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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队1:3输掉了比赛,从世界杯比赛中出局。
最后从伊丽莎白女王手里接过奖杯的不是我们,而是英格兰,其队长是博比·摩尔,教练是阿尔弗雷德·拉姆塞爵士。我认为,英格兰得到这次世界杯冠军是实至名归,对得起“现代足球发源地”这个称呼。但令我痛心的是,我再也没有机会到温布利球场踢球了,连友谊赛都没有。这是我一生真正的遗憾之一。
在与葡萄牙的比赛中,就在我返回球场,像个受伤的动物一样一瘸一拐、单腿蹦跳着继续比赛时,我的愤怒在逐渐积累。我为球队教练和官员的狂妄自大而恼火,为备赛期间巴西政客们的干涉而沮丧,为裁判不懂得保护球员而愤怒,最最重要的是,我为自己感到失望。在为桑托斯俱乐部踢球时我总是健康的,但在我参加的3届世界杯上,我没有一次不受伤。我想,这绝不是巧合。就在这场比赛结束之后,我将记者们召集起来,宣布我再也不会参加世界杯比赛了。
从伦敦返回巴西时,我们的飞机延迟了几个小时。就像这届世界杯上的任何一件事一样,球队的官员们对此未做任何解释,他们只是让我们温顺地坐着等着,不要问任何问题。到达里约时已过半夜,住在圣保罗或附近的球员未作停留,直接转乘了另一架飞机。后来我们才了解到此次延迟的真相:球队的官员们害怕我们会受到愤怒的国内球迷的围攻。他们的担忧没什么必要,因为机场上几乎没有人迎接我们。但是这个小插曲更坚定了我的决定——我的生活里再也不要有世界杯这件事了。
“谢天谢地你没事,迪科!”我回到桑托斯家里时,母亲对我喊道,几乎要哭出声来,“我一直为你祈祷,膝盖都跪疼了。”
1966年世界杯已经可以在电视上看到转播了,但我们家不看。他们真的不看。在我参加职业比赛的10多年里,母亲从未到现场看过我踢球,电视转播也不看。父亲也不愿看我的比赛,我猜他们是情感太过充沛了。在我有比赛的日子里,母亲就像那些虔诚的教徒一样,到教堂里为我祈祷,希望我不要像父亲一样受伤。这么多年了,我甚至怀疑她的膝伤比我还要厉害。
这届世界杯过后,受到伤害的人不仅是我的父母。事实上,所有的家人都同意我退出国家队的决定,其中就包括我们家的新成员——露丝梅丽·卓尔碧,我的新娘。
我跟露丝其实很早——就在1958年世界杯结束时——就认识了。那时桑托斯俱乐部跟科林蒂安斯俱乐部——我们最大的对手——有比赛。巴西的俱乐部总是在比赛前夜将队员们与外界隔离起来,用葡萄牙语说是“concentracao”,其目的是让球员们免于分心……比如说,女人。但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更何况,有些球员已经有对象了,于是我们当晚就“越狱”出来,到桑托斯的体育馆里看一场女篮比赛。有几个女篮姑娘走过来跟我们说话,令我惊讶的是,一个女孩一屁股坐在了我的旁边。
“嗨,”她说道,“你是贝利,对吧?”
“是。”我答道,因为被她认出来而感到兴奋。
“明天别把科林蒂安斯踢得太惨哦。”
她对我浅笑了一下,然后就回到篮球队的球员席了。
这个对话极其简短,但我已经神魂颠倒了。她长着一头灿烂的褐色长发,更令我着迷的是,她身上的自信和镇静是我在桑托斯从未见过的。第二天下午,比赛开始后,我就在看台上寻找那个女孩的身影——我本应把注意力放在球场上的。我记不清那场比赛是输是赢了,但我的心情很失望,因为露丝没来看比赛。
几天过后,我走在桑托斯的大街上,突然看到那群女篮姑娘。我的心立刻怦怦跳了起来。露丝并未跟她们在一起,但她们——一直在窃笑着——还是告诉了我她的名字、她工作的唱片店,还有她的岁数:14。她真是太年轻了,但当时我也刚刚17岁而已,所以不会太唐突。我穿上最帅的一件衬衫、最好的一条长裤,像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一样,假装若无其事地溜达着走进了那家唱片店。
“你好,又是你啊。”我搭讪道。
“嗨。”
“你还记得我吗?”
她点了点头,笑了,似乎比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害羞了很多。
“告诉我,”我说道,“你是桑托斯人,为什么希望科林蒂安斯赢球呢?”
