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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一金
博尔赫斯和我
他带来了那些基本的词语
时间会把它们组成的语言
抬举为莎士比亚的音乐:
夜与昼,水与火,色彩与金属……
——博尔赫斯《一个萨克森人(公元449年)》
1986年,我最值得炫耀的是年轻和健康,除此之外,我几乎什么也没有,没有恋爱,没有存折,没有忘不掉的欢乐,也没有驱不散的痛苦,生活对我来说似乎还没有真正开始。与此同时,在我万里之外,在球星马拉多纳的国土上,一位双目失明的作家,他最缺少的恰恰是年轻和健康,高龄和疾病正在无情地折磨着他,不断地向他敲响生命结束的钟声。当他预感到这点后,他跟那些步入生命末日的老人一样,执著地选择了自己的葬身地:日内瓦。旅行是他人生的一大嗜好,伴随着死亡的脚步声,从布宜诺斯艾利斯到日内瓦,成了他今生现世的最后一次旅行。
1986年6月14日,这位老人在日内瓦与世长辞:他就是我心中的英雄博尔赫斯。
在我的身边,没有人不知道,博尔赫斯是阿根廷人——“燠热潮湿的美洲是我的大陆”。博尔赫斯出生于阿根廷首府布宜诺斯艾利斯,青少年时代他随父母亲待过不少地方,包括日内瓦,但成年后他基本上没怎么离开过这个城市。与布宜诺斯艾利斯相比,我感觉日内瓦只是他少年求知途中的一个驿站,就像我们很多人年轻时代都有一段在外地求学或谋生的经历一样。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独独选择日内瓦做他与世诀别的地方,而不是布宜诺斯艾利斯或者其他地方。这成了他作为一个“迷宫制造者”给我们制造的最后一个秘密。
告诉你们,我已经荣幸地揭开了这个谜语,但我不会跟任何人说的——我不告诉你,就像莫言先生有一次当着很大的官员和不少专家这样说道:“造长篇小说的秘诀我知道,但我不告诉你。”
因为“不告诉你”,你们可以怀疑我的“坦率”。这无所谓的。我现在要说的是:当你们懂得怀疑时,也就等于喜欢上博尔赫斯了。因为怀疑,或者说制造怀疑,正是博尔赫斯最擅长并乐此不疲的。余华在《博尔赫斯的现实》一文中这样写道:“在他的诗歌里,在他的故事里,以及他的随笔,甚至是那些前言后记里,博尔赫斯让怀疑流行在自己的叙述中,从而使他的叙述经常出现两个方向,它们互相压制,同时又互相解放。”
很难想象,失去这种叙述方式,博尔赫斯的作品会让人感到那么浩瀚,那么深邃,那么无穷无尽。其实,如果从作品数量而言,他一生的作品还不及我们身边有些人一年写下的多。好在文学从来不是以数量取胜的,如果这样的话,文学早给那些人糟蹋得不像样了。
我说过,刚刚说过,1986年的我除了年轻和健康什么也没有,这个没有当然包括没有文学,也包括没有博尔赫斯。事实上,我在博尔赫斯生前连他的一个字都没碰过。这本来不该算我的错,但后来由于我对博尔赫斯产生了过度的崇敬,这竟然成了我常常对自己发出蛮横责骂的一个大不是。我有些天真地想,如果让我在博尔赫斯生前结识这位大师,那么他的溘然长逝一定会成为我的一次巨大悲痛,真正的悲痛。一个人需要真正的悲痛,否则那些小打小闹甚至自作多情的悲痛会把他毁坏的。为什么那些深宅大院里很难走出来一个硬朗的人,原因就因为他们只是生活在“蜜蜂的飞舞中”。
我是说,他(她)们可能经常会痛苦得叫爹叫娘,但所谓的痛苦只是被蜜蜂甜蜜的小刺蜇了一下皮表而已。在博尔赫斯的一篇诗作《白天的晚些时候》里,有一个这样的人,他被一条灰色的毒蛇吓死了,临死不禁泄出了“银色的甜蜜的尿液”——有人居然将它译成了“洁白的糖尿”,感觉像他是个糖尿病人,所以才弱不禁风,才会被吓死掉。哈哈,有趣的误译。说真的,阅读经他人翻译的博尔赫斯作品,有时真觉得是一件冒险的事情,你不得不随时做好捶胸跺足的准备。但这是没办法的。好在我们有个了不起的王央乐先生,是他首先把博尔赫斯作品送到我们面前的。由于他把头开得相当不错,使得后来者对博氏作品的翻译始终保持着一种相对的谨慎和高度。
说真的,这是必须的。
我没有忘记,我第一次读博尔赫斯小说的时间是1987年春天,在南京鲁羊家里。当时鲁羊还不叫鲁羊,也不像现在的鲁羊,可以尽管待在家里,除了少有的几堂课的时光。那时候他在出版社谋生,单位像根绳子一样拴着他。这天,单位又把他牵走了。也许怕我一个人在家太无聊,出门前,他从书堆里抽出一本《世界文学》(不是当月的),建议我看看福特的两篇小说。我看了,但福特的僧尼一般冷静又干净的语言没有叫我喜欢,于是就顺便看了另外几个栏目,其中有个“拉美文学”专栏,是王央乐先生翻译的一组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有《交叉小径的花园》、《马别图书馆》、《沙之书》和《另一个我》等四个短篇。
