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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威利带到伦敦的那架飞机在着陆之后滑行了好长一段时间,似乎已经到了机场边缘。当人们终于走下飞机,不得不往相反的方向走了很久,才到达移民检查处和机场中心位置。行李也只得循同样的路线送回,十五到二十分钟之后才到达。大多数行李都透着穷移民的寒酸:用绳索捆牢的纸板箱;金属包边的木箱;新打的老式船用箱,为的是应对海上恶劣的天气;鼓鼓囊囊的手提箱,几乎是清一色的黑色人造革,任谁都别想轻易地徒手搬动或提起,倒是印度的铁路脚夫更有可能顶在头上运走。
威利体味到从前的激动,从前的悲哀涌上心头。但随后他想:“我去过那儿了。我已献出生命的一部分,现在我没什么可给她了。我不能再回去。我得让自己的那一部分死去。我必须丢弃那份虚荣。我必须明白大国的兴衰得靠内力的作用,而非任何个人所能控制。我现在必须尽力只做自己。但愿还有这种可能。”
罗杰站在栅栏外面,身边尽是些手持名片的出租车司机和吵吵嚷嚷地等待亲人拖着沉重的行李走出来的家庭。威利不由自主地寻找着三十年前那张面孔,当然没能马上就认出罗杰。第一眼看见罗杰,他觉得他像是乔装改扮过。
威利向他道歉,自己让他久等了。
罗杰说:“我已经学会了保持耐心。我从显示牌上得知你已经着陆,然后又得知你可能就在行李大厅。”
那声音和语调是他所熟悉的。它们还原了那个消失的人,那个威利记忆中的人,仿佛他现在就藏在眼前这个人的体内。这种感受让他忐忑不安。
之后,威利的小手提箱放进了罗杰的汽车后备厢,自动收款机结清了停车费,这时罗杰说:“这就像看戏。但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却让人身心疲惫。第二幕结束,幕间休息之后,演员走出来,头上戴着扑了粉的假发,脸上满是皱纹。你发现他老了。衰老常常被看作是一种道德缺陷。在现实生活中,你发现某个人突然变老了,就像是发现一种道德缺陷突然清晰地展现在你面前。然后你就懂得对方其实也是这样看你的。你在这里还认识什么人吗?你们还有联系吗?”
“我以前认识一个在德本汉姆香水柜台工作的女孩。其实也算不上认识。她是一个朋友的朋友,而且当时她和另一个人订了婚。整个事情现在想起来真是太尴尬了。你觉得她过了二十八年还会记得我吗?”
罗杰说:“她会记得你的。她在计算曾有过多少情人的时候——这种事肯定经常发生——会把你计算在内的。”
“真可怕。你觉得她会遭遇些什么呢?”
“发福。不忠。被甩了。怨恨这邪恶的世界。虚荣。唠叨。更粗俗了。女人要比你想象的更现实,更浅薄。”
威利问:“我是不是要永永远远待在这里了?”
“这是协议的一部分。”
“我会遇到什么事呢?我该如何度日呢?”
“现在别去想它了。就让它发生吧。让它来吧。让它从你身上流过。”
“记得我到非洲的第一天,从浴室的窗口往外看,隔着那层生锈的窗格打量外面的一切。我从没想过要一直待在那儿。我想马上就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我都没必要打开行李。可我一待就是十八年。我参加游击队也是如此。在那个柚树林里度过的第一夜。太不真实了。我不想待下去。马上就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我会重获自由。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我一待就是七年。我们总是在树林里行军。有一天我在一个村子里遇见一个人,一个革命者,他说他已经在树林里待了三十年。他可能是夸张了,但他确实在树林里待了很久。他参加过上一次革命。那次革命早就结束了,但他还在继续。这已经成了他的生活方式——扮成一个农民东躲西藏。就像古老传说中隐居在树林里的苦行僧。或者像鲁滨逊·克鲁索,远离大陆过活。这人是个疯子。他已经丧失理智了,就像一个停了的钟,他脑子里盘旋的还是钟停止的那一刻存在于他头脑中的念头。那些念头十分尖锐,说起那些的时候,他就像个清醒的人。监狱里有不少这样的人。我总是会后退一步,考虑自己的处境。但有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的改变。整个事情是那么不可思议,包含着一连串不真实的片段,我想我早晚也会发疯的,和其他人一样。头脑如此微妙,人能适应各种各样的环境。我就是这样一路走过来的。你也是这样过来的吗?至少在某些方面?”
罗杰说:“我本想说我们所有人都一样。不过我这三十年并不是那样。我一直觉得我生活在真实的世界里。那也许是因为我总觉得生活待我不薄。这样说好像有点儿沾沾自喜,但我确实没有经历什么意外。”
威利说:“我的生活倒是意外连连。不像你,我什么都掌控不了。我以为我能。我父亲和他身边的所有人都以为自己能。但是,看上去像是作了决定,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决定。那对我来说只是放任自流的一种形式。因为我不知道我有什么其他的路可走。我以为我想去非洲。我以为会发生点儿什么事,然后我会找到正确的路,为我一个人准备的路。可是我一上船就被吓坏了。你怎么样——你和珀迪塔结婚了吗?”
