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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兰多回到屋里。屋子里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声音。这里有她的墨水瓶,羽毛笔,还有写到一半就中断了的诗稿,当时她正在赞颂永恒。巴斯科特和巴瑟罗缪进来收拾茶具的时候,她正要提笔写下“世间万物恒常不变”,然而,三秒钟后,一切都变了——她跌伤脚踝,坠入爱河,嫁给了谢尔默丁。
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即是明证。没错,遇到谢尔默丁之前,她就自己戴上了它,但结果表明,那样做非但没用,反而更糟。现在,她带着一种迷信式的敬畏,一圈又一圈地转着那戒指,生怕它从指节上滑落。
“结婚戒指必须戴在左手无名指上才行。”她小心翼翼地说,俨然小孩背书一样。
她说得很大声,语气中的炫耀甚于平常,仿佛刻意说给某个人听似的,而那个人的意见她又极为看重。一可以理清思绪,她就立马关心起了自己行为对时代精神所产生的影响。她尤其想知道的是,自己遇见谢尔默丁并嫁给他这一过程,究竟能否得到它的认可。她显然感觉好多了。自荒野之夜后,她的手指就再没有,或几乎没有刺痛过,然而,她无法否认,她的心中仍有疑虑。她结婚了,没错。但如果她的丈夫总是在绕合恩角航行,这算婚姻么?如果她仅仅是喜欢他,这算婚姻么?如果她喜欢上了别人,这还算婚姻么?最后,如果她仍爱诗歌胜过世上其他一切,这算婚姻么?她的疑虑久久不能散去。
为此,她决定试验一下。她看看结婚戒指,又看看墨水瓶。她敢么?不,她不敢。但她必须。不,她不能。那她该怎么办呢?晕倒,如果可能的话。然而,她曾未像现在这样精神振奋过。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她大喊道,又恢复了过去的那股精气神,“就这样!”
说罢,她拿起笔,狠狠地插进了墨水瓶里。令她大感诧异的是,墨水竟然没有四溅开来。她提起笔来,笔尖湿漉漉的,但却没有滴滴答答。她写了起来。文思来得有些迟滞,但终究还是来了。啊!但她写的东西有意义么?她忐忑不安,心烦意乱,唯恐手中的笔又不听使唤,弄出些什么恶作剧来。她读道:
我漫游到一片荒地,蔓生的野草
被累累贝母花压得似乎喘不过气来,
忧郁而诡异,那蛇一样的花朵,
看似带着暗紫头巾的埃及女郎:
她边写边觉得有个精灵(请记住,我们正在和人类精神最隐秘晦涩的部分打交道)在她身后窥视,当她写到“埃及女郎”的时候,那个精灵让她停下。“野草”这个词用得尚可,它似乎在说,拿了一把家庭女教师常用的尺子,从头打量着这几行诗;“累累贝母花”——很好;“蛇一样的花朵”——这话出自淑女笔下,恐怕有点过火,但想必华兹华斯会对此赞赏有加;但是——“女郎”?一定要用“女郎”这个词么?哦,你说你在合恩角有个丈夫?恩,那就没问题了。
于是,时代精神继续前行。
奥兰多现在打心里(因为这一切全都发生在心里)深深地崇敬时代精神,就像——如果要举一个相较之下微不足道的例子来形容的话——一个知道自己在行李角落里私藏了大捆雪茄的旅行者,深深感激那个大度放行的海关官员一样。因为她此前非常害怕,如果时代精神细细检查过她的思想,定会发现其中有一些严重违禁的物品,并重重地惩罚她。她之所以能顺利通过检验,全属侥幸,靠的是一系列貌似顺从的表面文章,比如戴上戒指,在荒野里找了个男人,热爱自然,不反讽,不愤世,也不搞心理学家那一套——否则的话,一下就会被识破。她松了一口气,因为一个作家的心灵和时代精神之间的关系无限微妙,作品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能否在两者间找到恰切的平衡。奥兰多做了妥善的安排,使自己处在一个幸福的状态,既无需与时代精神搏斗,又不必完全驯服。她投入时代,但并未失去自我。因此,她现在可以尽情写作了,而且,她确实在写。她写啊,写啊,写啊。
现在是十一月。十一月过了是十二月。然后是一月、二月、三月和四月。四月之后是五月。接下来是六月、七月和八月。再接下来是九月和十月,然后看啊,十一月又到了,就这样,一年又过。
