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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初的一个下午,弗朗西丝在汉拉蒂高中二楼的一扇窗户前走来走去。那是1943年,弗朗西丝的穿着在当时算得上时髦:暗色的格子裙,与裙子相同材质的三角形披肩;披肩缀着流苏边,垂下来的末端塞在裙子里;米色的缎子衬衫(是真的缎子,这种面料很快就在市场上消失不见了),衬衫前面和袖子上各有一排珍珠形状的小扣。她刚来这所高中教音乐的时候从来不穿这样的衣服,随便一件旧毛衣和裙子就够了。这个变化没有逃过人们的眼睛。
合唱团在楼下排练,弗朗西丝来二楼没什么事。为了准备圣诞节的音乐会,她很用心地指导学生们。音乐会必唱的一首歌是《他会为信众提供食物》,然后是《休伦颂歌》(有个家长不满,因为听说这首歌是一个牧师写的),《橡树之心》之所以入选,是因为当时的局势需要有爱国歌曲,还有《沙漠之歌》,他们的自选曲目。现在孩子们唱的是《圣城》,很多人都很喜欢这首歌,尤其是胸大无脑的姑娘们和唱诗班的女士们。高中女生能把弗朗西丝气个半死,她们一会儿要关窗,一会儿又要开窗;开窗怕被风吹着,关窗又热得要晕倒。这些女孩子特别在意自己的身体,总担心哪里出了问题,时刻留意着自己的心跳,不停地说着自己的痛苦。她们开始由女孩变为女人了,都发生了哪些变化?身体开始前凸后翘;本来很平常的一些事,自己却觉得很重要;开始变得怯懦、迷糊、倔强;身上散发出紧身胸衣的气味;还有一些令人厌恶的新发现——在唱诗班唱歌的时候,会有男人像看祭品那样看着她们。完全是令人沮丧的性意识,就像歌里唱的那样:“他跟我走在一起,和我说着话,他告诉我,我属于他。”
弗朗西丝假装去教师厕所,让学生们自己练习。到了厕所,她只是打开灯,看着自己的脸:不是全神贯注的表情,也没有因为激动而脸红。她的脸长长的,皮肤很白,鼻子很大,棕色的眼睛清澈明亮;卷曲、蓬松的短发有褐色和红褐色两种颜色。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弗朗西丝感到很欣慰。她喜欢自己的样子,照镜子通常让她感到精神振奋。好像大多数女人(至少书里是这么写的)都缺乏自信,对自己的容貌不满意。弗朗西丝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问题可能恰恰相反。她并不是觉得自己漂亮,只是觉得这张脸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和信心。有时候她会想起在音乐学院上学时一个叫纳塔莉的女孩,是拉小提琴的。那个女孩脸色苍白,一头短短的卷发,脸瘦得皮包骨头。可是没想到,人们有时候竟然会把她俩认混。更让人吃惊的是,弗朗西丝通过一系列普通朋友和知心密友得知,纳塔莉也和她一样烦恼。弗朗西丝曾经跟音乐学院的学生保罗订婚,当她跟保罗说要取消婚约时,保罗用冷漠、苛刻的口气说:“哦,你真的觉得自己可以找到更好的吗?要知道,你又不是什么大美女。”此前的谦恭和深情荡然无存。
弗朗西丝关上灯。她没有回合唱团,而是来到楼上。冬天的上午,学校里有些沉闷,天气还不太暖和;乡村的孩子们天亮前就离开了家,这会儿打着哈欠,冻得发抖;他们揉揉眼角,想把睡意赶跑。但是到半下午这个时候,弗朗西丝感到这里有种舒适的嘈杂和令人惬意的昏昏欲睡。深色的踢脚板吸收了光线,衣帽间静悄悄的,里面放满了羊毛大衣、围巾、靴子、溜冰鞋和冰球棍,衣服上的汗在蒸发。教室的门顶窗开着,里面传来老师有规律的指令声,是法语听写,是老师在讲述无可争辩的事实。与这秩序和顺从同时存在的,是一种熟悉的压迫感。它来自渴望或预感,就像你有时候在音乐或风景画中感受到的那种奇怪的东西一样,无法抑制,像要冲出来,但没有冲出来,而是消失了,不见了。
弗朗西丝正对着科学课教室的门站着。这间教室的门顶窗也开着,教室里传来叮当作响的声音、挪动凳子的声音和孩子们小声的说话声。他一定是正在让学生们做实验。让弗朗西丝感到荒唐和可耻的是,自己的手心竟然出汗了,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就像钢琴考试前或表演前那样。她好像制造出了那种危机感——接下来可能会成功,也可能会面临灾难,既有自己,也涉及别人——这真是愚蠢又做作。但这是怎么回事呢——她和泰德·马卡瓦拉的婚外情?她很清楚别人会认为这件事有多愚蠢,她没有失去理智。不过没关系,如果愚蠢就是轻率和冒险,那么她不在乎。也许她想要的就是一次冒险呢。但有时候她也想,恋爱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是有意设计出来的,虽然说不上是假的,就像那些愚蠢的表演一样,是拙劣的编造。在这一点上她不能冒险,于是她丢开了这个想法。
