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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1页)

11月间,有一个晚上,肯尼科特正好有事出去了,卡萝尔实在是迫于礼节去拜访佩里夫妇,但他们俩这时都不在家。

她像一个找不到同伴玩的孩子,在黑咕隆咚的走廊里来回转悠。她忽然看见一间公事房门底下透出一线灯光来,就走过去敲门。她对那个开门的人低声说道:“你可知道佩里夫妇上哪儿去了?”她抬头一看,开门的人是盖伊·波洛克。

“非常抱歉,肯尼科特太太,我也说不上来。请进屋等他们,好吗?”

“哦……哦……”她一面说,一面心里想到,在戈镇这个地方,一个女人单独拜访一个男人是要不得的,她决定不进去,但不知怎的她还是走了进去。

“真没想到你的公事房也在这楼上呢。”

“是啊,这儿就是我的公事房、公馆,同时也是我坐落在皮卡迪的别墅,跟萨瑟兰公爵城堡不算太远,可您就是看不到我的公馆和别墅,因为它们还在那道门后面,拢共只有一张小床,一只洗脸盆,还有我出门时穿的那一套衣服,此外还有您说过很喜欢的那一条蓝绉纱领带。”

“你还记得我曾经说过那样的话?”

“当然记得咯。我可一辈子都忘不了。请,请在这张椅子上坐吧。”

她抬眼扫视了一下这间灰沉沉的公事房:一只瘦长的火炉,好几排书架上摆着栗壳色皮面法律书籍,高背椅子上堆满了报纸,好久以来波洛克一直坐在上面,报纸早就变成了灰色,上面全是窟窿。只有两种东西最能代表盖伊·波洛克的癖好:一是在铺着绿绒毯的办公桌上、在有关承办法律业务的空白表格和凝结成许多小疙瘩的墨水池之间的一只景泰蓝细瓷花瓶;二是在一只来回旋转的书架上的一排戈镇极其罕见的书——一套莫希尔版的各家诗歌集,黑色和红色封皮的德国小说,还有一本用摩洛哥山羊皮装帧、但早已揉皱了的查尔斯·兰姆151选集。

盖伊自己并没有坐下来。他在房间里窜来窜去,活脱脱像一头东嗅嗅、西闻闻的猎犬,又细又长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嘴边留着一小撮亮晃晃、软绵绵的棕色胡子。他身上穿着一件高尔夫球衫,胳膊肘的地方早已磨破了。她注意到,他并没有为自己这身穿着打扮表示道歉,要是肯尼科特遇到这种场合,必定会这样做的。

他开腔道:“我可没想到您还是佩里老两口的知己朋友哩。钱普可以说是我们的社会中坚,可是,我怎么也很难想象,他这个老头儿会跟您如此情投意合,一块儿谈什么象征派芭蕾舞,或是搞什么柴油机引擎的革新玩意儿。”

“不,他才不干呢。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人,愿上帝保佑他,可他毕竟是属于国家博物馆的,恐怕要跟格兰特将军的那把指挥刀陈列在一起,而我呢却是——哦,我想,我这会儿正是在寻找一种可以向戈镇传道的福音。”

“是真的吗?打算传的是什么道呢?”

“不管内容是什么,只要目标明确就得了。正儿八经的也好,轻松一点儿的也好,或是两者兼有也好。管它是实验室还是狂欢节,反正我都不在乎。只不过一定稳妥就行。波洛克先生,请你说说戈镇到底出了什么毛病?”

“哦,戈镇出了毛病了吗?或许,您和我是不是也都出了毛病了?怎么我也得了像您那样的贵恙?这岂不是太荣幸了吗?”

“是的,不必客气啦。不过,我想还是戈镇出了毛病。”

“就是因为他们喜欢溜冰,比钻研生物学还来劲吗?”

“得了吧,我不但比芳华俱乐部里的人更喜欢生物学,同样也很喜欢溜冰!我可乐意跟她们在一起溜冰、滑雪、扔雪球了,就像我这会儿跟你闲聊天一样兴高采烈。”

“哦,那可不见得!”

“是啊!我可不是开玩笑呢!不过,她们还是喜欢待在家里绣花。”

“也许是差不离。我可不是替镇上的人辩护。只不过是——我这个人没有主心骨,历来疑神疑鬼。也许我就是因为不认为自己自视过高,结果反而是自命不凡!不管怎么说,戈镇总算还没有坏到不可救药的地步。像这样的小乡镇,哪一个国家都有吗。绝大多数地方早已失去了泥土的清香味儿,但还没有来得及散发出广藿香的味儿——或是工厂里的烟味儿——这些地方同样都是令人怀疑,而又让人难以容忍。我心里纳闷,我们这个小镇,除了一些无伤大雅的缺点以外,是不是还有什么大毛病?有朝一日,这些沉闷无味的小集镇很可能会像修道院一样颓废。我可以想象得到,庄稼人和本镇商号经理在傍晚时分一块儿坐单轨火车进城去的情景——那个城市可要比威廉·莫里斯152笔下描绘的乌托邦更吸引人——那里有音乐,有大学,还有像我这样的浪荡子弟也可以参加的俱乐部。老天爷呀,我多么想加入一个像样的俱乐部啊!”

她突然冲口而出问他:“那你干吗还不离开这儿呢?”

