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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物这件事,我越来越拿手了。我回到同一家百货公司,请教另一位店员后,买了件黑色连衣裙、黑色裤袜及黑色鞋子。这是我童年以来的第一件连衣裙,让我的双腿暴露在外,感觉很奇怪。她劝我选购让人昏眩的高跟鞋,为何这些人那么想害她们的女性顾客瘸脚呢?我开始纳闷儿,鞋匠和整脊师是否建立了邪恶的勾结关系?不过,事后回想,那件黑色贴身连衣裙,其实跟我的新靴子不搭(显然是太不正式),也不配我的尼龙搭扣工作鞋(让我非常惊讶的是,看来这双鞋子和什么都不搭,我原本以为这双是百搭代表)。

最后,我们在名字很不可思议的“小猫跟[17]”上达成共识,但这种鞋却和“猫”一点关系也没有。这种鞋跟好走路,造型却“很女性化”,这点是根据什么判定的?又是谁裁定的?这点重要吗?我提醒自己,要找时间研究一下性别政治与性别认同,一定有书在写这个,每个话题都有专门的书。

推断自己的购物袋可能不适合出席葬礼,在这趟购物行程上,我甚至还买了一只手提包。原本的那个购物袋,布料上印着俏皮的图样,我觉得在坟前可能会太突兀,而且轮子可能会发出吱吱响。

我最后选定的提包并不实用,比方说,小到没办法装精装书或一瓶格兰酒。我回到家之后细看一番,轻抚发亮的外层皮革及丝质内衬。外头有条长长的金链,可以挂在肩上,让手空出来。

我又花了更多钱,买了件贴身的黑色单排扣羊毛外套,长度及膝,温暖朴素就是吸引我的特点。我把买来的东西在床上一字排开,仔细评赏,安慰自己整套衣物可以一穿再穿,可搭成一套或单穿,借此来平抚自己对这番花费的忧虑。我现在拥有的衣物,我相信可以称为“胶囊衣橱”,适合我和歌手可能去参加的许多社交活动。我穿着它们,挽着他的手臂,看起来很搭。也许去看芭蕾舞表演的晚上,或是新上演的舞台剧的开幕夜呢!我知道,他将会为我打开我不曾涉足的世界,至少现在我有适合的鞋子能穿去参加了。

过去几个星期所花的钱,是我寻常一整年的消费。看来,社会互动昂贵得惊人,有交通往来、衣物、饮料、午餐,以及礼物。虽然有时最终会打平,像是互请饮料什么的,但我发现,财务上必然会蒙受损失。我是存了点钱没错,但也只有几个月左右的薪资,而且鲍伯给的薪水一点也不慷慨。我现在明白,因为我以前生活的社交层面不大需要有什么花费,也才有可能存下这些钱。

妈妈喜欢过奢华的生活,可是在一切都……变调之后……我学到,金钱是需要担忧也需要节约的东西。必须从别人那里求来,然后握在自己红肿的手中数算。我不曾遗忘——别人也不容我忘记——我的衣物、我吃的食物,甚至我卧室的暖气,都是别人付钱得来的。我的寄养照管人因为照料我而领到津贴,我总是要确定自己不会因为需要什么,而害他们的花费超过那笔津贴,尤其要避免想要任何东西。

“津贴”并不是一个慷慨、充裕的字眼。现在的我当然是自食其力,可是也必须小心使用。编列预算是种技巧,而且非常实用。说到底,要是我耗尽经费、发现自己负债,并没有人能让我打电话求援,一个也没有,我会陷入赤贫。我没有匿名的捐助者帮我交房租,也没有家人或朋友可以借钱应急,让我更换出现故障的吸尘器或支付瓦斯费,直到我在发薪日归还那些借款,我千万不能让自己忘记这一点。

尽管如此,我却不能穿不合宜的服装去参加塞米的葬礼。那个店员要我放心,那件黑色连衣裙很时髦,但也可以当“便装”穿,而那件外套能穿上一整个冬天。我原本那件无袖外套穿了那么多年,已经值回票价,但我当然会留下来,以免将来用得上。我把所有东西细心挂起来,我准备好了,把逝者带出场吧。

星期五阳光灿烂,不过无法判断是否会持续放晴。淋浴后,我换上新衣服。我已经很多年没穿裤袜了,我宁可在长裤下面套一双方便的短丝袜,不过我还记得怎样卷着套上来。裤袜轻薄纤细,所以我穿的时候十分小心,生怕自己的指甲划破它。穿上裤袜给我一种被包裹住的感觉,仿佛披上了别人的皮肤。

我把双腿变成黑的,头发变成金的。我拉长、加厚了睫毛,将粉红色腮红刷在脸颊上,嘴唇抹上自然界里很少能找到的暗红。照理说,应该比以前都更不像人类女性,可是似乎这样才最能得到接纳,也是我呈现在世界面前最恰当的外表,真令人困惑。我想我可以再更进一步,以古铜剂让皮肤发亮,喷上实验室用从植物及动物内脏中提炼出来的化学品制造而成的香味喷剂,但我不想那么做。我拿起新提包,随手锁上门。

