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3部分(第1页)

有些单位在认识上存在误区,认为只有个人不服从治安管理时才会受到处罚,而单位不属于治安管理的对象。其实,单位也是治安管理的对象。对旅店住宿登记治安防范问题、对学校存在的校园暴力的防治问题、对网吧容留未成年人上网甚至提供包宿问题……诸如此类问题的处理和掌控,是治安管理的重要内容。所以有关单位必须慎重对待,积极配合,不可漠然处之。

(2)单位应加强自身的法律建设

任何一个单位,都是靠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管理的,而法制的建设,应该成为单位管理的灵魂。所以,任何单位都要以法为尊,与法律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以便得到及时引导,以保证自身的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要求。法律有约束和保护双重功能。单位更应当看重其保护功能,它会给守法单位带来更大的权利保障。

(3)单位应扮好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

社会是个大舞台,每个权利主体都有自己的社会定位。单位作为重要的权利主体,应该扮好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树立守法形象,维护自身声誉。在社会生活中,没有旁观者,只有参与者。社会治安的好坏,风气如何,与每个参与者都息息相关。所以,每一个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应该担起一份应尽的责任和道义,为共建和谐、安定、有序、文明的社会出力。

治安管理 侵犯他人隐私权赔礼道歉和赔钱

外地进城打工的小伙柱子和几个朋友合租一间房,白天打工,晚上除了看电视、打麻将、闲聊之外,最感兴趣的事就是偷窥周围邻居的家庭生活。为此,柱子还买了望远镜。邻居们久而久之便有所查觉,甚至下夜班的时候还常碰见有人举着望远镜瞅来瞅去。感到极不安全、极不舒服的邻居打电话报警,可是警方说,对偷窥行为,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没有相关规定,无法处罚。

法律聚焦:隐私权

隐私权,一般是指自然人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愿意公开以及防止他人干涉的权利。

关于隐私权,我国至今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和保护,我国的宪法、民法、刑法以及诉讼法,对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名誉损害的,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追究相关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第101条、第120条分别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我国《刑法》第283条、第284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偷窥是一种好奇或猎奇的心理表现,但如果以此为乐甚至成瘾,那就是一种严重的行为变态心理障碍,并随时可能惹出纠纷或酿出祸端。如有一些人已不满足仅仅是偷窥他人的生活,他们甚至偷拍、偷录、窃听他人的生活,这使得人们的生活失去了私密性,变得岌岌可危。

如江苏南京市的王某与李某在桑拿浴室洗澡,两人躺在椅子上玩手机。李某拿出自己带的手机不断偷拍,并把“实景”照片发送到王某手机上。浴客沈某见王、李二人不停窃笑,便凑上前,不料映入眼帘的正是自己的“全裸写真”。沈某恼羞成怒,与二人打成一团。在深圳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11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限制使用可拍照手机保护公民隐私的议案》,议案指出有人滥用可拍照手机进行偷拍,有的甚至用于非法商业目的,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建议市政府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尽快改善法律法规缺失的现状,填补管理出现的空白带。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案例警示:

(1)保护隐私是文明社会的要求

私人的信息、活动和生活空间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是个人生活中值得呵护的部分和特有的内容。一旦被人窥视,被人曝光,人的尊严受到伤害,人的独特性和安宁的生活被打破,会使人处于不安的、慌恐的生活状态。文明的社会应体现对个人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给人们营造一个安全、安定的生活环境与空间,使人们尽享不被打搅的生活。

(2)保护隐私是法制社会的要求

作为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生活应当具有私密性,这是人权的具体体现和人性的最基本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文明程度的提高,隐私权的拥有和保护更显得重要。越是法制的社会,人们越需要隐私权的呵护。人们要想生活得自由、有质量、有个性,就需要人和人之间适当地分开并保持一定的距离,尊重彼此的私人空间。人们的社会生活要靠法律保障,只要依法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及时惩处,才能保证人们有序的生活。

(3)保护隐私是和谐社会的要求

和谐社会需要良好的、健康的人际交往和人际关系来维系,如果人们过多地卷入侵犯隐私权的纠纷和争讼中,就会破坏安定的社会秩序,搅乱人们正常的社会生活。人们彼此敌对、防范,互相伤害、冒犯,这种人为制造的祸端和麻烦,会阻碍社会文明发展的进程,会对社会的进步产生破坏作用,故保护隐私权关系到个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整体进步。

