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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er 27 奇怪的布赖恩(第1页)

多克斯警长良久未做回答,他只是低头看着我,带着捕食者般灿烂的微笑,直到我觉得这番沉默的对话有点儿别扭。比警长咧嘴的沉默更令人不安的是,我想起后座地板上正位于我身后的运动包。你很难向一个多疑的讨厌鬼——换句话说,就是多克斯这样的人——解释清包里的东西。一旦他打开背包,看到里面无辜的玩具,便会让情况变得十分棘手。毕竟我正因为此类工具遭受官方怀疑。

但德克斯特成长于危险之中,恐吓之下,越是这种危机时刻,我越能出色发挥。所以我采取主动,打破僵局。

“实在太巧了,”我说,“我正好出来买抗组胺药。”我给他看看我肿胀的双手,可他似乎不感兴趣。“你住在这附近?”我停下来,等他回答,可他没说话。沉默滋长,我不得不克制心头的冲动,不然真想问他“你长舌头了吗”。这时我意识到他没带语音合成器。“哦,对不起,”我说。“你没带语音器,是吧?嗯,好吧,那我就不聊了。再没有比等不到回应的对话更糟糕的了。”我伸手摇起车窗,轻快地补充道:“晚安,警长!”

多克斯探过身来,光亮的假肢“爪子”搭上我的窗户沿,用力下压,不让我关窗。他的笑容消失了,探身的时候脸上的肌肉明显在抽搐。一瞬间,我真想知道万一玻璃被压坏了会怎样:破碎的玻璃碎片会不会刺穿他的银爪子,撕开他的手腕?多克斯在我车旁血洒停车场的画面当真引人入胜——当然,那也可能导致骇人的血喷进我的车里,弄得我满身都是黏糊糊的红色液体,想想都叫我起鸡皮疙瘩。

况且,不光是血很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这是多克斯的邪恶之血。这念头太叫人恶心,光是想想我都快喘不过气了。

不过车窗用的安全玻璃碎不了,只会龟裂出一堆卵石形状的裂纹。除非我能说服多克斯把玻璃块吃了,不然用车窗弄死多克斯可得花去不少才智,而那似乎不太可能。所以我机智地耸耸肩,不再摇窗口,迎上这位好警长的注视。“还有什么事儿吗?”我礼貌地问道。

多克斯警向来不健谈,对他的沟通能力来说,被人拿掉舌头几乎毫无影响。所以尽管他明显有一肚子话想说,然而并没有告诉我。他只是盯着我,虽然双手不再用力,可脸上的肌肉依旧暴起。也就是我德克斯特,换作任何其他怂人怕是早已在他的压力下屈服了。多克斯进一步靠近我。我看着他。情况很棘手,但至少他不像胡德那么臭,我不必费力忍耐以免自己崩溃大哭,坦白交代。

最后,多克斯总算反应过来。首先,他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其次,我不可能屈服,承认他想让我承认的事儿,说我正要去做他怀疑我会做的事儿。他慢慢站直身子,一直盯着我,连点几下头,仿佛在说:“好吧。”他露出令人印象深刻的前排牙齿,半笑不笑的模样更令人不安,然后像许多老电影里老套硬汉常做的那样:伸出两根手指,指指着自己的眼睛,再留下一根指指我。当然,由于他没有手指,所以他不得不用自己明晃晃的假肢替代完成。我费了点儿想象力才破译他的动作。可他传达的信息很明确:我盯着你呢。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等我领会他的意思。然后,他忽然转身离去,走回到车旁,打开门钻进去。

我稍等片刻,但多克斯没有发动引擎,只是坐在那儿,半转身看着我。尽管我这会儿什么都没做,只是默默冒着冷汗。他的威胁显然不是装腔作势。他会盯着我,监视我,不管我做什么还是什么都没做。他现在就在看着我,我想起我该去买些抗组胺药,他正专心看我买没买呢。一阵尴尬过后,我下车走进便利店,抓起一盒以前广告上见过的东西,交钱,回到车里。

多克斯依旧盯着我。我发动引擎,倒出车位,动身回家。不看后视镜我也知道多克斯一路跟着我。

我慢慢开回家,路上多克斯的车前灯一直在我后视镜的中心位置闪烁,与我距离始终不超过30英尺。这是个公开尾随的精彩范例,我真希望多克斯离开警局去警校教授这门技术,而不是在这儿折磨我。几分钟前我还自在逍遥,肚里满是什锦饭,计划成竹在胸,而现在却进退维谷。我必须尽量迅速搞定克劳利——可现在没法儿“尽量”,也“迅速”不了。只要多克斯紧跟在我屁股后面,一切都将遥不可及。

比这种令人咬牙切齿的挫败感更糟糕的是,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愚蠢无能。不只克劳利,就连多克斯警长也跑到我前面。我早该想到的。他肯定会监视我。他等了这么多年就为把我逼入这种窘况。他为此而活,若能锁定德克斯特的行踪,他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不清理他的假肢。

