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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盒散页(第1页)

以下这些笔记如能印在散页上,我想更好。它们被随意地扔在一只盒子中,而盒子不妨制作精美些,用猩红的锦缎裱糊。像腐朽时代的韩熙载夜宴。

你打开盒子,可以随意拣起一页:

我想这些笔记能够印在餐巾纸上的话,那更十全十美了。这说明我们无疑都已饱餐一顿。

请打开锦盒!

面孔就是脸蛋。那些行走于梯上的吠月女伴,被剥掉蛋壳了。脂粉在六朝的南京桨声灯影。而南京大学校园里,我是一个好学者兼写作狂:白天泡图书馆,如汗湿的内衣;晚上则在寝室写作。这是我十多年写作生活中写得最多的一年,因为南京有脂粉,校园里有少女的体香。但检索这时期的作品,我竟没有一首是写给这脂粉与这体香的。家猫吃老鼠,更多的时候是吃鱼。在家猫看来,鱼与老鼠几无区别:少女与诗歌混为一谈了——是我的诗歌,它们保留少女的形体。我诗歌的外部轮廓,在那个时期,像一位发育良好、身材苗条、长颈丰乳和细腰肥臀的少女。不像现在我诗歌的外部轮廓,简直如一群愚蠢的男人,强壮得没有水波流转。

我发现我的倾向:我是在挖掘隐身于我体内的女人。我挖掘了出来,把她的皮肤养白,然后腹部刺青——我仿佛景德镇瓷器厂的描花工人。在一只瓷碗上描绘青花,一树潦草的梅花落满去体育场的道路。

最大的危险和恐惧莫过于来自这些斑点了。它们兀兀出现在人体局部,褐色的圆点、朱砂色的不规则痕迹、墨色的星星与深黄色的锯齿叶。而危险使我兴趣索然或勇气陡增。而恐惧使我勇气陡增或兴趣索然。这些斑点,是我一首诗里的标点。我总把标点看成一首诗中最为棘手的部分。为了安排好一个标点,我宁愿放弃掉一个警句。标点是一个被肢解或拆散的女人:

。(她的杏眼)

,(她披散着长发的侧面)

、(她踮地的脚趾)

——我把她的零件装配在一首诗中,如弈者手上的棋子,也像弈者输棋时难受的咳嗽。但她的斑点令我激动。我常常是站在她的身后,击倒她。

我很少有好心情。愉快并不是好心情。好心情是发条松弛的钟表,它还在上路,但不与到来的夜晚合拍?《春夜的游戏》难得是我一首好心情的诗歌,我在写作这首诗时心情很好。但好心情是难于言表的,所以这首诗里一点也没有好心情的影子。其实一旦写作,好心情就成为心情,无好无坏了。只是在刚完成之际,人是兴奋的。兴奋不是心情,兴奋是行动:创造,破坏,吃,喝,拉,撒,拥抱,抽打。点燃那高挂在绿绒面子上的一盏汽灯,在台球室里。那些小杆子们游荡鼓楼一带。

这一首诗,把它看成一张机械制图,会不会好一些呢。这样,你就觉得这并不是晦涩的诗歌。我还没有读到过晦涩的诗歌,就像我没有遇到过明白人一样。而这首诗歌的灵感,也就来自于一张机械制图,合乎我的生活习惯。这么多年来,我多想收藏仿佛轮回的一柄左轮。闲下来,做出握枪的手势,对准自己已被酒精割痛的脑袋,放上一枪。但嘴里却发不出“叭叭”之声,只是“呀”地一下:我看到自己的尸体,刀子般扎进我的生命。我沉默了,成为业余内省的人——在长江以南,把布还原成棉花,再用这些棉花堵住伤口。散花的飞天离开敦煌,撒下的也会是棉花。消毒过的棉花。露出你的屁股,等待酒精与针头吧。青霉素、丙种球蛋白、杜冷丁。我想起医院里的兰草,在它的香气里,胖护士如棉花,那小巧的护士则似一枚羽毛。神似一枚羽毛了。羽毛是棉花的表妹,飞天离我们太远的时候,就没有乳房和臀部,只是一片一片——一片羽毛。

我还没写过一首有关感冒的诗歌呢,尽管我常常感冒——写诗有时候是一种病。一首短诗要写得像打一个喷嚏那样干脆,而长诗呢,则是一星期不退烧。那些不太好的短诗,就仿佛张大了嘴但就是“阿嚏”不出。不太好的短诗太多了。一首糟糕的长诗,你总能欣赏到部分优点,比如这一首吧,你首先能欣赏到作者的耐心和毅力,他就是能把这些平庸的东西千言万语地笔录下来。从这点上,可以说你欣赏到我们身上农民的伟大精神:吃苦耐劳。而一首糟糕的短诗,往往是觉得糟糕时它已糟糕透顶,甚至引不起我们生理上的疲乏和恶心。短的东西,往往是困难的东西。我常常为院子里交配着的公鸡捏一把汗。别说短诗,就是短篇小说要写得富于创造力——文体上的新鲜,也很困难。乔伊斯在长篇小说的领域里风头出足,但在《都柏林人》身上却捉襟见肘。短篇小说里有很多大师,比如契诃夫,但在文体上具有创造力的,还只是博尔赫斯。也很难说是创造,更多是发现。博尔赫斯发现了欧洲早期故事和东方早期故事,他使老故事成为新文体。在博尔赫斯的小说里,我们总能发现一个不断擦着鼻子的人,尽管最后,早已没有鼻涕可流。一个人有很独特的见解时,往往保持沉默或至多“嗯”的一声,而感冒之际,他就得到解放,“阿嚏”一下,连自己都吃惊。

