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节自报家门
京剧的角色出台,大都有一段相当长的独白。
向观众介绍自己的历史,最近遇到什么事,他将要干什么,叫做“自报家门”。
京剧的角色出台,大都有一段相当长的独自。向观众介绍自己的历史,最近遇到什么事,他将要干什么,叫做“自报家门”。过去西方戏剧很少用这种办法。西方戏剧的第一幕往往是介绍人物,通过别人之口互相介绍出剧中人。这实在很费事。中国的“自报家门”省事得多。我采取这种办法,也是为了图省事,省得麻烦别人。
法国安妮·居里安女士打算翻译我的小说。她从波士顿要到另一个城市去,已经订好了飞机票。听说我要到波士顿,特意把机票退了,好跟我见一面。她谈了对我的小说的印象,谈得很聪明。有一点是别的评论家没有提过,我自己从来没有意识到的。她说我很多小说里都有水,《大淖记事》是这样。《受戒》写水虽不多,但充满了水的感觉。我想了想,真是这样。这是很自然的。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江苏北部一个不大的城市——高邮。在运河的旁边。
运河西边,是高邮湖。城的地势低,据说运河的河底和城墙垛子一般高。我们小时候到运河堤上去玩,可以俯瞰堤下人家的屋顶。因此,常常闹水灾。县境内有很多河道。出城到乡镇,大都是坐船。农民几乎家家都有船。水不但于不自觉中成了我的一些小说的背景,并且也影响了我的小说的风格。水有时是汹涌澎湃的,但我们那里的水平常总是柔软的,平和的,静静地流着。
我是一九二○年生的。三月五日。按阴历算,那天正好是正月十五,元宵节。这是一个吉祥的日子。中国一直很重视这个节日,到现在还是这样。到了这天,家家吃元宵,南北皆然。沾了这个光,我每年的生日都不会忘记。
我的家庭是一个旧式的地主家庭。房屋、家具、习俗,都很旧。整所住宅,只有一处叫做“花厅”的三大间是明亮的,因为朝南的一溜大窗户是安玻璃的,其余的屋子的窗格上都糊的是白纸。一直到我读高中时,晚上有的屋里点的还是豆油灯。这在全城(除了乡下)大概找不出几家。
我的祖父是清朝末科的“拔贡”。这是略高于“秀才”的功名。据说要八股文写得特别好,才能被选为“拔贡”。他有相当多的田产,大概有两三干亩田,还开着两家药店,一家布店,但是生活却很俭省。他爱喝一点酒,酒菜不过是一个咸鸭蛋,而且一个咸鸭蛋能喝两顿酒。喝了酒有时就一个人在屋里大声背唐诗。他同时又是一个免费为人医治眼疾的眼科医生,我们家看眼科是祖传的。在孙辈里他比较喜欢我。他让我闻他的鼻烟。有一回我不停地打嗝,他忽然把我叫到跟前,问我他吩咐我做的事做好了没有。我想了半天,他吩咐过我做什么事呀?我使劲地想。他哈哈大笑:“嗝不打了吧!”他说这是治打嗝的最好的办法。他教过我读《论语》,还教我写过初步的八股文,说如果在清朝,我完全可以中一个秀才(那年我才十三岁)。他赏给我一块紫色的端砚,好几本很名贵的原拓本字帖。一个封建家庭的祖父对于孙子的偏爱,也仅能表现到这个程度。
我的生母姓杨。杨家是本县的大族。在我三岁时,她就死去了。她得的是肺病,早就一个人住在一间偏屋里,和家人隔离了。她不让人把我抱去见她。因此我对她全无印象。我只能从她的遗像(据说画得很像)上知道她是什么样子,另外我从父亲的画室里翻出一摞她生前写的大楷,字写得很清秀。由此我知道我的母亲是读过书的。她嫁给我父亲后还能每天写一张大字,可见她还过着一种闺秀式的生活,不为柴米操心。
