房门口,轻轻的鼾声从屋里传来。在这偷听的几分钟是最难熬的。
接下来就容易多了。父亲是个鳏夫,生活习惯一成不变。他每天晚上把裤子叠好放在靠背椅子上,钱包、手表和眼镜则摆在写字台的右边。她摸着黑悄悄地伸出手,一把就摸到了钱包。她小心翼翼打开写字台的抽屉,稍稍有点动静就马上停下来侧耳细听。枪在她热乎乎的手里显得冰凉而沉重。除了心“砰砰”跳得太快,一切进展顺利。出房间时发生了一点小插曲。她不小心让废纸篓绊了一下,呼噜声停了下来。父亲动了动,嘴里咕哝了一下。她屏息静听。终于,没过多久,父亲的鼾声又响了起来。
她把信放在桌子上,蹑手蹑脚地走到后廊。但是,出人意料的事情发生了——约翰·亨利突然大声嚷了起来。
“弗兰基!”尖细的童音在黑夜里仿佛响彻了所有房间,“你在哪儿?”
“嘘!”她低声道,“回屋睡觉去。”
她出来时自己房间的灯没关,他站在门口往楼梯底下张望,厨房里黑乎乎的。“你在那黑咕隆咚地干什么?”
“嘘!”她稍稍提高了声音,但仍很小声,“你回去睡觉,我一会就上来。”
约翰·亨利回屋后,她又等了几分钟,然后摸黑走到后门,打开门走了出去。虽然她走得够小心,但还是让他听见了动静。“等等,弗兰基!”他尖声喊道,“我来了!”
孩子的尖叫声吵醒了父亲,还没走到房子的拐角处她就知道了。夜深了,她边跑边听见父亲在叫唤她。她从屋角回望过去,只见厨房的灯亮了。灯泡在摇晃着,投射到葡萄架上和漆黑的院子里的橘色光影也跟着晃来晃去。他正在看那封信,她心想,然后就会追出来抓我回去。她拼命跑过几个街区,箱子不时撞着腿,还差点绊倒她。突然,她猛地想起来,父亲还得换上裤子和衬衫——他不会穿着睡裤满大街追她。她停了下来,回头看看。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走到第一盏路灯下,她放下手提箱,从连衣裙前面的口袋里摸出钱包,哆哆嗦嗦地打开它。里面有三十一块五。她得跳上厢式货车或之类的。
夜里,就在此刻,当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才发现不知该如何是好。跳上货运车说起来容易,但那些流浪汉究竟是怎么跳的?车站离这还有三个街区,她朝着那个方向慢慢地走去。火车站已经关门了,她到处走来走去,凝望着月台,昏暗的灯光下,月台显得又长又空。车站的围墙边上放着芝兰牌口香糖自动贩卖机,月台上到处散落着口香糖和糖果的包装纸。铁轨井然有序,寒光闪闪。远处,几节货运车厢停在侧轨上,还没与火车头接轨。火车两点钟才进站,她真的能像书里写的那样,跳上其中一节车厢,然后远走高飞吗?沿着铁轨往前去,不远处有盏红色的信号灯,借着灯光,她看见一名铁道工人正慢慢走过来。她不能一直这么耗到两点。可是,离开车站时,肩上的行囊压得她身子直往下沉,她心里茫茫然不知该往何处去。
星期天,夜里街上很冷清,没什么人。红红绿绿的霓虹灯与街灯交相辉映,在小镇上方形成一团热腾腾的淡雾,而天空没有一点星光,漆黑一团。一个戴歪帽子的男人摸出一根烟,她走过去时男人回头直盯着她看。她不能再这么漫无目的地走下去,因为此时父亲一定在四处找她。她走进菲尼小店后边的巷子里,在箱子上坐下来,这才发现手里居然一直拿着那把枪。她竟然拎着手枪一路乱跑,简直失去了理智。她曾经发誓说,要是新娘和哥哥不带上她,她就开枪崩了自己。现在,她举起手枪,对准太阳穴,停了一两分钟。扳机只要一扣动,她就必死无疑。而死亡意味着黑暗,除了黑暗什么也没有,可怕至极的黑暗将无止无尽,永远持续下去,直到世界末日。她放下手枪,对自己说,她在最后一刻已改变主意。她把手枪放进手提箱。
巷子里漆黑一片,充斥着垃圾箱的气味。那年春天的下午,朗·贝克就是在这里遭人割喉,他的脖子像一张血淋淋的大嘴,在阳光下喃喃低语。朗·贝克就是在这里被人杀死的。她拿水罐砸那士兵的脑袋时,是不是也把他砸死了?巷子里黑森森的,她感到惊恐不已,心乱如麻。这时要有个伴该多好!要是能找到霍尼·布朗,跟他一起走该多好!但霍尼去了福克斯福尔斯,明天才会回来。或者,要是能找到猴子和耍猴人也行,和他们结伙出走该多好!突然,一阵急促的响声吓得她浑身一哆嗦。一只猫跳上垃圾箱,借着巷尾的灯光,黑暗中猫的轮廓模糊可见。她低声叫唤着:“查尔斯!”然后又叫:“查林那!”不过,那不是她的波斯猫。她跌跌撞撞地朝垃圾箱走去时,它哧溜一下逃走了。
她再也无法忍受又黑又臭的小巷子,拎起手提箱朝巷尾的亮光走去。她站在人行道旁,仍然躲在墙边的阴影里。要是谁能告诉她该怎么做、该往哪去、怎么去就好了!老嬷嬷的预言全部灵验——短暂的旅行,出发和归来,甚至连棉花包都算准了,因为从冬山回来的途中,一辆满载棉花的大卡车从他们的巴士旁经过。而预言中的那笔钱正装在父亲的钱包里,所以老嬷嬷所预见的命运她一一实现。现在她是不是应该再去一趟舒格维尔的那座房子,说她的运程已经走完,接下来该做什么?
