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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公子 1964(第1页)

这篇和阿尔文·托夫勒的对话发表在1964年1月的《花花公子》上。为了获得像是一次自然交谈的效果,双方都作了很大的努力。实际上,刊发的文字都是我事先写好的,当托夫勒1963年3月中旬来蒙特勒的时候,我把对问题进行回答的打印稿交给了他。现在这个文本考虑到了采访者提问的顺序,也顾及了我的几页打印稿在传递中显然丢失的事实。

随着1958年《洛丽塔》在美国的出版,您名利双收,几乎一夜之间从文坛名流——三十多年来您一直享有这样的声誉——成为褒贬参半的超级畅销书的著名作者。在经历了这样的轰动效应后,您后悔写《洛丽塔》了吗?

正好相反,1950年,还有1951年,我曾两度想烧掉亨伯特·亨伯特的黑色小日记本,现在回想起来还不免浑身战栗。我永不后悔写了《洛丽塔》。她就像编造一个美丽的谜——它的谜面同时也是谜底,因为两者互为镜像,这取决于你观看的方式。当然,她完全使我的其他作品黯然失色——至少我写的那些英语作品:《塞巴斯蒂安·奈特的真实生活》、《庶出的标志》,还有我的短篇小说和回忆录;但我并不因此而怨她。这个神秘的小仙女有一种奇特和温柔的魅力。

虽然许多读者和评论家不会同意她的魅力是温柔的,但很少有人会否认她有奇特的魅力——以至于当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提议拍电影《洛丽塔》时,据说您这么说:“他们肯定会改变情节。也许他们会把洛丽塔弄成个女性小矮人。或者他们让她十六岁,亨伯特二十六岁。”虽然最后您自己写了电影剧本,但有些评论家还是借助电影来稀释小说中的爱恋关系。您对这部电影满意吗?

我认为这部电影绝对是一流的。四个主要演员也值得高度肯定。苏·莱昂端着早餐盘或在汽车里孩子气地穿毛衣——都是表演和导演中难忘的情景。杀害奎尔蒂那一场是杰作,黑兹太太的死也是。虽然我必须指出,我与实际的拍摄无关。如果我参与拍摄,我就会坚持强调某些在电影中没有得到强调的东西——比如他们住过的不同的汽车旅馆。我所做的是写了电影剧本,其中大部分被库布里克采用了。那些“稀释”,如果确实存在的话,也并不来自我的洒水器。

您觉得《洛丽塔》的双重成功有益还是有损于您的生活?

我放弃了教学——这就是我所做的全部改变。你知道,我喜欢教学,我喜欢康奈尔,我喜欢编写和讲授有关俄国作家和欧洲名著的课程。但六十岁上下的年龄,尤其是冬天,你开始觉得从事教学有些体力不支了:每隔一天,早晨得按时起床、和车道上的积雪较量、穿过长长的走廊去教室、在黑板上费力画詹姆斯·乔伊斯的都柏林地图或者19世纪70年代早期圣彼得堡—莫斯科快车上硬卧车厢的格局——不了解这些,也就不能相应地读懂《尤利西斯》和《安娜·卡列尼娜》。出于某种原因,我最生动的记忆是有关考试的。戈尔德温·史密斯大阶梯教室。从上午八点考到十点三十分。约一百五十个学生——没有洗漱刮脸的小伙子和衣着得体的大姑娘。一种沉闷和灾难临头的气氛。八点半。小声咳嗽、神经质地清一下嗓子、嗡嗡的说话声、沙沙的翻纸声。有些殉难者双臂扣在脑后陷入沉思。我会遇到一道目光,直直地瞪着我,夹杂着希望和怨怼,以期看清知识禁果的出处。一个戴着眼镜的女孩走到讲台前来问我:“卡夫卡教授,您要我们说……还是您只要我们回答问题的第一部分?”得C—的了不起的同仁,这个国家的栋梁,不停地在纸上涂鸦。一阵沙沙声同时响起,大部分考生翻过答题用的蓝皮簿的一页,良好的团队合作。甩甩发麻的手腕,没墨水了,体香剂洒不出来了。当我看着那双直视我的眼睛,它们马上移向天花板,显出虔诚的冥想模样。玻璃窗上有了雾气。小伙子脱掉毛衣。大姑娘急速地嚼着口香糖。十分钟、五分钟、三分钟,时间到了。

许多批评家援引《洛丽塔》中如您刚才描述的同样的滑稽性场景,称这本书是对美国的出色的讽刺性社会批评。他们说得对吗?

嗯,我只能重申:我既没有创作意图,也没有道德或社会讽刺家的禀赋。批评家是否认为我在《洛丽塔》中嘲笑了人类的愚蠢,对此我并不在意。但是,人们乐于传播说我嘲笑美国,这让我很恼火。

但是,难道不是您自己这么写的吗,“没有什么比美国人的庸俗粗野更令人振奋的了”?