为了安全起见,我将住处附近的大马路指定为接送地点,不愿透露住家地址,一辆不起眼的轿车准时停靠在那栋建筑外面。我坐进司机背后的座位,雷蒙就在旁边,司机迅速瞥了后视镜一眼。我花了点时间坐定,因为我意识到了自己的连衣裙,想确认连衣裙不会让我的腿过度暴露。

一切都好花时间。以前我只要洗个澡,梳梳头发,套上长裤就可以。显然,女人味就表示要花许多时间来做任何事情,而且要做事前计划。我无法想象,穿着小猫跟鞋加上十旦尼尔[18]的裤袜,能够跋涉到尼罗河的源头,或是爬上梯子去调查粒子加速器内侧哪里有故障。

雷蒙的打扮很难估量整体效果如何,可是从我这个位置看来,他穿着熨过的白衬衫,打了黑领带,搭配黑长裤。我看不到他的脚,只好默默祷告他穿的不是运动鞋,即使是黑的也不行。

“你看起来不错。”他说。

我点点头,穿着新连衣裙的我,自我意识有点过剩,然后再看看他。他没刮掉他那个怪异的小胡子,可是修剪过,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出租车开始行进,我们加入了缓慢的晨间车流。广播快速含糊地胡言乱语,我们没看对方也没交谈,真的没什么好说的。

火葬场地处郊区,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由白色水泥及锐利角度形成的庞然大物。花园整齐有序,呆板的制式下却意外地种满盛开的美丽玫瑰。令我很开心的是,周边有不少成熟的大树,一想到它们的根生气勃勃地往前挺进,在这片土地的下方蜿蜒前行,我就觉得很棒。我们停靠在巨大的停车场里,虽说才十点半,可那里几乎已经停满车辆。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也没有能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真是完全不合逻辑。我暗想,应该要有火车或班车才对,这里肯定是我们迟早都要到访的地方。

雷蒙付了车费,我们驻足片刻,将眼前场景尽收眼底。

“准备好了吗?”他说。

我点点头。前来吊唁的人为数众多,像是动作缓慢的黑色甲虫一样,鱼贯穿过这片土地。我们沿着小径步行,默契十足,不想急着离开树木、玫瑰及阳光而踏进室内。前门停着一辆长长的灵车,我们望着棺柩,上面盖着花圈。那个棺柩是个木箱,塞米的遗体应该就躺在里面。我忖度,在里头的他穿了什么,我希望是那件好看、舒适且散发着他的气味的红毛衣。

我们坐在室内的左侧,那排座位还蛮靠前的。这个地方已经半满了,喃喃对话组成了低沉的嗡嗡响,这种昆虫般的低沉嗡鸣,是我不曾在其他场所或情境听过的。

我拿起沿着排排座位摆放的纸张,上头写着“塞缪尔·麦克默里·汤姆(1940-2017)”,预告接下来的活动安排,同时列出经文及诗歌,突然间我好希望这件事快快结束,希望不用坐在那里体验这一切。

我和雷蒙默默不语。从建筑外观看来,料不到室内这么好,有木头横梁及高耸的拱顶天花板。我们座位左边是一整面玻璃墙,可以看到绵延的草地及背景中的巨大原始树木。我很高兴。我想,自然是该用某种方式,让屋里的人感受到它的存在,是活生生的自然,而非剪下的花朵。此刻阳光灿亮,树木投下短影,虽说秋意透过叶间穿梭的微风悄悄来到。我转身看到整个室内坐满了人,也许有一百个人,或许更多,低声嗡鸣就快压过单调的预录管风琴音乐。

空气中有了动静,众人安静下来。塞米的两个儿子还有四个男人(我在派对上见过),一起扛着塞米的棺柩穿过走道,动作轻柔地把它放在附有滚轮传送带的高台上,末端挂着红色天鹅绒窗帘。我试着回想那个平台让我想起什么,回忆终于浮现,是乐购超市的结账柜台,就是会让你放上去的物品移向收银员的装置。我凑过去要和雷蒙说,可是他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袋薄荷糖,我还来不及说话就递给我,我放进嘴里吸吮。

其他人坐进了我们这排,我们必须像螃蟹一样横向移动,好腾出空间给他们。所以我离雷蒙·吉本斯先生非常近,我注意到他今天的气味很好闻;当然有薄荷,但还有干净的肥皂香,以及某种近似雪松木的味道。我还没看到雷蒙抽烟,我想连他也觉得在火葬场外抽烟并不适合。

其他家族成员走进来,在前排落座,就在塞米儿子身旁;劳拉独自坐着,模样风情万种到不可思议。戴墨镜!在室内!真惊人。后面跟着一位神色愉快的牧师,躲在角落里的男人在电子琴上伸缩手指,然后开始演奏,我们站了起来。诗歌的歌词就印在小册上,不过我发现我还保留着童年的记忆。合唱的质量非常不好,比较像是听不出曲调的呢喃,而牧师不悦耳的歌声过于响亮,也许是因为他衣领上别着麦克风。我想,他在合唱诗歌时真的要摘掉麦克风,没必要放大他的鬼叫。让我非常讶异的是,雷蒙的轻男高音相当悦耳,他唱得有模有样,不像大多数人。从什么时候起,大家开始觉得在公开场合唱歌很尴尬?是因为大家越来越少上教堂吗?可是电视节目有一堆歌唱比赛,在节目里,不管多么没天分的人,参加起来一点也不害臊,也许大家只对个人秀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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