Jeff,一个姓名在脑子里一闪,简直像在路边酒吧听一张三十年代的老唱片。Jeff,我们已好久不通消息。当我写下“Jeff”,我像看到“盘在帽子上的蛇”。语言是一条盘在帽子上的蛇;而文字是蛇,也是帽子。更确切地讲,文字就是“盘在帽子上的蛇”:当我们看到一条盘在帽子上的蛇时,文字就成“一条盘在帽子上的蛇”了。概念却是不能被看见的。也不能被听见。当诗歌成为诗歌这个概念之际,我们就可以欣慰地不在作品上署名,就像风不在云上署名,水不在石上署名,但又实实在在风起云涌水滴石穿。因为有云,风成风这个概念;因为有石,水成水这个概念。因为有诗人,诗歌成为诗歌概念。反之,诗歌这个概念又使诗人之所以为诗人。我想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不署名的时代,或者说是一个来不及署名的时代。文化的泛滥淹没姓氏,这将是概念生产的大好年头。

喻能浑身通晓地进入宗教、情感、世界、村庄与鸟窝。还有稻草堆。宗教是一个靠得住身体的稻草堆,当稻穗被世俗生活所割去的时候。我们所有的也只是这稻草堆了。碧绿的蛾子飞过一茎稻草,天空蔚蓝。牛是最理解宗教的一种动物,它吃稻草,像我们使用方言。

喻,会使一首诗或一篇文一丝不挂,或通体锦绣,或原形毕露,或立地成佛。

喻的方式比一切技法都要古老,它来自祖先的恐惧和窃窃私语。喻当然不是技法。技法们在摩拳擦掌时候,喻则在一旁睁大眼睛。

我写完《拓片与影印本》这组诗后,他人的一切诗歌作品我都能看得津津有味。有种奇怪的感觉,但一直没找到命名方式。后来,听一位画家讲起一件事:他曾和一帮画家去拓长城,半个月下来,忘记自己是位画家,只觉得劳累与苦,是个体力劳动者。有次,从长城下来,在一个岔路口,看到一位中年人正画着八达岭导游示意图牌,感到很新鲜,且连连叫好。那位中年人很不好意思,但他们是诚恳的——绘画竟如此新鲜!像孩子,像童年,把能画像一件东西的人都看作大师。

可以这样说,他们又发现绘画。

归来的新鲜感常常使我发现他人作品的精美绝伦。我日常里的谦卑,大约就源于此吧。

骑自行车回家。而我往往是觉得自己扛着辆自行车,茫然四顾地走在路上。

昨晚,我梦见田间。我要为他编一本诗选,在他的小院里。他把他一生的诗集堆满几只板凳。有一本封面红色,我尤为迷醉。但他并没有和我谈诗。他拿出几只瓷瓶,有一只椭圆形的,他说:多美。年轻时候,我们都叫它蛋。我很喜欢蛋,只是从没写到诗里去。说到这儿时,他哈哈大笑。

喜欢的情感恰恰是在诗之外流露的。我如果也喜欢蛋,我就先吃掉它,然后再喜欢它。但那是一只被叫做蛋的瓷瓶,就像一座被称为诗歌的迷宫。

而红箭头指向场地,它似被线团缠绕住的针。

诗歌是飞天:没有翅膀的飘动。有了翅膀,就是散文、小说之类的飞机。在街头,人们常常会停下身来,看一架飞机飞过,并惊讶它为什么不飞得高一点。如看到飞天,就中邪了:希望她掉下来。

关心心灵,关心体魄,对肤色就不大计较。肤色的地位有点像诗歌——一般人大致是缺乏兴趣的。散文是心灵;小说是体魄。诗歌就是肤色。心灵会转换,体魄会变化,而肤色永远如此。他狠擦白粉或暴晒太阳,也没有谁会以为他是白种或黑人。越是外在的东西越不能转变,诗歌的确像是一块皮肤:无论多么晦涩,它也是暴露的。

所以读一首不明国家的译诗时,也能直觉地分辨出这块皮是从哪头牛羊身上割下。

“夜深人静”。

“夜深人静”。

“夜深人静”。

这是句陈词滥调。常常就是找不到比陈词滥调更贴切、传神与纯朴的描述——我们的困境。

某年某月某日记于夜深人静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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