这样写传记,自有其优点,但却不免干瘪、枯燥,而且长此以往,读者可能会抱怨说,他自己也会背日历,何必按照霍佳思出版社[60]的定价掏腰包买这本书。但是,如果传主偏要把传记作者置于尴尬境地,就像奥兰多现在对我们所做的一样,笔者又有什么选择呢?凡值得请教之人想必都会认同,“生活”是小说家或者传记作家唯一适当的主题;另外,这些权威人士坚信,“生活”与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地思考毫不沾边。思想和生活是相去甚远的两极。于是——既然奥兰多在这段时间所做的,只不过是“坐在椅子里一动不动地思考”——那么在她结束思考之前,我们也只能背日历,数念珠,擤鼻子,拨炉火,东张西望,直到她从椅子上站起来。奥兰多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屋里静得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见。要是真的有根针掉在地上就好了!那多少也算是“生活”之一种。要是有只蝴蝶飞进窗来,落在她的椅子上,我们也能有点东西写写。或者,假设她站起来打死了一只黄蜂,我们也马上就可以拿起笔来写,因为会有流血,哪怕流的仅仅是一只黄蜂的血,因为,有流血,就有生活。虽然杀黄蜂与杀人比起来太过琐碎无趣,但对于小说家和传记作家来说,比起奥兰多这样每天坐在椅子里,只与香烟、纸墨相伴,也要有料得多。我们不禁要抱怨(因为我们的耐心正在一点点地被消磨掉),要是传主们能体贴点就好了!你已经在她身上花了那么多时间和笔墨,而她却突然脱离了你的控制,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窝火的?你目睹她叹气,喘息,脸一会红一会白,目光时而炯炯有神,时而无精打采,你看着这出荒唐的感情戏码在她脸庞上演,而且知道引起这一切的原因——但这些却又只是无足轻重的思考和想象,而已!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感到屈辱的么?
但奥兰多是个女人——这是帕摩尔森勋爵刚刚证实过的。而大家公认,描写女人的生活时,可以不叙行动,而代之以爱情。有位诗人曾说过,爱情是女人存在的全部。如果我们看一眼正在伏案写作的奥兰多,就必须承认,她的确最适合承担这一使命。毋庸置疑,既然她是个漂亮女人,又正值盛年,她不久就会放弃假装热爱写作和思考,开始怀想哪怕某个猎场看守(只要一个女人想的是男人,就不会有人反对她思想)。然后,她就会给他写张小纸条(只要她写小纸条,也不会有人反对她写作),约他在星期天黄昏见面;星期天的黄昏到了,猎场看守就会来到她窗下吹口哨——这一切无疑是生活的本质,也是小说家唯一可能的素材。那么,奥兰多肯定会做这些事中的一件吧?唉,真是太可惜了,她一件也没有做。那么,我们不得不把她归为那些不懂爱情的怪胎?她喜欢猎狗,忠于朋友,接济饥肠辘辘的穷诗人,热爱诗歌。但爱情——男性诗人定义的那种爱情——说到底,谁能比他们更权威呢——与善良、忠诚、慷慨和诗歌毫不相干。爱情就是脱下衬裙,然后——我们都知道爱情是什么。那么,奥兰多做过那件事么?事实迫使我们说,没有,她没做过。而如果我们的传主既不爱人,也不杀人,只是思考和想象,我们只能得出结论说,他或她不过是一具活死人,我们还是早点放弃为妙。
现在,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眺望窗外。麻雀、欧椋鸟、鸽子和一两只乌鸦,都自顾自地忙碌着,有的找虫子,有的找蜗牛,有的飞上枝头,有的在草地上走来跳去。一个腰上系着绿围裙的男仆穿过庭院,可能是去和厨房里的某个女佣幽会,不过既然在庭院里也没什么可靠的证据,我们就只好抱着最善意的希望,不继续追究了。流云掠过天空,时而丝丝缕缕,时而层层叠叠,把草地映得时明时暗,变化不定。日晷神秘莫测地记录着时间。面对这千年如一日的生活,我们的脑海里不禁慵懒、枉然地浮现出一两个关于“生活”的问题来。生活,它吟唱着,或者不如说是哼哼着,像炉子上的水壶一样。生活,生活,你究竟是什么?是光明还是黑暗,是仆人的围裙,还是草地上欧椋鸟掠过时的影子?
