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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这里一直默默无闻,自从奥维达创作出《佛兰德斯的狗》,每年都有大量游客来此参观,想亲眼看看尼洛的故乡,很多游客都是外国孩子,他们正是通过这部作品,才知道了安特卫普和鲁本斯。
帕奇的品种
每个看过《佛兰德斯的狗》原著或动画片的朋友,都会被尼洛的天才和善良打动,也会为帕奇的悲惨身世感动,因为我们实在难以想象,过去竟然有人这样虐待狗,逼着它们干那种重活。当然,我们更会为帕奇对尼洛不渝的友情感动,甚至也想收养像帕奇那样懂事的大狗。那么,帕奇究竟是什么品种呢?可惜,作者在原著中没说,只是笼统地称它为“佛兰德斯的狗”。
从原著对帕奇外貌的描写来看,它可能是佛兰德斯畜牧犬。这是一种大型牧羊犬,身高58~69厘米,体重27~40千克,耳朵位置高,肌肉发达,腿脚宽大,体毛粗糙。它外表凶猛,但举止文雅,聪明敏捷,嗅觉灵敏,以勇敢忠诚和意志坚定著称,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曾被用来通信和救难。
从帕奇的颜色和性格来看,它也可能是被比利时狗俱乐部宣布为绝种的比利时獒犬。这种狗为淡黄褐色,跟帕奇相同;身高69~78厘米,体重45~50千克,更符合帕奇的“大狗”身份。更重要的是,这种狗对家人充满爱心,工作起来不知疲倦,与帕奇性格完全相符。
狗是人类永远的朋友
在这个故事的结尾,人们把尼洛和帕奇合葬在一起。在今天看来,这种做法似乎有点新鲜,可这是人类的一种传统。
据美国堪萨斯大学考古学家莫里调查,一万多年来,世界各地都出现过“葬狗”行为。人们既给狗造坟,也修建过人狗合葬的坟墓。世上最早的狗坟出现在一万四千年前的德国,人类与狗的交往历史也可以上溯到那时。
在中国,考古学家在距今七八千年前的遗址中发掘出狗骸骨。中国人对狗的驯养至少从三千年前的周代就已开始。中国养狗史恐怕比鞭炮的历史还要悠久,几千年来,我国从南到北都有人养狗,它的忠厚和善良总是一再打动我们。
如今,很多城市都在呼吁“打狗”,因为狗给我们的生活造成了某些不便。可是,在关键时刻,狗却是我们的大救星。在震惊世界的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过后,一个叫王友谅的老人,之所以在被困196小时后得以生还,就是因为有两条小狗一直舔着她的嘴唇,它们的名字叫“前进”和“乖乖”,是在汶川大地震中感动全中国的小狗。
总之,纵使你把狗驱赶得再远,只要一息尚存,它总会回到我们身边,与我们同生共死,无悔无怨,就像尼洛的朋友帕奇一样。其实,每一条狗都是帕奇,千万年来,它们始终是我们最忠诚的朋友,最亲密的伙伴。
现在,我们的旅行可以结束了。下面,请你翻过这一页,读一读帕奇和尼洛的故事吧。
第一章 两个孤儿
在这个世界上,尼洛和帕奇都是孤儿。
他们是好朋友,比亲兄弟还要亲。小尼洛是阿登高地人①,大帕奇则是从佛莱芒人②那里来的。他们俩同岁,一个还很年轻,另一个却已经老了。他们差不多成天守在一起,因为他们同样孤苦伶仃,一贫如洗,都是由同一双手养大的。起初把他们连在一起的是同情,这种感情一天天地加深,伴着他们共同成长,渐渐变得坚不可摧,密不可分,直到令彼此深深相爱为止。
在安特卫普的城郊,有一个叫霍布肯③的小村,村子里住着佛莱芒人。小村的边上,有一座小屋,那就是尼洛和帕奇的家。小村与安特卫普城相距一里格④,坐落在宽阔的牧场与玉米地之间,排成长队的白杨和赤杨,在从斯凯尔特河⑤边掠过的微风中,弯曲着腰身。村里共有二十来座房子,全都带有鲜绿或天蓝色的窗板,玫瑰红或黑白相间的屋顶,墙壁被粉刷得闪闪发亮,宛如阳光下的积雪。小村的中心地带,耸立着一架风车,位于青苔丛生的小斜坡上,对于附近的所有村民而言,它都是具有路标性意义的建筑物。风车的翼板和其他部分,一度是猩红色的,可那会儿它还没长大呢。在五十年前或更早的时候,它曾经为拿破仑的士兵磨过麦子。如今它已经变成红褐色,风雨和阳光又把它变成淡红色。它的动作相当古怪,转一转,歇两歇,好像多年的劳累使它患了风湿病似的,全身的关节都僵硬了。尽管如此,它仍在为全体村民效力,任何把谷子拿到别处去磨的做法,就像去别处做礼拜,而不在那座小小的老格雷教堂⑥的圣坛上做弥撒一样,几乎被人们看作渎神行为。在教堂的锥形尖塔对面,悬挂着一口钟,如同悬挂在低地国家的每口钟那样,每天早午晚时各鸣响一次,发出奇特、抑郁而又低沉的悲鸣,仿佛钟声的有机组成部分。
