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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无垠的宇宙,星系不计其数,各类恒星、行星、卫星更是数不胜数。任何一个星系放在宇宙中,都显得那样的渺小。银河系正是宇宙中众多渺小星系中的一个,太阳系则是银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太阳系中有地球,这是一个有生物存在的星球。
地球距今已经有六十多亿年了,大约经历了太古代、元古代、古生代、中生代、新生代五个时期。在这期间,地球上出现了无数种类的生物,现在已经是新生代的第四纪,人类成为了这个时代的最强者。
人类之所以可以成为这个时代金字塔顶端的生物,不是因为他们具有先天的优势,而是因为人类经过一代代的传承,不断的进化,拥有了自己的历史文明。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智慧,去应对其他生物,维持着自己的霸主地位。但是将人类放在自然中、宇宙中,依然显得很渺小。
地球本来是一个山青水绿的星球,现在由于人类无限制的开采,已经变得有点不堪入目。好在科技比较发达,在地球外太空漂浮着无数的卫星,有不少的飞船在太阳系各星球间来回穿梭,最后将其他星球上的矿物资源运送到地球,也算是解决了地球目前资源短缺的困境。虽然已经是二十三世纪了,人类探索的范围不断向宇宙深处扩展,但是遗憾的是并没有在其他星球上发现生物,当然这可能也是一种幸运,因为外来生物的存在,对于人类来说不一定是好事。
当然人类也没有发现适合自己生存的星球,所以地球环境的问题还是无法得到根本上的解决。
现在地球上,环境有点恶劣,不过由于航天技术的发展,好多的垃圾、废物都通过宇宙飞船运送到其他星球,或通过特殊的设备将其处理,当然最让人高兴的是科学家研究了不少的可完全降解的材料,从根本上解决了垃圾问题,总体来说,地球的环境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当然,地球上也不是每一个地方都被污染的面目全非,也不是每一个地方都是钢铁水泥。还有一些很少有人踏足的偏远地区,虽然并没有直插云霄的高楼大厦,也没有琳琅满目的商场超市,但是这里却有着青山绿水,仿佛时间还停留在几个世纪之前。当然这些地方本来会被人发现的,但是现在人们将居住环境主要锁定到其他星球,所以才可以让这样的地方存在。还有一个原因是,由于化学药物、核原料的使用,好多动物发生了变异,在人类的大肆屠杀下,只能躲在这样的地方,正是因为他们聚集在这样的地方,数量巨大,凶猛残暴,所以人类也不会无故的招惹它们。
海上的一个孤岛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在这里树木都长得挺拔秀丽,山峰都相映成趣,山上的植被仿佛大山的衣服,通体碧绿,在碧绿中点缀着各式各样的小花。在山林中有潺潺的溪流,欢快的在山林间穿梭,远远看去,仿佛大山的腰带。
沿着山林往里走去,有一个小小的院落,这样的院落放在这个时代,看起来有点落后,但也有点奢侈。院落中只是一些简简单单的房屋,在这个时代,由于人口增多,技术提高,楼房的高度也不断攀升,上百层的楼是很正常的,像这样的平房,甚是少见。
天已经蒙蒙亮,院落中其中一间房间的门缓缓打开,一个人走了出来。他上身穿一件黑色的短袖,下身穿的是一件黑色的运动裤,大约有接近一米八的个头,身体很是健硕,但是并不是什么大块头,只是给人的感觉很有力量。看他的面容并不能称的上英俊,但是很刚毅,仿佛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一双眼睛很是明亮,堪比天上的星星。他将门慢慢的关上,然后朝着山里跑去。
这个男孩叫金天,他的父母曾经是部队某特战分队的成员。二十多年前,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他的母亲双腿受了重伤,从此站不起来,就隐居在这里。金天的母亲白若华曾经是一名优秀的军医,可是她对自己的腿却无能为力。同时她也是一名武器专家,发明了很多的武器,其中不少的武器已经成为军队的必备武器。
金天的父亲金谷威则是一名优秀的特战队员,他将中国传统武术融入到格斗术中,创出一套名为“致命格斗术”的近身格斗功法。金谷威很大方的将自己的格斗术分享给自己的队友。妻子受伤后,需要人照顾,金谷威也离开了自己喜欢的部队,找到了这个僻静的地方,定居下来。
后来金谷威通过打听,找到了一种材料,为妻子换了假肢,现在也不影响正常的生活。不过两人已经习惯了这种田园生活,打算就在这里生活下去。
后来他们有了儿子,那就是金天。两人本来打算让金天就快快乐乐的生活在这个孤岛上,可是仔细想想,觉得这样对金天不好。最后两人经过商量,打算让金天到了年龄就参加考试,进入大学,进一步学习,最后做出决定,选择自己的生活。
金天从小就开始跟着父亲锻炼,学习过一些传统的拳法,但是金谷威并没有将“致命格斗术”传授给金天,因为这套功法主要用于对敌,招招致命,他觉得金天不会面临这些的情况。更何况他传授金天的武术也不是普通的花拳绣腿,如果将这些武功练好,一般的人也不会是金天的对手。当然这套“致命格斗术”迟早是要传授给金天的,所以金谷威就将一些基本的身法传授给了金天,为以后金天学习“致命格斗术”打下基础。
金天的母亲白若华也将自己的一些医疗急救知识都传授给金天,一些平时遇到的伤,金天完全可以自己解决。至于武器方面,白若华在金天很小的时候,就会带着金天玩一些机械结构,智能机器,培养了金天的兴趣。金天还不时的自己搞一些小智能机器人,有些机器甚至让白若华都十分佩服。
为了提高身体素质,金天每天都会在山间跑步。他在山林间穿梭,仿佛一头猎豹,速度很快。这种镜头恐怕也只能在电视中才可以看到,他在山林中自由的穿梭,时而一个飞跃,跨过一条宽宽的沟壑;时而一个空翻,越过一根干枯的树干;时而又手抓着藤蔓,仿佛人猿泰山一样在树干间飞荡。。。。。。这看起来简直就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跑酷表演赛。当然金天的技术要远胜那些一般的选手,因为他的场地更加随意,难度更大,刚开始的时候,金天没少受伤,有些受伤留下的伤疤,现在还没有恢复。
金天爬上了一座很高的山,这时太阳刚刚出来,正好可以看到日出的壮观景象。金天每天都可以看到日出,可以说每天看日出已经成了他的任务。
他取下自己身上的背包,朝着一个山洞走去。走进山洞,一头体型庞大的狮子出现在金天面前。这头狮子和平时见到的狮子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它身上的气势很是强大,仿佛就是森林之王的气势。不过它看到金天后,却像小狗一样乖巧,慢慢地走到金天旁边,用头蹭着金天,仿佛在和金天打招呼。金天轻轻的抚摸着狮子的头,说道:“小狮,有没有想我呀,给你带来了这些。”说着,金天将背包中的东西掏了出来,全是给这头狮子准备的食物。这头狮子仿佛能听懂金天的话,点点头,开始吃金天掏出的食物。
说起这个狮子,是三年前金天在山上无意中捡到的。当时他为小狮子治好了伤,并给它起名为“金狮”,平时称呼它为“小狮”,很细心的照顾它,他早已将金狮当做自己的弟弟。每天他都会来看金狮,虽然金狮自己具有捕食的能力,不过金天还是会不时的带一些食物给金狮。他站在一边,看着金狮大口的吃着,露出了微微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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