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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脸没有显现,但确定无疑。德克斯特的背影,他十七美元剪的头发,德克斯特可爱的黑衬衫的领子在德克斯特漂亮的脖子上翘着。
我的失望感一扫而空。这是段全新的视频,我开始前所未有地急着想看它。
我看着德克斯特站起来看看周围,让人高兴的是,他的脸仍然没有对着镜头。这孩子真聪明。德克斯特走出画面,浴缸里的物体轻轻动了一下;德克斯特又回来,拿起了钢锯,锯条嗡鸣,胳膊举了起来。
黑暗。视频结束。
我静静地坐着,呆了好几分钟。走廊里有一阵声音。有人走进实验室打开抽屉,又关上,然后离开。电话铃响了,我没接。
是我。就在YouTube上,活灵活现,尽管带点儿小颗粒。这段内容让我全身发冷。这超过了我大脑能处理的程度,我的思绪在转圈,就跟循环播放的电影片段似的。是我,怎么可以是我?但的确是我。我得干点儿什么,但我能干什么?不知道,但得干点儿什么,因为那是我。
事情变得有趣了,是吧?
好吧,是我。显然,浴缸上方藏了一个镜头。韦斯和东切维奇曾经用它来完成他们的装饰性作业。当我去的时候,镜头还在那里。也就是说,韦斯仍在那里。
可是不对,不是这么回事儿。把镜头与电脑连接,再放到网上是超级容易的。韦斯有可能在任何地方拿到录像发给我。
我,宝贵的隐姓埋名的我,无比谦虚低调的德克斯特,乔装改扮的德克斯特,从不想让他的杰作大白于天下的德克斯特。由于讨厌的媒体对整个事件包括德博拉被刺事件的关注,我的名字肯定被提到过。德克斯特·摩根,法医专家,差点儿毙命的女警的哥哥。只需一个镜头,一段晚间新闻的解说,他就能轻而易举地知道我。
我胃里有一团冰凉而讨厌的东西在膨胀。这么容易就可以弄清我是谁,我是干什么的。我一直以来都太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是丛林中唯一的老虎,却忘了假如只有一只老虎的话,猎人很容易找到它。
他找到了。他跟着我,并拍下德克斯特游戏的情景,全在这里了。
我的手指颤抖着按动鼠标,又看了一遍视频。
还是我。就在录像上。是我。
让人高兴的是,我终于从曾经好使的大脑背后听见了一个小小的声音:“镇定,德克斯特。”好吧,镇定。我深吸一口气,让氧气对我的思维发挥它神奇的作用,或者说,死马当活马医。
每个问题都有解决的办法,德克斯特最擅长两件事儿:用电脑找人和东西,然后把他们干掉。录像发到互联网上?太棒了,这给我省了好多事儿,再好不过了。我几乎已经感觉到了某种假装的快乐或跟它类似的感觉。
是运用逻辑的时候了,开动德克斯特冰冷而强大的脑力来攻克问题吧。首先,他要干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干?显然他等着我给他个反应,不过会是什么呢?最明显的是他想报复。我杀了他的朋友——同伴?爱人?不重要。他想让我知道他知道我干的事儿,还有……还有……
还有他把视频发给了我,而不是别的会对此采取措施的人,比如库尔特警探。这意味着这只是个私人挑战,而不是要公之于众,起码目前还没有。
除了它已经被公布了——它被放在YouTube上,有人会看见,这是早晚的事儿。那意味着有个时间因素。他在说什么?“在他们找到你之前来找我吧?”
好吧。然后像老西部片那样把我结果了?还是想折磨我,让我疲于追捕,直到我不留神犯了错误?要么就是直到他厌烦了游戏,把整个事情向晚间新闻抖搂开?
换作普通人,这些足够让人闻风丧胆了,但德克斯特是用更坚固的材料做成的。他想让我试试能不能找到他,但他不知道我是找人专业毕业的高才生。我只需用到我谦虚的自我评价的一半功力,就能比他预想的更快地找出他。好吧,要是韦斯想玩儿,我奉陪。
只不过要用德克斯特的,而不是韦斯的游戏规则。
“事分轻重缓急,首要的先来。”这是我的座右铭。既然我这会儿正对两耳之间的那部分结构感到有些力不从心,我便从座右铭里汲取了点儿力量,调出警局关于布兰登·韦斯的档案。
没有太多信息:有一张他付过钱的停车罚单,还有旅游局对他的检举。他没有被发过通缉令,驾驶证也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也没有携带任何秘密武器,比如钢锯。他的地址我已经知道,就是德博拉被刺的地方。我稍微再深挖了一下,发现了他的一个旧地址,在纽约锡拉库扎。在那之前,他一直生活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一番查找下来,我发现他仍然是加拿大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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