阴暗的小巷外,僻静的街道仿佛在等待着什么。可口可乐霓虹灯广告牌在第二个路口闪烁发亮,一个女人在路灯下来回踱步,看样子在等什么人。一辆小轿车,车身很长,车窗紧闭,或许是辆帕卡德,从街上慢慢驶过,紧贴着路边滑行的样子让她想起黑社会的汽车,不由得往墙后靠去。接着,对面的人行道走过来两个路人。她心里有种感觉,仿佛突然擦亮了火花,那一瞬间她以为哥哥和新娘来找她了,他们现在就在那里。但这感觉只是一闪而过,她见到的那只是一对陌生夫妇从路旁经过。她感到胸口很空,而这空洞的深处,什么东西在沉甸甸地往下坠,压得她胃里难受,一阵恶心。她告诉自己要行动起来,抬脚走人。可是,她仍站在原地,闭上眼睛,将头抵在温热的砖墙上。
她最终走出了小巷,这时夜已很深。她思绪纷乱,想到什么都觉得是好主意,脑子里闪过一个又一个念头。搭顺风车去福克斯福尔斯找到霍尼,或者给伊芙琳·欧文拍电报,约她去亚特兰大碰面,要不回去带上约翰·亨利也行,这样至少还有个伴跟她一起,不用只身一人闯荡世界。但是,这些想法全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都行不通。
种种可能性被否决,一切交织缠绕成一团乱麻,接着,她突然想起那名士兵。这次的想法不是一闪而过——它定在那里,挥之不去。她在想,永远离开小镇前,是否应该去一趟蓝色月亮,看看那士兵到底死没死。这想法一冒出来,她立刻觉得似乎不错,于是就朝前街走去。如果士兵没被她杀死,那么见了面该跟他说些什么呢?接下来的想法是怎么来的,她也说不清楚,但她突然觉得,不妨让士兵娶了她,然后两个人就能一起离开这里。他发疯前还是不赖的。这个新鲜主意来得突然,似乎说得过去。她想起被遗忘的一些预言,说她会嫁给一个浅发碧眼的男孩。那士兵就有一双蓝眼睛,头发是浅红色的。按照预言,她这么做不会错。
她加快了步伐。昨晚到现在仿佛隔了很长一段时间,士兵的事还是有些没想明白。但她回想起旅馆客房里的静默,接着是前屋的抽风场面和当时的寂静气氛,还有车库后边的肮脏对话——这些七零八落的回忆在朦朦胧胧的意识中拼凑汇集,就像探照灯的光束汇聚到夜空的一架飞机上,于是灵光一闪,她突然有了自己的理解,诧异中有了些许冷静。她站了片刻,然后迈步继续走向蓝色月亮。街上的店铺都已经打烊,为了提防夜贼,典当行的窗户用十字铁条锁上了。街上只有楼房外露天的木楼梯还亮着灯,此外就是蓝色月亮散射出来的绿光了。某个楼上传来吵闹声,街那头响起两个男人渐渐走远的脚步声。她不再去想那名士兵,刚才的发现让他淡出了她的脑海。她现在只知道,一定得找个人,任何人都可以,只要能与她结伴同行。因为她承认,自己实在害怕,不敢一个人独闯天涯了。
那天晚上她没能离开小镇,因为在蓝色月亮让警察给逮住了。她走进蓝色月亮时,怀利警官也在那里,她起先没看见,径直走到窗边,在桌旁坐下来,箱子放在身边的地板上。自动点唱机正播着一首低俗的蓝调,葡萄牙老板闭着眼睛站在那里,和着点唱机忧伤的音乐,手指在木柜台上敲敲点点。卡座里稀稀拉拉坐着几个人,咖啡厅的蓝光让这地方看起来就像在海底一样。她没看见警察,直到他站在桌子旁边。她抬头望见他,那颗受到惊吓的心微微颤了一下,然后就平静下来。
“你就是罗伊·亚当斯的女儿,”警察道,她轻轻地点头承认,“我会打电话给总部说你已经找到,在这待着别动。”
警察走进后边的电话间。他正在叫囚车来抓她,要把她关进牢房,不过她并不在乎。士兵很有可能被她杀死了,他们循着蛛丝马迹全镇搜捕她。要不就是她从西尔斯罗巴克商店偷走三折刀的事被警察发现了。他们为什么抓她,她心里还不清楚,漫长的春天和夏天她干了太多的坏事,数罪交叠成一种她无力去理解的罪孽。她的所作所为,她所犯下的罪,仿佛是别人所为——是很久以前的某个陌生人干的。她静静坐着,两腿紧紧地并拢,双手交叉握在膝头上。警察电话打了很久。她两眼迷茫地望着前方,只见两个人离开卡座,相互依偎着,开始跳起舞来。一名士兵“砰”地推开纱门,从咖啡厅走过去。她,不对,是她心底住着的那个陌生人,已将他认出来。他上楼时她在缓慢地思考,然后不带一丝感情色彩地想,一个人长着那样一头红色的卷发,就像抹了水泥。接着,思绪又回到了监狱,她想起冷冰冰的豌豆和玉米面包,还有安了铁栅栏的牢房。警察打完了电话回来,走到她对面坐下来,问道:
“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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