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冷眼旁观着这个傻子和眼前这人撒娇。像条傻狗一样,怎么还会笑得这么开心呢?
我想不通。这凡胎一看就是不怀好心的,也就这傻的半点看不出来,还喜欢往人身上腻。
但我再生气也没有用,因为这个傻子……就是我自己。
连这样能冷眼旁观的机会也不多得,因为我更时常是被迫和这傻子合为一体,然后一起对着那个心术不正的凡胎胡搅蛮缠去了。
嗯?居然真的哄这傻狗了?!哼,假惺惺!一群虚伪的老东西,教出一个虚伪的小东西!
墨蛟生为不祥,这个假惺惺的小子不知道是真傻还是另有隐情,居然敢带在身边,还取了名字。
名字……青穆……
这倒是挺新奇。
-
我没有名字。但我知道所有人都该有名字的,因为我见过的所有人都有名字。
我没有见过我的亲兽。小时不能化形时,我只能自己东躲西藏,因为我这身见不得光的皮;所到之处,人界也好,魔域也罢,我从未遇见过什么善人。凡人戏我惧我,修者也憎我所带凶恶气运,但贪婪我身上的皮骨,打出所谓替天行道的名号,觊觎我的血肉。
那些人喊我妖物、孽畜,来来回回都是这些,最早的时候我便当真以为自己就是叫这些了。不过当我第一次踩在他们的尸体上时,回想起他们临死前抖若筛糠地高呼我“仙人”,让我饶命——我知道了他们以前叫我的那些,绝不会是我的名字。
可笑。
不过也不重要了。我会站到最高的地方,他们只需俯首称臣便是,我再也不需要这虚妄的东西。
再后来,我也确实做到了。我成为了整个魔域的主人,那些跪在我脚边的人只需称我为“君上”,至于人界那些与我作对的,他们叫我“魔头”。
-
江家那个疯子要杀我——那些姓江的全都是疯子,不过他特别棘手。我运气不好,平叛回来的路上遇上了他。我身上还带着那个叛徒留下的伤,再对上这个疯子,根本不可能全身而退。
他不死不休,我却不打算拼到底。我被他重伤,只能匆匆留下一个掩人耳目的分体便脱壳转世。
当然,我也重创了他。我还知道了一个秘密——他为何如此破釜沉舟。我在与他交手时嗅到了他心魂之中有魔的气息。哈哈,这可真是想不到!那个自以为干净得很的江家,他们的家主居然心魂不净,魔气丛生,大快人心!天心生魔,那他必死无疑!我等着坐收渔利便是。
——我下次回来,这个人肯定已经魂飞魄散了。
我消耗甚巨,被迫沉睡。后来听说那个江疯子的转世把我那分体又杀了一次,可真是执着。我没想到他居然还能转世,是谁如此舍身?——不过是谁都无妨,那人总不能有命救他两次。经了这次,江家这疯子总该死透了。
-
我假死托生,却没想到成了个傻子。我和傻子就是一体,我就是他,他就是我。只是偶尔能清醒过来。
傻子还有了名字。
这个人居然大言不惭敢让本座称呼他为主人。傻子还乐呵呵地应了!等本座恢复了,定要将这个胆大包天的凡胎吃了!
……
后来本座归位,才知道原来这凡胎就是救江疯子的那个人。他还把江疯子的魂魄融进了自己的魂体里,怪不得那时他身上的味道有时真令人厌恶。
本座也算因祸得福,将劫历了,由蛟入龙,成青龙之身。
-
凡胎对江疯子可真好,命都肯
不要了。对伏清……也令人嫉妒,本座极讨厌他瞧伏清的眼神。听说,伏清救过他,他竟为了此,连做个“素未相识”的人的容器都不在意了。
——如此乖巧的小东西,我也想要一个,那滋味应该很不错。
本想设计让那凡胎看清那群人虚伪的面孔,好叫他心甘情愿地归顺我,可没想到魇姬居然敢……
幸好我及时赶到了,我已经感觉到伏清在往这边来了,我不想此刻正面对上伏清。若是碰上了,我没有把握能尽快解决……这小东西可等不了。
念及此,我收拢好那些还没被吹散的魂烬,迅速离开。
现在——这个小东西是我的了。
爱谁谁 大侠横行 重生之掌上明珠 莫将愁绪比飞花 妾心璇玑 我浇灭了他的火暴 被迫成为蜂王后 全星际都知道他是我前男友 主角又要抢我剧本 截胡 女装大佬了解一下 铠甲勇士之新纪元 左热巴右栗栗,中间还有大蜜蜜 将军夜里又出门了 队友除我都是gay 我只是个Beta别咬我 仙湘道 小花 地球最后一个异体 人妻受的反击
他是一个来自未来的灵魂,重生在了一名刚刚走出大学校门的技术员身上,凭借着超前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在前进的路途中如鱼得水,将一个又一个的对手玩弄于股掌之间,他...
清穿不都是给四四的后院准备的吗?为什么她这么悲催,进了八爷的后院啊?八爷不是很温文儒雅的吗?怎么口味这么重呢?乌那希最害怕的还是嫡福晋郭络罗氏啊!为了保命,多生孩子,并且还得养大养好。要不是有空间,她还真想直接死掉,重新投胎算了。...
主角穿到乾德元年的立国不久的宋朝,此时宋朝正在统一中原,但赵匡胤有惩五代之乱,收拢兵权,重文轻武,这造成宋朝以后重内虚外的悲情的局面。而此时赵匡义羽翼渐丰,宋朝内部危机悄然扩大。这是最好的时光,也是最坏的时光,主角在这种大势下渐渐成长茁壮。宋九的两句名言宁肯撑着死,不愿饿汉活。穷了只能自顾自,顾不了别人,富了午夜梦回里说不定会想想其他人,不是俺说的,是孟子教我的。(这是老午的第三本北宋架空小说,质量保证,信誉保证,尽管放心收藏)...
当墓地里流浪的大傻再次睁开眸子的时候,一切的一切终将从此改变。...
风泫灵俊美的千年老僵尸,居然恋上了一个凡人。一天,风泫灵清澈的眸子深深凝视着她小狐,说你爱本王!冉小狐嘴角不停的抽搐两下,见惯了这个男子腹黑冷漠的一面,突然如此温柔真不习惯。我我没这爱好,我不喜欢僵尸!冉小狐说完就后悔了,因她看到身上的那个男子眸子闪过一丝戾气,就在她闭上眼睛不断祈祷的时候,他却微微一笑。僵尸有什么不好?你看本王俊美又多金,不仅可以带你飞,还可以带你打怪兽,无聊的时候还可以玩玩本王的獠牙...
星际历3016年,绿色文学网上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作者,他酷爱地球古文化,总是写一些与读者三观有悖的小说,读者有心讨伐,力求他能自觉地笔名自杀。作者表示请看我的笔名读者猛地一抬头皿忽然就不想批评了怎么办?排雷注意1有金手指2涉及机甲和星际战争,不过以作者的智商无法进行高大上的描写,所以它们只能打酱油。3无虐无高潮,平淡如水温馨如糖,偶尔泼个狗血醒神是作者常干的事情4本文主受,无反攻5慢热型,无论是感情还是主角成名的速度推荐基友的一篇综剑三的文琴始皇喜欢作者的文就戳进来约一下呗公告接到编辑通知,本文周五(11月27日)入V,入V当天有惊喜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月月!本文晋江独家连载,请之前转载的各位立即删除最后是月月的微博,求包养o≧▽≦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