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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一周后的一天,他没有来图书馆。克莱尔小姐开心了,她十一点半不到就把这个情况汇报给了她的母亲。中午吃饭回来,她在利玛斯一直整理的考古学书架前站下,摆出一副特别专心的样子,看着那些书。丽兹知道她是摆出一副检查利玛斯有没有偷书的架势给人看。
那天剩下的时间里,丽兹一直不搭理她,对她的问话装作没听见,尽力把心思放在自己的工作上。下班回家后,她是和着眼泪入睡的。
第二天她一早就到了图书馆,觉得她要是能早点上班,也许利玛斯就能出现似的。随着上午时间的流逝,她的希望逐渐破灭。她知道他再也不会来了。那天她忘了给自己准备三明治当午餐,所以决定乘车去外面吃饭。她觉得人很空虚难受,并不觉得饿。她应该去找他吗?可她保证过不缠着他的。但是,他也说过走时会通知她的啊。她应该去找他吗?
她叫了一辆出租车,把他的地址告诉了司机。
她费劲地走上那昏暗的楼梯,按下他房间的门铃。门铃好像已经坏了,她根本没有听到铃声响起。门口的脚垫上放着三瓶牛奶和一封电力公司寄来的信。她犹豫了一会儿,开始用力地敲门。她听到房里有轻微的哼声,于是跑到楼下,按下面住户的门铃。没有听到回音,她马上又下了一楼,发现自己到了一家杂货店的后间。角落里坐着一个老妇人,在椅子上摇来摇去。
“顶层房子里,”她喊道,“有人病得很厉害,谁有房间钥匙?”
老妇人看了她一会儿,朝前面店里叫道:“亚瑟,过来一下,亚瑟,这里有个姑娘。”
一个男人穿着棕色的工作服,戴着灰色的软毡帽,伸头进来问:“有姑娘?”
“顶层房子里有人得了重病,”丽兹说,“他无法走过来开门,你有他房间的钥匙吗?”
“没有。”杂货商说,“不过我有榔头。”他们一起向楼上跑去,杂货商还戴着毡帽,手上拿着一把大螺丝刀和一把榔头。他用力地敲门,接着屏着呼吸听门里的声音,门里没有任何动静。
“我刚才还听到里面有呻吟的,我能肯定。”丽兹低声说。
“我把门砸开,你愿意负责修理费吗?”
“我愿意付。”
榔头发出可怕的声音,砸了三下,他就把门边的一块板敲开,门锁也跟着掉了下来。丽兹抢先进了门,杂货商也跟了进去。房间里冰凉刺骨,暗淡的光线中,他们依稀看到角落的床上有个人影。
“哦,我的天哪。”丽兹想,“如果他死了,我可不敢碰他。”她还是走到他的床前,发现他还活着。她拉开窗帘,走到床边跪下。
“需要的时候我会去叫你,谢谢你。”她头也没回说道,杂货商点了点头下楼去了。
“阿历克,怎么啦?怎么会生病的?怎么啦,阿历克?”
他的头在枕头上动了动,深凹的眼睛紧闭着。苍白的脸上,黑色的胡子很长。
“阿历克,你一定要告诉我。求你了,阿历克。”她把他的双手放在手心,泪水不停地从脸上滑落。她急得不知所措,最后站起身来,跑到房里的小厨房,开始点火烧水。她那时也不知道怎么办,只是觉得应该做点什么才好。水一开始烧,她就拎起手提包,从床边的桌子上拿起利玛斯的房门钥匙,冲下楼去。她一口气跑到街上,奔向路对面的药店。她在那里买了一些牛蹄冻、牛肉精之类的补品,还有一瓶阿司匹林。出了药店门,她又跑回去买了一包面包干。总共花了她六先令,她包里还剩四个先令,邮政银行里还有十一镑呢。不过银行里的钱,今天取不出来了。她回到房间的时候,水壶里的水正好开。
她在玻璃杯里冲了牛肉汤,为了防止玻璃杯炸裂,她先在杯子里放了一把调羹,这些都是她从母亲那里学来的。那段时间里,她不停地回头看他,像是怕他突然死掉一样。
她必须把他扶坐起来才能让他喝汤。他的房里只有一个枕头,也没有靠垫什么的。她只好从门后把他的外套取来,卷起来垫到他的背后。碰到他的身体时,她觉得很恐惧。他的身上都是汗,汗水还打湿了他刚开始变灰的短发,变得滑溜溜的。她把杯子放在床边,用一只手扶着他的头,用另一只手喂他喝汤。喂他喝了几口后,她把两片阿司匹林碾碎,放在调羹里给他喂下。她像哄孩子一样哄着他,坐在床边看着他,时而摸摸他的头和脸,一遍又一遍地叫他的名字:“阿历克,阿历克。”
慢慢地,他的呼吸变得平稳起来,身体也不再紧绷着,从发烧的苦痛中解脱出来,安静地睡着了。丽兹看着他,知道最坏的阶段已经过去。这时她才突然察觉到天已经黑了。