我父亲是我所知道的一个最聪明的人,多才多艺。他不但金石书画皆通,而且是一个擅长单杠的体操运动员,一名足球健将。他还练过中国的武术。他有一间画室,为了用色准确,裱糊得“四白落地”。他后半生不常作画,以“懒”出名。他的画室里堆积了很多求画人送来的宣纸,上面都贴了一个红签:“敬求法绘,赐呼××”。我的继母有时提醒:“这几张纸,你该给人家画画了。”父亲看看红签,说:“这人已经死了。”每逢春秋佳日,天气睛和,他就打开画室作画。我非常喜欢站在旁边看他画,对着宣纸端详半天。先用笔杆的一头或大拇指指甲在纸上划几道,决定布局,然后画花头、枝干、布叶、勾筋。画成了,再看看,收拾一遍,题字,盖章,用摁钉钉在板壁上,再反复看看。他年轻时曾画过工笔的菊花,能辨别、表现很多菊花品种。因为他是阴历九月生的,在中国,习惯把九月叫做菊月,所以对菊花特别有感情。后来就放笔作写意花卉了。他的画,照我看是很有功力的。可惜局处在一个小县城里,未能浪游万里,多睹大家真迹。又未曾学诗,题识多用成句,只成“一方之士”,声名传得不远。很可惜!他学过很多乐器,笙箫管笛、琵琶、古琴都会,他的胡琴拉得很好。几乎所有的中国乐器我们家都有过。包括唢呐、海笛。他吹过的箫和笛子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好的箫、笛。他的手很巧,心很细。我母亲的冥衣(中国人相信人死了,在另一个世界——阴间还要生活,故用纸糊制了生活用物烧了,使死者可以“冥中收用”,统称冥器)是他亲手糊的。他选购了各种砑花的色纸,糊了很多套,四季衣裳,单夹皮棉,应有尽有。“裘皮”剪得极细,和真的一样,还能分出羊皮、狐皮。他会糊风筝。有一年糊了一个蜈蚣——这是风筝最难的一种,带着儿女到麦田里去放。蜈蚣在天上矫矢摆动,跟活的一样。这是我永远不能忘记的一天。他放蜈蚣用的是胡琴的“老弦”。用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他养过鸟,养过蟋蟀。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小片,再用胶水一片一片斗拢粘固,做成小船、小亭子、八面玲珑绣球,在里面养金铃子——一种金色的小昆虫,磨翅发声如金铃。我父亲真是一个聪明人。如果我还不算太笨,大概跟我从父亲那里接受的遗传因子有点关系。我的审美意识的形成,跟我从小看他作画有关。
我父亲是个随便的人,比较有同情心,能平等待人。我十几岁时就和他对座饮酒,一起抽烟。他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他的这种脾气也传给了我。不但影响了我和家人子女、朋友后辈的关系,而且影响了我对我所写的人物的态度以及对读者的态度。
我的小学和初中是在本县读的。
小学在一座佛寺的旁边,原来即是佛寺的一部分。我几乎每天放学都要到佛寺里逛一逛,看看哼哈二将、四大天王、释迦牟尼、迦叶阿难、十八罗汉、南海观音。这些佛像塑得生动。这是我的雕塑艺术馆。
从我家到小学要经过一条大街,一条曲曲弯弯的巷子。我放学回家喜欢东看看,西看看,看看那些店铺、手工作坊、布店、酱园、杂货店、爆仗店、烧饼店、卖石灰麻刀的铺子、染坊……我到银匠店里去看银匠在一个模子上錾出一个小罗汉,到竹器厂看师傅怎样把一根竹竿做成筢草的筢子,到车匠店看车匠用硬木车旋出各种形状的器物,看灯笼铺糊灯笼……百看不厌。有人问我是怎样成为一个作家的,我说这跟我从小喜欢东看看西看看有关。这些店铺、这些手艺人使我深受感动,使我闻嗅到一种辛劳、笃实、轻甜、微苦的生活气息。这一路的印象深深注入我的记忆,我的小说有很多篇写的便是这座封闭的、褪色的小城的人事。
初中原是一个道观,还保留着一个放生鱼池。池上有飞梁(石桥),一座原来供奉吕洞宾的小楼和一座小亭子。亭子四周长满了紫竹(竹竿深紫色)。这种竹子别处少见。学校后面有小河,河边开着野蔷薇。学校挨近东门,出东门是杀人的刑场。我每天沿着城东的护城河上学、回家,看柳树,看麦田,看河水。
我自小学五年级至初中毕业,教国文的都是一位姓高的先生。高先生很有学问,他很喜欢我。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是“甲上”。在他所授古文中,我受影响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很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