差不多从出生时起,尼洛和帕奇便生活在这种略带几丝忧郁的钟声里。如今,他们住在村边的小屋里,安特卫普大教堂的钟楼高耸在小屋的东北方,远处是一大片绿色原野,连绵不绝的牧草和玉米,一直伸展到远方,宛如宁静而又永恒的海洋。小屋里住着一个又老又穷的老头,名字叫做杰罕?达斯,在年轻时当过兵。在他的记忆里,战争如同群牛犁地,结果只是对土地的蹂躏。战争使他变成了跛子,在退役之后,除去这个创伤,他什么都没有带回来。
老杰罕?达斯满八十岁的那一年,女儿在阿登高地附近的斯塔维洛特⑦镇去世了,留给他一个两岁大的男孩。老头虽然生活艰难,还是毫无怨言地接受了这个额外的负担。没过多久,小外孙就变得令人喜爱,成为他的掌上明珠。渐渐地,小尼洛——这只是男孩的爱称,他的大名叫做尼古拉斯——健康地长大了,心满意足地与姥爷一起住在破旧的小屋里。
小屋非常简陋,只不过是个小泥棚,却被拾掇得干干净净,宛如洁白的小贝壳。屋外有一个小菜园,里面种着蚕豆、香草和南瓜。他们很穷,简直穷到极点,有时甚至多日吃不到一点儿东西。他们总是吃不饱,假如吃了一顿饱饭,就等于一下子进了天堂。尽管如此,老头却从不发脾气,始终仁慈地对待尼洛,因为他既漂亮又天真,是一个诚实善良的小家伙。假如得到一片干面包片和几片卷心菜叶,他们就会感到幸福,再也不向土地或天空要求什么,除了帕奇之外。是呀,帕奇应该天天跟他们在一起,假如没有帕奇,他们又怎么能活得下去呢?
帕奇就是他们的全部。他是他们的宝库和粮仓、金库和魔杖、劳力和仆人,也是他们唯一的朋友与安慰。假如他死掉或者离开,他们就会被生活压垮,随着他一同死去。所以,帕奇就等于他们的躯干和大脑、头颅和四肢、生命和灵魂,因为杰罕?达斯只是个跛脚老头,尼洛也不过是个小孩子,必须仰仗他们的爱犬——帕奇。
①阿登高地人(Ardennois):指生活在阿登高地的居民。阿登高地(Ardennes),西欧默兹河东南两边的高原,位于法国北部、比利时东南部及卢森堡北部。
②佛莱芒人(Fleming):比利时的两个民族之一,住在比利时的北部。
③霍布肯(Hoboken):原文并未提到这个村名。据考证,该村名为霍布肯,故以下提到该村时,一律写作霍布肯。
④里格(league):长度单位,一里格相当于3英里。
⑤斯凯尔特河:原文只说它是“大运河”。据考证,此河名为斯凯尔特河,故以下提到该河时,一律写作斯凯尔特河。
⑥格雷教堂(graychurch):卢维思的一座小教堂,全称为索菲?格雷教堂(SophieGrayChurch),始建于1852年,最多可同时容纳130人。
⑦斯塔维洛特(Stavelot):今比利时境内的一个小镇。
第二章 帕奇的遭遇
帕奇是来自佛兰德斯的狗,长着金色的皮毛,硕大的头颅和四肢,双耳如狼的耳朵一般高耸,四腿如弓,脚掌宽阔,肌肉发达——这是世代苦工磨练出来的结果。帕奇出身于勤劳的种族,在过去的一百多年来,他们祖祖辈辈都在佛兰德斯做苦工,世世代代都为人类所奴役。他们总是被车辕和挽具牢牢地拴住,时刻紧绷着肌肉,在狗拖车上受苦受难,最后在铺着燧石的街路上心碎而死。
帕奇如同他的劳苦终生的父母那样,终日在各个城市的尖硬石路上奔波,跑遍了佛兰德斯和布拉邦特①之间的空荡且令人疲乏的长路。除了痛苦和辛劳,他没有从父母那里继承任何遗产。他一直以咒骂为食,饱受殴打的洗礼。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因为这是一个信奉基督教的国家,而帕奇不过是一条狗。很小的时候,帕奇就体会到货车和颈圈给他带来的苦痛了。满十三个月之前,他已经变成一个五金经销商的财产,过惯了走南闯北的生活,从蓝蓝的海洋,走到绿绿的山峰。后来他被廉价卖掉了,尽管他在那时仍然很年轻。
购买帕奇的人,是一个酒鬼和野兽。从此,帕奇仿佛掉进了地狱,因为基督徒们喜欢对动物进行地狱般的折磨,以此来表现他们的信仰。这位新主人是野蛮的布拉邦特人,脾气暴躁,好逸恶劳。他在手推车上塞满了罐子、盘子、酒壶和水桶,还有各种陶器、铜器和锡器,让帕奇独自拼命拉车,自己却懒洋洋地在旁边溜达着,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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