接着她开始有点自责,她觉得早就应该去整理打扫房间。她于是跳起身来,从厨房里拿来地毯刷和抹布,卖力地干了起来。她找出一块干净的桌布,铺在床边的桌子上。把厨房里乱七八糟的杯碟都洗干净。事情都做完后,她看了看手表,已经八点半了。她又开始点火烧水,接着回到床前。利玛斯正看着她。
“阿历克,你不要生气,求你了,”她说,“我这就走,我保证。但先让我给你烧一顿像样的晚饭。你病了,你不能这样下去,你……哦,阿历克。”她忍不住哭了起来。用双手捂着脸,眼泪从指间渗出,哭得像个孩子。他让她哭,用他那棕色的眼睛看着她,而他的手却紧握着床单。
她帮他擦洗、剃须,给他的床换上干净些的床单。让他吃了一些牛蹄冻和外面买来的罐头鸡脯肉。她坐在床边,看着他吃,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样幸福过。
很快他又睡着了。她给他盖好被单,走到窗前。分开破旧的窗帘,推上窗扉,向外望去。院子里还有两扇窗户亮着灯。有扇窗里闪动着电视机的蓝光,电视机前的几个人像着魔似的一动不动。另扇窗里有个很年轻的女人,正在用卷发器给自己卷头发。丽兹触景生情,真想大哭一场。
她坐在椅子上睡着了,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才醒,觉得很冷,身体僵硬。她走到床前看着利玛斯的时候,他惊醒了。她把指尖放在他的嘴唇上,他没有睁开眼,而是温柔地拉着她的手,把她拉到自己身上。她突然觉得自己非常需要他,想不顾一切地拥有他。她不停地亲吻他,等她抬起头来时,看见他好像露出了一丝微笑。
以后的六天里,她每天都来。他很少和她说话,只是有一次当她问他是否爱她时,他说他不相信神话。她躺在床上,头枕在他的胸上,有时他会用粗壮的手指紧紧地抓着她的头发,那时丽兹会笑着叫痛。周五晚上,她发现他穿上了出门的衣服,胡子没有刮,她想弄明白他为什么会不刮胡子。也说不出为什么,她突然警觉起来。房子里少了一些小东西—他的钟和本来放在桌子上的廉价无线收音机不见了。她想问他,却又没敢问。那天她带来了一些鸡蛋和火腿,她在做晚餐的时候,利玛斯坐在床沿一根接一根地抽烟。饭做好后,他去厨房拿来了一瓶红酒。
他晚餐的时候很少说话。她看着他,心中的担忧越来越深,终于忍不住喊道:“阿历克……哦,阿历克,这算什么?是不是要分手了?”
他站起来,拉着她的双手,用从未有过的方式亲吻着她,温柔地和她说了很长时间的话。她对他说的事情几乎听不明白,也没有认真去听。她想既然要分手,说什么都无所谓了。
“再见,丽兹,”他说,“再见。”接着一句:“不要跟着我,不许再找我。”
丽兹点了点头,低声说:“我们说好的。”她要感谢黑夜和寒冷,它们掩藏了她的泪水。
第二天早上,周六,利玛斯要杂货商赊账。他要求人家赊账的方式很笨,一点也不讲究提要求的技巧。他拿了六七样东西,总价值不超过一镑。店员把东西包好放进他的购物袋后,他说:“你还是过几天把账单送给我吧。”
杂货商费劲地挤出一丝笑容说:“那样恐怕不行。”说话中对他的称呼也省了。
“为什么不行?”利玛斯问,他身后排队等待结账的人们开始躁动不安起来。
“不认识你。”杂货商说。
“别犯傻了。”利玛斯说,“我来这里买东西有四个月了。”杂货商的脸色变了。
“没有银行的信用咨询,我们不能赊账。”那人说。这时,利玛斯开始发脾气了。
“你别胡说八道,”他喊道,“至少一半来这里买东西的人,连银行的门都没有进过,根本就没有什么银行信誉担保。”听他这样说,旁边的人对他都很气愤,尽管他说的是事实。
“我不认识你,”杂货商不客气地说,“我也不喜欢你。你现在就滚出我的店。”边说边去抢利玛斯手上紧握的购物袋。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后来人们的说法就有分歧了。有人说,杂货商为了夺回袋子,推了利玛斯,有人说没有推。反正不管推了没有,利玛斯确实打了人。很多人回想起来,那时候他右手还拿着购物袋。他好像没有用拳头,而是用左手掌斩了过去,非常地迅速。左手肘跟着击中,杂货商马上像个木头一样倒下不动了。后来法庭上认定杂货商受了两处伤,并且被告也没有否认。第一下打得杂货商颧骨骨折,第二下使他下巴脱臼。报纸对这个案子报道得够详细,但也没有过分渲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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