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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如新。
现在,金嫣把泰来“拴”住了,泰来也把金嫣“拴”住了,他们再也不能分开了。金嫣是泰来的风筝,天再高,地再远,她都是风筝,一辈子都拴在泰来的无名指上。泰来却不是金嫣的风筝,他是金嫣的yo—yo球。即使金嫣把他扔出去,他也要急速地旋转,依靠自身的惯性迫不及待地回到金嫣的手掌。草坪上发出了感染人心的欢笑。
新郎和新娘被所有的亲朋围在了中央,他们要求新郎和新娘讲他们的故事。泰来害羞,说不出口了。倒是新娘子落落大方,她大声地告诉每一个人,她是如何追新郎的。为了让这句话达到最好的效果,她才不会说“追”他呢,她要说她是如此这般地把新郎“搞到了手”。大伙儿一定会笑翻了的吧。东北人一定要逗。男女都一样。不逗还能叫东北人么?逗完了,金嫣决定和泰来一起唱歌。金嫣一定要选出最好的曲目,十首。每年最具代表性的歌曲,它的意义在十年,它的象征意义在百年。他们就手拉手地唱,一直到太阳西下。最后的一抹余晖恋恋不舍了,每一盏灯都放出它们应尽的华光。
婚纱当然是要脱的。但脱下来的婚纱依然是婚纱。它悬挂在衣架上,像传说的开头:多年以前——
说起婚纱,一个更加狂野的念头在金嫣的脑海中奔腾起来了——既然婚纱都穿上了,干脆就做一个西式婚礼吧;既然都做了一个西式婚礼了,那么再干脆,到教堂去吧。金嫣没有去过教堂,但是,电影里见过。教堂最为迷人的其实不在它的外部,而在里头。教堂是人间的天国,众多而又辽阔的拱线撑起了天穹。它恢宏。这恢宏是庄严的,厚重的,神圣的,同时还是贞洁的。管风琴响起来了,那是赞颂和讴歌的旋律,它们在石头上回荡。余音茫茫。上天入地。想着想着,金嫣已经拉着泰来的手“走进”教堂了,腰杆子有了升腾的趋势,脑子里全是彩色玻璃的光怪陆离。金嫣知道了,她的头顶上是天,脚底下是地,天与地的中间,是她琴声一样的婚礼,还有她琴声一样的爱情。
为什么不举办一个教堂婚礼呢?为什么不呢?通过《金陵之声》的业务广告,金嫣最终把她的电话打到罗曼司婚庆公司去了。那是一个星期二的中午。罗曼司婚庆公司的业务小姐很客气,她耐心地听完了金嫣的陈述,最终问了金嫣一个意想不到的问题:“你是教徒吗?”金嫣一时没有明白过来,愣住了。业务小姐立即把问题通俗化了:“你相信上帝吗?有一方相信也行。”这个问题严肃了。她从来都没有想过。金嫣不能说是,因为她的确不信;她又不想说不,这样说似乎有些不吉利。金嫣当即就把手机合上了。为了防止婚庆公司再把电话打过来,金嫣关掉了手机。她害怕进一步的诘问。
但是,业务小姐的话倒是提醒了金嫣,在婚礼的面前,新娘或新郎最好相信一点什么。
金嫣又相信什么呢?想过来想过去,金嫣并不知道自己该相信什么。她相信过光,光不要她了。她相信过自己的眼睛,自己眼睛不要她了。随着视力的下降,视域的缩小,这个世界越来越暗,越来越窄,这个世界也不要她了。蓝天不要她了,白云不要她了,青山不要她了,绿水不要她了,镜子里自己的面孔也不要她了。她能信什么呢?她能做的只有试探,还有猜测。一个依靠试探与猜测的女人很难去相信。金嫣把玩着自己的手机,对自己说,不相信是对的,不相信就不用再失望了。从此面向大海,从此春暖花开。
她就相信婚礼。有婚礼就足够了。有婚礼你就不再是一个人,你起码可以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这是可信的。婚礼其实是一个魔术,使世界变成了家庭。很完整了。
金嫣高兴地发现,因为对婚礼执着的相信,她已经成了一个结婚狂了。婚礼是无所不在的。金嫣每时每刻都在婚礼上。就说吃饭。为了方便,金嫣以前一直都在用勺子,现如今,金嫣不再用勺子。她选择了筷子。金嫣在筷子粗头的顶端刻了一道浅浅的凹槽,然后,用一根线系上,再把它拴到另外的一只筷子上去。它们就结婚了。金嫣为筷子举办了一个十分隆重的婚礼,所用的场景是电影《茜茜公主》上的,是皇家的场景,富丽堂皇了。金嫣用一顿午饭的工夫主持了这场婚礼,她的心思盛大而又华贵,她的咀嚼充满了管弦乐的回响。
