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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的眼里淌出血来,祂没有再呼唤眼前孤独的神祇的名字,而是从自己闪亮的蝶翅上抹下一点深蓝色的粉末,涂抹在自己唇上,俯身为沉睡的爱人献上最后一吻。“伊洛斯!该走了!”远道而来的月神托特呼唤着祂。“再见,潘。愿阿卡狄亚圣树长青。”伊洛斯走了,似乎没有丝毫留恋,因为一切都是祂自己的选择。祂翅膀上的粉末能让潘忘记关于祂的一切,就算祂不这样做,潘也会渐渐忘记祂的,但事已至此,忘得彻底些,更好。祂生来就是孤独之神。祂曾经向天神祈求让世间信奉孤独的人多一些,可唯独潘,祂不想让祂陷于孤独。在登上那艘船之前,异乡的神祇托特一直在和祂说话,让祂不要害怕,也许会是一段新的旅程。伊洛斯听了想笑,但祂没有,祂只是垂着头,临别时望了一眼阿卡狄亚的方向。愿你一切安好。我的挚爱。为你献上我的一切。我的,“一切”。阿卡狄亚圣山上。潘像是做了一个美好的噩梦,醒来时头痛欲裂。祂不记得自己的头发什么时候长得这么长了,灯盏什么时候碎的,怀里的衣服是谁的。祂起床,迎着晨曦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明明是只山羊,却慵懒得像大猫一样。祂好像忽然发现自己疏于打理领地,导致这里成了一片荒原,倒真的应了别人的那些闲言碎语,像个死境。祂被溪水里的倒影吓了一跳,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邋遢流浪汉偷走了祂的脸,总不能是被山野精怪吸了精气吧。潘觉得很不对劲,但祂并没有深想,毕竟这里连鬼都不来,只有祂独自守护着山野和田地。是啊。一直以来,从天地诞生之初开始就只有祂独自守在这里。明明一直都是这样过来的,可是为什么,祂会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呢。就像是……很孤独一样。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做,整理好山野和田地之后,潘开始翻阅一些有趣的书,其中不乏猎奇的、诡秘的、不可说的术法。读到一页有关亡灵船的故事,冥冥之中仿佛有什么在指引祂似的,这种感觉让潘格外烦躁,却又移不开目光。祂读着这个故事,一股莫名的悲伤和愤怒袭上祂的心。祂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就开始着手准备劫持亡灵船。也许真的是最近太闲了。阿卡狄亚安静得让祂感到荒凉。那艘开往混沌之境的亡灵船,据说只有神的亡灵才能登上。神的亡灵么,在宙斯掌权之后大概已经没有了,但那艘船依旧在行驶。潘是去过混沌之境的,那里面什么都没有,连自己都看不见,像是只有一抹意识残存于世。既然已经没有新亡灵登船,劫持亡灵船也就没意义了。还不如直接去一趟混沌之境,看看那里现在是不是如书中所说,充满了怨气。潘的神力无比磅礴,但如今连去一趟混沌之境都有些勉强。祂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迷宫里躺成了废物,所幸祂还记得去那里的路。祂用力打开“门”,穿过长长的廊道,纠结了一下分岔路口的方向,走到尽头,涩烈的风吹痛了祂长长的角。无论是什么时候,混沌始终没有改变。这里没有书中所谓的怨气,因为这里是神之亡灵的归处,自弑成功的神沉睡在这里,一团团白色的光晕漂浮在半空中,恬淡而安适。只有一个例外。那是一团白得有些亮眼的光,比其它所有的光团都要调皮,一直在雾中蹦来蹦去。它没有眼睛,也没有知觉,连蹦到潘怀里了也不知道,一直试图越过祂的肩跳到另一边去。潘忍不住捏起这个格格不入的小团子:“安静点儿,周围都在睡觉。”那个小团子在祂手里晃了晃,发现没法逃走,气得浑身发抖。潘发现它是新来的,毕竟它身上还没有太多混沌的气息,这让祂感觉有些好奇。这个不听宙斯命令的神,来到这里还这么不安分,真是不知道该说它什么好。潘一个不注意,就发现这小团子麻溜地跑了,跑的方向不是别处,而是祂忘记关闭的“门”。