我被困住了,彻底被困住了,找不到出路。倘若不能搞定克劳利,他就会搞定我。可若我试图搞定他,多克斯就会来对付我。不管怎样,德克斯特都完了。

我反复思考,结局却总是相同。我必须做点儿什么,可我又什么都不能做——完美的迷局,也没有马普尔小姐34帮我解开它。把车停到房前时,我气得咬牙切齿,肿胀的手狠拍上方向盘,疼得要命,差点儿咬破下嘴唇。可即便如此,我仍想不出答案。

我熄了火,在车里坐了一会儿,挫败得动弹不得。多克斯从旁边缓缓开过,掉头在原来的位置停下。那里可以将我和我家尽收眼底。他关掉引擎与前车灯,坐着看我。我咬牙咬得更厉害,牙关几乎和我的手一般疼。没有用,我可以坐在这儿把自己搞定遍体鳞伤,也可以接受自己被困住的现实,回屋睡个不安稳的觉。或许睡觉时,潜意识里会蹦出答案。说不定今晚会下流星雨,把多克斯与克劳利都砸烂。

不管怎样,我决定先去睡觉。至少结果出来时,我休息得很好。我走下车,锁好门,上床睡觉。

万万没想到的是,不可思议的是,令人惊讶的是,答案真的在我睡觉时蹦出来了。不是在梦里,我几乎从不做梦,偶尔做了,也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儿,充斥着令人尴尬的象征,况且我从不会听从任何梦里显现的建议。

相反,第二天一早,听着丽塔淋浴的声音,我猛地睁开眼,一个清晰的肖像浮现在我脑中:我哥哥,一脸开朗假笑的布赖恩。我又闭上眼,不明白为何一觉醒来会想起他,为何他的假笑会让我如此开心。当然,他是我的家人,家人理应是我们幸福的源泉。但理由远不止于此。除了与我拥有共同的DNA,布赖恩还是世上唯一跳得了德克斯特黑暗之舞的人,而且几乎与我跳得一样好。他也是世上唯一能够实现我请求的人。

我躺在床上,差点儿笑出来。我琢磨这事儿的时候丽塔快步走回卧室,穿好衣服,又匆匆走进厨房。我皱起眉头,想赶走这个念头,或许这想法本身就不对。我告诉自己,这不过是睡梦催生出的愚蠢希望,慌乱中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这主意行不通,太过简单,太过高效,我哪怕清醒思考10秒,都能确定这不过是个愚蠢乐观的白日梦。

然而深入思考之后,我并未产生任何消极的顿悟,微笑又回到我脸上,抹平紧皱的眉头。这主意或许真的可行。

告诉布赖恩克劳利的地址,解释清我的麻烦,然后顺其自然。

真是简单的解决方案,唯一的问题在于我无法亲手解决克劳利,甚至无法亲眼看到那一幕。这似乎很不公平。我真的非常想自己动手了结他:看着那个自以为是的可怜虫,汗涔涔地扭动挣扎,而我则小心翼翼、满心欢喜地一步一步夺去他的希望,慢慢送他走进临终闪现的黑暗圆圈——

但作为成年人,很大程度上必须学会承认世上没有尽善尽美之事。有时为了实现更大的目标,我们不得不牺牲一些小嗜好。我必须像成年人一样接受这点:结果比我狭隘的个人满足更重要。重点在于送克劳利下地狱,我是否能参与其中其实并不重要,只要能尽快送他上路就行。

我起床,洗澡,穿衣服,坐到餐桌前,想不出这主意有哪里不妥。早餐的美味华夫饼与加拿大培根更加坚定了我的信念。等我推开空盘子,倒满第二杯咖啡,我已在心中将计划酝酿完成。布赖恩肯定会帮我,他是我的哥哥。何况这正好是他擅长的事儿,同时还给他一个满足自我的机会——甚至能帮上他唯一的兄弟。这计划利落、高效、可信,我不禁觉得有哥哥的感觉真好。正如人们所说:家人在生活中至关重要。

丽塔收走餐盘时,我内心满是自以为是的喜悦,以及对生活与华夫饼由衷的喜爱。我几乎想放声高歌。这个问题很好解决,我则可以去处理其他目标:多克斯与胡德,挫败他们泼我污水的企图。一想到幽灵的问题迎刃而解,乐观的情绪便蔓延开来,我开始相信自己一定能找到解决其他问题的方法。也许我可以再睡一觉,等另一个主意也自己从潜意识里冒出来。

家人忙碌的声音此起彼伏,升至最高,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接下来会出现至少四次摔门声。这时,丽塔走进来,轻吻我的脸颊。“2点半,”她说,“昨晚我忘了告诉你,你睡着了。在那之前,我想说来着,可你知道——做什锦饭真的很费时间。”

我再次觉得自己好像突然掉进一场几分钟前便已开始的对话,而我对之前的内容一无所知。可这毕竟是一个充满光明与希望的早晨,我可以耐心等待。“昨晚的什锦饭真不错,”我问,“你忘了告诉我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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