火罐也可以结婚。在推拿的辅助理疗上,拔火罐是一个最为普通的手段了。中医很讲“气”——人体的内部有火气,也有寒气。有了寒气怎么办?把它“拔”出来,这也就是所谓的拔火罐了。金嫣给客人拔火罐的时候往往很特别,她总是成双成对地使用。有时候是四对,有时候是五对,有时候也用六对。这一来客人的背脊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礼堂,刚好可以举办一场集体婚礼。集体婚礼不好,可也有它的乐趣,主持起来很有成就感的。它体现了中国的特色,再个人的事情也能够洋溢出集体主义的精神。
滋味也可以结婚。最为般配的有两样,甜与酸,麻和辣。甜是一个女人,也有男人的一面,酸是一个男人,也有女人的一面。它们的婚礼无疑是糖醋排骨。又酸又甜,酸酸甜甜。这是贫寒人家的婚礼,寒酸,却懂得感恩,知道满足。它们最容易体现生活的滋味。是穷秀才娶了小家碧玉,幼儿园的老师嫁给了出租车的司机。婚礼并不铺张,两个人却幸福,心心相印的,最终把紧巴巴的日子过成一道家常菜。
麻是一个不讲理的男人,辣却是一个胡搅蛮缠的女人。它们是冤家,前世的对头,从道理上来说它们是走不到一起去的。没有人看得好它们。可生活的乐趣和丰富性就在这里,麻和辣有缘。它们从恋爱的那一天起就相互不买账,我挖苦你,你挤对我。每个人都怕它们。可它们呢,越吵越靠近,越打越黏糊,终于有一天,结婚了。到了婚礼上它们自己都不相信,它们怎么会有这一天的呢?还是吵。是和事佬把它们劝下来的。婚礼不欢而散,各自都做好了离婚的准备。奇怪了,就是离不掉。到老一看,天哪,都金婚了。打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邻居们都嫌它们烦,它们自己却不烦了,越嚼越有滋味。它们自己都不知道,它们就是生活里的大多数,类似于马路边上的羊肉串。它们一辈子都不满意,就是离不开。它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婚礼,最后的一口了,风烛残年了,后悔却上来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老是对老伴说,我那时候怎么就没有对你好一点。“再来一串”。其实是想从头再来。从头再来还是这样的,生活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场景。
最为有趣的还是自行车的婚礼了。两个轮子稀里糊涂的,不是男方糊涂就是女人糊涂,娶了,或者嫁了。虽说新娘和新郎是平等的,骨子里却不平等,永远是一个在前面,一个在后面。一个在外面,一个在里面。即使到了婚礼也还是这样,一个行动了,另一个就乖乖地跟上去。它们始终有距离,后面的那一个却从来都是亦步亦趋的,步步紧随,是随鸡随狗的样子。仔细一看,一琢磨,又不对了。后面的那一个才是真正的狠角色。它一直在推动。前面的那一个只是傀儡罢了。但是,由于心甘、情愿,知道后面的那一个对它好,它认。这样的婚礼决定了大街上的风景,满大街都是自行车的车轮,一前一后的,成双成对的。分开的也有,往往是后面的那一个要到前面去了,这一去,麻烦了,一定是后面的那一个推得太猛了,灾难就是这么来的。
相比较而言,金嫣喜欢花生的婚礼。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每一个花生都有两颗花生米,它们是邻居,近在咫尺,却静悄悄的,是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这怎么可以呢?金嫣就把花生剥开了,一个是金童,一个是玉女,你们怎么就这么沉得住气呢?金嫣帮着它们撮合了。就在金嫣的巴掌上,金嫣帮它们举办了一个秘密的小婚礼。它们真的很合适,双方的条件都差不多。就是害羞。金嫣一直把它们送进洞房,替它们把衣服都脱光了。两个新人赤裸裸的,光溜溜的,性感死了。是男欢女爱的样子。是天地一合春的样子。金嫣招惹过泰来一次,她把泰来的手拉过来了,把这一对新人送到泰来的掌心。泰来说:
“你吃。”
呆子!呆子!个呆——子!