“你想出去?”光团是无法说话的,问了也是白问。潘倒是不怕引渡人或者宙斯来找祂的麻烦,这对于祂来说无疑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但祂没有乐善好施的习惯,尤其是对着这么一个小团子,祂为什么一定要带它出去呢?这个问题让潘很苦恼。直到那光团漂浮到祂的眉心,轻轻触碰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不小心还是怎么的。祂觉得这么个小团子还挺可爱的,就当为这片安息地除掉一个祸害吧。光团跟随潘进入了“门”,来到了阿卡狄亚。明明是乌姆阿里“……”米达斯从梦中惊醒的时候,托特的宫殿已经打开了,灿烂而灼热的阳光从宫门照射进来,那一方纯金的地板亮得刺眼。米达斯艰涩地闭了闭眼睛,终于有了些活过来的实感。他的身边,潘还在熟睡。潘,他心爱的帕格诺特,因为左角太长而无法左躺侧睡,只能板正地躺着,脸却无意识地对着左边的他,手也紧紧牵着不放,好像生怕他忽然就消失不见一样。米达斯想起往事,忍不住红了眼眶。他抬手挽起一缕乌黑的卷发,短短的,有光泽,他的眼窝深邃,皮肤略硬,像是梦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眉心紧紧地蹙起。“可怜的米达斯,起来吃点东西吧,你已经睡了七天了。”普罗米修斯拍拍他的肩,手里端着一碗粥,托特躲在宫门背后小心翼翼地看着他,没敢靠近。米达斯却听不进话。他抱着帕格诺特的脑袋闷声哭了起来,那微弱的哭声听起来说不上悲痛,失而复得,却也没有不吐不快的喜悦,只是喉咙里冒出一股没来由的酸涩,像一条干涸的土地上努力流淌的河。普罗米修斯不忍心看他这样,哪怕他曾经真的是神族,但现在也只是人类之躯,伴生神还未转化彻底,七天不吃不喝已是强弩之末,归根结底,人类是不能不吃饭的。祂不得不将他们分开,潘被新的梦魇缠住了,情况棘手,需要月神托特的帮助。“你要活活把自己饿死吗?”死。听到这个字,米达斯才终于有点反应。他不能死,他要活着。他好不容易才获得转生的机会,好不容易才又回到潘的身边。他抢过普罗米修斯手里的碗,开始大口大口地进食,他尝不出埃及最美味的锦葵粥到底是什么味道,只是闷头吃着东西,偶尔发出一声艰难的哽咽。普罗米修斯沉沉地叹息一声,不知道怎么安慰这个失了魂的人。也许什么都不说,让他静静地呆一会儿才是最好的选择。本来以为米达斯躺七天已经算久了,没想到潘睡得更久。米达斯每天乖乖吃饭,吃完饭就守在潘的床边,握着祂的手,将脸贴在祂温暖的手心,祂的手很大,掌心很宽,可以毫不费力地包裹住米达斯的半张脸颊。“什么时候能醒呀?”“我想你了,帕帕。”“和我说说话。”此时的托特已经处理好部落叛徒的事情,将那只老狒狒用来杀鸡儆猴了,按理说本来该一身轻松的,可是看着米达斯这样难过,祂神生头一回怀疑自己的决策。秉持正义,信仰真相,可有的时候真相如何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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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5块钱等于7斤猪肉37斤大米50斤苹果125个鸡蛋300斤橘子,或者是2000斤煤炭。2013年,5块钱等于3两猪肉2斤大米1斤苹果7个鸡蛋2斤橘子,或者是13斤煤炭。穿越回到1982年人民公社晚期,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全县煤炭储量高达380亿吨,一吨煤炭仅售五块钱。1983年初,人民公社开始解体,恢复乡镇编制,也正式开始进入煤炭时代!这是一个屌丝如何成长为煤炭大亨,坐拥无数美女的故事!...
末世来临,异种横行,在这食物短缺,充满杀戮和死亡的时代,人类不幸沦落成了异种的食物,不断被吞食。为了生存下来,人类只好奋起反抗,在反抗过程中,一支专吃异种的神秘军团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