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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尔不在家的时候,她常常走到碗橱前,从折叠好的餐巾中,拿出那个绿绸雪茄烟匣来。
她瞧着烟匣,把它打开,闻闻衬里的味道,闻到的是马鞭草香精加烟味。这是谁的?……是子爵的吧。说不定还是一个情妇送给他的礼物呢。这是在一个红木棚架上绣出来的,情妇把绷架当宝贝似的珍藏起来,生怕人家发现。
她在这上面花了多少时间啊!轻柔的卷发吊在绷架上,吊的是刺绣人的重重心事。爱情的气息浸透了绣花底布上的一针一线;每一针扎下的不是希望,就是回忆,这些纵横交错的丝线,不过是在默默无言、不绝如缕地诉说着情人的心而已。然后,一天早上,子爵把烟匣带走了。当烟匣放在宽阔的壁炉框上,放在花瓶和彭巴杜风格的座钟之间时,它听见子爵说过些什么话呢?现在,她在托特。他呢,他在巴黎,多么遥远!巴黎是什么样子?名声大得无法衡量!她低声重复这两个字,自得其乐;这个名字在她听来有如嘹亮的教堂钟声,印在香脂瓶的标签上也闪闪发光。夜晚,海鱼贩子驾着大车,走过她的窗下,口里唱着“茉荠栾”之歌,把她吵醒了;她听着铁轱轳出村庄,越走越远,在土路上,响声也越来越小。“他们明天就到巴黎了!”她自言自语。于是她的思想也跟着他们上坡下坡,穿过村庄,在星光下,在大路上奔波。不知道走了多远之后,总会到达一个模模糊糊的地方,于是她的梦就断了。
她买了一张巴黎地图,用手指在纸上划着路线,游览京城。她走上大街,每到一个街角,两条路交叉的地方,或是看到一个表示房屋的白色*方块,她就停住。最后,她看累了,闭上眼睛,但在黑暗中也看见煤气灯光随风摇曳,听见马车在剧院的柱廊前,喀嗒一声放下脚踏板。
她订了一份妇女杂志《花篮》,还订了一份《纱笼仙女》。她贪婪地读赛马的消息、剧院晚场和首次演出的实况报道,一字不漏,她对女歌星初次登台,对商店开张,都很感兴趣。她知道流行的时装式样,上等裁缝的地址,森林公园和歌剧院每天演出的节目。她研究欧仁·苏描写的室内装饰;她读巴尔扎克和乔治·桑的小说,在幻想中寻求个人欲|望的满足。甚至在餐桌上,她也带着她的书,当夏尔一边吃,一边和她谈话的时候,她就翻开书来看。她一读书,总会回忆起子爵。在子爵和书中的虚构人物之间,她居然建立起了联系。这个以子爵为中心的联系圈子越来越大,他头上的光辉也扩散得越来越远,结果离开了他的脸孔,照到她梦想中的其他脸孔上去了。在艾玛眼里,巴黎比海洋还更模糊不清,它在一片镀了金的银色*空气中,闪闪发光。不过这熙熙攘攘的芸芸众生,还是可以分门别类的。艾玛只看到两三类人,就一叶障目,以为他们代表全人类了。第一类人是外交官,他们踏着闪亮的地板,客厅的墙壁上镶满了镜子,椭圆形的桌面上蒙着金丝绦的天鹅绒毯子。这里有长长的礼服,大大的秘密,微笑掩饰下的焦虑不安。第二类是公爵夫人的社交界,他们脸色*苍白,睡到下午四点钟才起床;女人都是楚楚动人的天使,裙子下摆镶了一道英吉利花边;男人都是怀才不遇而毫无作为的平庸之辈,为了寻欢作乐,不惜把马跑得筋疲力尽,到了夏天就去巴德温泉避暑,最后,快到四十岁了,不得不娶一个有钱的继承人了事。第三类人是五彩斑斓、成群结伙的文人雅士,舞台明星,过了半夜,他们才来到酒店餐馆的雅座,在烛光下,吃喝玩乐。他们这班人,花起钱来像国王一样不在乎,雄心勃勃,往往异想天开。他们过的是高人一等的生活,在天地之间,在狂风暴雨之中,他们显得超凡脱俗。这三类以外的人,都失落在茫茫人海之中,在艾玛心中没有固定的位置,仿佛他们根本就不存在似的。而且无论什么东西,如果离她越近,她越懒得去想。她周围的一切,沉闷的田野,愚蠢的小市民,生活的庸俗,在她看来,是世界上的异常现象,是她不幸陷入的特殊环境,而在这之外,展现的却是一望无际、辽阔无边、充满着幸福、洋溢着热情的世界。她被欲|望冲昏了头脑,误以为感官的奢侈享受就是心灵的真正愉快,举止的高雅就是感情的细腻。难道爱情不像印度的花木一样,需要精耕细作的土壤,特别温暖的气候?月光之下的叹息,依依不舍的拥抱,沾满了泪水的、无可奈何的双手,这些肉体的热血沸腾和心灵的情意缠绵,难道能够离开古堡陽台的背景?只有在古堡里,才有悠闲的岁月、纱窗和绣房、厚厚的地毯、密密的花盆、高踞台上的卧榻,还有珠光宝气和仆人华丽的号衣。
驿站的小伙计每天早上来刷洗母马,大木头套鞋践踏着走廊,罩衫上还有窟窿,光脚丫穿着布鞋。有这样一个穿短裤的小马夫也该知足了!他干完活就走,因为夏尔回来,会自己把马牵进马棚,卸下马鞍和马笼头,女仆会抱一捆草来,放进马槽,她也不会干别的了。