那么,在这个人人都叹赏繁花和蜂群的夏日清晨,让我们出去走走,探索一番吧。欧椋鸟扑闪着翅膀停在垃圾筒沿上,在草棍间啄食仆人们梳头时掉落的头发。我们不妨问问它(它比云雀更擅交际)的意见吧。生活是什么,我们靠在农舍的大门上问。生活,生活,生活!那鸟儿叫起来,仿佛听懂并完全理解了我们在说什么。我们有一种恼人的窥探习惯,即先在屋里提出问题,然后走到屋外面四处张望,掐几朵雏菊,就像作家不知道下面该写什么时所做的那样。那鸟儿说,然后,他们来到这里,问我生活是什么!噢,生活,生活,生活!
然后,我们沿着旷野小路继续前行,登上高高的、葡萄酒般暗紫的山脊,在那里躺下,做白日梦,看一只螳螂费力地将稻草背回家。它说(如果翅膀振动发声也配得上这个神圣而温柔的字眼的话),生活就是劳作——至少我们是这样解释它那呛了灰尘的喉管所发出的呼呼声的。蚂蚁也赞同这一点,还有蜜蜂,但如果我们在这里躺得再久一点,直到夜幕降临,再去问从灰白色的石楠花丛中悄然飞出的飞蛾这个问题,它们就会在我们耳边轻轻发出狂野的呓语,像暴风雪中电报线发出的声音一样:噫——嘻,呵——吼。生活就是笑声,笑声!飞蛾们说。
我们已经问过了人、鸟类和昆虫,至于鱼儿,据说有住在山野洞穴里,孤独经年的隐士曾经盼着它们能开口说话,但它们却从来不说,所以可能真的知道生活是什么——一路问过后,我们并没有变得更聪明,而只是变得更老、更冷漠了(因为我们不是曾经以某种方式祈祷过,要写一本内容极其艰涩、极其罕见的书,好让看过的人迷惑,以至于发誓书里写着的就是生活的意义么?)算了,还是回去吧,对满怀期待的读者们直截了当地说——唉,生活是什么,我们不知道。
这时,奥兰多推开椅子,伸了伸胳膊,放下笔,走到窗前宣布,“大功告成!”——就这样,她在最后一刻挽回了这本传记行将夭折的命运。
窗前的非凡景象差点把她吓得跌倒在地。她看到了花园,花园里有几只鸟。世界还像以前一样运转着。在她闭关写作、不问世事的这么长时间里,一切都在继续。
“如果我死了,世界也不会有丝毫不同!”她惊叫。
她的感情如此强烈,以至于有那么一个瞬间,她真的以为自己已经死了,也有可能,她当时确实感到了一阵眩晕。她怔怔地望着眼前一如往常的怡人景色,就在这时,一件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她放在怀里的手稿,突然像个活物一样剧烈地跳动起来,更惊人的是,她和它似乎能心意相通,奥兰多侧过头就能知道它在说什么。它想被阅读。它必须被阅读。如果无人阅读,它就会死在她的怀里。她平生第一次对自然心生怨恨。周围有猎麋犬和玫瑰花丛,但它们都无法阅读。这真是造物主可悲的疏忽,而她过去从未察觉。在阅读这方面,人类天赋异禀,因此不可或缺。她命令仆人备好马车,她要立刻去伦敦。
“您刚好能赶上11:45的火车,夫人。”巴斯科特说。在这之前,奥兰多对蒸汽机的发明全无概念,但被怀中手稿的痛苦驱使着——这手稿能否存活完全取决于她——她第一次看见了火车,坐进了车厢,并在膝盖上围了毯子,而在做这一切时她从未片刻想到过这“不可思议的伟大发明,它(历史学家们说)在过去二十年里彻底改变了欧洲的面貌(实际上这样的事情要比历史学家们以为的多得多哩)”,而只觉得它满身煤灰,发出可怕的轰鸣声,而且窗子打不开。她完全陷在自己的沉思里。不到一个小时,她就被风驰电掣的火车带到了伦敦,站在了查令十字车站的月台上,茫然不知向何处去。
