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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每个作者写了二十年之后,总会被问或者扪心自问:“你为什么写作?”
写作不是一个自然而然的事儿,相反,不写是个自然而然的事儿。自然界里,除了人类,没有其他生物写作。草和花儿只是努力生长,尽量茂盛,没有一朵花儿学会了说谎,“有了绿草,大地变得挺骚”。食草动物只是努力奔跑,食肉动物总是挣扎着吃饱。甚至神都不写作,佛拈花微笑,把领悟写在水面和梦中,神把教义写在圣母玛利亚的耳朵里。自然界里,只有人类发明了文字,妄图通过文字,把领会到的奥义一代一代传下去,撅着屁股用手臂的小肌肉写了一行又一行,常常忽略了新绿的大地变得真的挺骚。
我也不例外,最近常常被问到“你为什么写作”?简单回答:为了度己和度人。看到听者眼中一片茫然,换种说法:为了自己爽和别人爽。看到听者眼中一片狐疑,于是还是展开说说我为什么写作。
第一,为了消除肿胀。生物在生命周期的某个阶段,总难免肿胀——玉兰绽放之前、柳树泛黄之前、杨花翻滚之前、公猫扑倒母猫之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我上高中,这种肿胀最明显。对世界似乎总有很多感悟,但是总不确定,总想表达。夕阳西下,叶片半透明的脉络,天上半透明的云彩,女生半透明的裙子,《史记》里半透明的人性。海明威说:“写完了,就完了,就跑了,就不见了。”我当时很认同,写完了,肿胀就消除了,和我无关了,仿佛挤掉了脸上一个疱,即使留下痕迹,时间长了,痕迹也会变得很淡。
第二,为了与众不同。我在高二时身高长到了一米八,但是班上有十个男生一米八以上。我上了协和,那时候,协和一年只招三十个人,但是活着的协和毕业的还是有好几百个人。我专门练过一个月乒乓球,正手攻球像模像样,但是有一千个以上的专业选手能一局让我赢不到三个球以上。于是我在高中时开始写长篇小说,写了十三万字,基本完整。我想,整个中学,应该没有另一个和我一样变态的吧?
第三,为了泡妞。我很早意识到我骨子里热爱妇女,但是作为一个理科男,无论从常识还是逻辑,我都无法理解为什么妇女会对我感兴趣。没钱,没身材,没长相,没房,没车,没耐心,没时间。在大学里,我和一个超级文艺的师姐谈过很久。两人总是吵架,偶尔吵到让我觉得人类基因底层架构真的有严重问题,似乎是为了原始社会设计的,完全不适应市场经济。现在记不得当初任何一次吵架的缘由,只记得我问过师姐,能不能不吵了?师姐说,如果你写的东西能在《收获》或者《人民文学》上发表,我就不和你吵了,你说啥就是啥。于是我发现,妇女是能被文字蛊惑的,“姐姐,今夜我不思考人类,我只想你”。每日海量书籍,大师课精彩分享威X:dedao555
第四,为了打发无聊。从医学院毕业后去了美国读MBA,暑期在一个医疗器械公司打工挣第二学年的生活费。九点上班,十点半之前一天的活儿就干完了,为数不多的几个中英文网站也逛腻了,实在无聊,开始重新写小说。
第五,为了不疯掉。在麦肯锡工作的小十年,每周平均工作八十个小时以上,感觉自己是个脑力劳动机器,时间变得稀薄,一阵恍惚就是一年。我想让时间慢下来,每个假期哪儿也不去,看窗外的四季变化,在窗子里思念过去,把文字排列整齐。空不是空,以为过去了的所有恋爱,其实都在某个脑回路里,按对了播放键,声音就会响起,味道就会弥漫。色就是色,欲望像一条条由鲜鱼变成的咸鱼,吊在路旁某个屋檐下,随风摇曳,不随秋叶零落。如此,三年一部长篇小说,不疾不慢,不跑不停,不吃药也能战胜抑郁。
第六,为了追求牛逼。在麦肯锡干了小十年之后,转去客户那边上班。一天长会,一顿大酒;两天长会,两顿大酒;三天长会,三顿大酒。大酒之后,腾云驾雾回住处,飞又怕冷,睡又怕梦,打开电脑,码字,醒酒。这样带着酒意写完了《不二》,二〇一一年在香港出版,很快占领了书店排行榜。二〇一六年,五年过去了,《不二》还占领着书店排行榜,还和很多政治书排在一起,不同的是,政治书的封面、主人公和主题都变得面目全非。我在二〇一四年下半年花了三个月翻译了《飞鸟集》,二〇一五年六月出版。在一片骂声中一个不太熟的人发来一条微信:“自君翻译,举国震动。人生荣耀,莫过于此。”
第七,为了修炼智慧。别人总觉得我分裂,一直做着一份需要全身心投入的工作,还不放弃写作;写作写出了名头,还不放弃全职工作,不去全身心追求理想、打造自己的文字江山。我倒是觉得我有我的内在逻辑。我经历、我理解、我表达,表达的时候,把经历过的日子再过一遍,沉淀下来的就是比金子还难得的见识。我也习惯了压榨自己,在忙碌的全职工作之余不停地写,源头有活水,山涧间的山泉就不停地流。