娜塔西泪如泉涌地离开了托持之后,艾玛找了一个十四岁的样子很乖的小孤女来干活。她不许小姑娘戴软帽,教她回话不要用“你”,而要称“太太”,端一杯水要用盘子,进来之前先要敲门,教她烫衣浆裳,饲候她穿衣服,想把她培养成贴身的女仆。新来的使女很听话,不发牢骚,以免被女主人辞退;因为太太经常不锁橱子,费莉西每天晚上偷一小包糖,做完晚祷之后,一个人躺在床上吃。下午,她有时也去对面驿站找马车夫闲谈。太太待在楼上的房间里。
艾玛穿一件领子敞开的室内长袍,上身带披肩的翻领之间,露出了打褶的衬衫,上面有三粒金纽扣。她腰间系一条有大流苏的腰带,脚上穿一双石榴红小拖鞋,还有一束宽带子摊开在脚背上。她自己买了吸墨纸、一支笔、信纸信封,虽然没有通信人;她掸掉架子上的灰尘,照照镜子,拿起一本书来,然后,心不在焉地让书掉在膝盖上。她想旅行,或者回修道院。她既想死,又想去巴黎。
夏尔不管下雨或是下雪,都骑着马到处奔波。他在农家的餐桌上吃炒鸡蛋,把胳膊伸进潮湿的床褥,放血时脸上溅了病人喷出的热血,听垂死的病人发出嘶哑的喘气声,检查抽水马桶,卷起病人肮脏的衣衫,不过每天晚上回家,等待他的总是温暖的火护,准备好的晚餐,舒适的家具,还有一个打扮考究的妻子,她身上有一种魅力,一股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芬芳味,是不是她的肉体使她的内衣也变香了?
她做许多小事都能得到他的好感:有时在蜡烛托盘上放一张新花样的剪纸,有时给他的袍子换一道镶边,有时给女仆烧坏了的普通菜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夏尔就津津有味地把它吃光。她在卢昂看见过一些贵妇,表链上挂了一串小巧玲珑的装饰品;她也买了一串。她在壁炉上摆了两个碧琉璃大花瓶,不久之后,又摆上一个象牙针线盒和一个镀银的顶针。夏尔越不懂这些名堂,越是觉得雅致。它们使他感官愉快,家庭舒适。这是铺在他人生道路上的金沙。
他身体好,气色*好,在乡下已经有了名气。乡下人喜欢他,因为他没有架子。他抚摸小孩子的头,从来不进酒店的门,他的品行使人相信他靠得住。他最拿手的是治伤风感冒,胸部炎症。夏尔非常害怕病人死了和找他麻烦,实际上,他开的药方不过是镇静剂,或者偶尔来点催吐药,再不然就是烫烫脚,用蚂蟥吸血。他并不怕动外科手术;给人放起血来,就像给马放血一样痛快,拔起牙来手劲大得像“铁钳子”。
最后,为了“了解情况”,他收到了《医生之家》的征订书,就订了一份这种新出的刊物。他晚餐时读上一两页;但是房里很热,加上食物正在消化,他读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就这样他双手托着下巴打盹,头发像马鬃毛一样松散,遮住了灯座脚。艾玛一见,只好耸耸肩膀。
她怎么没有嫁给一个好点的丈夫?起码也该嫁个虽然沉默寡言,却是埋头读书直到深夜的人,那么到了六十岁,即使是得了风湿病,他那不合身的黑礼服上,至少也可以挂上一串勋章呀!她多么希望她现在的姓氏,也就是包法利这个姓,能够名扬天下,在书店里有作品出卖.在报纸上经常出现,在全法国无人不知。但是夏尔没有一点雄心壮志!伊夫托有一个医生,最近同他一起会诊,就在病人床前,当着病人家属的面。简直叫他有点下不了台。夏尔晚上回家讲起这件事,气得艾玛破口大骂他这个同行。夏尔感激涕零。他带着眼泪吻她的额头,不知道她又羞又恼,恨不得打他一顿才能泄愤。她走到过道上,打开窗子,吸了一口新鲜空气.好让自己平下气来。
“居然有这样的窝囊废!窝囊废:”她咬着嘴唇,低声说道。
她越看他,就越有气。他年纪越大,动作也就越笨:吃果点时,他把空瓶的塞子切开;餐后,他用舌头舐牙齿;喝汤时,他咽一口,就要咕噜一声;因为他开始发胖了,本来已经很小的眼睛,给浮肿的脸蛋往上一挤,挤得似乎离太陽穴更近了。
他穿衣时,艾玛有时把他羊毛衫的红边塞到背心底下去,帮他重新打好领带,把他舍不得丢掉的、褪了色*的旧手套扔到一边;这一切并不是像他相信的那样是为他着想,而是为了她自己,她个人的好恶扩大到他身上,看到不顺眼的东西就恼火。有时,她也同他谈谈她读过的书,例如小说中的一段,新戏中的一出,或者报纸上登载的“上流社会”的趣闻轶事;因为,说到底,夏尔总是一个人,总有听话的耳朵,总有唯唯诺诺的嘴,她不是对她的小猎狗都讲过不少知心话吗?没有猎狗,她恐怕要对壁炉里的木柴和壁炉上的钟摆推心置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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