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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究竟要怎样对待也是我自己的事情。还有。”说到此处,简岚提起裙摆对达西先生行礼,并说:“难道您不知道故作矜持是提高淑女地地位的表现吗?说不定我现在正在努力提高我的身价!”。
简岚破罐子破摔的说道,并且抬起下巴,做挑衅状。
说完,简岚站起来,狠狠的转身,大步向书店走去,再没有理会背后那个有钱人。
该死的有钱人!
简岚很快就为今天的话而遭到报应了……当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她亲爱的科林斯表哥时,那颗柿子仍然认为他可爱的简表妹在故作矜持……
尼玛!
Chapter14
英国,伦敦。
“亨利,之前写的那几封信有什么回音吗?”一个身材修长偏瘦的青年懒洋洋的倚在办公桌前,抬头向站在门口的人问道。
青年金色的头发并不像时下绅士那样梳理的一丝不苟,反而显得有些颓废的搭在额前。
“先生,报社说只有一位回了信,并且附了一部中篇小说。”顿了顿,那个名叫亨利的年轻人说:“是整部小说。”
“哦?”青年的眼皮略微的抬起,让人看到了那双灰绿色眸子中的兴味。青年勾了勾嘴角,问道:“是谁?”
“是那位笔名为‘艾柯瑞斯(Aquarius)?艾治(Age)’的简?贝内特小姐。”
闻言,青年的眉毛高高的扬起。艾柯瑞斯?艾治,宝瓶时代(Age of Aquarius)吗?有意思。没想到南方那种落后的地方竟然会有基督徒取这种笔名。她难道不知道进入宝瓶时代代表着什么吗?
“等等,你刚刚说回信的是那个写个故事大纲就来投稿的女人?”青年忽然想起来什么,问道。
“是的,是住在哈福德郡的简?贝内特小姐。”亨利低头回答。:
“把她寄过来的小说拿来我看看。”青年说到。
“这……”亨利有些犹豫。
“怎么?那小说写的太好了,让编辑部那帮老东西爱不释手了?”青年开玩笑一般的说。
“我不知道,先生。本来我是要把手稿一并带回,但是编辑部的先生们仍然在讨论。”本来没什么表情的亨利说到这儿,忽然皱了皱眉头,然后继续说:“先生们似乎在探讨情节……大约是,男主人公应不应该做什么事情。”
“哦?她写的是什么小说?”青年来了兴趣,问道。
“是一部哥特风格的小说,先生。”
听了亨利的话,青年有些失望的靠回椅子,喃喃道:“哥特风格的小说还能写出什么好东西,那帮不学无术的老家伙。”
“先生,一会儿有您跟棉花供应商们和另外几家纺织厂主人的宴会。”亨利果断的放开了他这个纯粹是想要找乐子的话题,继续下一个。
青年的精神瞬间萎靡,没力气的说:“亨利,我昨夜似乎着凉了。”
一直低着头面无表情的亨利忽然抬起头,看着青年,说道:“您昨夜被姑娘们围着谈笑风生的时候似乎并没有任何着凉的迹象。”
“那就是舞会结束时等马车等的太久了。”青年面不改色的说。
“尼古拉斯?德?杜兰先生!”亨利加重语气
“好好好,把衣服给我准备好。”青年揉揉头发,站起来,说。
“哦,对了,有时间把那个女人写的小说拿来我看看。”进入更衣室前,青年对亨利说道。
“是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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