教室里传来一个女生的声音,听得出来,是在表达困惑和抱怨。(高中女生的另外一个特点:听不懂就会哭哭啼啼;相比之下,男生的咕咕哝哝和不屑一顾就好多了。)接着是泰德的回答和解释。他的声音不大,弗朗西丝听不清楚。她想,他可能正俯身专心地做某件平常的工作,比如把本生灯[12]的火苗调低。她喜欢这么想他:勤勉、稳重、有耐心;可是她知道(听别人说过),泰德在课堂上的行为与他给自己或其他同事的印象大相径庭。他习惯用轻蔑的口气说起自己的工作和学生。如果有人问他喜欢怎么惩罚学生,他会说哦,不怎么惩罚,可能对准嘴来一拳,也可能在屁股上踢一脚。而实际上他对学生却是又哄又骗,用各种把戏吸引他们的注意。他会用笨蛋高帽[13]和生日哨子做道具,会夸大其词地骂学生愚蠢,还曾经在水池里一份一份地烧掉他们的试卷。“真是个怪人。”弗朗西丝听学生这样说过他。她不喜欢别人这么说他。她相信学生也是这么说自己的。她也有过分的时候,孩子们唱得不好时,她会抓着自己浓密的头发抱怨道:“不,不,不。”但她希望泰德不要这样。有时候她会避免在别人面前提起他,也不想听别人谈论他。大家都说泰德和善,但弗朗西丝觉得自己听到的却是不解和鄙视。她很好奇:他为什么要这样煞费苦心地伪装自己?因为她知道泰德是怎么看这个镇子、怎么看这里的人的,或者说知道他是怎么说的。
门开了,弗朗西丝吓了一跳。她最不希望泰德发现自己在这儿偷听,好像在监视他一样。不过谢天谢地,不是泰德,是学校的秘书,一个体态丰满、不苟言笑的女人。她很久前就在这儿做秘书了,弗朗西丝上学的时候就是,比那还要早。她深爱这所学校,也爱弗朗西丝在联合教堂主持的圣经班。
“你好,亲爱的。来这儿透透气?”
弗朗西丝旁边的窗户当然没打开,有缝隙的地方甚至用胶带粘了起来。但是她做出同意的表情,幽默地说道“开个小差”,表示知道自己应该在教室。秘书平静地下楼去了,边走边友好地说:
“你的合唱团今天唱得很好听。我一直都很喜欢圣诞节的音乐。”
弗朗西丝回到教室,坐在桌子上,朝孩子们笑了笑。他们已经唱完《圣城》,开始唱《威斯敏斯特颂歌》了。这些孩子看起来确实很傻,可是这怎么能怪他们?唱歌本来就很傻。弗朗西丝永远都想不到,孩子们会注意到她脸上的笑容,并在事后这样议论:她一定是去走廊里见泰德了。弗朗西丝以为这件事没有人知道,这一点清楚地表明她缺乏小镇上的人应有的本能。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总是相信别人,无所顾忌。人们说,很显然,她曾经离开过这里,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其实她离开的时间并不长,只有四年,就是在音乐学院上学的时候,但不谨慎却是真的。弗朗西丝个子高高的,肩膀窄窄的,骨架修长;她说话的声音很高,语气很急迫;她像外面的人一样,总是来去匆匆,好像有什么事似的;也像外面的人一样,天真地以为没有人会注意到自己。她急匆匆地在镇上穿行,怀里抱着音乐书,隔着马路朝对面的人大喊,说安排有变,好像忙得不可开交似的。
“叫邦尼三点半再来!”
“你有钥匙吗?我的钥匙落在办公室了!”
她这些特点小时候就显现出来了。虽然家里没有钢琴,她却非要学弹钢琴。那时候她和母亲、弟弟一起,住在五金店楼上的一套公寓里。(父亲去世了,母亲就在楼下上班,收入微薄。)不管怎样,她凑齐了每周三十五分钱的学费,但是唯一能见到的钢琴就是老师的那一架。在家,她用铅笔在窗台上画出键盘,在上面练习。有个作曲家(好像是韩德尔?)曾经把自己关在阁楼里练习弹拨弦古钢琴,为的是不让父亲知道自己对音乐迷恋到了什么程度。(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他是怎么把钢琴偷偷地弄到阁楼上去的呢?)如果弗朗西丝成为著名的钢琴家,那么窗台上的键盘——它俯瞰着小巷和冰壶冰场的屋顶——就会成为另一个传奇。
“不要以为自己是什么天才,你不是。”这是保罗说过的另一句话。弗朗西丝那么想过吗?她觉得将来会有了不起的事发生,但是也不确定。现在看来确实那么想过。她回到家,开始教音乐,周一在高中,周三在公立学校,周二、周四在乡村的小学校,周六练习管风琴并自己教学生,周日在联合教堂弹奏管风琴。
“依旧在这个文化大都市里跌跌撞撞。”她给音乐学院的老朋友们寄圣诞贺卡时会这么写,意思是说一旦母亲去世,自己获得自由,她就会开始独立的新生活。虽然那种生活是什么样子她也说不清,但肯定比现在好得多。朋友们回寄给她的卡片通常也是一样的口气,心烦意乱又充满怀疑:“又生了一个。不难想象,手在尿布桶里的时间比在键盘上的多。”大家都三十出头了,在这个年龄,有时候你很难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这辈子可能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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