我读的高中是江阴的南菁中学。这是一座创立很早的学校,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这个学校注重数理化,轻视文史。但我买了一部词学丛书,课余常用毛笔抄宋词,既练了书法,也略窥了词意。词大都是抒情的,多写离别。这和少年人每易有的无端感伤情绪易于相合。到现在我的小说里还带有一点隐隐约约的哀愁。
读了高中二年级,日本人占领了江南,江北危急。我随祖父、父亲在离城稍远的一个村庄的小庵里避难。在庵里大概住了半年。我在《受戒》里写了和尚的生活。这篇作品引起注意,不少人问我当过和尚没有。我没有当过和尚。在这座小庵里我除了带了准备考大学的教科书,只带了两本书,一本《沈从文小说选》,一本屠格涅夫的《猎人日记》。说得夸张一点,可以说这两本书定了我的终身。这使我对文学形成比较稳定的兴趣,并且对我的风格产生深远的影响。我父亲也看了沈从文的小说,说:“小说也是可以这样写的?”我的小说也有人说是不像小说,其来有自。
一九三九年,我从上海经香港、越南到昆明考大学。到昆明。得了一场恶性疟疾,住进了医院。这是我一生第一次住院,也是唯一的一次。高烧超过四十度。护士给我注射了强心针,我问她:“要不要写遗书?”我刚刚能喝一碗蛋花汤,晃晃悠悠进了考场。考完了,一点把握没有。天保佑,发了榜,我居然考中了第一志愿: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
我成不了语言文字学家。我对古文字有兴趣的只是它的美术价值——字形。我一直没有学会国际音标。我不会成为文学史研究者或文学理论专家,我上课很少记笔记,并且时常缺课。我只能从兴趣出发,随心所欲,乱七八糟地看一些书。白天在茶馆里。夜晚在系图书馆。于是,我只能成为一个作家了。
不能说我在投考志愿书上填了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是冲着沈从文去的,我当时有点恍恍惚惚,缺乏任何强烈的意志。但是“沈从文”是对我很有吸引力的,我在填表前是想到过的。
沈先生一共开过三门课:各体文习作、创作实习、中国小说史,我都选了。沈先生很欣赏我。我不但是他的入室弟子,可以说是得意高足。
沈先生实在不大会讲课。讲话声音小,湘西口音很重,很不好懂。他讲课没有讲义,不成系统,只是即兴的漫谈。他教创作,反反复复,经常讲的一句话是:要贴到人物来写。很多学生都不大理解这是什么意思。我是理解的。照我的理解,他的意思是:在小说里,人物是主要的,主导的,其余的都是次要的,派生的。作者的心要和人物贴近,富同情,共哀乐。什么时候作者的笔贴不住人物,就会虚假。写景,是制造人物生活的环境。写景处即是写人,景和人不能游离。常见有的小说写景极美,但只是作者眼中之景,与人物无关。这样有时甚至会使人物疏远。即作者的叙述语言也需和人物相协调,不能用知识分子的语言去写农民。我相信我的理解是对的。这也许不是写小说唯一的原则(有的小说可以不着重写人,也可以有的小说只是作者在那里发议论),但是是重要的原则。至少在现实主义的小说里,这是重要原则。
国王万岁 纯情女房东 绝恋变身爱人 余光中散文精选 你是人间四月天 记忆像铁轨一样长 宠物小老婆 岛上来信 行者无疆 我为你洒下月光 乔家初心 绿光往事 八十忆双亲 师友杂忆 文学或者音乐 东野圭吾的最后致意 乐未央 湖上闲思录 知道分子 终结悲恋 金商菊篱
那年浮屠寺的赤脚和尚一指断山成永河。那年耍剑的先生手持草芥碎了万垒城墙。那年边军的刀疤卷毛驰骋沙场一路尘土飞扬。那年倒骑马的色痞活色生香。酒馆之中喧闹非常,说书先生格外繁忙。在很多年后,有个少年‘哧溜哧溜’的吃着麻辣片汤,听着那些英雄过往。而他的故事要从梦中神女自备嫁妆不辞万里,只为给他暖床洗衣传功生个小孩诉说,要从在他疑惑的问自己要给这个世界留下什么像样的痕迹开始!这是一段心藏无上刀锋,问天下谁与争锋的故事,这是一段特带劲儿的故事!(↓↓↓↓↓↓梦想杯投票入口,对作者至关重要,拜谢诸位书友↓↓↓↓↓...