“因为我支持科林蒂安斯啊,”她答道,“我其实不喜欢足球。”
我其实不喜欢足球。大家也许会想,听到这句话我一定会狂怒着夺门而去吧。但是恰恰相反,我对她更入迷了。在那一刻,在有了瑞典世界杯的种种经历之后,露丝似乎是这个星球上唯一一个对球场上的我没感觉的人。她感兴趣的是埃德森,而不是贝利。
一年年过去,我爱上了露丝。不论我们相隔千里,不论我们的比赛是输是赢,她总是跟她的父母一起在桑托斯等着我,风雨不动。我们的恋情是非常传统的,露丝坚持让我先见见她的父母,而他们则希望我们的恋情能尽量保密。这一点其实很难做到,因为桑托斯只是个小城市,而我的名气又太大了。但露丝从未到现场看过我的比赛,这对她来说倒不是什么值得可惜的事。我们一起出去看电影的时候,都是分开走,她跟她姑姑先进场,等放映厅里的灯熄了,我再溜进去坐在她旁边。我们的保密工作做得很好,观众们从未发现贝利也在同一个电影院里。
露丝一直拒绝我的求婚,她说自己还太小了。但在1966年世界杯前1个月的时候,她终于答应了。到那时为止,我们已经相恋7年多。我为巴西赢得了两届世界杯,我所在的桑托斯俱乐部获得了很多荣誉,我开始挣钱……但这些她都不在乎。她还是不喜欢足球,也不愿受到公众的关注。当然,我们订婚的消息还是走漏了风声,于是大家都在猜测“球王”会在哪里举行婚礼。有人建议到里约的马拉卡纳球场举行婚礼;还有篇报道说,教皇本人要为我主持婚礼。但实际上,按照露丝的意愿,我们的婚礼是在桑托斯我为父母买的房子里举行的。婚礼很简单,主持婚礼的是一位当地的牧师,参加婚礼的也只有双方的家人和朋友而已。
虽然我们尽量做得隐秘,但还是引来了大批记者,他们堵在门外拍着照片。我走出门去,朝大家微笑挥手。我常常告诉露丝说,这就是我们的生活,会带给我们太多益处。
第一个找我代言的是利乐公司,一家瑞典的包装公司。1958年世界杯之后,瑞典就在我心里留下了极好的印象,每次代表桑托斯俱乐部或巴西国家队到瑞典踢友谊赛,我都受到人们的欢迎。但在1961年左右,当桑托斯俱乐部的官员找到我,说利乐公司想让我“代言”他们的产品时,我还是有点惊讶。
我先是给父亲打了电话。
“你觉得怎么样,爸爸?”
“我不明白,”他关心地答道,“你不是有薪水了吗?”
“是的,可这是薪水以外的钱。”我解释道。
“他们想让你干什么?”
“他们给我钱,让我说喜欢他们的产品。”
父亲无法理解。“我不明白,”他说道,“你是个运动员,不是演员。他们真的会为这个给你钱?”
刚开始的时候,我其实也糊里糊涂的。在美国,运动员代言产品从贝比·鲁斯那个时候就开始了,但在巴西及世界上大部分地区,这还是个新生概念。而正是借着首个世界杯冠军的余晖,这件事才得以实现。我想,人们是想分享一下世界冠军的感觉,而购买我喜欢的产品就是一个好办法。再者说,我继承了母亲和善的笑容,这一点对代言广告同样重要。
话虽如此,我还是心存疑虑。我担心的是,万一我代言的产品不够优秀,人们就会对我心生失望——这在我刚开始为产品代言的时候的确发生过,有时候走在桑托斯的大街上,就有人走上前来对我说我代言的某某产品不好。我总是诚挚地向他们道歉,随后会将他们的意见反馈给生产商。
尽管如此,我还是答应了利乐公司的要求。他们成了我最好的合作伙伴之一,也为我打开了一扇产品代言的大门:似乎在一夜之间,我就收到来自巴西国内外的大量代言邀请,而我一个人应付不来,于是就雇了一些人为我处理这些代言及其他生意方面的事宜。我的商务团队里就包括我的弟弟佐卡在内,他先是在桑托斯的预备队踢了几年球,后来发现足球并不是他的前途所在,而他在学习方面总是强过我,后来去学了法律,又成了我最信任的顾问之一。
多年以来,我的名字和头像相继出现在药店、加油站、汽水公司、新建住宅等地方。我代言过糖果、衣服,甚至还有牛。在我推广的诸多产品中,最有意义的当属巴西的咖啡。巴西一直都是世界上最大的咖啡生产国,但在上世纪60年代,周围国家和地区的咖啡生产销售风头正劲,巴西感觉到了压力。所以,每当桑托斯俱乐部在欧洲或美国踢球时,开赛前我就会背着一大袋咖啡上场展示一下。一袋咖啡的重量是60多公斤,而我的体重是63多公斤!但是我想,辛苦就辛苦点吧,这可是为了我的国家。哥伦比亚有胡安·瓦尔迪兹,巴西有贝利。
我们的机会在于:世界各国的公司第一次认识到向国外进军的重要性。以利乐公司为例:他们是一家瑞典公司,但他们想在巴西及其他新兴市场赚取利润。这在几年前是无法想象的事,但随着国际间交流的增进和各种障碍的扫除,全球营销首次成为可能。在上世纪60年代,我们甚至把汽水广告做到了捷克斯洛伐克——这个国家当时正笼罩在“铁幕”之下,不受“邪恶”资本主义的侵扰。因为我的样子和名字可识度太高,又因为生逢其时,所以,那些公司常常把我当成开发新市场的矛尖。有些人说,在某些方面来讲,我是现代第一个全球偶像。我觉得这句话有些夸大了,我更倾向于这种观点——我是因很多世界潮流和机遇而受益。如果我早生了20年,甚至10年,我也许仍会成为一个优秀的足球运动员,但其他的事就很难说了。我猜自己只是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了正确的地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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