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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圣诞节,小马哥敲响了我家的门。
哇,他又长高了,卖相好,一袭灰色风衣飘飘,胸口插着墨镜,那年流行的中分发形,很有周润发年轻时的派头。
其实,他才二十岁呢。
小马哥来上海是看老爸,过两天还要回香港。当晚,我们几个同学请他去吃夜排档,最后必然是他抢买单。
他抽着外国烟,神情过分早熟,说起香港各种繁华,上海想要迎头赶上,起码还得五十年吧。
有人问,香港有许多上海人吗?有啊,我们特首董建华、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还有倪匡、亦舒、王家卫、张曼玉、汪明荃、沈殿霞……
为了满足我们猎奇的欲望,他又说起香港十大奇案。说到雨夜屠夫,大家瞪大了眼,似乎不敢相信。其实,那年头,上海也有了连环杀人狂,比如敲头案。
有个同学傻傻地问,小马哥,你是不是做生意发大财了?还是炒股票?
想起《大时代》的方展博,但我更爱《第三类法庭》的青蛙王子温兆伦。
他吹了一口啤酒,淡然道,哪有啊,我是混社团的。
众人沉默片刻,都看过古惑仔,混社团,不就是黑社会吗?
终究有人忍不住问,开过枪吗?
废话。
玩过女人吗?
对于我们这些屌丝处男来说,这可是个重大问题呢。
香港妹,大陆妹,越南妹,泰国妹,混血妹,白鬼妹,黑鬼妹,全都玩遍了。
我们嫉妒地看着他,彼此无语。
最后,我问了他一个问题——你杀过人吗?
他不响。
面朝夜空吐出一圈烟雾,小马哥淡淡地说——
“这里到底不是自己的地方。有人千方百计要离开自己的家,有的人想回去,有的人……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还是自己的地方好。”
只有我明白这是《英雄本色》的台词。
没过两天,小马哥回了香港。
那一年,我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可我依然不能去香港特别行政区,不能去找小马哥,不能去维多利亚港,不能去狮子山下……
才发现,《我的1997》里的歌词,竟然全是骗人的!
2000年,我开始在榕树下网站发小说。2001年,我写了第一个长篇小说,第二年出版。
2003年,非典。四月一日,香港传来张国荣自杀的消息。
彼时,我尚在上海邮政上班,办公在四川路桥的市局。那天傍晚,下班走出单位,眼前出现一个穿着风衣的男人。
小马哥回来了。
他戴着墨镜,风衣领子竖起,遮掩自己的脸,带我去乍浦路的小餐馆吃了顿饭。他特意选在饭店的死角,露出憔悴的双眼,做了个噤声手势,说,别跟任何人说见过我!
你被黑社会追杀了?
他说他刚从香港回来,虽然是当时的疫区,照道理是要隔离的,但我并不害怕。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是警察。
啊?
香港警察,在回归那年,我就考进了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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