治安管理 胁迫乞讨违法强讨硬要当罚

残疾人是值得同情的。善良人用自己节省的钱资助他们,这是善良之举,是应当提倡的。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把此看做致富之路,他们把残疾人当做致富工具使用。例如一个40多岁的江西男子带着两个没有胳膊的小女孩,每日当街乞讨,月收入竟过万元。经调查发现,这些残疾儿童大多是租来的。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以欺骗、胁迫、利诱等手段,组织残疾人、未成年人进行乞讨,或进行恐怖、残忍的节目表演。在沈阳周边地区就曾经出现一支由10余名少年组织的杂耍大篷车,一路行乞,一路进行惨不忍睹的恐怖伤身表演。

法律聚焦:禁止胁迫未成年人乞讨

乞丐,是指以乞讨为主要谋生手段的人,乞讨行为是乞丐的日常行为。严格地说,乞讨行为从来都不是一种被社会道德或国家法律所倡导的行为。

广州市《关于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管理通告》规定,15类场所严禁强索乞讨,不听劝阻,执意在机关、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外国领事馆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露宿,影响市容卫生的;在上述公共场所强索强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深圳市政府发布《关于依法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通告》规定,对在公共场所尾随纠缠、拦截路人强行乞讨的,强行卖花、擦车、拉客、兜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在机动车道索要财物或兜售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或依法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胁迫、诱编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方式乞讨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心宽一寸,病退一丈  大萧条时代1929-1941  老板最喜欢这样的员工  大败局2  私募  电视信仰  宫斗逆袭,在线直播  穿成男主偏宠的亲闺女  花槐  金融风暴  六人行  当我们年轻的时候  让孩子走运的秘诀  求职赢家的秘诀  蒙牛十年  美神降临【快穿】  舒立观察  自己就是一座宝藏  皇帝公关学  据说我是万魔之母  

热门小说推荐
鬼斗师

鬼斗师

魂术,法术,体术,三种修行体系之下,百家争鸣人族,巫族,鬼族,妖族,九州大地之上,各族林立阵法,机关,符文,修士文明历时千年,绚丽多彩苏羽身为一个鬼师,靠为人炼制鬼物为生,却在机缘巧合之下走上了三法同修之路。世道倾覆,且看他带领麾下百鬼,如何打破笼罩在九州之上的魔咒,重塑一个朗朗乾坤。...

史上最强二道贩子

史上最强二道贩子

有了系统,天下我有!做一个史上最强的二道贩子,只要是我想要卖的,就一定是最好的!拥有了系统的普通小子,成就二道贩子的无尽辉煌!你卖给我一片城市废墟,我将让它成为繁华都市,现在,我要出手,有人买吗?...

科技传承

科技传承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谁说外国的月亮比较圆?谁说泱泱华夏就要被人各种科技吊打?获得逆天外星科技传承,这是一代华夏科技王崛起的经历!脚踢不列颠,吓呆战斗民族,玩坏咖喱国,让日岛企业颤抖南海诸国谄媚而当他已经站在地球的巅峰时,这货终于抢了思密达人的经典台词,在某个夜晚,在全世界的人面前,手指星空,豪言壮语我的目标是星辰大海!好吧,上面牛皮吹大了,其实这就是个极为不负责任的幻想黑科技发展的故事新书科技禁区已发布,这本书可能会是科技传承的姊妹篇哦!小说关键词科技传承无弹窗科技传承txt全集下载科技传承最新章节阅读...

五行神医

五行神医

nbpnbpnbpnbp薛从良借行医之际,获得薛庄千古之谜,经过千辛万苦,得到五行神器。他凭借高超的医术,行医济世,潜修医道,熟练五行绝技,除邪病,斗甲兵,得美人,创造桃源世界,成为人人敬仰的济世神医。...

撞鬼手记

撞鬼手记

我叫刘百岁,祖上是盗墓的营生,记忆中,从我祖师爷那代起,就已经将盗墓一派发扬光大了。但自此以后,子孙就越来越不争气,盗墓一派逐渐落寞,到了我父亲这一辈,就已经从盗墓演变成了挖骨灰盒。再然后就是我刚开始我也挖过一段时间骨灰盒,但自从找到了一份正业后,便逐渐的‘从良’了。但是正因此如此,我才触犯了这一行的大忌。陵墓野札中记载盗墓者,必世代盗之!违令者,天谴也。恐怖开始蔓延...

长生鬼书

长生鬼书

秦皇一统六国,天下归一,聚万千术士于咸阳以求长生。观秦朝国富民强,能人异士何止千万,道门术士魁首唯有徐福。我身负游方一脉道统,在俗世之中驱鬼镇邪。一日同门拜访,欲一同前往寻找师门传世之宝长生鬼书 。在一处处秘境之中死里逃生,鬼书背后的秘密也逐渐清晰。诸位看官若是闲来无事便来听小的说说,何为长生。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长生鬼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