“我说不清是为什么。我想是我的性欲不强。大约有六七个人,我可以和她们结婚,不过结局大概都会同和珀迪塔结婚一样。我真是幸运,我们婚后不久她就有了外遇,和我的一个朋友好了很久。这个朋友在伦敦有一幢很大的房子,虽是祖上传下来的,但这么一幢伦敦豪宅着实让珀迪塔兴奋。她太热衷于那人的豪宅了,真叫我失望。不过这个国家的大多数人都有点儿俗气。贵族总是对头衔津津乐道。富人们总是在数口袋里的钱,总是在计算别人挣得比他多还是少。以前中产阶级有一种浪漫的观点,认为真正的贵族——不是那班突然发迹的中产阶级——有一种不自知的风度。其实不然。我所认识的那些贵族通常都有很强的自我意识。他们可以非常俗气,那些所谓的贵族。我就认识这么一个人,喜欢穿着睡袍出现在赴宴的客人面前,分发酒水饮料,把我们这些应邀来他豪宅的客人羞辱过了,才下去换正装。‘可真是衣冠楚楚啊,亲爱的,’事后他一五一十地告诉某人,‘我们可真是气派啊!’他说‘我们’,当然是嘲讽。他其实是在说‘他们’,那些受他邀请盛装赶来的客人。我就是其中一个,同时也是后来听他描述这一切的人。所以我认为珀迪塔身上的俗气并不少见。只是我希望我的妻子会更好一些。”
威利从指示牌上看到了许多久违的伦敦地名。不过他们的车正沿着一条新建的高速公路行驶。
罗杰说:“这都是你以前常走的地方。后来他们修了这条贯通这一片的路。我想只有那些平庸的人才是我所谓的不俗气的人。浅薄无知,自私自利,装模作样。不管怎么说,珀迪塔和这个坐拥伦敦豪宅的无赖勾搭上了,两人都很满意,无赖偷了人家的老婆做情妇,珀迪塔出入伦敦豪宅,自觉魅力非凡。后来珀迪塔怀孕了。这对她而言已经很晚了,也许是太晚了。她那个情人吓坏了。他还没爱她到那个地步,愿意为她照顾孩子一辈子。于是珀迪塔转而求我帮忙。我不想看她落得这么惨。你要知道,我对她总是硬不起心肠。但我当时不了解情况,误解了珀迪塔的感情,说了些我愿意放弃一切权利之类的话,愿意放她走。我还以为那就是她想听到的话。谁知她听了反而暴跳如雷,她没想到两个男人都对她毫不怜惜。我们谈了好几次,哭得很伤心。有两三个星期,我都害怕回家。然后我就说那个孩子可能是我的,我很高兴马上就有孩子了。当然,这不是我的真心话。
“我很害怕这个孩子降生。有一段时间我一直想离开珀迪塔,去找一间小公寓住。在我的想象中,这间小公寓越来越温馨可人,远离尘嚣。这给了我很大的宽慰。但接着,发生了一点儿事情,珀迪塔流产了。生活整个儿乱作一团。就像此前我躲进角落里,梦想着自己的温馨小公寓,这下她也把自己封闭起来了。有好长一段时间她过得很放纵,比以前更糟。有的时候我真的连家都不想回,想搬到旅馆去住。她和情人——那个无赖,我的老朋友——刀两断。又过了一段时间,我觉得她似乎已经安于现状了,那个时期,我和她在一起就像是和一个断了手脚的人一起生活,这种伤残引人注目,但不会危及生命。
“一天,她那个无赖情人给她寄了——你肯定猜不到——一首诗。我知道这件事,是因为她特地把这首诗放在餐厅的柜子上,好让我看见。是一首长诗,不是他从什么地方抄来或者是摘引来的。他说这首诗是他专为她写的。她知道我一向瞧不起那个家有豪宅的蠢货,我猜这首诗摆在那儿就是为了刺我的眼的。而且,可以肯定,这对男女的把戏又开场了,在豪宅里或是在我家里,兴致盎然地共度下午。不过也许这时候他们两个的兴致还没有那么高,也许只是出于旧日的习惯。
“我当然知道那首诗绝不会是他的大作。但就像有时候某些早先的流行歌曲会让我们魂牵梦萦一样,我被这首写给珀迪塔的诗缠上了。于是我开始随手翻找,终于有一天被我找到了。是在W.E.亨利的一本诗集中,此人是维多利亚-爱德华时代的诗人,吉卜林的朋友。威利,万万不可低估拙劣技巧的能量。我本该什么都不要说,本该随这对情人去的,但珀迪塔的愚蠢和扬扬自得把我惹火了,她居然故意把那首诗放在外面让我看到。于是有一天我对她说:‘珀迪塔,给你看一本诗集,写得很棒。’我就把亨利的那本诗集给她了。我这样做是不太地道,但想到珀迪塔和她的诗人情人之间将要发生些小插曲,我就不由得窃喜。当然,他们有一段时间没来往。不过我相信他们已经又勾搭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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