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余华
我很欣赏美国笔会在授予《等待》2000年福克纳小说奖时,对哈金的赞誉:“在疏离的后现代时期,仍然坚持写实派路线的伟大作家之一。”
2003年初春的时候,我在北京国林风书店买到了《等待》,然后又见了几个朋友,回家时已是凌晨,我翻开了这部著名的小说,打算读上一两页,了解一下哈金的叙述风格就睡觉。没想到我一口气读完了这部书,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已经是晨光初现,然后我陷入冥思苦想之中。我惊讶哈金推土机似的叙述方式,笨拙并且轰然作响。哈金的写作是一步一个脚印,每一段叙述都是扎扎实实的。在他的小说里,我们读不到那些聪明作家惯用的回避和跳跃,这种无力的写作至今风行,被推崇为写作的灵气。作为同行,我知道迎面而上的写作是最困难的,也是最需要力量的。
这个1956年出生的中国人,当过兵,念过大学,29岁时漂洋过海去了美国,获得博士学位,任教于美国的大学,这是那个时代很多年轻中国人选择的康庄大道。可是用英语写作,哈金奇特的人生之路开始了。毕竟哈金去美国时不是一个孩子,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一个带着深深的中国现实和中国历史烙印的成年人,用异国他乡的语言来表达自己故乡的悲喜交集,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是哈金做到了,他每一部英语小说都要修改二十多遍,并不是为了对人物和故事细节上的把握,而是对英语用词的分寸把握。美国是一个很多方面十分规矩的国家,作为著名的波士顿大学英语文学写作的教授,哈金不能向他的同事请教,更不能向他的学生请教,哈金的太太是一位地道的中国人,她的英语表达能力远远不如哈金,哈金在用英语写作时可以说是举目无亲,只能自己苦苦摸索。
就是这样一位作家,写出来的英语让一些纯种美国人都赞叹不已。而我,一个中国人,读到自己同胞的小说时,却是一部翻译小说。可是这部名叫《等待》的翻译小说,让我如此接近中国的历史和现实,近到几乎贴在一起了。很多生于中国,长于中国,甚至从未离开过中国的作家写出来的小说,为什么总让我觉得远离中国的历史和中国的现实?我读到了太多隔靴搔痒的中国故事,可是远离中国的哈金让我读到了切肤之痛的中国故事。
我想这就是一个作家的力量,无论他身在何处,他的写作永远从根部开始。哈金的小说所叙述的就是中国历史和现实的根部,那些紧紧抓住泥土的有力的根,当它们隆出地面时让我们看到了密集的关节,这些老骥伏枥的关节讲述的就是生存的力量。
《等待》之后,我又读了哈金的《疯狂》,以及零星发表在中国杂志上的一些短篇小说。现在铁葫芦图书即将推出哈金的三部作品,这对于国内的读者认识哈金作品的全貌是件好事。这位美国的少数民族作家,在享誉国际文坛之后,以这样的方式回来,令人欣喜。在我眼中,哈金永远是一位中国作家,因为他写下了地道的有力的中国故事,虽然他使用了我所不懂的语言。
我难忘第一次在波士顿见到哈金的情景,那天晚上大雨滂沱,哈金带着我们一家三口在哈佛广场寻找酒吧,所有的酒吧都拒绝我十岁的儿子进入,最后四个人在大雨中灰熘熘地来到了旅馆,在房间里开始了我们的长谈。那是2003年11月的某一天。
卿卿如晤 守望之心 无限之召唤笔记 裸颜 关于《纳尼亚传奇》的那些事:给孩子们的信 重生风流富豪,从强吻校花开始 无境之兽 禁色 烟花散尽 就说你和他们一样 纸牌屋2:玩转国王 返璞归真 晚风如诉 相约萨马拉 魔鬼家书 纸牌屋 乡下人的悲歌 痛苦的奥秘 你们无法得到我的恨 四种爱
元魔大陆,是魔修的天堂,在这里有的只是魔气竹山携元始魔宝,吞噬万千种魔气,炼化为己用魔焰滔滔,纵横三界,化身成开天辟地的大魔神!...
简介冲击境界失败的苏方,全身经脉扭曲变形,沦为废人,永远无法再修行,却意外得到一面神奇的古镜,而在古镜的深处,他遇到一个来自神秘世界的强大存在,开始走上...