无论是前世还是重生,她都是世人仰望的千金大小姐,被利用被嫉恨被无视被暗杀的大小姐。他是红昭国惊才绝艳智绝天下的摄政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即使是帝王都不敢撸他虎须的霸道存在!一朝相见,两眼相望他锁定她,追踪她,捕捉她,威逼利诱势要将她擒下!她逃,她躲,她装,势要远离一切麻烦的中心点!※腹黑危险霸道妖孽王爷gt简单一句话,这是一个霸道危险的摄政王爷使尽法宝收复吞食淡漠清冷喜欢明哲保身的毒医王妃的爱情故事。※小剧场他锁定她姑娘,你刚才似乎诅咒了我的朋友,就这样走,似乎不太合适!笑如三月春风。她转身就走。他追踪她姑娘,你的医品似乎不太好,所以在下来讨债了!似笑非笑的勾了勾唇。她惊了下,决定躲。他擒住她姑娘,从这一刻开始,你就是本王的女人了!斜肆中不掩霸道危险。她逃不过,躲不过,咬了咬牙,好,嫁给你!慢慢收拾你!※一对一宠文!(简介无力,正文为主!收藏收藏!)...
一场宿醉,醒来以后,她竟然成了有夫之妇,对方是一个比她大了整整十岁的男人!用陆吉祥的话来说,她的婚姻,就是她闪来的!当初若不是她胆子大,她怎么可能嫁给这个牛逼哄哄的男人?只是,婚后生活过于和谐,陆吉祥同学有些招架不住!某日清晨,女人醒来以后,推了推身边的男人。老公,我饿了!言下之意是,今天该他做早饭!饿了?男人缓缓睁开眼,然后又缓缓的翻身压住她。喂!女人大惊失色。男人埋首与她颈项间,声音含糊先吃你,然后再吃饭!呜呜呜她不饿了,她不吃了行不行?!简而言之,这是一个腹黑老男人霸占了一个良家小妇女的宠妻荡漾史!...
一场意外,让小制衣厂老板陈楚重生回到了2004年。那一年,服装巨头zara在中国市场未成气候那一年,日资品牌优衣库在中国第一次败走麦城。那一年,李宁更像是休闲品牌而不是体育品牌。那一年,服装行业群雄并起,未知谁家问鼎中原。也就是在那一年,刚刚毕业的陈楚,走出故乡,来到了华南服饰之都羊城,成为制衣工厂一位普通的服装设计者。那是服装制造业最好的年代,也是行业大洗牌前最后的宁静。前世,作为行业内的一名小制造商,他注定只能是这场行业盛宴的看客。这一世,带着重生十年的记忆,预知到未来潮流的每一个动向,陈楚决心挤入到这场巨头参与的盛宴中,占有一席之地。重生十年,陈楚要建一个属于自已的服饰王国!...
已完结街边卖唱被城管围追堵截,错把豪车当的士,于佳人上错了车,稀里糊涂把自己卖给了劫匪大BOSS。姓名于佳人年龄!20!身高!166!三围!于佳人迫于淫威,只能妥协,866584!曲奕狐疑,确定不是925890!某女风中凌乱,结果某腹黑男再度补了一刀,对了,建议你别再穿儿童内衣,不然按照重力学理论,胸会下垂的!意外涉足娱乐圈,却不知这位劫匪大BOSS竟然是自己的顶头上司总裁大人,D市最有价值的黄金单身汉。原本为好友留在幕后,却一次次因为大BOSS的神秘绯闻而成为众人焦点。一首歌曲暗藏身世之谜,当真相揭发,原来她竟然是他的...
林箫从来没想过,她未来的生活会过的那么凄惨,不过现在既然让她提前知道了,那她绝对不会让惨剧再一次发生,还有那些伤害过她的人,这一次别想逃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