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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官,来嘞!”
面摊子的老板招呼一声,就端着一碗又一碗热腾腾的面条,放到了桌上。
碗里的面条很细很长,掺杂着油、盐,大概率是猪油、鸡油等动物的油脂,好歹也是沾染荤腥了。
碗里还放了一颗鸡蛋,再加上几截蔬菜,这就是百姓平日里所吃的面食了。
放在后世,这或许算不了什么。
但,在这个世道,百姓能丰衣足食,已经实属不易了。
到外边消费,对于普通的老百姓来说,还是一种较为“奢侈”的事情。
一年到头,他们也可能很少会花钱到大街上如此消费。
“呲溜……”
秦牧吸了一口面条,不由得微微颔首。
站在一边的面摊老板,就跟邀功献媚一样,点头哈腰,谄媚的笑着询问道:“客官,味道如何?”
“甚好。”
秦牧感慨了一句,道:“朕……这个啊,我已经许久没有吃过这种味道鲜美的面条了。店家,你的手艺相当不错。”
“多谢客官夸奖了。”
店家笑了笑道:“客官,你不嫌弃就好。”
“嫌弃?这倒不会。”
“嗨呀嗨,如客官你们几位,确实是稀客。毕竟,看客官你们的衣着打扮,以及身上的气质,那是非富即贵的啊。”
店家感叹道:“你们能光临小人这面摊,真是小人的荣幸。”
闻言,秦牧有些哭笑不得,却还是饶有兴致的问道:“店家,我能问你一些事情吗?”
“客官请问。”
因为面摊子里的客人已经接待到位,再加上还有店家的婆娘在那里忙活,所以暂时不必店家去忙,还有工夫搭理秦牧,陪秦牧聊聊天。
“你认为,现在自己的生活,比之过去。如何?”
“那真是一个天,一个地啊!”
店家似乎是回忆起了往事,眼中浮现出了一种感慨的神色,叹气道:“客官,不瞒你说,在下原本是兖州陈留人,因为战乱,一路辗转,逃奔到了这温县定居下来。”
“以前我过的是什么日子?朝不保夕!食不果腹!好几次都险些活不下去了。”
“一开始在曹孟德治下的时候,他推行屯田制,官六民四,那时,小人的日子过得拮据,经常吃不饱肚子,却也还能活下去。”
“战乱更加频繁的时候,小人也活不下去了,不得已投身军旅混口饭吃。”
“等到了当今圣天子治下,一切都慢慢变好了。”
顿了一下,店家笑吟吟的说道:“以前不管是屯田,还是当兵,小人都只能勉强养活自己,还生怕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现在就好了,不仅讨了一个媳妇,还生了两个大胖小子,自己也有此营生,这辈子这样,小人就知足了。”
知足常乐吗?
对于店家的这种态度,秦牧还是颇感认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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