当然,想过来想过去,金嫣不可能只是为别人张罗婚礼,她想得更多的还是自己的。她哪里是在想,她是在犹豫,比较,衡量。是中式婚礼好呢还是西式婚礼好?拿不定主意了。但是,拿不定主意又有什么关系?金嫣疯狂了。她两个婚礼都要!谁说一对夫妇只可以结一次婚?这又不是基本国策。金嫣决定,先穿着婚纱把自己“嫁”出去,然后,再让泰来在风月无边的烛光当中把自己“娶”回来。两个婚礼有什么?不就是钱么?她舍得。花呗。“花钱”的“花”为什么是“花朵”的“花”?意思很明确了,钱就是花骨朵,是含苞欲放的花瓣。只要“花”出去,每一分钱都可以怦然绽放。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第十二章高唯
这么快就能在推拿中心站稳脚跟,都红不敢相信。好在都红是一个自知的人,知道自己的手艺还不足以吸引这么多的回头客。其实,问题的关键早已经水落石出了,都红还是占了“长相”的便宜。这是都红第一次“行走江湖”,她还不能正确地了解一个女子的“长相”具有怎样的重要性。都红现在知道了,“长相”也是生产力。
与“长相”密切相关的是,都红的回头客清一色都是男性。年纪差不多集中在三十五至四十五岁之间。都红对自己的吸引力是满意的,自豪了,当然,也还有陌生。这陌生让都红快乐,是一个女性理所当然的那种快乐。要不是出来,她这一辈子可就蒙在鼓里了。都红知道自己“漂亮”,可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美”。“漂亮”和“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了,它们所涵盖的是完全不同的本质。都红的自豪其实也就在这里。可是,都红同样发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年轻的、未婚的男士很少点她的钟。这让都红又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寥落。不过都红很快又找到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年轻人身体好,一般不会到推拿房里来,几乎就没有。说到底,并不是都红对他们缺少吸引力,而是都红从根本上就缺少这样的机会。如果他们来了呢?如果呢?也很难说的吧。
知道自己美固然是一件好事,有时候,却又不是这样的。都红就感到自己的心慢慢地“深”了。女孩子就这样,所有的烦恼都是从知道自己的“长相”之后开始的。事实上,都红都有些后悔自己的“长相”了。
生意好,接触的人就多。人多了就杂。人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什么样的人都有。差别怎么那么大的呢?可以说,一个人一个样。都红看不见那些男人,但毕竟给他们做推拿,毕竟在和他们说话,他们的区别都红还是一目了然了。有的胖,有的瘦,有的壮,有的弱,有的斯文,有的粗鲁,有的爱笑,有的沉默,有的酒气冲天,有的烟气缭绕。但是,无论怎样的区别,有一点他们又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手机。有一点就更加一样了,每一部手机里都有它们的“段子”。都红听到的第一个“段子”是这样的,说,在乡下,一个丈夫下地干活去了,老婆的相好的当即赶了过来。还没有来得及亲热,丈夫却回来了,他忘了拿锄头。老婆急中生智,让相好的躲麻袋里,并把他藏在了门后。丈夫扛着锄头,急匆匆又要走。走到门口,突然发现门后多了一个麻袋,满满的。他踢了一脚,自语说:“咦,麻袋里是什么?”相好的在麻袋里大声地喊道“玉米!”