捡了本破旧的书穿成炮灰女配?他是异世大陆的传奇神话人物,冷酷绝情,出手狠辣,说一不二,爱慕他的女人很多,可是他却只钟于女主一人她不要被炮灰,离男主远一些就好了?于是她努力逃走。两主角都是成长型我我我不是故意吃你豆腐的,这句话,从她嘴里出来,看着面前的阎罗王男主,她声音巨颤。易玄步步逼近,一下子将她挤压在墙与他之间,胸膛的温度贴到她的脸上。妈啊,这阎罗王究竟想怎样啊?呜呜,她好像有点心痒难骚。霸道男主娇弱腹黑配角强势女主...
二十二世纪恐怖人物秦乱山,被判为死刑犯后强迫进行时空穿越。可是他却发现,第二纪元人类终将毁灭的悲剧。时空之不可逆转,在未来的世界中,他该如何拯救人类。空中城市,第三纪元的进化之地,他在这集装箱遍地的城市能否寻找到答案。没有老爷爷的帮助,没有高科技知识的显摆,神马古诗词人家根本不在乎,在这里他只比野兽高一等。未来的城市世界,第二纪元的人类成为低等动物,不想成为动物园的野兽,那么就要拿出实力来说服别人。在第三纪元的创世纪中是这么记载,我们的神明从蛋壳中出身,手持一柄开天巨斧不小心砸到了脚。他的第一句话是我草,这里是哪里?...
题记东宫床帏缱绻,他喘息骤停,埋首她胸口,片刻后俊颜血色尽失,震惊道你怎么没有心跳声?前世,太子妃双眸被挖,她被他陷害自挖双眸偿还太子妃。暗房内,他将匕首刺入她心脏,语声温柔而残忍夫子,太子妃眼睛是学生挖的。拜他所赐,活死人还阳。她没有心跳没有呼吸,却行走在人世间。唯一可以续命的方法却是饮用帝王之血。漠北,黄沙漫天飞舞,他和她再见。他震惊她的容貌,执拗带她入宫阿七,平分天下可好?她手持佛珠,无喜无怒血洗天下如何?他利用她获得天香豆蔻,她利用他活下去。她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得到天香豆蔻。她就在他身边,他却不识真身,把爱恋悉数给了一具尸体。她意欲焚尸活命,他却抱着那个她将她打入死牢,百般凌辱长达三月之久,利刃狠狠插入她的心脏,天香豆蔻给我。她形如鬼魅,狂笑不止欲得天香豆蔻,必先娶我。她是他的妃,人前冷嘲,人后凄凉。红墙碧瓦,美人万千,谁都可以获取他一夜恩宠,唯独没有她。一夜报复欢爱,她身怀鬼胎,所生之子人人恐之惧之。他有爱子珍之疼之,而她的孩子却被他视若草芥敝履。当一切水落石出,他追悔莫及,阿七,你可曾爱过我?她怀抱鬼儿,无悲无欢连心跳都没有的人,怎么爱?我已无力去爱。鬼儿我母后是鬼,我父皇是人,所以我半人半鬼。他们都怕我,其实我自己照照镜子,我本人还是长得挺帅的,就是生气的时候双眸跟喝了牛血一样可红可红了。宫里的人见了我全都跟得了羊癫疯一样,浑身发抖不说还口吐白沫,我看了通常会一口唾沫射过去。我闯祸了,因为我唾沫有毒,那人直接把我唾沫给吞了进去,当场毙命。母后拿佛珠打我,我一边翘着小粗腿,一边嗑瓜子,我嫌我母后打的太轻了,女人就是心软。我有受虐倾向,我希望别人狠狠打我,这样我才有被重视的感觉,那种感觉一定很幸福。我在母后这里没找到,所以我去找父皇。我对父皇说父皇,你宠妃被我一口唾沫毒死了。我撅着屁股喜滋滋的等着父皇来揍我,谁知父皇却说宫里除了我和你母后,其他人随你便。我傻眼,父皇以为他这么做,母后就会原谅他吗?母后曾对父皇说过就这样凑合过吧!别折腾了。我也觉得别瞎折腾了,一个不爱,一个爱,我觉得没戏...
造化自然是仙武大圣写的仙侠修真类小说何为造化?造之一字是为创造,化则为变化也,世间有一功法名曰造化天经其内蕴含造化之玄妙!且看少年杨天如何凭此功法逆天而行,修造法,掌化术,入九幽,踏清天,屹立世间巅峰。大道三千,我掌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