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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话,一大早郑前便趁着花木兰还在休息的时候出去买早餐。
一路上也看了看这个大宅子,走了几个院子也走不到头可以说宅子还是很大的,只不过很多房子由于长时间没有照料屋顶都塌了,有些墙都塌陷了一个大窟窿,在一些新修的墙内很多附近无节操的居民把一些生活垃圾和夜壶里的东西之类的,就从墙外像墙内扔,垃圾堆都到膝盖了,墙内苍蝇遍地,污水臭气熏天。
这么一看这个院子连买个地皮都不如,地皮估计都不用这么收拾,这个时代地广人稀,地皮也不值钱。
郑前这么一想好像自己没占多大便宜一样,不过当他四个铜板买了五个包子的时候,又觉得自己占了很大便宜。
“快去看,有人卖丨身葬父了!”
“是吗?”
在宅子附近不远处便是一个市场,郑前这就理解了为什么烂菜叶什么的扔到自己家里这么多了,由于郑前去的时候天才刚刚亮还没有几户商贩,稀稀拉拉的人群中突然有一个喊什么卖丨身葬父。
这不是小说里常见的情节吗,一般一个女孩卖丨身葬父主角就把她给卖了为所欲丨为。
郑前也好奇的,便也跟着去了一边的胡同里悄悄,还没走进人群就听见一身婴儿的啼哭声,不过却有气无力的。
这也就一两岁的样子吧,不会这么小就出来卖丨身葬父了吧?
郑前极其没有公共意识的挤进了人群,看了看,身下是一个盖着草席的已经咽了气的一个人,在一旁靠着墙的位置有一个二十四、五的男子怀里还抱着一个一岁左右的小女孩,男子一米八左右看起来有一些瘦弱,婴儿也是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一块木板挂在男子的前胸,上面写着三个工整的大字,二十两。
居然是一个男的,这不科学吧!
看了这个二十两这两个大字周围的人指指点点的:“一开口就要价二十两银子,你这一条烂命到底能干什么?”
“只要是我能做的我什么都能做,任何脏活累活我都没有任何怨言,而且绝对服从命令。”
“你这么一说我笑了,那些买回去的那一个不是什么活都要做,那一个不是绝对服从任由上头大骂,即便是生死也不由己!”其中一个扇子上写着《离骚》第一句的文人雅士一脸不屑的撇了撇嘴:“不是我说你,我估计你在这跪上个一年半载的都不会有人搭理你,五十两银子都能买十几个条件不错的美女了,谁买你这大老爷们儿啊!”
“我相信自然会有缘人,也相信天无绝人之路,而且这也不是五十两银子……”
“那还好、”这个时代的金、银、铜、贝一些稀有物不是用来当作钱币,只是用来当作贵重货物以物换物的,当然由于之前常年征战金银等一些物品大量流失,所以甚至比原来还要贵,听到不是五十两银子大家伙儿松了一口气。
“是五十两金子!”
“疯了!”
“大哥,你买五十两金子天价,我五两银子就卖,而且我一样会绝对服从脏活累活一样能干!”一个一米九左右的高个子肩膀上扛着一根六七米长腰粗的一根大木头,他每一次转身木头都一群人为了躲避这根木头而下蹲:“看见这根木头了没,我给你,你都不一定能扛得起来!”
郑前有一些奇怪的蹲了下来,正好他现在缺少人手,只不过他也觉得五十两金子却是太贵了,自己的那个宅子跟这个男子的价格相比真是便宜的不能在便宜了,郑前看着这个面容比较清秀男子:“我能不能问你为什么非要五十两金子?”
“我有三件事要做,第一我要给我父亲找一个装修上好的家,他生前我答应过他一定要让他住上豪宅的,第二我要给我不到一岁的女儿找一个好人家寄养,我自然不能让她过上苦日子,第三我要还那些帮助过我的人的人情,从小父亲就教育我滴水之恩自当涌泉相报,我要还他们十倍。”
“好!”
郑前喊了一声好字,便拿出了自己腰间的一个布袋子,如果这个男子说的都是真的,那么郑前出五十两金子也不算太亏,好在性格也算是忠义,郑前数好了金子递给了这个男子:“我就出五十两金子!”
看见居然真的有冤大头买,那个最鄙夷的文人雅士一阵无语:“这个,你是不是脑袋有点傻?”
郑前没理会这个会《离骚》的文人雅士,看了一眼扇子上面的字:“这第一句帝吕阳之苗衣兮,这里是高丨阳而不是吕阳你把人家一楼的墙和房顶都扔了,衣兮不是这个衣服的衣,而是下边带了一个冏的裔,我也是挺冏的了……”
那个文人雅士一听立刻尴尬的面色通红,听前辈们说文人雅士都要会《离骚》,于是他就用自己粗丨俗不丨堪的狂草临摹了《离骚》的前两句话,时常显摆显摆意思也自己会《离骚》的人,反正街头巷里的没有几个不是文盲,其实他根本不懂其中到底是什么意思,字都没有认全,就算郑前说高是吕他都不敢反驳。
周围的群众对着那个文人雅士一脸鄙夷,一句话就错了两个字,也算文人雅士,是不是脑袋有点傻?
“你要一两银子是吧,我也买你了……”
“你真买?”
“当然。”
郑前回头又买了那个扛着木头的十、八九的年轻人,目前家里暂时先用这两个人吧,等开店了在找几个雇佣的员工。
郑前知道这个世界有两种雇佣条件,第一个是暂时性的雇佣,这种雇佣的人有人身自由也不可以随便打骂,合同到期的时候也可以选择用不用继续合作,第二种签的是一辈子的卖丨身契,没自由什么都没有。
郑前打算以后开店雇佣的员工用劳务合同,因为比较便宜,还可以分期付款。
至于家里,就用终身制的契约,毕竟自己会研究一些属于商业机密的东西,还是终身制的员工不容易泄漏。
两个人都需要回去办一些私事,郑前也一口答应他们请一个时辰的假。约定好三个小时之后在客栈集合,那个高个子便扛着木头先行而去了,早知道就也要五十两金子了,不然五十两银子也好啊,不过坐地起价他也怕郑前不买了。
看着那个可怜巴巴的孩子,郑前实在不忍心,郑前不喜欢熊孩子不代表没有同情心,乖孩子郑前还是很喜欢的,于是便主动开口:“那个谁,老弟,你带着孩子不方便,你要是信得着我就把孩子先给我带吧……”
“那个老爷,我叫毛兴。”这个带着孩子的青年有一些尴尬的表情:“我是想把这个孩子寄养在一个信任的人家,毕竟我今后也不能在带着她了,虽然骨肉分离有些不舍,但毕竟职责所在。”
“毛老弟,这个孩子从小就没亲爹亲娘也怪可怜的,这样吧,放在我和你嫂子这里先帮你照顾着吧。”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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