十八世纪,她曾在布莱克法亚的老宅子度过了一段美好时光。现在,那所老宅子被卖掉了,一部分卖给了救世军[61],一部分卖给了一家雨伞厂。她在梅费尔区另外买了一幢新居,卫生,便利,地处时尚世界正中央。可是,梅费尔能让她的诗如愿么?感谢上帝,她记起了那些夫人们明亮的双眼和老爷们匀称的双腿,那个世界的人还没养成阅读的习惯。因为,如果他们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就太糟糕了。那里住着R夫人。她的客厅里一定还在继续同样的谈话,对此她毫无疑问。他们会谈论,将军的痛风或许已经从左腿转移到了右腿,L先生与R而不是T一起住了十天。然后蒲伯先生就会走进来。哦!蒲伯先生已经死了。她想知道,当今的智者都有谁——可你又不能去问门房这种问题,于是她继续往前走。街上车子来来往往,马颈上的铃铛响个不停。一队队奇怪的带轮子的小箱子靠在人行道边。她走上斯特兰德街,这里的喧嚣更甚。各式各样的大小车辆夹杂在一起,拉车的或是纯种马,或是杂种马,有的上面只坐了一位孤零零的贵妇,有的却从上到下挤满了戴着丝质礼帽、留八字胡的男人。她的眼睛看惯了朴素的大开本书页,很不适应眼前满目的马车、大车和公共汽车;她的耳朵听久了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不免觉得这里的声音嘈杂吵闹,刺耳至极。街上挤满了人。熙熙攘攘的人流灵活地绕过车辆,不停地向东西两个方向涌去。道边站着许多男人,举着一盘盘小玩意儿大声叫卖。男孩们在马鼻子前面穿梭奔跑,手里紧紧拿着一束束印满文字的纸,也在放声吆喝:号外!号外!一开始,奥兰多真地以为这个国家出了什么大事,但说不清是好事还是坏事。她急忙想从人们脸上找到答案,但却越看越迷惑。这边来了一个人,满脸哀戚,喃喃自语,像是遇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伤心事;可人群中迎面而来的一个胖子却满面春风,神采飞扬,仿佛全世界都在过节。于是,她最后只能得出如下结论:一切都乱七八糟,毫无规律或道理可循。男男女女都在自顾自地忙碌着。而她又该往哪里去呢?
她继续漫无目的地向前走,走过一条街,又折向另一条街。街两旁的大橱窗里堆满了手提包、镜子、睡袍、鲜花、鱼竿、午餐篮……各种商品花样繁多,琳琅满目,四周环绕穿插着大堆大堆的缎带和气球。有时,她经过一条条大道,两旁是静悄悄的住宅,它们都郑重其事地编着号,“一”、“二”,一直到二三百。这些房屋全都一模一样,仿佛出自同一个模子,都是两根柱子,六级台阶,窗帘整齐地拉好,桌上摆着一家人的午餐,一扇窗里有只鹦鹉望向窗外,另一扇窗里则是个男仆。她被这种单调、整齐划一的风格搞得头晕目眩。后来,她又穿过了几个大广场,广场中央立着一座座闪闪发光的黑色雕像,都是些体态臃肿的男人,纽扣绷得紧紧的,还有腾跃的战马、高耸的柱子、起起落落的喷泉和飞来飞去的鸽子。她沿着人行道走啊、走啊,直走得饥肠辘辘。突然,她的胸口有什么东西扑腾了起来,仿佛在责怪她竟然把它忘了。那是她的诗稿:《橡树》。
她对自己的疏忽感到手足无措,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奇怪的是,这时街上一辆马车也没有,空空荡荡的,只有一位老绅士正向她走来。他走路的样子有点眼熟。他走近了一点。她肯定他们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但是,在哪里呢?这位装扮整齐,手里拎着手杖,扣眼里别着朵鲜花,满面红光,大腹便便,白胡子梳得一丝不苟的老绅士,难道是他?哦,老天作证,真的是他!——她的老相识,很久很久以前的相识,尼克·格林!
同一时刻,他也看见、记起并认出了她。“奥兰多夫人!”他惊呼一声,挥帽致意,帽子差点掉到了地上。
“尼古拉斯爵士!”她也叫起来。从他的打扮、举止中,她凭直觉知道,此人如今想必发了迹,一定受封爵士了,而且无疑还顶着许多其他头衔。在伊丽莎白时代,他穷困潦倒,写一行字只能赚一便士,但言语却尖酸刻薄得很,曾对她自己和其他无数人大加挞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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