这是都红听到的第一个段子,笑死了。连着听了好几个,段子开始复杂了。并不是每一个段子都像“玉米”这样朴素的。都红年轻,许多段子其实是听不懂的。听不懂就必须问。她傻愣愣地盯着客人,一定要把“包袱”的含义问出来。但都红的话音未落,一下子又无师自通了。这一“通”就要了都红的命,都红感到了龌龊,太污浊,太下流了。血直往脸上涌。都红无比地懊丧,觉得自己也一起龌龊进去了。然而,段子是无穷无尽的,天长日久,都红居然也习惯了,你总不能不让客人说话吧。都红很快就发现这样一种类型的男人了,他们特别热衷于给女生说段子,越说越来劲,就好像段子里头的事情都是他们做出来的。都红不喜欢这样的男人,装着听不见。就是听见了,都红也装着听不懂。难就难在都红听得懂,这一来她就忍不住要笑。都红不想笑,但笑是很难忍的,都红怎么也忍不住,只好笑。笑一回就觉得吃了一回苍蝇。
因为每个人都有手机,每个手机里都有段子,都红知道了,这个世界就是手机,而生活的本来面目就是段子。
段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荤。荤这个字都红当然知道,它和蔬菜相对,是素的反义。荤的背后只能是肉,和肉有无可分割的关系。对于荤,都红实在是害怕了,浑身都不自在。听的日子久了,都红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大致上的认识,也可以说,判断:她所处的这个世界是荤的。她神往的、那个叫做“社会”的东西是荤的。所有的男人都荤,所有的女人也一样荤。男人和女人一刻也没有闲着,都在忙。满世界都是交媾,混杂,癫疯,痴狂,毫无遮挡。都红都有点庆幸了,幸亏自己是个瞎子,要不然,眼睛往哪里看呢?每个人都是走肉,肉在“哗啦啦”。
都红还记得第一次离家出门的情景。那时的都红的确是恐惧的,她担心自己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但是,必须承认,都红在恐惧的同时心里头还有另外的一样东西,那东西叫憧憬。她是多么地憧憬这个世界啊。她憧憬陌生的人,她憧憬陌生的事,她憧憬不一样的日子。那时的都红是怎样的蠢蠢欲动,就希望自己能够早一点被这个世界所承认、所接纳,然后,融进去。生活有它的意义,都红所有的梦想都在里头。可现在,铺天盖地的手机和铺天盖地的段子把生活的真相揭示出来了,这个世界下流,龌龊。太脏了,太无聊了,太粗鄙了。都红没有什么可以憧憬的了,从皇帝到乞丐,从总经理到小秘书,从飞行员到乘务员,从村长到二大爷,都一样。都红就觉得自己每一天都站在狗屎堆上。她必须站在狗屎堆上,一离开她就不能自食其力了。她迟早也是一块肉,迟早要“哗啦啦”。
事实上,沙复明已经开始对着自己“哗啦啦”了,都红听见了,沙复明的手在自己的脸上“哗啦啦”。他一定还想通过其他更为隐蔽的方式“哗啦啦”。沙复明在逼近自己。一想起这个都红就有些紧张,她的处境危险了。都红时刻都有可能变成一丝不挂的玉米,被装在麻袋里,然后,变成手机里的笑料。
都红在严加防范,可也不敢得罪他。再怎么说。沙复明是老板啊。他说走,你就只能走。走是容易的,可是,上哪儿去呢?就算能换一个地方,一样的。哪里没有男人?哪里没有女人?哪里没有段子?哪里没有手机?天下就是装满了玉米的麻袋,天下就是装在麻袋里的玉米。
都红选择了无知,客客气气的。她对沙复明客气了。不即。不离。不取。不弃。你就“哗啦啦”吧,关键是怎么利用好。无知是最好的武器,少女的无知则是核武器,天下无敌的。无论你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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