当时我对博尔赫斯一无所知,所以开初的阅读是漫不经心的,似乎只是想往目中塞点什么,以打发独自客居他屋的无聊。但没看完一页,我就感到了震惊,感到了它的珍贵和神奇,心血像漂泊者刚眺见陆岸一样激动起来。哈哈,天晓得那天下午我有多么辛苦又兴奋!我很快就得出结论,捧在我手上的不是一个作品或作家,而是一个神秘又精致,遥远又真切的世界。这个世界是水做的,但又是火做的,因而也是无限的、复杂的,它由一切过去的、现在的和将来的事物交织而成,而我仿佛就是交织的网中的一个点、一根线、一眼孔。阅读中,我不止一次地深深感到,我被这个框在黑框框里的陌生人扯进了一个无限神秘怪诞的,充满虚幻又不乏真实的,既像地狱又像天堂的迷宫中。奇怪的是,出现了那么多我心灵之外的东西,它们让我一次又一次地迷失,可我却并不感到应有的慌乱和害怕,而是感觉像回到了一个宝贵的记忆里,回到了我久久寻觅的一个朋友身边。
什么叫难忘的经历?这个下午就是我阅读人生中的一次难忘的经历,它全然改变了我对文学的认识,甚至改变了我人生的道路。
如果说迷醉、感动我一个下午不是件太难之事,那么要彻底迷醉、感动我,让这种迷醉和感动一个白天一个夜晚,又一个白天又一个夜晚地流动起来,像某种传说里的经典爱情一样,这肯定是困难又困难的,“要比用沙子搓一根绳子还要难”,“需要悟透所有高级和低级的谜”。现在看博尔赫斯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悟透了所有高级和低级的谜的人,他把我心灵的无数个白天和夜晚都以一种感动、迷醉的方式固定下来,流动起来。他甚至改变了我的形象,不再是那个桀骜不驯的什么主义者,而是一个懂得了天高地厚的拜倒者。我敢说,我身边一个个自以为是的名作家也不乏这种感受和变化,只不过他们更喜欢在私下说而已。迄今为止,我只看到过一个人对博尔赫斯的作品提出责难,他是这样说的:
“我不太喜欢博尔赫斯写的东西……他不是思想家,他是利用哲学问题作为文学素材创作的作家……他的作品只是一些片断,一些草稿,一些轮廊,一些小说构思的笔记和几行诗……在他写成的小说中,我比较喜欢的是《南方》、《乌尔里卡》和《沙之书》……”
意思是说,除此之外,他就谈不上喜欢了。
是谁在这么大放厥词?
是他,博尔赫斯自己!
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除了博尔赫斯自己,没有人可以站到他的作品上去指手画脚;二、博尔赫斯也许很想看到一个对他作品发难的人,因为实在没有,他只好把自己请出来了。
想想,我们的作家是怎么惧怕人家对他作品的批评,甚至不惜挖空心思去组织一些吹捧的好言好语。这说明什么?不说明我们真成为了博尔赫斯,只说明我们太远离了博尔赫斯,远离了真正的文学。
探究一下造就博尔赫斯小说魅力的因素很有意思。
博尔赫斯小说似乎总是那些故事,那些场景,那些遥远的、影子一样的人物。换句话说,他用来制造小说的材料是有限的,不复杂的:简单的故事,古老的身影,甚至常常出现雷同的东西。但他给读者留下的感觉却是无限的复杂,无限的多,经常多得让我们感到一下子拿不下,仿佛他随时都在提供新东西,而那些东西总是那么深不可测,采之不尽。
为什么会有这种效果?答案在他诡秘的叙述上。他之叙述初粗看来,充满了精致的、陌生的措词和比喻,它们首先迷惑了我们,让我们一时无暇去关注故事本身的走向。这感觉有点如同看时装表演,表演完了,塞满你脑海的往往是那些稀奇古怪的服装,而不是模特的长相或表情,虽然她们的表情甚至长相都很近似,但你就是记不住,因为你本来就无暇去记她们。
这还不是根本的。如果仅仅是这样,那我们只要看两遍或三遍就解决问题了。问题是博尔赫斯的叙述还藏着更复杂、深秘的技巧,他叙述希望达到的效果,不是正常的设法让读者接近故事,而是远离。准确地说是:接近了又远离。他总是这样迷惑读者,先设法苦口婆心地给你制造一个东西,当这个东西造得无可挑剔、令你笃信无疑时,他突然又对你说:哎哟,这个东西原来不是这样的,我可能把它弄错了。我们不可能从他的叙述中抓住什么,抓住了什么,就要放掉什么,结果最后我们手上依然是空空的。这样,当他下回再向你转达同一东西时,你不会觉得他在重复,只会觉得更来劲,感觉像又摸到了上次从你手上滑掉的“那条鱼”。你以为这下一定会把它捉住,结果它又跑了,甚至跑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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