“我感染了‘乡村病毒’。”

“那可是太危险啦。”

“是呀,它比如果我不戒烟五十岁准要得的癌症还要危险呢。这种‘乡村病毒’简直就跟书里的蛀虫一模一样,凡是有抱负的人,只要在乡下住的日子长了,个个都会被传染上的。您会发现这种病毒正在律师、医生、牧师以及受过大学教育的商人中间蔓延。他们这些人都是心明眼亮、见过世面的,可是到头来还得回到自己的水洼地。我就是一个最好不过的例子。但是,我决不会用自己的伤心事儿来惹您生气。”

“你不会惹我生气的。这会儿还是请你坐下来,好让我看看你。”

他一坐在嘎吱嘎吱发响的椅子上,两眼就直勾勾地瞅着她。她仔细端详着他的眼珠,她这时才懂得,他毕竟是个男人,而且很孤单。他们俩在相视之下都觉得很窘,就都让自己的目光移到别处去。等到他继续说下去的时候,他们两人都舒了一口气。

“要诊断一下我得的‘乡村病毒’,可以说是最容易不过了。我出生在俄亥俄州的一个小镇。那个镇大小跟戈镇差不多,但是不像这儿人人都一团和气。那个镇上由于世代相传,就形成了一个大人物的寡头统治集团。在戈镇这里,一个异乡人只要循规蹈矩,喜欢打猎,开汽车,拥护上帝和参议员,就会受到大家欢迎。可是在我老家那个镇上,甚至对我们这些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他们都瞧不起,简直挑剔得太厉害了。那是一个到处都是红砖房的俄亥俄小镇,因为树木多,所以地气很潮湿,到处散发着烂苹果的气味。小镇四郊不像戈镇这里既有湖泊,又有大草原。那里只有挤在一起的小块玉米地,一些砖窑,还有肮脏的油井。”

我进了一所教会学校才懂得,自从听人口授《圣经》和雇上一大批心灵纯洁的牧师来讲解《圣经》以后,上帝就用不着多操心,只要蹑手蹑脚地走过来,看谁不听话,一把抓住就得了。

后来我离开教会学校到了纽约,进了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在那里足足住了四个年头。哦,我压根儿不愿替纽约吹牛。那个地方呀,又脏又闹,挤得你透不过气来,而且样样东西都贵得吓人。但跟那个几乎叫我窒息的教会学校相比,可要好得多了!我每星期要去听两次交响乐演奏会。我从戏院顶屋楼厢后座看过欧文153、戴蕾154、杜茜155和伯恩哈特156的演出。我还去格拉默西公园散过步。那时候我什么书都看。

我从一位表兄那里知道,朱利叶斯·弗利克鲍得了病,需要找个伙伴。于是,我就上这儿来了。后来,朱利叶斯病好了。他看不惯我的作风,因为平日里我总是两手闲着,过了五个钟头才工作一个钟头,尽管工作我做得并不算太坏。我们俩也就散伙了。

我一到此地,就发过誓,决不让‘我的兴趣低落下去’,简直崇高极了!我读过勃朗宁的诗,到明尼阿波利斯去看过戏。我一心以为自己‘兴趣不会低落下去’的。不过,我猜想我大概早已感染了乡村病毒。我每看四本廉价小说杂志才去念一首诗。明尼阿波利斯那里,我老是懒得去,直至碰上一大堆法律业务,才不得不去一趟。

一两年前,我跟来自芝加哥的一位律师交谈,才发觉——自己经常在朱利叶斯·弗利克鲍这号人面前表现出优越感来,其实,我跟朱利叶斯一样土里土气,一样落在时代后面。甚至比他更差劲!朱利叶斯一本正经地在《文摘》和《展望》里寻找参考资料,而我还是在翻阅查理·弗兰德劳那本我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书。

那时,我决定要离开此地,意志非常竖决。我心里想的是要紧紧跟上时代。可是,我发觉自己遍身感染了乡村病毒。我害怕见到新街道和年轻人,我害怕激烈的竞争。开具转让证书,处理筑沟的讼争,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容易了。所以说——一个行尸走肉的自传,简直空洞无物,只有最后一章,还算比较有趣,这一章胡说我是‘法学界的柱石和先知’,说不定有一天,一位牧师将对着我的那具干瘪的尸体随口胡诌了这么一个弥天大谎呢。

她两眼望着他的办公桌,用手指头摸了一下那个闪闪发亮的景泰蓝细瓷花瓶。

她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这时在她心里好像她已经跑过去,在轻轻地抚摩他的头发一样。她看到他的嘴唇在又淡又软的胡子下面紧闭着。她默默地坐在那里,咕哝着说:“我知道。乡村病毒——说不定我也会被传染上的,总有那么一天,我会——哦,反正我不在乎。至少,我已经使你说出了这么一些话!平日里,你总是乖乖地听我瞎唠叨,可是现在,我却坐在你脚跟前听你乱弹琴了。”

李尔王  生为女人  我的栖身之所,我的人生目的(英汉双语)  故事新编  伊豆的舞女  杀死一只知更鸟  重生七零再高嫁  黑心  暧昧  忏悔无门  罗生门  父与子  刀锋  红字  蝇王  雪国  小妇人  天籁纸鸢-月老的红线  一生  理查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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