第八,为了对抗愚昧。读《资治通鉴》的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人类总是这么愚昧,尽管书里已经说得这么清楚,现实中还是不停循环、一错再错,“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飞鸟集》噪声最盛的时候,我亲历了乌合之众的狭隘,要么人云亦云,要么借机泄愤,要么美感严重缺乏,要么对宽容和多元没有一点敬畏。我感到了写作的责任,哪怕多写一篇杂文、一首诗、一部小说,哪怕多一个读者多了一点独立思考的意识,也是福德多。
第九,为了补贴家用。写严肃文学还能挣钱,多挣一元,也是欢喜不尽。
第十,为了不朽。我知道不朽是彻头彻尾的妄念,但是想到百年后还有《冯唐文集》二十卷在残存的书店里销售,想到提及爱情动作文学时总避不开《肉蒲团》《金瓶梅》和《不二》,我的心里就开出了花儿。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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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简介他叫佟敬轩,大米商佟严的三儿子,佟家最富文采的三少爷,三岁入书房,四岁识千字,五岁能作诗虽然天生身体不好,但是却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看上去真是风光无比。她叫尚紫缘,化名紫萱,商贾世家尚府大小姐,同样是大户人家的孩子,却被当成棋子,然后在最不正确的时间爱上了最不正确的人,她与敬轩相爱,随着两人表露心意,却牵扯出了一场惊天大阴谋。这个惊天阴谋揭开了同样已为人父的佟严与尚世年的秘密,但是同样拥有惨痛经历的两个人却在当年走向了完全不同的轨迹,二人的选择又会给敬轩和紫缘的兄弟姐妹带入到何种境地?佟家第三代四子一女能力超群,尚家第三代二子一女聪明绝顶,佟严和尚世年二人承接了上一代的恩怨,又延续到了下一代,冤冤相报,究竟哪一家,能够取得最终胜利,还是就此两败俱伤?敬轩与紫缘两个人究竟能否放弃仇恨抛开一切在一起,还是就此沉沦,被仇恨拖下水?并不完全知情的第三代又会经历怎么样的爱恨情仇?佟家剩下的孩子又都是何种结局,尚家的孩子又是何种结局?主要情节1,有一天教书先生正在教庆轩大学中的句子,而敬轩就站在窗子外边聚精会神的听着,先生看见敬轩很认真也没去打扰,等到第二天给庆轩上课的时候,先生发现敬轩依然在屋子外边旁听,佟家三少爷身体不好,教书先生也是有所耳闻,看这个孩子长时间站在屋外怕他受风,于是先生就把敬轩叫到了屋子里,这个时候庆轩正在背诵大学中的句子,但是当庆轩背到致知在格物。这一句的时候,后边的内容是怎么也记不起来了,就在教书先生想要提醒他的时候,只听见敬轩继续背诵着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2,就在此时紫萱猛然发现了街角驿站的二楼一个房间,尚俊的面孔就在那里,看见紫萱已经到达,冷冷一笑,尚俊的脸让紫萱看了个真切,可这接下来让紫萱更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尚俊居然举起了枪对准了敬轩,一只眼睛闭上已经成瞄准姿势,紫萱这下慌了神,就在尚俊激发手枪的一瞬间,紫萱扑到了敬轩的身上,刹那间紫萱的背上血如泉涌。3,敬轩看着紫萱,但是却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他颤抖的问道这一切难道就是你们的计划,你从一开始就在利用我?看着紫萱点了头,敬轩瞬间泪如泉涌,这一切原来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自己原来只是被当成了棋子,自己的付出,那些美好的景象,原来只是自己臆想出来的场景?敬轩不愿相信,也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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