不,我不会这么说。那句话脱离了上下文,犹如突然闯入了一条胖乎乎的深海鱼。如果你查一下我附在书后的短文《论一本题为〈洛丽塔〉的书》,你自然就会明白,我真正所说的是:在庸俗粗野方面——我确实觉得这东西是最令人振奋的——美国人和欧洲人之间并无差别。我还说,一个芝加哥无产者可以和一个英国公爵一样庸俗。

许多读者推断:您觉得最令人振奋的那种庸俗就是美国的性习惯的庸俗。

性作为一种风尚,性作为一个普遍观念,性作为一个问题,性作为一种老生常谈——我觉得这一切太乏味,难以言表。我们不谈性吧。

您去做过心理分析吗?

做过什么?

接受心理分析检查。

上帝啊!为什么?

为了明白怎样做心理分析。一些批评家觉得您对时髦的弗洛伊德主义(美国心理分析家正加以实践)的刻薄评价表明,您对心理分析虽然不屑一顾但实际上是熟悉的。

只是从书本上熟悉。这种折磨本身,即使作为一个玩笑,也太愚蠢、太讨厌,不值得考虑。在我看来,弗洛伊德主义及被其荒唐的理论和方法所玷污的整个领域是最可恶的自欺欺人的骗局。对此我完全拒绝接受,也不接受另一些至今被无知者、守旧者或重病患者所崇拜的中世纪的玩意。

说到重病患者,您在《洛丽塔》中暗示:亨伯特·亨伯特对小女孩的欲望是他童年时期一段暗恋的结果;在《斩首之邀》中,您写十二岁女孩,埃米,对一个比她大一倍的男人产生了情欲;还有在《庶出的标志》中,您的主人公梦到他“色眯眯地欣赏着在彩排中扭捏地坐在他腿上的马里耶特(他的女仆),她在剧中扮演他的女儿”。有些批评家细读您的作品,想从中找到您的个性的线索,他们就以这一反复出现的主题来证明:您对青春期少女和中年男人之间的性吸引这种题材有一种不健康的迷恋。您认为这种指责也许不无道理吗?

我认为不妨这么说:要是我没有写《洛丽塔》,读者也许不会去寻找我其他作品中的小仙女,也不会在他们自己家里寻找小仙女。我觉得这很有意思:有个友善、客气的人对我说——也许正是为了友善和客气——“纳伯科夫先生”或“纳巴科夫先生”或“纳波科夫先生”或“纳勃科夫先生”,这取决于他的语言能力,“我有个女儿,她是个标准的小洛丽。”人们往往低估我的想象力和在作品中逐步展现不同自我的能力。因而,自然就有那种批评家:窥探者、人情味的恶魔、快乐的暴发户。举个例子,有人发现亨伯特在里维埃拉的童年罗曼史和我自己对科莱特的回忆之间显然有着密切的关系,那是我十岁的时候在比亚里茨,和她一起用潮湿的沙子搭城堡。(1)闷闷不乐的亨伯特那时十二岁,正苦于难以抑制的性欲骚动,而我自己和科莱特的罗曼史则完全没有情欲的成分,而是少男少女之间常有的现象。而且很自然,在九岁或十岁的年龄,在那样的情景下,在那个年代,我们对生活的种种假象一无所知,不像现在激进的父母什么都跟孩子们说。

为什么是假象?

因为小孩子——尤其是城里的孩子——的想象会很快扭曲、改变或按特有的思路去理解他们所听说的怪事,如给他们讲忙碌的蜜蜂,而无论孩子或他们的父母都不能识别一只大黄蜂。

批评家宣称“您对措辞、韵律、节奏和词义极度关注,近乎迷恋”,这甚至在您对名称的选用上也很明显,如为您出了名的蜜蜂和大黄蜂取名——洛丽塔和亨伯特。您怎么想到这两个名字的?

为了我的小仙女,我需要一个有诗意、念起来节奏欢快又小巧可爱的词。最清澈明媚的字母之一是“L”。后缀“-ita”充满了拉丁语的温柔,这也是我想要的。因而就有了:Lolita(洛丽塔)。但是,这不应像你和大多数美国人的发音:Low—lee—ta,“L”发得太沉重拖沓,“O”音又太长。应该像“lollipop(棒棒糖)”中的第一个音节,“L”清亮柔和,“lee”别太尖锐。当然,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念这个词肯定会有调皮和爱抚的腔调。另外需要考虑的是她原来的名字,那水源般的名字,像令人愉快的喃喃低语,“多洛莉丝”含义中的玫瑰和眼泪。我的小姑娘那悲惨的命运必须与她的可爱与清澈一并考虑。多洛莉丝还给了她另一个更朴素、更熟悉和更孩子气的昵称:多莉,并和“黑兹”这个姓也合适,而“黑兹”又将爱尔兰雾与德国兔子混在一起(2)——我是说德国小兔。

您对意为兔子的德语词“黑兹”所作的解释自然是一种文字游戏,然而,您怎么会想到给洛丽塔的那位老男人起这么一个显得累赘的怪名字?

那倒也不难。我觉得,这个低沉的叠加名字显得非常污秽,也很有挑逗意味。这是给一个讨厌鬼取的一个令人讨厌的名字。这也是一个君王般的名字,我确实需要狂暴者亨伯特与谦卑者亨伯特之间的一种庄重共鸣。它本身也可以引申出许多的双关语。而且,那个糟糕的简称“亨”与她母亲称她“洛”就交际功能和情感色彩而言倒也十分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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